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证券业管理阶段整改报告加强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证券业管理阶段整改报告加强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一、引言自从证券市场的出现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将公司治理作为重点考察的内容之一。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上市公司提升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我们进行了证券业管理阶段整改工作,并向您呈上本报告。
二、整改措施1. 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至关重要。
我们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边界。
同时,明确股东大会及时有效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强化透明度与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状况,判断价值的重要依据。
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规范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和时点,我们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采用规范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准确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3. 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行为的规范管理。
通过完善内控制度,明确上市公司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防止违规操作以及不当关联交易。
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违规行为,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和秩序。
4.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培训公司治理的效果与上市公司内部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
因此,为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我们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公司治理意识,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成效与展望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所提高,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有所增强。
同时,违规行为得到了更好的处置,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得到了有效维护。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证券业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为上市公司提升质量提供更好的环境。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3月19日下发了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该通知的精神,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宝股份”、“公司”、“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1、公司的发展沿革公司前身为江苏现代安全印制有限公司(以下称“现代印制”)成立于1996年9月24日,由丹阳信息记录纸厂、钱云宝和横塘镇人民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
1999年4月,现代印制更名为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实业”)。
公司成立后经3次增资和3次股权转让,至2000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000万元,股东为钱云宝、钱平、张义荣、胡三龙、徐钦鸿、钱科文、陈玉涛六位自然人。
2000年9月28,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187号文批准,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000年8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为股本4,000万元整体变更设立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注册资本4000万元。
2004年7月9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张义荣、徐钦鸿、钱科文、陈玉涛向新股东江浩然、潘梅芳和曹志新转让全部股权。
其中:张义荣分别向江浩然和潘梅芳转让了20.85%和2.50%的股权,徐钦鸿、钱科文和陈玉涛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0.60%转让给曹志新。
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钱云宝占40%;钱平占26.25%;江浩然占20.85%;胡三龙占9.8%;潘梅芳占2.5%;曹志新占0.6%。
2005年3月28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2004年末4,000万元股本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8股的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治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海外監管公告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整改報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告在上海和香港同步刊登。
本公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於境內刊登。
本公告乃依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的披露義務而作出。
根據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7]28號)的要求,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公司從2007年5月份起,切實開展了“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工作”。
經過自查和公眾評議階段的相關工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於2007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對本公司進行了巡迴檢查,並於2007年9月25日對本公司下發了《關於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狀況綜合評價及整改建議的函》(津證監上市字[2007]56號)。
公司及時組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部門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了上述通知和意見,針對其中提出的問題結合公司《關於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自查報告和整改計劃》及公眾評議情況,制定了《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報告》,並於2007年10月30日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公告如下:一、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期間完成的主要工作對於此次中國證監會和天津證監局開展的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認真學習公司治理有關文件精神和通知內容,明確了總體工作目標,組織力量按照劃分的時間點開展具體工作。
2007年5月,成立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董事長馬白玉女士作為第一責任人任組長、總經理顧啟峰先生、監事會主席張文輝、總會計師陳銀杏擔任副組長,董秘辦、財務部、審計部、企劃部相關人員做為小組成員,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具體工作。
董事會秘書付亞娜協助小組組長整體組織此項活動,並負責與證監局溝通;2007年6月起,公司董事會秘書組織高管等相關人員學習《公司治理準則》、《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層積極與公司實際控制人進行溝通,取得其對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的支持。
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WORD5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安徽证监局的具体部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学习2007年4月25日,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组,由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部分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组成,方平董事长任组长,为专项活动第一责任人。
下设工作组,由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部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相关具体事宜。
领导组按照要求对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等每个阶段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以公司董事长方平和总经理吴优福为各阶段责任人,确定了董事会秘书为专项治理活动联系人,并及时将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和具体工作计划上报省证监局。
公司董事会召开五届八次会议,学习了中国证监会、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提出要以开展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切实整改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安徽证监局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自查事项,通过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独立性、透明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自查,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初步拟订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组会控股股东,多次召开会议对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进行讨论研究。
经过多轮的讨论修改,公司自查报告对自查事项做了详尽、深入地阐释,明确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
经安徽证监局审核,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于6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公布。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北证监局鄂证监公司字[2007]20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要求,我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以下为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一、特别提示通过自查发现在下列治理方面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1、尚未制定《独立董事制度》;2、在建筑工程承包施工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竞争;3、尚须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的教育和学习;4、未成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
二、公司治理概况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一)以“三会”为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按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公司均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机制充分体现了股东的话语权,股东的知情权与决策权得到充分保障。
自2000年起,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聘请律师进行见证,见证律师为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单位董事7人,执行董事3人,独立董事5人。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境内上市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7.04.16
【实施日期】2007.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本所现就本次专项活动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积极部署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
上市公司应在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和整改报告均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上市公司应将该会议决议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重要股东,应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参与公司治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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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上市公司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的公司。
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上市公司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增加就业等起到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股权结构不合理、治理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够透明等。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东集中度较高的现象,少数股东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大股东往往存在利益输送、挪用资金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引入持续合理化改革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增加非控股股东的权益,提高大股东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权益保障。
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目前我国许多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够完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和权威性,加强对大股东和经理人的监督;二是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设,确保公司的经营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三是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透明也是一个存在的问题。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评估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
为了改进这一状况,可以进行以下改进对策:一是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明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标准;二是加强信息披露的审计和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三是加强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上市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环境保护、劳动权益和慈善事业等方面。
在环境保护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在劳动权益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存在劳动用工合规问题;在慈善事业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缺乏积极履行的意识。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前言近年来,我公司积极推进LED行业的稳步发展,不断致力于提升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严格规范生产流程,保证产品品质,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但是在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管理混乱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启动了专项治理活动。
本文主要是对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治理活动概述为了整改公司在生产、质控、销售等各方面的混乱管理现象,公司成立了专项治理小组,负责制定公司整改方案、督促整改、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生产领域:生产工艺复杂,涉及设备多,生产环节标准无法贯彻,质检过程存在疏漏等。
2.销售领域:目前我公司主要通过代理商、经销商等方式销售产品,一些业务员虚报销售业绩,不遵守公司的报销规定。
3.管理领域:公司管理人员分散,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不足;公司部分员工不遵守领导规定,做事不认真,耽误工作进程等。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自查清单制定为了深入了解公司存在的问题,小组首先制定了自查清单,借助系统化的方法和工具,助推公司组织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整改方案提供数据支持。
自查清单主要包括生产、销售、管理三个方面的问题,内容详尽。
•制定整改方案自查清单制定出来后,小组对自查结果进行了分析,以整治难点为切入点,制定了整改方案。
方案明确、可行,每项问题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规定。
•督促整改上面讲了整改方案的制定,要让整改方案落地实施,就需要制定有效的督促制度。
小组明确的任务范围、责任分工、督查制度和时间节点等,循序渐进地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成果验收整治过程中,我们抓住了问题的症结,制定出精准的整改计划,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强化监督,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下面将进行详细的分析。
整改成果生产领域在生产方面,小组在制定整改方案时,针对生产流程及质量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评估报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评估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安徽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以合肥市种子公司为独家发起人,以其主要生产经营性净资产96,898,624.00元折股为6,300万股国家股,作为发起股本,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2月9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6】263号文推荐,1996年12月13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996年12月16日,合肥市种子公司成立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
1997年1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7】16号文同意设立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06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07号文复审通过独家发起募集设立。
1997年4月4日,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方每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400万股,并向公司职工配售100万股。
1997年4月16日,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07)141号《上市通知书》批准,本公司股票于1997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总股份为10,800万股,可流通股份为4,500万股。
1999年8月18日公司实施配股,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1,7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2,500万股;经2000年3月9日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和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12,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增8股,实际转增1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2,500万股。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汇报体会情况通报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XX年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8号)及云南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云证监字86号)要求,严格自查,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并进行了专项落实整改。
XX年年8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XX年年11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7号》及《云南证监局150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原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重新进行了审慎查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一、公司实施整改的具体措施及效果(一)规范运作方面1、公司相关制度的规范性、系统性、连续性、可操作性得到较大的改善公司董事会根据云南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函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上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确保公司相关制度的规范性、系统性、连续性、可操作性。
2、相关会议材料的完善情况针对《监管意见函》指出的公司“三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采用活页不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授权委托传真件问题,全权委托事项未分别列明全部表决事项。
目前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材料已不存在该现象。
公司已采取会议记录本形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督促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文档管理,确保“三会”资料完整、齐全、规范,并保证在收到传真件后下次会议时由董监事分别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检查报告.doc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检查报告_ _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文件号:《公司法》)后,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 _ _ _]28)首先发布文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会议,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公司上下充分认识到,上市公司治理这一特殊活动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国家推动从根本上提高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下一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在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今年恰逢该公司上市十周年。
公司在这个时候举办这样一个特别的活动意义重大。
通过这次活动,公司的治理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将更快地从一个健康的上市公司发展成为一个优秀的、先进的现代企业。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已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方案报告如下:第一部分是特别提醒:公司治理中需要改进的问题经过仔细的自我检查,公司治理中的以下主要问题需要改进:公司股东大会参与程度低,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股东权力相对较小;●公司为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提供的信息渠道和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以使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
●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薪酬激励制度仅限于当期,缺乏长期激励机制和手段。
第二部分是公司治理的概况自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形成了责任清晰、股东、决策层和管理层(高管层)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基本情况如下:1、公司股东及股东大会公司可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以方便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7-064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透明度,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2007年3月19日-2007年10月29日期间,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建议下,公司广泛听取广大社会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专项工作小组设立、严格自查、证监局现场检查、公众评议和切实整改提高五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活动(以下简称“治理专项活动”)得到全面、深入的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7年3月,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担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总裁孙为民先生,董事、董秘任峻先生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专项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公司董秘办、审计办、财务总部办公室、会计部全面开展治理专项活动具体工作。
按照“通知”的精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分为公司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围绕此次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以及三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按要求分步推进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
2007年3月19日-4月4日期间,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就《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则和指引等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和有关文件进行了系统学习。
证券业整改报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
证券业整改报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中国证券监管机构近期发布了一份《证券业整改报告》,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该报告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证券业的影响。
一、整改报告背景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波动频繁,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信心。
为此,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和深入分析,综合考虑国内外经验,决定发布《证券业整改报告》。
二、整改报告内容1. 增加核心控制人持股限制:针对上市公司核心控制人的不当行为,整改报告将加强核心控制人的持股限制。
核心控制人持股比例将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以增强公司治理和减少操纵市场的可能性。
2.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整改报告提出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组等信息,以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能力。
3. 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整改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监测。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做出相应改进。
4.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整改报告强调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格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防止虚增利润等不正当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执法力度:整改报告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依法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同时,对于积极整改的上市公司,应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三、整改报告的影响1.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整改报告将促使上市公司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各方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这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参与。
2.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整改报告将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能力。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可编辑版】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文章标题: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17】28号文)后,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在第一时间下发文件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布置,制定了具体计划。
公司上下充分认识到,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国家继股权分置改革后力推的又一项旨在从根本上提高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下一步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自从上市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公司治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在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恰逢公司上市十周年,值此之际进行这样一次专项活动,对于公司具有格外重大的意义,通过此次活动必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从一个健康的上市公司更快地发展为一个优秀、先进的现代企业。
对照通知要求,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第一部分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经过认真的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有待改进:●公司股东大会的参与程度不高,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力的次数比较少;●公司为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提供的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信息渠道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具体展开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薪酬激励体系局限于当期激励,尚欠缺长效激励机制和手段。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概况公司自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加强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已经形成公司股东、决策层、经营层(执行层)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关于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措施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07—70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措施情况的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相关要求,本公司从2007年4月—5月开始自查,于9月接受公众评议,于9月下旬接受深圳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于10月逐步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现将整个活动总结如下:一、自查情况公司于2007年4月制定了落实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玉刚董事长担任小组负责人,负责统领本公司的治理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理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披露工作;收集投资者的意见等。
从2007年4月28日—5月31日,领导小组严格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进行认真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如下问题有待改进:1、公司尚未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2、公司未能给予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待遇;3、存在董事、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4、公司存在短期投资账外股票资产的情况。
5、公司执行深圳市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政策。
公司对自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方面提出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并由董事长担任落实每项整改措施的主要责任人,以促使和确保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07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
二、公众评议阶段本公司9月份接受公众评议,设立了专门电子邮箱000011touzizhe@接受公众投资者的评议。
在整个评议阶段,本公司公众评议专用邮箱共收到9份邮件,其中,1份是某公司寻求土地项目合作的,3份是某电子刊物,5份是同一位投资者对本公司股改方案的具体建议。
公众评议邮箱没有收到任何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的邮件。
公司治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公司治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 概述
本报告旨在汇报公司治理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治理是企业运行的基本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公司运营,我们对公司的治理机制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了问题反馈和整改要求。
2. 检查结果
在公司治理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
- 董事会及高管层在决策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 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 公司内部控制不严密,风险管理工作不到位
- 股东权益保护不够完善,缺乏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
3. 整改情况
为了改进公司治理水平,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 设立独立董事会,加强决策的公开透明性和信息披露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力度
-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 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保障股东权益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以下整改工作:
- 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公司治理事务,确保决策的透明和合规性
- 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独立董事和监督机构的人数
- 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了风险管理的能力
- 定期举办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及时沟通和交流
4. 结论
通过公司治理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然而,公司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感谢各部门和员工对整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期待未来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关于公司治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查阅。
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其附件《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监局沪证监公司字[2007]39号文“关于开展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严镇博先生担任组长,副董事长、总裁徐文彬先生担任副组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谋亮先生负责安排与落实。
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如下:一、特别提示经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主要问题有1、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2、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3、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需不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二、公司治理概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包括《总裁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规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以加强和细化公司的管理。
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正在加强学习新的法规和条例,提高合法合规运作意识。
治理整改措施情况汇报
治理整改措施情况汇报近期,我们公司在治理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首先,针对公司内部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问题,我们成立了治理整改工作组,由公司领导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工作组成员来自各部门,涵盖了技术、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确保了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其次,我们对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
在与各部门的深入沟通和交流中,我们发现了不少管理制度和流程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充分吸纳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制度和流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另外,我们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我们提高了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能力,增强了他们对公司管理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管理表现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员工的管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公司内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通过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机制,我们及时发现了一些管理漏洞和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到位和不作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了严肃处理,为公司的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最后,我们将治理整改工作纳入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将继续保持对治理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总的来说,我们在治理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治理整改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07-02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1.在重大事项披露时还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2.因董事人事变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有待调整,职能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3.根据监管部门新近出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现有规章制度。
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还需加强,特别是在形式上还有待丰富。
5.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勤勉意识和责任意识。
6.进一步加强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督促其履行信息揭露义务。
7.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二、公司治理概况公司自1992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一直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提高公司质量的重要工作,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
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董事、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了经营投资委员会、财务监督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
有关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简称:华西村公告编号:2007-029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 号)等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及内容,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安排和监管措施,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为成员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于2007年4月至9月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2007年4月26日至30日,公司组建治理专项活动领导班子,制订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2007年5月1日至7日,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学习了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2007年5月至7月初,公司对照证监会的具体要求和自查事项,逐条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2007年7月9日,公司向江苏证监局上报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报告;2007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议。
2007年7月25日至7月27日,江苏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现场检查。
2007年8月至10月,根据公司整改计划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函》提出的整改建议,公司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确保公司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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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07-046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348号)的统一要求,本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严格对照中国证监会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逐项自查,并根据监管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
现将专项活动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为保证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担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为成员的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并设置了治理专项活动临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治理专项活动计划,并将工作计划时间表上报给江苏证监局。
2、传达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为了确保做好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使大家从思想上重视并充分认识到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3、认真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公司严格对照上市公司治理有关规定和28号文中的自查事项,对公司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与大股东的独立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形成了整改计划和整改报告。
200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江苏证监局审核认可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的报告》。
并于2007年7月27日在在巨潮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了公司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4、建立多种渠道,接受公众评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邮箱,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在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公布了公司的电话、邮箱、联系人以及公司监管部门的邮箱,广泛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
为便于公众了解公司的治理情况,公司除了将公司治理的相关材料上传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外,还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开设了“公司专项治理活动”专栏,增加公众投资者评议的覆盖面,广泛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评议。
同时公司在公司网站首页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进一步拓宽了公司接受投资者评议的渠道。
5、切实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公司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公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广泛搜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信息披露意识,公司在内部刊物“恒宝月刊”上分期扼要地刊登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07年8月8日至8月10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等。
为进一步了解公司治理现状,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并就现场检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和交流。
2007年10月31日,江苏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函》(苏证监函〔2007〕260号)(以下简称《整改建议函》)。
2007年10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意见》(发审部公司治理评价函〔2007〕第62号)(以下简称《治理评价意见》)。
公司认真学习了《整改建议函》和《治理评价意见》,并对其中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逐项落实。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1、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需进一步发挥专业作用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制定了四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四个专门委员会已经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已经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完成了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制定。
为了提高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公司采取了“小范围试点、发现问题、修订完善、全面推广”的运行模式,该绩效考核制度现正在研发中心试行。
战略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公司三年发展规划(草案),目前,公司正对三年发展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更加重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向专门委员会提供全面、准确、完整的资料和信息,使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前分析,事中控制,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对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根据对制度的实际运作和执行情况,制订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管理手册》中的《销售发票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制定了《贵重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层压钢板、层压衬垫采购、验收、保管及使用规范》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同时,公司对《重大决策程序与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提交下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逐步建立起了一套适合公司发展,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提高公司的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在公司网站()上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了“实时信息披露”专栏,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及时了解公司的信息,增强公司的透明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通过网上交流会、不定期机构投资者见面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交流的畅通。
尽量采用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保障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情况公司设置了多种渠道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四、对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收到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整改建议函》和《治理评价意见》后,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认真学习,组织落实整改,具体如下:1、《整改意见函》指出:公司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公司董事会也尚未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建议公司修改章程,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等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经对《章程》进行了修改,议案将提交下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在《公司章程》中载明防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经核查比照,公司目前的制度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仍与有关法规要求存在差距,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中关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具体措施的条款,细化发生上述情况时对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条款,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的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公司将拟订上述章程修改议案,提交下次董事会审议,计划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整改意见函》指出: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对外投资额授权,没有明确是单项投资额还是根据交易事项的类型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投资额,建议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权限内涵,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经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授权的对外投资额的标准:“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下列职权:就公司的贷款、对外投资、资产出售、收购、租赁、抵押、质押及其他资产处置和担保事项,单次金额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且当年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50%的范围内,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
就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单项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范围内,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
超过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上述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时,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上述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则应按该等法律规定或政府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章程修改议案将提交下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将尽快提交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尚未制定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建议尽快制定完善。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经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于2007年10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公司于2007年4月设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并于2007年6月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但目前各专门委员会尚未正式运作。
建议公司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切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情况说明:见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1中的整改情况说明。
5、《整改建议函》指出:授权委托书格式有待完善。
公司章程第61条规定:“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