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系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1. 简介学生综合测评是一种全方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能力、特长和潜力,从而更好地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发展机会。
2. 目标和原则综合测评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客观、全面、连续、动态等。
3. 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科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品德与行为评价、创新与实践能力评估、身心健康评估等。
4. 测评形式综合测评有多种形式,包括考试、实践活动、个人陈述、项目展示等。
每种形式都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5. 测评方式综合测评可以采用定期评定、年级评估、队伍评比等多种方式来实施。
同时,学校还可以将综合测评与优秀学生的奖励和特长班的选拔相结合。
6. 测评工具为了更好地实施综合测评,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测评工具,包括评价规则、评分标准、测评表格等。
这些工具能够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7. 参与主体综合测评需要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
学校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教师要积极推进实施,学生要全面参与,而家长要积极配合。
8. 数据管理对于综合测评的数据,学校应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
同时,将数据与学生发展档案结合,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支持。
9. 培训支持学校应该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使他们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综合测评方案。
同时,学生也需要逐步提高对综合测评的认知和理解。
10. 成果利用综合测评的结果应该得到充分利用。
学校可以通过对结果的分析,发现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并提供个性化的教学和辅导方案。
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可以根据结果进行学习和发展计划的调整。
11. 问题与挑战在实施综合测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评价标准的主观性、对学生动态发展的跟踪、公平性的保障等。
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应该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12. 总结综合测评是一种重要的学生评价方式,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改)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二次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湖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进行量化考评,即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占20%)+科学文化素质分(占70%)+身心健康素质分(占1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普通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包括基础分和二级指标分,满分为20分,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二级指标分。
第六条基础分按优(10分)、良(8分)、中(7分)、合格(6分)、差(5分)五个等级,由学生本人根据本院测评细则,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后,自我评分。
第七条二级指标分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若高于10分或低于0分则按10分或0分计算),由院、班测评小组根据日常记载,从下列几个方面评定(同一事由不重复加减分):1、思想道德表现。
评价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表现,以及诚实守信(如出勤、作业、考试、申请资助、使用证件等是否弄虚作假)、遵纪守法情况,表现好者加1-2分,表现差者在1分基础上按以下条款扣分:(1)受班院校三级点名批评者,分别减0.2、0.3、0.4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分别减0.5、0.6、0.8、1分。
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扰乱秩序、无理取闹、损坏公物、哄砸酒瓶等违反校纪校规者(未构成处分)视其情节轻重减0.1-0.4分。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考核实行细则(试行)为更好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深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根据《台州学院学生综合考核措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总考核分计算措施:考核内容分设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四项,总考核分=德育分绩点×20%+智育分平均绩点×55%+体育分绩点×5%+能力分绩点×20%。
上述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和能力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旳按100分计。
德育分绩点、智育分平均绩点、体育分绩点、能力分绩点和总考核分均为5分制。
二、德育分绩点考核及计算措施:(一)德育总分由德育基本分和奖罚加减分两部分构成,总分为100分,不满60分旳,绩点为0;60分绩点为1,每增长1分,绩点提高0.1。
(二)德育基本分计算措施:全班同学参与打分,最高分为90分,最低分为70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若干,取中间旳40个成绩计算平均分,即为该同学旳德育基本分。
(三)奖罚加减分细则:1、获卫生寝室每次加1分,不合格寝室每次减2分,“文明寝室”每次加1.5分(以学院公布名单为准)。
2、受校通报表扬旳每次加5分,受学院通报表扬旳每次加3分。
3、在暑期社会实践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旳受省级表扬加5分、受市级表扬加4分、受校级表扬加3分、受院级表扬加2分,不合格旳扣3分。
4、旷课每课时扣2分,事假每课时扣0.2分,无端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合计无端迟到或早退两次按一次旷课扣分,直至扣完10分。
对有特殊状况旳事假,如碰到家庭重大变故、就业面试、助人为乐和其他不可抗拒等客观原因,事先经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联合专门审批后可不扣分。
病假需要出示校医旳证明或医院旳病历和发票。
有旷课记录旳学生将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和奖助学金推荐及评比资格。
5、受留校查看处分扣40分、受记过处分扣3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受警告处分扣15分、受校通报批评扣10分、受学院通报批评扣5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主要方式方法,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具有导向功能,影响深远。
为规范做好2016-2019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具体事项如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挥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各方面表现的测量和评价。
测评分是全面衡量学生在测评年度期间综合表现的定量指标,是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的依据。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部分,综合测评分数由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奖励分、罚分五部分组成,其中德育素质部分23分、智育素质得分等于(学生各门成绩总合/课程数)*70%、体育素质部分7分。
综合测评总分数=(学生各门成绩总合/课程数)*70%+【(德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奖励分-罚分(注:奖分与罚分之和上限为30分)】*30%第五条评比步骤第一步个人总结:每个学生根据自己上一学年的表现写出较详细的个人总结,内容包括:1、一学年取得的成绩与表现(德、智、体三方面,其中要求有各科的具体成绩);2、存在的不足;3、个人体会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二步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4名学生代表(代表由班级民主投票产生)共7人组成。
第三步评分:1、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先审核全班同学的个人总结,然后对照评分量化表给全班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进行独立评分。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医学人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定量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XX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和XX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体、优良学风班,评定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学生、优秀应届毕业生等评先评优工作和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保研、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测评是从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日常行为、学习成绩、体育成绩和达标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综合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70%+德育分×20%+体育分×10%(注: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德育分、体育分均采用百制)若无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达标成绩的年级体育分为0,则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80%+德育分×20%三、德育分主要从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作风纪律和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育分=基本素质分×60%+行为表现附加分×20%+民主评议分×20%(一)基本素质分:是根据学生在政治学习、学习纪律、集体活动、文明礼貌、道德品质、劳动观念、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得出。
学生的基本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可根据学生各方面表现出的不足累积扣分,基本素质分最低可为0分。
本项由班委考勤记录和团支部活动记录和辅导员抽查记录给出。
1、扣分细则:(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年级及学生会干部考勤每次加倍。
(2)无故缺课(包括早自习、晚自习、第一大节自习课、和各种教学实验环节)一学时扣4分。
辅导员抽查发现的(事先没有请假),扣分加倍。
(3)正常上课(包括见习、实验课)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每学期不得超过三天(周六、周日不计),否则,一天扣1分(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天按8学时计算)。
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在本办法基础上,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
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
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三、测评流程第七条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
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
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生科院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一、政治思想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奖惩分=荣誉分+社会工作分(含扣分)+附加分+扣分(满分20分)1、荣誉分:获荣誉称号(不含获奖学金者)国家10分,省7分,市或校5分,院2分。
获校长嘉奖6分获院长嘉奖3分注1.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荣誉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可累加。
2. 此处校级荣誉指的是校学工处、校团委及以上部门评定颁发的荣誉,校团委下属学生会、社联各部门内部评定的荣誉,如社联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作者,教务处优秀信息员和图书馆义工等,仅作为内部激励,不参与加分,院级荣誉类同,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集体先进称号的班级班长和团支书各加3分,班委委员和支部委员各加2分,其它成员加1分。
被评为院级集体先进称号的班级班长和团支书各加1.5分,班委委员和支部委员各加1分,其它成员加0.5分。
获校优秀宿舍舍长加2分,优秀宿舍舍员加1分。
获院优秀宿舍舍长加1分,优秀宿舍舍员加0.5分。
获校、院通报表扬校的加3分;院的加1分。
(注:同一事迹表扬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获表扬可累加)2、社会工作分:校、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8分校、院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两委办公室主任、部门负责人(含团委部门负责人)、校社团负责人、院新闻媒体中心主任、6分院刊负责人、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班长、团支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5分院刊《南洋杉》编辑4分院社团负责人3分院各部门委员、记者团成员2分院各部门干事1分年级各部门部长4分年级各部门副部长2分班委(除班长、支书)1分(注:班委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加分)舍长1分学院各部门理事(如中特会理事)、助理(如社联助理)、管理员;校教务处下属科室教学1分信息员、校学工处助理注:兼任数职者,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3、附加分:被评为文明校园建设积极分子校级加3分,院级加2分。
5分由学校选派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竞赛者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突出者(专指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抢险救灾、拾金不昧、10分见义勇为、抢救伤残病人等)3分个人事迹受到社会媒体报道,为学院争得荣誉者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2分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间每满20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方法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方法(漳州校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评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根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三部分。
第五条凡在本学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根据本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期进行计算,在该学期之前取得的成绩、荣誉、奖励及处分不计入本学期测评中。
在学院的领导下,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审查后,报学院审核。
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根据。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第七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政治态度、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人文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应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基本素质测评以50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个人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加分和惩处扣分。
第九条奖励加分(A i)。
对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者好人好事,按下列各项加分,但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的荣誉称号或表彰、表扬的,只计最高分,不计累加分。
(一)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酌情加5~20分;(二)有扶残助弱、无偿献血等事迹者(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加0.2分;参加志愿者服务,经过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认证的,每小时加0.2分。
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本细则经年月日生命科学学院六届一次学代会修订通过)一、综合测评的基本内容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德育测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德育测评的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德育测评的公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德育测评奖励分评定标准............................................................................ 错误!未指定书签。
、思想道德方面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劳动、文娱、征文等方面............................................................................ 错误!未指定书签。
学生综合能力评估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背景为了提高学生的研究效果和综合能力发展,本方案旨在实施学生综合能力评估。
通过评估学生的研究成果和综合能力,我们可以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个性化教学和辅导。
实施步骤以下是学生综合能力评估的实施步骤:1. 设计评估指标:根据学科要求和学生发展需要,制定评估指标,如学科知识掌握、问题解决能力、创新思维等。
确保评估指标具有客观性和准确性。
2. 确定评估方式:结合现有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确定适合学生综合能力评估的方式,如考试、项目作品评估、口头表达能力等。
保证评估方式具有全面性和多样性。
3. 制定评估计划:根据学年计划和教学进度,制定综合能力评估的时间节点和频次。
确保评估计划合理,并兼顾学生的研究负担。
4. 实施评估:按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通过考试、作品评价、讨论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估。
评估过程中要保证公平性和科学性。
5. 分析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对学生的各项综合能力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学生的优势和不足,以及针对不同学生的教学建议。
6. 应用评估结果: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教学建议,针对学生的需求和差异进行个性化教学和辅导,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发展。
7.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实施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和学生表现,不断完善评估方案,并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改进。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我们期望实现以下效果:1. 了解学生的研究成果和综合能力水平,为教学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2. 发现学生的潜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个性化教学和辅导措施,帮助学生提高。
3. 促进学生的自主研究和自我反思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研究动力。
4. 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5. 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其未来的研究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总结学生综合能力评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设计评估指标、确定评估方式、制定评估计划、实施评估、分析评估结果、应用评估结果和持续改进等步骤,我们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能力水平。
学生体质测试的实施方案
学生体质测试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学生体质测试是对学生身体素质进行科学、系统的测试,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体质测试,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状况,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和比赛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施方案。
1. 目标确定。
学生体质测试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包括体能、柔韧性、速度、力量等方面。
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生活习惯等方面。
通过测试结果,及时发现学生的身体素质问题,为学校制定针对性的体育教学计划提供依据。
2. 测试项目。
(1)体能测试,包括跑步、跳远、引体向上等项目,以考察学生的耐力和爆发力。
(2)柔韧性测试,主要包括体前屈、坐位体前屈等项目,以考察学生的柔韧性水平。
(3)速度测试,主要包括短跑、折返跑等项目,以考察学生的速度和反应能力。
(4)力量测试,主要包括握力、仰卧起坐等项目,以考察学生的肌肉力量水平。
(5)心理健康测试,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6)生活习惯测试,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饮食、作息等生活习惯。
3. 测试流程。
(1)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确定测试时间、地点,做好测试器材的准备工作,组织好测试工作人员,做好测试前的宣传工作。
(2)测试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测试工作人员要对学生进行测试项目的具体指导,确保测试过程中的安全和规范进行。
(3)测试结果的记录和分析,对学生的测试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为后续的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4)结果反馈和个性化指导,将测试结果进行反馈给学生和家长,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的体育指导和健康教育。
4. 测试工作的保障。
(1)人员保障,确保测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热情,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
(2)器材保障,保障测试所需的器材设备齐全、安全可靠。
(3)安全保障,做好测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学生在测试过程中的安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学院综合测评条例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方面分项考核、综合评定,对学生做出全面的评价,是全面考核学生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攻读免试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凡我院在籍的本科学生(不包括2008级学生),从入学的第二年开始,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工作在每学年初九月进行,其资料的范围为上一学年。
第二章综合测评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团工委书记、辅导员、团工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等组成。
第五条各学生班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以及三名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综合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第六条学生综合测评内容由德育(含美育)、智育和文体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学生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其中德育(含美育)占25分,智育占65分,文体占10分。
第四章德育(含美育)(满分25分)第八条德育成绩由基础分、德育互评分和现实表现鉴定分及加扣分四部分组成。
第九条基础分:每个学生为5分。
第十条德育互评分(满分10分):由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在认真做好班级和个人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各方面的现实表现,由全班同学对每个学生包括自己进行德育互评,内容包括政治信念、思想品德、文明行为、法纪观念、美学修养五项。
具体如下:1、政治信念①爱祖国、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②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③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2、思想品德①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社会与集体的关系。
2023年学生身体素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学生身体素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学生身体素质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对学生的身体素质进行全面评估,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和提高整体素质水平。
2. 目标- 对学生的身体素质进行客观评估,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
- 发现学生在身体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为学生提供健康指导和个性化的运动训练建议。
3. 实施步骤步骤一:计划和准备- 成立学生身体素质评估工作小组,确定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 确定评估所需的设备和资源,并进行采购和准备工作。
- 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身体素质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并征得他们的参与和支持。
步骤二:评估工作- 在评估前,对学生进行身体条件检查,确保评估的安全性。
- 设计合理有效的评估项目,包括身体成分、心肺功能、灵活性和力量等方面。
- 对学生进行集体评估和个体评估,以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
- 评估过程中,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步骤三:数据分析和反馈- 对评估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发现学生的身体素质问题和规律。
- 将评估结果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反馈,提供相关健康建议和个性化训练方案。
- 定期跟进评估结果,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改变和进步情况。
4. 注意事项- 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程序。
- 学生的个人隐私应受到保护,评估结果应妥善保管并只用于学生的健康管理和指导。
- 学生身体素质评估结果不作为考试成绩或排名的依据,仅供健康管理和个性化训练使用。
以上便是2023年学生身体素质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全面评估学生的身体素质,我们有望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提高整体素质水平。
希望该方案能够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支持和参与。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实施细那么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实施细那么第一部份综合考评的形式第一条综合考评采取定量计分、定性评分、外加奖罚分的形式进行,其中定量计分与定性评分为大体分,二者加权后总分值为100分。
奖罚分在大体分上加减。
第二部份综合考评的方式第二条综合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对上一学期的考评。
第三条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人数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1/3,有女生的班级必需有女生代表。
考评小组对每一个同窗的德、智、体及奖罚得分别离核算,并按权重求和,所得分值即为该生该学期的综合考评分。
第四条综合考评各项成绩必需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后,在班内公示,每位同窗查对无异议签名确认后,学院于第三周公示所有班级综合考评结果。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每一个学期综合考评分累加,即为该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考评分。
第三部份综合考评计算方法第六条智育成绩计算方式:一、百分制成绩按原分值计算。
五级制课程考核成绩换算标准:优:90;良:80;中:70;合格:60;不合格:0。
二级制课程考核成绩换算标准:合格:60;不合格0。
二、将每门课程成绩乘以该课程学分数相加后除以总学分数,乘以70%即为智育成绩。
﹛(C1×F1+ C2×F2+……+Cn×Fn)/( F1+F2+······Fn)﹜X70%(C为课程成绩,F为课程学分)。
3、通识教育选修课、公选课、重修课、第二专业课成绩不计入智育成绩,专业选修课计入智育成绩,缓考课程待缓考成绩发布后计入总成绩。
第七条体育成绩计算方式一、二年级按体育课实际成绩乘以10%折算,三、四年级按10分算。
第八条德育成绩计算方式一、此项评分要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级导师和学生代表(很多于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一)负责计算,经确认无异议后公示,直接记入综合考评总分。
评分包括思想道德(15)、组织纪律(15)、集体观念(15)、劳动卫生(10)、文明礼貌(15)、老实守信(15)、公益活动(15)等七项,合计总分值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本班最高与最低分差不得高于10分)乘以20%计入考评总分。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正式录取在我校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选奖学金。
(一)保留入学资格的;(二)休学或保留学籍的;(三)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四)有必修课不及格的;(五)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六)考试舞弊者(包括未受学校处分,受到院内处理者);(七)弃考、缓考两门以上必修课者(包括两门);(八)评选年度内被校通报批评者;(九) 在本院学习时间不足一学年者;(十) 一学期累积五次或以上无故缺席组织生活者;(十一)一学期累积五次或以上通报批评者;(十二)本科三年级及四年级尚未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不合格者;(十三) 原则上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项目任意一项不位于本测评单位前50%者。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生成绩、创新能力、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第二章评选方法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对学生上一学年的素质进行综合测评后,将总分进行排名得到最后获得奖学金的名单。
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F)是基本素质总评得分F1、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得分F2、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得分F3的加权之和加上额外加分F4,其计算公式为:F=F1×10%+F2×60%+F3×30%+F4第一条基本素质测评(记作F1)。
1.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的内容,每个方面给定的基准分20分,共100分。
A)。
(一)思想政治表现(11. 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 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注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生命科学系综合测评规章制度(试行稿)
生命科学系综合测评规章制度(试行稿)一综合测评基本原则1.采取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品德素质(15%)采取“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为5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1.学习态度及表现情况学习成绩保持在班级前3名者加5分。
2.文明与卫生情况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的,该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系级加1分,上限3次;校级卫生寝室的,每人加2分,系级加1分,上限3次。
3.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大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校组织的“三下乡”加3分,其它由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参加公益活动(如献血)的,每人加1分。
4.其它突出事迹如拾金不昧突出者每次加1分。
5.表彰省级表彰加8分,校级表彰加5分,系级表彰加3分,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或干扰行为的减10分。
6.支教者加3-5分。
7.无故不参加校、系和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减5分。
8.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课外阅读任务者减2分。
9.旷课一节减2分,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
10.校系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所在寝室每个成员分别减2分和1分,拒检查的每个成员减2分。
11.违反校级校规,未受纪律处分每次扣10、15、20、25分。
12.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分别减15、20、25、30分。
以上之外者,酌情加减分。
(二)智育素质(60%)1. 智力素质在班级前15%名方可参加一等奖学金的评选,在前30%名方可参加二等奖学金的评选;在前40%名方可参加三等奖学金的评选。
成绩在前10%若没有违纪等特殊情况应纳入奖学金评选范围。
2.英语四级没过实行降级处理。
3.英语达6级水平的加3分,国家计算机达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加3分,国家计算机达二级加2分。
4.考研参考者加3分,达线者加5分,录取者加8分。
(三)能力素质(15%)1.班干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2-5分,其他成员可酌情加减分。
学生会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加3-6分,学生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加1-2分,协会骨干根据表现加3-5分,累计最高分为6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表现测评、学业表现测评、文体表现测评和能力表现测评四个方面。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和比例为:品德测评得分占10%,学业测评得分占70%,文体测评得分占10%,能力测评得分占10%。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10%+学业测评得分×70%+文体测评得分×10%+能力测评得分×10%。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测评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品德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表现测评得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占60%,奖励分占40%。
品德测评得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品德表现测评得分上限为100分,下限为0分。
第七条品德测评基本分満分为60分。
评估内容包括如下几项:(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人生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做到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乐于助人;男女交往举止得体;遵守文明守则;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和粮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保持内务整洁。
(四)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性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自觉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如宿舍、课室、卫生包干区清洁等轮值等工作)。
(五)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奋发向上,勤奋好学。
第八条品德奖励分的上限为40分,下限为0分,其计算公式为: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专业最高原始奖励分×100×40%品德奖励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一)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加20分,市级加12分,校级加8分,院级加5分;青马班优秀学员校级加6分,院级加3分;魅力团支书校级加8分,军训优秀标兵加2分;同类称号多次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获不同性质荣誉称号分别加分。
学生体质测量实施方案
学生体质测量实施方案一、前言。
学生体质测量是对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进行客观评价的重要手段,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实施学生体质测量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学生体质测量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实施目标。
1. 促进学生身体健康,通过体质测量,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健康指导和个性化的运动建议。
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体质测量,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为学校制定个性化的体育教学计划提供依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促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通过体质测量结果,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推动体育教学的科学化、个性化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计划,在每学期开始前,学校体育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体质测量实施计划,包括测量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
2. 营造测量氛围,在体质测量前,学校应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增强学生对体质测量的重视和参与度,营造积极的测量氛围。
3. 选派专业人员,学校体育部门应选派专业的体育教师和医务人员进行体质测量工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 实施测量工作,按照实施计划,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身高、体重、肺活量、柔韧性等多项指标的测量工作,确保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 数据统计和分析,对测量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形成学生体质测量报告,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健康指导提供依据。
四、实施保障。
1. 人员保障,学校体育部门应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参与体质测量工作,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资源保障,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测量器材和场地,为体质测量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3. 安全保障,在体质测量过程中,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参与测量工作的安全。
五、总结。
学生体质测量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体育部门应加强对体质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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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系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普教、职教需要的合格师资,准确科学地评价学生在校表现,进而使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德智体综合测评就是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生按照量化管理的原则进行考评和测量的一种方法。
第三条搞好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应坚持的原则:(1)方案要合理,努力做到科学、严密、准确和具有可操作性。
(2)坚持三级管理,班为基础,发挥学院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化的原则,坚持自我测评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真正做到测评人员公开、测评条例、方案公开、测评过程公开、测评结果公开。
第四条测评机构及程序
(一)测评机构:
1、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学生处领导,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各班要组成由班主任主持,班长,团支书、宿舍长或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评分工作。
(受过处分和有补考者原则上不得参加测评小组)
2、各班要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干部分工负责记录、搜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
3、测评开始时,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测评方法等,切实让每一位学生端正测评态度,教育学生正确估计自己和估计别人,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
(二)具体程序:
1、个人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后,每个学生根据自己本学期的表现,写出详细的个人小结。
小结应包括一学期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体会及努力方向。
2、班级评定: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班级评估组按测评区分标准并根据本学期的情况和原始记录及德育测评内容,对本班学生进行评分,同时写出班级评语。
评分统计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3、院内鉴定:班级评定后,由学工办主任汇总学生综合测评表,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定签字。
4、最后,报学生处学生科备案,其成绩将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求职择业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测评内容:
1、(1)德育素质(2)智育素质(3)体育素质
2、综合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智育素质成绩(包括体育成绩)
第六条评分程序
1、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将综合素质成绩、智育成绩单项评分,分别按规定比例换算成单项素质成绩相加后得出,综合测评工作各单位按学期进行。
(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系内存档)
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取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每学年综合测评结束后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中的学生综合测评鉴定及学生鉴定)
3、综合测评总成绩: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再加毕业实习成绩分,为该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
第二章德育素质测评基本要求
第七条德育素质评分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素质成绩=综合素质分×30%。
第三章智育部分
第八条智育素质成绩(包括体育成绩)计算方法
1 、智育素质成绩=平均学习成绩×70%。
2 、智育素质分折算要求:
(1) 考试得分数按考试实际得分记(包括59分以下者);
(2) 智育素质分数折算如下:
优(90 分); 良(80分); 及格 (65分); 不及格(50分)。
(3) 违反考场纪律受处分者 , 该门课程以零分记入本学期平均成绩。
(4)缓考考试成绩合格以60分计。
第四章体育部分
第九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内教体字…2007‟7号)文件要求,所有在校生必须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不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第五章
第十条每学年学校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比例评选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十一条毕业生综合测评和优秀毕业生认定办法:
1 、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总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总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实习成绩。
2 、学校根据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 以班为单位取前 5% 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按“优秀毕业生”分配政策参加分配。
第十二条各班级所有的学生干部名单于每学年初(开学两周内)送交学工办备案(如有调整随时报送学工办)。
第十三条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维护好测评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测评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错误或特殊情况,确需复议的,经学工办同意,由班主任召开评议小组会进行复议。
第十四条凡有关规定与本方案相抵触的 , 均以本方案为准 , 本方案由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生命科学系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