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2〕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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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山西水利厅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山西水利厅

附件“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在总结“十二五"期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并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最新要求,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进行修订,形成《“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务院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二、考核组织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水利部,承担考核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设置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

评分方法见附件1和附件2.(一)目标完成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考核6项指标: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二)制度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河长制度,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水功能区划及相关管理制度,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等9项制度建设情况。

(三)措施落实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基础能力等4类措施落实情况.(四)其他情况其他情况包括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3号
国务院
【期刊名称】《西部资源》
【年(卷),期】2012(000)001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牛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当前我国水资源研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闰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总页数】3页(P28-30)
【作者】国务院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32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J],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3号文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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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内容提要 [J], 无
4.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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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号)精神,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和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和评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本区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水资源配置、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

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控制指标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红线控制指标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为水功能区达标率。

(详见附件)市内六区仅考核用水效率红线,不设置控制指标。

第五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适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上半年开展上一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

第六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按照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3月底前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水利部等9部门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

水利部等9部门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
设完成投资 1 8 9 4亿元 ,民航完成投 资 7 7 0亿元 ,均 与上年基本持平 。 ( 钱 进 )
由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组织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陕西建筑科学研究院等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类规范主编单位编制的《 房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 建筑施工质量分册 ) 2 0 1 7 年1 月正式出版发行。 施工分册针对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直接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进行编制 ,包括 9 部分内容:强制性条文概论 、基本规定、
■■ ■ 行业 资讯 I n d u s t r y I n f o r m a t i o n
造工作作 了全 面总结 ,对 2 0 1 7年棚 户区改造 工作任务作 出部署。 国家发展 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相 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 刘丽媛 )பைடு நூலகம்
为落实 《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 的意 见 》 ( 国发 [ 2 0 1 2]3号 )、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 印发实 行最 严 格水 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国办发 ( 2 0 1 2]3号 ) 要 求 ,推 动 “ 十三五”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工作 ,近 日,水利部联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部 门印发 了 《 “ 十三 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 案》 ( 以下简称 《 实施方 案》 ) 。《 实施方案 》包括适用范围、考核组织 、考 核内容、考核程序 、考 核评 分和考核结果使用等六部分 内容。 《 实施方 案》作为 “ 十 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依据 ,对做好 “ 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
全面推动 “ 十 三五”期 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 度落 实发挥积极作 用。 ( 钱 进)

2022年-2023年咨询工程师之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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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咨询工程师之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40题)1、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在()中列支。

A.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费B.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C.建筑安装工程规费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答案】 B2、环境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中,自然环境不包括()。

A.工程水文B.气象因素C.建设环境D.地质条件【答案】 C3、下列关于合同工期、质量和价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工期、质量、价款是协议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B.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C.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降低部分工程质量D.发包人和承包人最终结算的合同价款是最初招标确定的合同签约价【答案】 A4、对存在于项目中的各种技术界面和组织界面进行管理并做好记录的工作,属于过程管理中的()过程。

A.检查B.处理C.实施D.计划【答案】 C5、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备清单不完善,只有主体设备或仅有成套设备重量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应采用()的方法。

A.预算单价法B.扩大单价法C.设备价值法D.综合吨位指标法【答案】 B6、工程项目具体质量计划的主要工作不包括()A.确定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B.明确项目团队各层次的质量管理职能C.编制收集记录数据的标准表格D.明确项目团队各层次间的配合和接口【答案】 A7、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如果生产性工作A和B之间属于硬逻辑关系,则表明他们的先后顺序是由()决定的。

A.组织关系B.工艺过程C.劳动力安排需要D.原材料安排需要【答案】 B8、资格后审是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定,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

A.开标以前B.评标以前C.开标同时D.评标以后【答案】 B9、同一条工程项目信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这属于沟通中的 ( )A.认知障碍B.情感障碍C.偏见障碍D.个性障碍【答案】 A10、下列费用中,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措施费的是()A.文明施工费B.工程排污费C.养老保险费D.企业管理费【答案】 A11、有专职项目经理,团队成员不必为项目结束后的去向分心的项目组织结构形式是()组织结构。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估制度 , 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 公
加 快 实施 全 国城 市 饮 用 水 水 源地 安 全
保障规划 和农村饮水 安全 工程规 划 。
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
用 水 总 量 的依 据 之 一 ,对 省 界 水 质 的
力 , 理 确 定 节 水 目标 。 合 有关 部 门要 抓 紧 制 定 并 公 布 落 后 的 、耗 水 量 高 的 用 水 工 艺 、 备 和 产 品 淘 汰名 录 。 大 城 设 加
米 以 内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用 水 鼍 比 J 各 省 、 自治 区 、 辖 市 要 按 照 汀 河 流 域 直
水 量 分 方 案 或 取 用 水 总 控 制 指
理 , 过 健 全 制 度 、 实 责 任 、 高 能 I 2 1 通 落 提 0 0年 下 降 3 %以 上 , 田 灌 溉 水 有 0 农 力 、 化 监管 , 格控 制用水 总量 , 强 严 全 面提 高 用 水 效 率 ,严 格 控 制 入 河 湖 排
四 、加 强水 功能 区 限 制纳 污 红 线
立 生 态 用 水 及 河 流 生 态 评 价 指 标 体
基 , 多水 少 、 资 源 时 空 分 布 不 均 是 J 利用 控制 红线 , 2 3 人 水 到 0 0年 全 国 用 水 总 J 市 总 体 规划 的 编 制 、 重大 建 设项 F 的 1
我 国 的 基 本 国情 和 水 情 。 当前 我 国水
量 控 制在 70 0 0亿 立 方 米 以 内 ; 立 用 确 水效 率控 制 红 线 , 2 3 到 0 0年 用 水 效 率
达 到 或接 近世 界先 进 水 平 ,万 元 工 业 l 增加 值 用 水 量 ( 2 0 以 0 0年 不变 价 汁 , 下同 ) 低 刮 4 降 0立 方 米 以 下 , 田灌 农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解读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解读
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 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0年下降30%以上。
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 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到65立方米以下。
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 米以内。
路漫漫其悠远
(三)主要目标
2、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效率 控 制 红 线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解读
路漫漫其悠远 2020/3/25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
路漫漫其悠远
以人为本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 发展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
原则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路漫漫其悠远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决定》
(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 1、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
的基本国情水情。 2、粮食安全 3、水利设施薄弱 4、水资源严重短缺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 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
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 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到201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 到0.53以上。
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 到0.55以上 。
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 水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 以上;
路漫漫其悠远
(三)主要目标
3、水 功 能 区 限 制 纳 污 控 制 红 线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府发[2014]10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府发[2014]10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府发〔201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0.2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86立方米(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

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

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26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各县市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见附件。

二、严格管理制度(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进行或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取用水项目,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要严格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制度,取水许可审批机关要对工程取水水源、取水设施、计量设施、节水设施、退水水量水质、生态流量等情况验收合格后,才能发放取水许可证。

要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国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2012国务院三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2012国务院三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水资源管理的最严格制度安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透视

水资源管理的最严格制度安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透视
水意识。
说 明问题 。“ 十分 严 峻 … 日益 突 出 … 主
作为 我 国的用 水 大 户, 业 用 水 占总 用水 量 的 6%以上 , 真 正被 利 用 的水 只 占 要 瓶 颈 ” 几 个 分 量 十足 的 词 语 标 示 了 农 2 但 ,
农业灌溉用水总量 的不足一半 , 多半浪费在送水过程和漫灌之中。
… - -
中, 得乎其下; 取乎其下, 则无所得 矣。
凡此种种 , 已不得不在 已有工作基础上 , 过更加严厉 甚至严苛的制度安 只有 将水 资源 管理 制度 的级 次提 升至 通
排解决和对症矫正。 正如水利部部长陈雷指 出的那样
—解决我国 日益复 杂的水资
“ 最严 格”的层面 , 才能避 免触碰敏 感

辖 市 ) 府专门出台了本省 ( 政 直辖 市) 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或 相关办 生, 一头是经济, 头却是 用水控制指 一
法 , ̄l省政府出台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 会建 设的意见 。 Il l
标, 两头拽 一头, 滕州似乎戴上 了 “ 紧
地处黄淮海平原的山东省 , 长期以来为破解水 “ 颈” 瓶 制约, 水资源管理方面 箍 ” 在 。
也不得不开始自身转型 在滕州 , 最大 的用水户——华 电新源热 电公司, 中水
2 1年9 山东省政府 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 《 00 月,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 制管理办 法), )
自2 1年1 日起实施 , 0 1 月1 以此 为标 志, 山东省在全 国率先基 本构建起 最严格水资源 使 用比例 已经由三 成提高到近五成。 管理 的制度框架体系
监测评价的3 0 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 标率仅为4 %, 86 92 6 3 .%的河长水质劣于 Ⅲ 资源已经超 越资金、 动力、 劳 市场、 技术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 ) 本 原 则 二 基
m寺 茸管 } 裳

tE

0 一
体要求
农 田灌溉 水有 效利 用 系数提 高 到 06以上 :确 立水 功能 区 . 限制 纳 污红 线 .到 2 3 0 0年 主要 污 染物 入 河湖 总 量控 制在 水功 能 区纳 污 能力 范 围之 内 . 水功 能 区水 质达 标 率提 高 到
资源 管理体 制 和机制 .改进 管理方 式 和方法 :坚持 因地制 宜. 实行 分类 指导 . 注重 制度实施 的可行性 和有效性 。
f 主 要 目标 三
二 、 强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控 制 红 线 管 加
理 。 格 实 行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严
( ) 四 严格规 划 管理 和水 资 源论证 开发 利 用 水 资 源 . 当符 合主 体 功 能受水 区、 面沉 降 区 、 地 海水入 侵 区地 下水 压 采 方 案 . 逐 步削 减开 采量 ( 强化 水资 源统一调 度 九) 流域 管 理 机 构 和县 级 以 上地 方 人 民政 府 水 行 政 主 管
局 水 资源 论 证工 作 .国 民经 济 和社 会 发 展 规划 以及 城 市 总 体 规划 的编制 、 大 建设 项 目的布 局 , 当 与 当地 水 资 重 应
确立 水 资 源开 发利 用 控 制红 线 .到 2 3 0 0年 全 国用水 总 量控 制在 70 0亿 ms 内 :确 立 用水 效率 控 制红 线 。 0 以 到 23 0 0年用 水效 率 达到 或接 近世界 先 进水 平 . 元工 业 增加 万 值 用水 量 ( 2 0 以 0 0年 不 变 价 计 。 同 ) 低 到 4 T 以下 , 下 降 0I, I
源 条件 和 防洪要 求 相 适应 。严 格执 行 建 设 项 目水 资 源 论 证 制 度 . 未 依 法完 成 水 资源 论证 工作 的建 设项 目. 批 对 审 机 关 不予 批 准 . 建设 单 位不 得 擅 自开 工 建 设 和投 产 使 用 , 对 违反 规 定 的 . 一律 责 令停 止 。

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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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9.12•【文号】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节能管理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有关中央企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及有关协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进一步推动工业节水工作,提升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实现“十二五”工业节水约束性指标,经研究,决定在重点用水工业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必要性(一)建设节水型企业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

目前,全国工业取水量占总取水量的四分之一左右。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用水需求呈增长趋势,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

建设节水型企业,全面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是控制工业用水总量,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措施。

(二)建设节水型企业是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尽管工业节水工作不断进步,水资源重复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工业用水方式仍以粗放型为主,主要生产工艺和关键环节用水量大、废水排放多等问题依然存在。

建设节水型企业,鼓励节水工艺技术创新和推广,以更小的水资源消耗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是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建设节水型企业是加强企业节水管理的重要内容。

企业是工业节水的主体。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水资源函[2016]383号【发布部门】水利部【发布日期】2016.09.29【实施日期】2016.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水资源函〔2016〕3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流域机构:《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此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我部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实行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陆续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了供水人口在50万以上或向省会城市供水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重点从水源工程、供水水质水量、日常管理等方面推动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名录》内的部分水源地有调整,并且中等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我部组织对全国供水人口20万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核准(复核),经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共将全国618个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名录》管理。

现将复核和修订后的《名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详见附表),请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采取水资源调度、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要求。

我部将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要求,组织做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年度评估工作。

水利部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4.08.15
•【文号】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4.08.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4年第18号
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江西省、广东省、安徽省、贵州省、四川省、湖南省、福建省、湖北省、河北省、重庆市、天津市为优秀。

水利部2024年8月15日。

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

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

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1】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于解决我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重要影响。

其主要内容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一、确定的三条红线1.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2.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二、实施的四项制度1.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2.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4.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严守三条红线四项制度【2】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2012年3月15日,江苏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发布《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继2011年省委1号文件后省政府作出的具体部署,对有效解决江苏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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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

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四)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五)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

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六)严格实施取水许可。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

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八)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

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

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抓紧编制并实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以及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地下水压采方案,逐步削减开采量。

(九)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

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

稳步推进水价改革。

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

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过度扩张,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

(十一)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加快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确定的目标,及时组织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用水定额。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十二)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

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

充分考虑不同工业行业和工业企业的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合理确定节水目标。

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并公布落后的、耗水量高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

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示范工作,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微咸水开发利用、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

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十三)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

水功能区布局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

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重要江河湖泊的省界水质水量监测。

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十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对已设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十五)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编制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开展内源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

研究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保障措施(十六)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具体考核办法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十七)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抓紧制定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管理办法,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

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

流域管理机构对省界水量的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的依据之一,对省界水质的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依据之一。

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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