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始实行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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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面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面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导语:近⽇,住建部发布了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于2015年1⽉1⽇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同时废⽌。

⼩编尽最⼤努⼒整理了该新标准的“变化”,并对新旧两版标准进⾏了逐条对⽐,供⼤家分享。

⼀、基本框架没有变化“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等)、专业技术⼈员(企业主要⼈员)、⼯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总承包序列变化(⼀)名称变化(⼆)等级变化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主要变化有:合并了若⼲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新版标准旧版标准变化类型13 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1 地基与基础⼯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5 预拌混凝⼟专业承包5 预拌商品混凝⼟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6 电⼦与智能化⼯程专业承包20 建筑智能化⼯程专业承包22 电信⼯程专业承包23 电⼦⼯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18 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12 建筑防⽔⼯程专业承包13 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22 模板脚⼿架专业承包14 附着升降脚⼿架专业承包范围扩⼤24 建筑机电安装⼯程专业承包18 机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39 通航建筑物⼯程专业承包38 通航建筑⼯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40 港航设备安装及⽔上交管⼯程专业承包36 港⼝装卸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39 通航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40 ⽔上交通管制⼯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44 输变电⼯程专业承包49 送变电⼯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旧标准》(下列名称前的编号为旧标准代码)2 ⼟⽯⽅⼯程专业承包取消6 混凝⼟预制构件专业承包9 ⾼耸构筑物⼯程专业承包10 电梯安装⼯程专业承包15 ⾦属门窗⼯程专业承包16 预应⼒⼯程专业承包19 爆破与拆除⼯程专业承包41 ⽔⼯建筑物基础处理⼯程专业承包45 堤防⼯程专业承包46 ⽔⼯⼤坝⼯程专业承包47 ⽔⼯隧洞⼯程专业承包48 ⽕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51 炉窑⼯程专业承包52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53 化⼯⽯油设备管道安装⼯程专业承包54 管道⼯程专业承包55 ⽆损检测⼯程专业承包57 城市轨道交通⼯程专业承包59 体育场地设施⼯程专业承包(⼆)等级与专项变化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2015年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2015年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2.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 200 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
(12)水泥混凝土泵车 2 台;
(13)隧道掘进设备1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2台,压浆设备 1 台。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一、总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9)隧道掘进设备 2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4 台,压浆设备 2 台。
2.2 二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细则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细则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建瑞通公司专业代办资质咨询机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级别。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

建筑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

建筑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发布时间: 2014-12-052015《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建筑企业资质变化概述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已经颁布,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第一时间为大家对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解读,我们将陆续对相应变动陆续推出详细解读。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六、“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七、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八、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九、减少了对资质对应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不再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提出要求,但对提高了对专业数量的要求。

十、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十一、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十二、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十三、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详情请参阅: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汇总十五、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19项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取消项目汇总2015年版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共取消了19项专业承包资质,具体专业名称如下(资质名称前的数字代码为2001年版中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标准中的数字代码):(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汇总该汇总内容包含了2015年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承包资质原有名称变动情况及合并资质后形成的新的资质名称。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对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工人的配备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对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工人的配备标准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0人: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10人: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30人: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15人: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港口与海岸工程
50人:中级工以上(含施工船员)
30人:中级工以上(含施工船员)
20人:中级工以上(含施工船员)
钢结构工程
50人: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20人: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10人: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模板脚手架
20人: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分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0人: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
150人:中级工以上
75人:中级工以上
30人:中级工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
50人:中级工以上
30人:中级工以上
15人:中级工以上
铁路工程施工
200人:中级工以上
100人:中级工以上
50人:中级工以上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
75人:中级工以上(含施工船员)
50人:中级工以上(含施工船员)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
150人:中级工以上
75人:中级工以上
30人:中级工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150人:中级工以上
75人:中级工以上
30人:中级工以上
通信工程施工
120人:中级工以上
60人:中级工以上
30人:中级工以上
机电工程施工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5-02-12 文章来源:住建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月31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2015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设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设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级 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 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 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 站4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机 电 工 程
二级
人员
职称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技术工人
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5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5年,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10人,且专业齐全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齐全 中级工以上30人
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他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注册建造师 注册6人 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8年,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结构、岩土、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0人,且专业齐全。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齐全 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20人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变化2014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变化2014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化情况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这里,为大家对2015年最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解读。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由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施工现场持有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变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项目19项(基本确定不包含目前新资质中,序号为原资质中序号)(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以下为新版资质发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注:经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与建筑工程领域有关的变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更名为预拌混凝土专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目录一、总则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

1 一级资质标准1。

2 二级资质标准.1。

3 三级资质标准1.4 承包工程范围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

1 一级资质标准.2。

2 二级资质标准.2。

3 三级资质标准。

2.4 承包工程范围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3.1 一级资质标准3.2 二级资质标准3。

3 三级资质标准3.4 承包工程范围。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4。

1 一级资质标准4.2 二级资质标准.4。

3 三级资质标准。

4。

4 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5。

1 一级资质标准5.2 二级资质标准5。

3 三级资质标准5.4 承包工程范围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6。

1 一级资质标准.6.2 二级资质标准6。

3 三级资质标准6.4 承包工程范围.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7。

1 一级资质标准7。

2 二级资质标准7。

3 三级资质标准。

7.4 承包工程范围。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8.1 一级资质标准8.2 二级资质标准8。

3 三级资质标准。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设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设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类 企业净资产 等级 别 /厂房面积
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 企业工程业绩(指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岗位 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要求(下限)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12人,其中机电工 程专业9人 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10年,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60人,且专业齐全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 程质量合格。 技术装备
三级
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5年,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 技术负责人 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 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 1000万元 职称人员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8人 施工现场管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理人员 、劳务员齐全 技术工人 中级工以上30人
一级
1亿元
建 筑 二级 工 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 量合格。 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8年,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 (1)地上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8~11层民用建筑工程2项; 技术负责人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高度50米以上构筑物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2项; 4000万元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0.6万~ 职称人员 、电气专业齐全。 1万米方米(不含)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 施工现场管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 理人员 、劳务员齐全 含))的建筑工程2项。 技术工人 中级工以上75人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5人,其中建筑工程4人 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 绩不少于2项。 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5年,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 技术负责人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 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月1日执行,19个专业资质取消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月1日执行,19个专业资质取消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于2015年1月1日执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同时废止。

小编尽最大努力整理了该新标准的“变化”,并对新旧两版标准进行了逐条对比,供大家分享。

一、基本框架没有变化“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大力气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二、总承包序列变化(一)名称变化(二)等级变化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一)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主要变化有: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生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新版标准旧版标准变化类型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1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5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0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2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23 电子工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1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12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13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14 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范围扩大2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8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38 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36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39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40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49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旧标准》(下列名称前的编号为旧标准代码)2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取消6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9 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10 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5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16 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19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41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45 堤防工程专业承包46 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47 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48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51 炉窑工程专业承包52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53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54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55 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5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59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等级与专项变化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2015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解析

2015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解析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关于施工劳务资质
变化八: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
《旧标准》对劳务分包资质共划分了13个类别,分别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且部分类别还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但是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常常碰到如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6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15版)
建市[2014]159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一、总 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变化五: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表4:取消1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一览表
变化六: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生变化
表5: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合并、名称变更一览表
如上表所示,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40、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三个类别是由《旧标准》中若干类别合并而成。此外,“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已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版)

目录目录 (1)一、总则 (1)二、标准 (5)(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1 一级资质标准 (6)1.2 二级资质标准 (7)1.3 三级资质标准 (9)1.4 承包工程范围 (9)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10.1 一级资质标准 (61)10.2 二级资质标准 (63)10.3 三级资质标准 (64)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版本)

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版本)

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四、有关说明(一)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D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5年1月22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建市[2014]159号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建市[2014]159号

、填空题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填空题目录—、总贝y (i)二、标准 (3)(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1一级资质标准 (3)1.2二级资质标准 (4)1.3三级资质标准 (5)1.4承包工程范围 (5)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2.1 一级资质标准 (6)2.2二级资质标准 (7)2.3三级资质标准 (8)2.4承包工程范围9、填空题 6.2二级资质标准19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3.1 一级资质标准 (9)3.2二级资质标准 (10)3.3三级资质标准 (11)3.4承包工程范围 .............................................. 1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4.1 一级资质标准 ............................................12 4.2二级资质标准 .............................................13 4.3三级资质标准 .............................................14 4.4承包工程范围 .............................................. 15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1 一级资质标准 ............................................16 5.2二级资质标准 .............................................16 5.3三级资质标准 .............................................17 5.4承包工程范围 .............................................. 18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 6.1 一级资质标准 ............................................196.4承包工程范围 (20)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7.1 一级资质标准 (21)7.2二级资质标准 (22)7.3三级资质标准 (22)7.4承包工程范围 (23)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4)8.1 一级资质标准 (24)8.2二级资质标准 (25)8.3三级资质标准 (26)8.4承包工程范围 (26)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9.1 一级资质标准 (28)9.2二级资质标准 (28)9.3三级资质标准 (29)9.4承包工程范围 (29)10.1 —级资质标准 (32)10.2二级资质标准 (33)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3210.4承包工程范围 (34)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5)11.1 一级资质标准 (35)11.2二级资质标准 (36)11.3三级资质标准 (37)11.4承包工程范围 (37)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8)12.1一级资质标准 (38)12.2二级资质标准 (39)12.3三级资质标准 (39)12.4承包工程范围 (40)(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1)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13.1一级资质标准 (41)13.2二级资质标准42、填空题 17.2二级资质标准4913.3三级资质标准 (42)13.4承包工程范围 (43)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14.1 一级资质标准 (44)14.2二级资质标准 (44)14.3三级资质标准 (45)14.4承包工程范围 (45)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15.1资质标准 (46)15.2承包工程范围 (46)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16.1 —级资质标准 (47)16.2二级资质标准 (47)16.3承包工程范围 (48)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17.1 —级资质标准 (49)17.3承包工程范围 (50)、填空题 21.1一级资质标准57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18.1 —级资质标准 (50)18.2二级资质标准 (51)18.3承包工程范围 (51)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19.1 一级资质标准 (52)19.2二级资质标准 (52)19.3三级资质标准 (53)19.4承包工程范围 (54)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20.1 一级资质标准 (54)20.2二级资质标准 (55)20.3三级资质标准 (56)20.4承包工程范围 (56)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填空题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6521.2二级资质标准 (58)21.3三级资质标准 (58)21.4承包工程范围 (59)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22.1 一级资质标准 (60)22.2二级资质标准 (60)22.3承包工程范围 (60)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23.1 一级资质标准 (61)23.2二级资质标准 (61)23.3承包工程范围 (62)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24.1 一级资质标准 (62)24.2二级资质标准 (63)24.3三级资质标准 (64)24.4承包工程范围 (64)25.1 —级资质标准 (65)25.2二级资质标准 (65)、填空题 28.4承包工程范围7325.3承包工程范围 (66)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26.1 一级资质标准 (66)26.2二级资质标准 (67)26.3三级资质标准 (67)26.4承包工程范围 (68)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9)27.1 一级资质标准 (69)27.2二级资质标准 (69)27.3三级资质标准 (70)27.4承包工程范围 (71)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28.1 一级资质标准 (71)28.2二级资质标准 (72)28.3三级资质标准 (73)、填空题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83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4)29.1 —级资质标准 (74)29.2二级资质标准 (75)29.3三级资质标准 (75)29.4承包工程范围 (76)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77)30.2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78)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8)30.4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9)30.5承包工程范围 (80)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31.1 一级资质标准 (81)31.2二级资质标准 (82)31.3三级资质标准 (82)31.4承包工程范围 (83)32.1 —级资质标准 (83)32.2二级资质标准 (84)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4)33.1 一级资质标准 (84)33.2二级资质标准 (85)33.3三级资质标准 (86)33.4承包工程范围 (86)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34.1 一级资质标准 (87)34.2二级资质标准 (87)34.3承包工程范围 (88)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35.1 一级资质标准 (88)35.2二级资质标准 (89)35.3承包工程范围 (89)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36.1 —级资质标准 (91)36.2二级资质标准 (91)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37.1 一级资质标准 (92)37.2二级资质标准 (93)37.3三级资质标准 (94)37.4承包工程范围 (95)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38.1 一级资质标准 (95)38.2二级资质标准 (96)38.3三级资质标准 (97)38.4承包工程范围 (98)39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8)39.1 一级资质标准 (98)39.2二级资质标准 (99)39.3三级资质标准 (99)39.4承包工程范围 (100)40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40.1 —级资质标准 (100)40.2二级资质标准 (101)40.3承包工程范围 (102)41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2)41.1 一级资质标准 (102)41.2二级资质标准 (103)41.3三级资质标准 (104)41.4承包工程范围 (104)42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5)42.1 一级资质标准 (105)42.2二级资质标准 (105)42.3三级资质标准 (106)42.4承包工程范围 (107)43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7)43.1 一级资质标准 (107)43.2二级资质标准 (108)43.3三级资质标准 (109)43.4承包工程范围 (109)44.1 一级资质标准 (110)44.2二级资质标准 (110)44.3三级资质标准 (111)44.4承包工程范围 (111)45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2)45.1 一级资质标准 (112)45.2二级资质标准 (112)45.3承包工程范围 (113)4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3)46.1 一级资质标准 (113)46.2二级资质标准 (114)46.3承包工程范围 (115)47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5)47.1 一级资质标准 (115)47.2二级资质标准 (116)47.3三级资质标准 (116)47.4承包工程范围 (117)48.1资质标准 (119)48.2承包工程范围 (119)(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120)49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20)49.1资质标准 (120)49.2承包业务范围 (120)、总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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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目录一、总则 (1)二、标准 (3)(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3)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1 一级资质标准 (3)1.2 二级资质标准 (4)1.3 三级资质标准 (5)1.4 承包工程范围 (5)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2.1 一级资质标准 (6)2.2 二级资质标准 (7)2.3 三级资质标准 (8)2.4 承包工程范围 (9)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3.1 一级资质标准 (9)3.2 二级资质标准 (10)3.3 三级资质标准 (11)3.4 承包工程范围 (11)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4.1 一级资质标准 (12)4.2 二级资质标准 (13)4.3 三级资质标准 (14)4.4 承包工程范围 (15)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5.1 一级资质标准 (16)5.2 二级资质标准 (16)5.3 三级资质标准 (17)5.4 承包工程范围 (18)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6.1 一级资质标准 (19)6.2 二级资质标准 (19)6.3 三级资质标准 (20)6.4 承包工程范围 (20)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7.1 一级资质标准 (21)7.4 承包工程范围 (23)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4)8.1 一级资质标准 (24)8.2 二级资质标准 (25)8.3 三级资质标准 (26)8.4 承包工程范围 (26)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9.1 一级资质标准 (28)9.2 二级资质标准 (28)9.3 三级资质标准 (29)9.4 承包工程范围 (29)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2)10.1 一级资质标准 (32)10.2 二级资质标准 (33)10.3 三级资质标准 (34)10.4 承包工程范围 (34)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5)11.1 一级资质标准 (35)11.2 二级资质标准 (36)11.3 三级资质标准 (37)11.4 承包工程范围 (37)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8)12.1 一级资质标准 (38)12.2 二级资质标准 (39)12.3 三级资质标准 (39)12.4 承包工程范围 (40)(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1)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13.1 一级资质标准 (41)13.2 二级资质标准 (42)13.3 三级资质标准 (42)13.4 承包工程范围 (43)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14.1 一级资质标准 (44)14.2 二级资质标准 (44)14.3 三级资质标准 (45)14.4 承包工程范围 (45)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15.1 资质标准 (46)1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16.1 一级资质标准 (47)16.2 二级资质标准 (47)16.3 承包工程范围 (48)17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17.1 一级资质标准 (49)17.2 二级资质标准 (49)17.3 承包工程范围 (50)1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18.1 一级资质标准 (50)18.2 二级资质标准 (51)18.3 承包工程范围 (51)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19.1 一级资质标准 (52)19.2 二级资质标准 (52)19.3 三级资质标准 (53)19.4 承包工程范围 (54)20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20.1 一级资质标准 (54)20.2 二级资质标准 (55)20.3 三级资质标准 (56)20.4 承包工程范围 (56)21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21.1 一级资质标准 (57)21.2 二级资质标准 (58)21.3 三级资质标准 (58)21.4 承包工程范围 (59)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22.1 一级资质标准 (60)22.2 二级资质标准 (60)22.3 承包工程范围 (60)2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23.1 一级资质标准 (61)23.2 二级资质标准 (61)23.3 承包工程范围 (62)2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24.1 一级资质标准 (62)2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5)25.1 一级资质标准 (65)25.2 二级资质标准 (65)25.3 承包工程范围 (66)2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26.1 一级资质标准 (66)26.2 二级资质标准 (67)26.3 三级资质标准 (67)26.4 承包工程范围 (68)2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9)27.1 一级资质标准 (69)27.2 二级资质标准 (69)27.3 三级资质标准 (70)27.4 承包工程范围 (71)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28.1 一级资质标准 (71)28.2 二级资质标准 (72)28.3 三级资质标准 (73)28.4 承包工程范围 (73)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4)29.1 一级资质标准 (74)29.2 二级资质标准 (75)29.3 三级资质标准 (75)29.4 承包工程范围 (76)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77)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78)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8)30.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79)30.5 承包工程范围 (80)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31.1 一级资质标准 (81)31.2 二级资质标准 (82)31.3 三级资质标准 (82)31.4 承包工程范围 (83)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4)33.1 一级资质标准 (84)33.2 二级资质标准 (85)33.3 三级资质标准 (86)33.4 承包工程范围 (86)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34.1 一级资质标准 (87)34.2 二级资质标准 (87)34.3 承包工程范围 (88)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35.1 一级资质标准 (88)35.2 二级资质标准 (89)35.3 承包工程范围 (89)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36.1 一级资质标准 (91)36.2 二级资质标准 (91)36.3 承包工程范围 (92)3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37.1 一级资质标准 (92)37.2 二级资质标准 (93)37.3 三级资质标准 (94)37.4 承包工程范围 (95)3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38.1 一级资质标准 (95)38.2 二级资质标准 (96)38.3 三级资质标准 (97)38.4 承包工程范围 (98)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8)39.1 一级资质标准 (98)39.2 二级资质标准 (99)39.3 三级资质标准 (99)39.4 承包工程范围 (100)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40.1 一级资质标准 (100)40.2 二级资质标准 (101)40.3 承包工程范围 (102)4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2)41.1 一级资质标准 (102)41.2 二级资质标准 (103)41.3 三级资质标准 (104)41.4 承包工程范围 (104)4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5)42.1 一级资质标准 (105)42.2 二级资质标准 (105)42.3 三级资质标准 (106)42.4 承包工程范围 (107)4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7)43.1 一级资质标准 (107)43.2 二级资质标准 (108)43.3 三级资质标准 (109)43.4 承包工程范围 (109)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0)44.1 一级资质标准 (110)44.2 二级资质标准 (110)44.3 三级资质标准 (111)44.4 承包工程范围 (111)45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2)45.1 一级资质标准 (112)45.2 二级资质标准 (112)45.3 承包工程范围 (113)4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3)46.1 一级资质标准 (113)46.2 二级资质标准 (114)46.3 承包工程范围 (115)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5)47.1 一级资质标准 (115)47.2 二级资质标准 (116)47.3 三级资质标准 (116)47.4 承包工程范围 (117)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9)48.1 资质标准 (119)48.2 承包工程范围 (119)(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120)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20)49.2 承包业务范围 (120)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一般分为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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