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动态监测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对临床用药进行监督检查,每月随机抽查全院各临床科室的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对违反规定、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按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并扣罚绩效工资。
2、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及各科医生的用药进行监督、分析、统计和通报。
对临床使用的所有药品进行动态监测,其中抗菌药物、进口药、合资药及新特药为监测重点。
3、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住院用药及门诊用药的比例的控制。
对各临床科室住院用药及门诊用药的比例进行监控、统计、分析和通报。
对超药品比例的科室在医疗质量检查的医德医风检查中进行扣分和扣罚绩效工资,对超标的医生个人按超出限定药品比例的金额的50%直接扣发绩效工资。
4、每月对用量和金额前30位药品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促销使用者立即查处。
对抗生素用药量前20名品种及医生排名,对病历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分析,责成所在科室进行合理用药的分析讨论。
5、每月对临床各科室及每位医生使用中标药品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将中标药品的使用情况与科室和科主任评选先进挂钩,与每季度的医疗质量检查及医德医风检查挂钩,并对用药异常的非中标药品进行监控或停止使用。
6、设置非中标药升幅警戒线,对升幅达50%以上者进行监控,防止“替代药”和“绕道走”。
7、在医院医疗质量检查的“合理用药”项和“医德医风”检查中设置分值评议,用药超标科室予以通报扣罚。
8、禁止在门诊使用40元/克(支)以上的所有抗菌药物,特殊情况由医生本人执处方到医教科审批。
9、门诊金额200元以上处方须经科主任审批;门诊感冒病人的处方不能超过80元,特殊情况由医教科审批。
一、年度合理用药总目标:1、认真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临床药学质量考核小组定期抽查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对滥用抗生素、贵重药品及开大处方、人情方和超权限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首次违反者进行书面登记和口头批评教育,屡教不改重犯者实行院内通报批评并进行公示;甚至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和晋升职称的资格。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正文:(一)设立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日常管理工作由医院质量控制科、医务科、药剂科负责,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微生物室及信息统计科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职责:1、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在药事管理与用药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执行全院合理用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和药品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药品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用药宣传教育。
6、实行合理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合理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1、信息统计科每月依据全院药品用量和销售金额,统计前十位药品总体排名,由药剂科通报、动态监测并予以公示;2、信息统计科每月分类统计全院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其他普药注射剂、营养类药物、自费药品使用金额前十位药品情况交药剂科,由药剂科通报、动态监测并予以公示。
3、药剂科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及时、科学、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对纳入全院总体以及分类排名的药品实行限购政策。
(1)排名及限购方法:每月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口服中成药、营养类、其他普药类药物按照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对有同类品种可替代、非临床必需的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口服中成药、营养类排列前五位药品其本月采购量不得超过上一年月平均使用量的50%,其他普药类排列前十位药品其本月采购量不得超过上一年月平均使用量的50%;对半年内三次出现在排名中的品种,停用一月;其中重点监控药品半年内三次出现在排名中,永久停用,同时该配送公司列入黑名单并进行约谈;每月3号前对当月动态监测排名品种进行内网公示。
B-16合理用药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合理用药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收受药品回扣行为,遏制不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根据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我院实施合理用药公示制度,方案如下:
1、每个月对单价为10元以上、使用总量在医院前10位的药品进行公示;对使用这些药品的前10名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抽查,抽查这些医生使用公示药品的处方不少于10%,对其中最不合理的10个以上的处方,通过全院通报的形式进行公示。
2、医院实行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对于经评价认为明显不合理或使用异常的品种应给予淘汰,对使用药物的医师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量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对于经评价不合理用药连续两次以上排名在前三位的医师,应予以谈话告诫或暂停处方权,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建立数据档案,所有间接数据必须有可供复核的原始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4、医院将每季度公示结果直接上报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同时报旗卫生局备案。
自治区卫生厅每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公示两次。
5、医院要将合理用药公示制度列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医务科负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医师合理用药情况应作为晋级、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医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阿荣旗人民医院
2 0 0 6年5月
3 0日。
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
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按照卫生部和卫生局的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医生用药行为,降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点评范围。
被点评人员为在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生,重点点评的是儿科、妇产科医生的住院病历和用药处方。
二、医院对医生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
1、点评办法医务科、药剂科组织专人通过医院内部网适时监控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定期点评。
医务科、药剂科每季度都要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量,确定随机抽查开方日一天的住院处方和病历数,对各疗区中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点评公示。
同时,还要将全院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5位的西药(重点是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2、点评内容(1)无指征使用药物;(2)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药者;(3)违反联合用药原则;(4)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处方;(5)无指征超剂量使用药物。
进行通报医院3、公示方式病历点评、处方点评存在问题和不合格人员排序将在每季度质量例会中公示,以此教育和警示当事医生及更多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提高病历和处方质量。
三、对查房过程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并提出合理用药意见或建议。
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实施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在查房过程中进行病案讨论,对疗效不佳病人及时进行会诊,提出合理用药建议,适时监测临床用药工作。
科主任在医护交接班会上要通报分析查阅病历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方案,然后与医师一起查看患者,了解病情,提出合理用药方案。
四、对住院病历和处方进行专项用药质控。
1、质控原则坚持“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的原则。
医院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为了落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费用,促进医院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超常规、超剂量使用药品,防止滥用药品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药物不良反应的伤害,提倡安全、有效、经济、规范使用药品,特制定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发布,即日起执行。
并由医务部门、门诊部、药学部进行检查,汇总公示做好督导工作。
1. 医院使用单品种总量监控公示通报制度
每季度对医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和金额进行汇总排序。
对前十位的药品及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
每季度对抗菌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和金额汇总排序,对前十位的药品及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
对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给予淘汰。
2.对医师用药情况监控通报制度
对公示的药品结合专业特点对前十位使用的医师内部通报,对有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警示谈话,查出问题严肃处理。
3.对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
威立合理用药评价组定期抽查病历,对医师药物治疗进行评估。
(每次抽查病历总数应该不少于单科病历 10%)。
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范本(2篇)
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范本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制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提高医疗质量,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遏制药品回扣,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规范药品使用,特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一、工作原则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连续性的进行监测,掌握药品使用动态,分析药品使用合理性,查找用药中的异常现象,建立药品动态用量发布渠道和超常预警公示渠道,做好监测和超常预警公示记录。
二、动态监测对象本院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及中成药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三、药剂科负责每月对使用数量、总金额排名前____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溶媒及电解质类药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____%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四、药剂科负责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对超常用药现象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反馈。
五、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结果与分析情况,具体措施如下:1、预警。
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排名前三名、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情况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由院领导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对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
2、限制使用。
对连续____个月药品使用量增长幅度过大、临床又必须使用的品种,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提高处方职务级别,限制该品种初、中级职称医师使用。
3、暂停使用:(1)对有投诉____的药品,在调查期间暂停使用;(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前____名的药品中连续____个月出现超常增长、有可疑促销行为的品种,经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对药品供应商给予严重警告,并暂停使用;4、停用。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评价处罚制度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评价处罚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有效避免抗菌药物滥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细菌耐药情况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二级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评价公示和处罚制度:一、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全部临床科室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按照其应用抗菌药物金额多少进行排序,对各临床科室排在前3名的,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和我局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对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应用抗菌药物不合理病历数与其应用抗菌药物病历数之比)排在前10名的,要进行医院内部通报;对抗菌药物应用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科室及医务人员,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的28日前,把抗菌药物应用的评价情况及对相关医师的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
二、县卫生局成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执业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确认其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程度,评价及对相关医师的处理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各单位要分别在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以前将上一个半年应用抗菌药物金额前3名的医师姓名报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上报医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比例小于20%的,进行警示谈话,并由所在医疗机构在院内公示;不合理比例在20%—30%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合理比例在30%—40%的暂停3个月处方权,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不合理比例在40%—50%的,暂停6个月处方权,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不合理比例在50%—60%的,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不合理比例在60%—70%的暂停1年执业活动,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不合理比例大于70%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用药超常预警制度
用药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为提高我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予以干预,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修订本措施。
一、每月对六大类药物用量进行排名公示,并对上月排名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动态监测、评价,重点为抗菌药物和单品规月使用量异常增长的药物。
二、连续三个月单品规总排名前三位的药物,每季度对其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医师各抽查其5份涉及该药的病例,评估其临床用药合理性。
对不合理使用的医师进行警示谈话、全院通报公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药品用量异常经查实有较多超适应症范围使用的药品,根据其出现频次排名,分别采取对第一名停止使用、第二名暂停使用、第三名限量使用的措施;对药品供应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和采购。
四、院考核办每月核算各临床科室用药比例及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情况,按绩效考核规定进行奖惩。
五、定期监测各科抗菌药占药品金额比例,分析使用趋势。
六、出院带药规定:
1.带药范围:必须与本次住院诊断疾病相符,医保患者同时需遵照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2.带药数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用量。
对于住院病人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带药,如有特殊情况需带抗菌药物必须由科主任签字认可,且注射剂用量不超过3天,口服制剂不超过1盒。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合理用药政策、指导合理用药工作、协调各部门在合理用药管理中的职责。
2. 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下设合理用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合理用药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合理用药指南、组织合理用药培训、开展处方点评、监测药品使用情况等。
3. 医院各临床科室设立合理用药小组,负责本科室合理用药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管理内容1. 药品采购管理(1)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药品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
(2)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审批制度,药品采购应经过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审批。
(3)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公示制度,药品采购信息应向全院公开。
2. 药品使用管理(1)医院应制定药品使用指南,明确各类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2)医院应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如抗菌药物、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确保其合理使用。
(3)医院应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通报和干预。
3. 药品费用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费用监控体系,对药品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2)医院应定期对药品费用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医院应加强对药品费用的审核,确保药品费用的合理性。
四、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
2. 医院应将合理用药知识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确保医务人员掌握合理用药知识。
3. 医院应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合理用药相关学术交流,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监督与评估1. 医院应建立合理用药监督机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医院应建立合理用药评估体系,对科室和个人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评估。
3. 医院应将合理用药评估结果纳入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为提高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干预,按照卫健委、省卫生厅及我院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诫勉谈话制度。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实行诫勉谈话制度,主要是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临床实践中未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控制指标不符合要求的科室主任和相关医师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及时提醒、改进提高的目的。
2、诫勉谈话内容(1)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目的,明确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2)谈话对象应就谈话人指出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和检查;(3)谈话人要帮助谈话对象X正态度,分析问题的危害性,提出诫勉要求和希望;(4)谈话对象对诫勉谈话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3、对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科室主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抗菌药物临床用药不适宜处方3次以上的;(2)抗菌药物临床用药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3)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3次以上的;(4)对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不符合规定指标排名前10位的医务人员;(5)对清洁手术(或介入诊断)不按有关规定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排名前10名的医务人员;(6)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有问题处方医师全院公示3次以上的。
4、对科室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1)对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不符合规定指标的科室;(2)对清洁手术不按有关规定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监控指标不符合要求的科室;(3)临床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5、根据诫勉谈话的结果进行以下处理(1)建立诫勉谈话档案,记载诫勉谈话的对象、内容等情况。
科室负责人的诫勉谈话情况,还应记入其本人的工作档案;(2)作为医务人员考核、晋升、评先树优的否决依据;(3)一年内2次被进行诫勉谈话的医生予以待岗1个月;(4)一年内2次被进行诫勉谈话的科室负责人,医院视其情形给于警告、行政处分,并限期整改。
不合理用药监测和警示制度
不合理用药监测和警示制度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河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中的不合理用药是指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未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及未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的药物治疗。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二、组织机构合理用药检查专家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技术指导职能,负责对医生合理用药进行考评。
三、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一)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各病区的住院医嘱。
(二)用药合理性评价标准参见《圣德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四、监测措施(一)监测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各科室及门诊各类医生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品种、剂型、规格等,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二)将全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审定后下发,并按所定比例执行考核。
(三)分级管理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2、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实施管理。
3、药学部负责监控全院用药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
临床药师必须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与医师一起密切观察用药后疗效和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提出用药建议,合理选药。
药品和耗材公示通报制度和约谈整改制度
药品和耗材公示通报制度和约谈整改制度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管理,推进医疗费用控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师合理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范药品和耗材的使用,尽量减少高值耗材的使用,控制医疗费用,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药和耗材公示通报制度:1、按照处方和医用耗材点评的结果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对使用科室及医师进行公示,每个月公示一次。
2、对不合理和不规范的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进行公示通报,并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督促医务人员合理使用适宜药品、耗材,尤其加强对高昂药品、高值耗材的管控。
依据《处方点评制度》对发现为不合理用药的相关科室和个人通报和公示。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9条,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对严重违规不合理用药的个人,给予停薪离岗学习一周的处分。
对屡教不改的医师,医院给予低聘一级职称直至解聘处分。
二、约谈整改制度:(1)约谈整改制度适用范围:1.未达到临床合理用药和合理使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2.不合理使用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3.因不合理使用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
4.对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者。
(2).约谈整改的对象:①、临床科室负责人;②、相关临床医师。
(3)、约谈整改的程序:谈话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和耗材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主管院长同意后进行。
(4)、约谈整改工作的实施:谈话由院长或主管院长主谈,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参加,并进行记录,被谈话人在记录上签字。
(5)、约谈整改的后续工作:①、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②、谈话了解问题与事实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南部县妇幼保健院
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减少和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提高医疗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费用,特制订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如下:
一、为做到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落实合理用药监管的各项制度,对临床医师进行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提高临床医师药学知识水平,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
二、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根据药事管理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处方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三、严格控控制药品收入,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39%以下,抗菌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的30%以下.
四、对使用抗菌药金额前10名的药品和前10名的医师,每月公布一次,对于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对医师本人警告,并进行警示谈话,对出现处方三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限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两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并通报全院,责令处方医师待岗一个月,到医政科学习,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300元,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用,并与年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勾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六、对严重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按相关条款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吊销执业证书或开除等处分。
不合理用药-处罚-处方点评-制度-实施细则
临床不合理用药处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医嘱)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住院部用药医嘱单)点评是处方调配后的药物应用评价,是指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的组织管理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办公室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2•建立有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和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专家组成员如下:3.药剂科成立由科室负责人、临床药师组成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成员:第四条各部门相关职责1.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职责每年召开2次全体委员会会议,总结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对处方点评中发现的超适应症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将决议内容及时备案和公示。
2.处方点评专家组职责在处方点评过程中,若遇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意见不一致时,即向处方点评专家组进行专业技术咨询。
3•临床药师职责负责每月门急诊、住院部的处方点评预处理、审核确认工作,打印点评结果相关报表,报药剂科主任审阅后报医务科审核,经医务科审核后本科存档一份,并将处方点评汇总结果报经管办。
第五条处方点评工作的实施方法及流程1•门、急诊处方点评:利用PASS监测系统”分别抽取当月的门、急诊西成药、中药饮片普通处方, 每位医生随机抽样各10张及全部抗菌药处方(应不少于5000张)进行预处理, 点评人员对预处理问题处方进行审核确认,打印处方审核相关报表。
2.住院部用药医嘱点评:医务科与药剂科联合对病区用药医嘱合理性进行检查,针对预评不合理的医嘱召开质询会,医生可对争议之处提出申诉,由处方点评专家组审核确认点评结果,医务科存档一份,并将点评汇总结果报经管办。
医院 合理用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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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的活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控制医药费用, 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药品公示制度:
1、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按照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生产厂家在我院电子滚动屏进行 价格公示,并注明医保类型。
电子屏与我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随时进行价格 更新和调整。
2、大处方点评公示制度
根据我院门诊处方药品金额分析,对处方超过 100 元以上的处方用药合理性 进行分析 (或处方金额排名前 20 位),对不合理用药处方每月公示一次,并进行 处罚。
3、不合格处方公示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我院《门诊处方质量考核标准》,每月抽取一定量
处方进行点评分析、评价,不合格处方在院内点评公示,并按照我院不合格处方 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4、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公示
药剂科每月对全院药品用量排序,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掌握临床用药变化 量和发病趋势的相符性。
对用量长势过快的药品少量进药,直至停药。
实行药品 用量动态监控。
5、临床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公示
对于存在配伍禁忌、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过度使用贵 重药品的处方进行点评分析,并将点评进行公示。
6、合理用药评价监控公示
药剂科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每月填写《处方评价表》,并将评价结果进行 公示。
药品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提高医疗质量,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遏制药品回扣,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规范药品使用,特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一、工作原则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连续性的进行监测,掌握药品使用动态,分析药品使用合理性,查找用药中的异常现象,建立药品动态用量发布渠道和超常预警公示渠道,做好监测和超常预警公示记录。
二、动态监测对象:本院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及中成药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三、药剂科负责每月对使用数量、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溶媒及电解质类药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药事部及纪检监察部门。
四、药事部负责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对超常用药现象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并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反馈。
五、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结果与分析情况,具体措施如下:1、预警: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排名前三名、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情况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医院将在药事委员会上提出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对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
2、限量采购:对连续3个月药品使用量增长幅度过大、临床又必须使用的品种,经药事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限制该品种的采购量3、暂停使用:(1)对药品用量连续3个月使用排名前3位的针剂(抗菌药物另计)、抗菌药物前3名、口服药品(包括中成药)前3名的药品,经药事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长批准,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后,予以暂停使用;(2)对有投诉举报的药品,在调查期间暂停使用;(3)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前10名的药品中连续3个月出现超常增长、有可疑促销行为的品种,经报分管院长批准及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后,对药品供应商给予严重警告,并暂停使用;4、停用:对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
不合理处方通报公示制度
不合理处方通报公示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医院各类处方,特建立《胡场镇卫生院不合理处方通报公示制度》,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提高处方医师的执行能力。
并由医务科、药剂科组织处方点评小组对处方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通报公示。
(一)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医疗业务科、药剂科每月对医院门诊处方进行评价,并列为医疗质量考核内容之一;(二)存在下列问题者为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20元:1.处方一般项目缺项或地址不详者;2.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3.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4.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5.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6.药品超剂量(不可拆零药品除外)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超过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超过3日常用量。
7.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三)存在下列问题者为严重缺陷处方,每张扣50元: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药品的适应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3.有重复给药现象;4.存在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5.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6.抗感染药物滥用;7.麻醉药品处方书写存在错误。
(四)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将取消该医师处方权。
(五)通报公示方式:由医疗业务科、药剂科汇总每月的不合理处方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对不合理处方的医生进行通报。
临床用药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
临床用药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在医院临床用药管理中,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介绍其运作机制以及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复杂性的提高,药物使用风险也随之增加。
因此,规范临床用药成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应运而生。
双排序公示是指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方案进行双重确认,并在医疗记录上进行公示。
公示形式可以是电子健康记录系统中的弹窗提醒或打印在病历单上等。
这样可以确保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患者的用药方案有清晰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警示谈话制度是指在医生给患者开具具有一定风险的药物时,进行一对一的谈话。
通过与患者进行详细的沟通,医生可以对患者的用药情况、潜在风险和管理措施进行解释和警示。
这样可以提高患者对药物的了解和合作度,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的意义在于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通过双重确认和个性化的警示谈话,可以避免医生因疏忽或不良的思维导致的错误用药。
同时,也能提高患者的主动性和自我管理能力,减少不合理用药带来的风险。
二、运作机制双排序公示和警示谈话制度的运作机制如下:1. 首先,在医院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责任人。
这些责任人负责审核、公示和进行警示谈话。
2. 医生在给患者开具具有一定风险的药物时,须向相关责任人提交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用药目的、患者病情、药物方案等。
3. 相关责任人审核申请,并进行双重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用药依据、用药合理性、患者安全等。
4. 审核通过后,在患者的电子健康记录或病历单上进行公示。
同时,相关责任人安排时间进行警示谈话。
5. 警示谈话时,医生向患者详细解释药物的用途、副作用、用药注意事项等。
并与患者进行沟通,确保患者了解并配合管理措施。
6. 在药物使用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处理药物使用中的问题,并记录在患者的电子健康记录系统或病历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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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减少和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提高医疗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费用,特制订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如下:
一、为做到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落实合理用药监管的各项制度,对临床医师
进行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提高临床医师药学知识水平,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
二、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根据药事管理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对特定的药
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处方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三、严格控控制药品收入,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39%以下,抗菌药物收入占
药品收入的30%以下.
四、对使用抗菌药金额前10名的药品和前10名的医师,每月公布一次,对于
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对医师本人警告,并进行警示谈话,对出现处方三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限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两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并通报全院,责令处方医师待岗一个月,到医政科学习,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300元,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用,并与年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勾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六、对严重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按相关条款进行警告、通报
批评、责令停职、吊销执业证书或开除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