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登记表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名称(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承诺书一、本企业自愿申报参加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本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同意将本企业公示年度的以下合同履约信息,在重庆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示:1.合同实际履约率2.合同变更率3.合同解除率4.合同撤销率5.无效合同率6.到期未履行合同比率其中(1)本方违约合同比率(2)对方违约合同比率(3)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比率(4)因合同争议未履行到期合同比率(5)因中止未履行到期合同比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注意事项一、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2014~2015两个年度的信息数据。
二、申请企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一)申请企业在公示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后,打印并提交公示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二)加盖公章的执照复印件;(三)申请企业有关认证情况、知识产权、经营资质、获得荣誉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三、申请企业的申请方式:(一)通过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请;(二)将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提交到申请企业住所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部门;(三)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
四、填表说明(一)凡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填写此表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部门审核;(二)本表除法定代表人签名外,其他申报内容均用电脑打印,要求内容完整、字体清楚、数字准确。
如表格不够用时,可附页填写;(三)本表中的经营数据是指申请企业2014、2015年度的数据。
五、合同履约数据填报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1.书面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前年度签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2.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3.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未履行合同)。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范本)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范本)(以上由申报单位填写)《网吧IP对照表》200 年月日(范本)制作说明:本网吧分为2个区网段(A区/B区)A区A0011-A070;B区B071-B110例如:机器名:JH-A002对应IP:192.168.1.2 机器名:JH-B071对应IP:192.168.2.1工作站工作站工作站主机工作站XX 网吧网络扑拓图(范本)安全责任书(范本)公安局:为加强对本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健康文明上网,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特作如下保证: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地级市以上公安部门制定的上网安全守则。
三、要求消费者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上机;建立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对上网用户姓名、证件号码、用机代码及用机起止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60日;系统必须具备完善的日志文件管理功能,日志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60日。
四、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分割民族风俗、习惯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分割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不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事指南(2018版)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事指南(2018版)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受理机构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和经费来源。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一般不得低于3万元人民币,开办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且国有资产不得超过三分之一;5.有固定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不得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
申请人自有场地及房屋的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租赁产权证明及有效期一年以的租赁合同;无偿使用的,需提供所有者的产权证明及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
八、禁止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 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2) 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没有必要成立的;(3) 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4) 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5) 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模板)
附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性质│┃┠────────────┼─────────────────────┨┃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名称│┃┠──────┬─────┼──────┬────┬────┬────┨┃网站负责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基本情况│││││┃┠──────┼─────┼──────┼────┼────┼────┨┃│││││┃┠──────┴─────┼──────┴────┴────┴────┨┃主办单位通信地址│┃┠────────────┼─────────────────────┨┃网站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网站首页网址│┃┠────────────┼─────────────────────┨┃网站域名列表│┃┠────────────┼─────────────────────┨┃IP地址列表│┃┠────────────┼─────────────────────┨┃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1.“主办单位名称”栏: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公众信息网建设有关资料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公众信息网建设有关资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8.31•【字号】渝教办[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公众信息网建设有关资料的通知(渝教办〔2009〕76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重庆市教委公众信息网(http://)是市教委在互联网上设立的唯一、规范的政府行业性公众信息网,是我委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和接受监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形成较为合理的体系,在推进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但根据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府的工作要求,市教委公众信息网的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作好政务服务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市教委决定对公众信息网进行改版,目前正进入紧张的改版建设中,因内容充实和栏目设置需要,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保证市教委公众信息网的改版工作如期完成。
现将报送信息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一)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区县(自治县)教育概况(1000-2000字、代表性图片2-3张),教委(教育局)所在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传真、公众信息网站网址、电子邮箱、工委书记、教委主任(教育局长)姓名。
(二)在渝高等学校(含军事院校):校名书写体、学校形象标识(LOGO)、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概况(1000-2000字、代表性图片2-3张),学校所在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传真、主页网址、电子邮箱、党委书记、校(院)长姓名。
(三)直属单位(直属中小学可参考高等学校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报送):单位概况(1000-2000字、代表性图片2-3张),所在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传真、网站网址、电子邮箱、主要负责人姓名。
企业变更登记表(工商登记)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
来料加工企业无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
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
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单位名称(公章)申请日期单位社会保障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1填写说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单位名称:与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3.地址、邮编: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及邮编。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指编制部门颁发的的相应信息。
5.批准成立信息:指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相应信息。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7.经办部门及负责人:填写参保单位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信息。
8.经办人员:填写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有关信息。
9.单位性质: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行政职能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填写,暂未确定分类的,填写未分类。
10.经费来源:按照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分类填写。
11.隶属关系:按中央属、部属、市属、区县属、乡镇(街道)属分类填写。
12.主管部门:填写参保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规范性全称,须与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本项可以不填写。
13.编制人数:编制部门最后一次核准参保单位的人员编制总数。
14.在编人数:参保单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
15.退休人数:参保单位原在编人员中已办理退休的人数。
16.税务机构名称: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构名称,格式为XX 区(县)XX所。
17.纳税人识别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参保单位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的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账号。
19.参加险种及参加日期: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的各类险种的参加时间。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一般一般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公文渝工商…2009‟28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局长、党组书记王元楷: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明富:分管市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老干部管理及系统信访稳定等工作。
具体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商干校、后勤服务中心。
(B角:单衍华)副局长、党组成员郭翔:分管系统财务审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内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和直属分局等工作。
具体分管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企业登记管理处、外资企业处、经开园分局、下载时间:年月日—1—高新园分局、经开区分局、高新区分局。
(B角:陈文渝)副局长、党组成员陈文渝:分管市场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具体分管市场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商标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B角:郭翔)副局长、党组成员陈速:分管法制、公平交易、合同监督管理、大要案件查处和整规办等工作。
具体分管法制处、公平交易处、合同监督管理处、经济检查总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B角:沈金强)副局长、党组成员单衍华:分管市场中介管理、宣传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市局新闻发言人),机关党建、群团和工商学会等工作。
具体分管市场中介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工商学会(研究室)。
(B角:李明富)副局长沈金强:分管广告监督管理、企业信用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具体分管广告监督管理处(广告监测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信用办)、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企业信用信息中心、12315中心)。
(B角:陈速)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王兴华:分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具体分管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
巡视员李晞朦:协助王元楷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任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0.30•【文号】工商法字[2008]229号•【施行日期】2008.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工商法字[2008]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质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文书》)。
《行政复议法》颁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部分文书进行了修订。
10年来,《试行文书》在指导、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
《试行文书》在种类划分、栏目设置和具体适用等方面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应当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为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8年3月,总局在广泛听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试行文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力求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以下简称《修订文书》)更加权威、全面、实用,方便基层执法。
现将《修订文书》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修订文书》的基本情况是:一、文书体例方面,行政复议文书、行政赔偿文书与行政处罚文书并列,各自相对独立。
19微型企业申办提供资料及流程
微型企业申办流程网上申请:登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或http://202.98.60.122/gsweb/default.htm)------在线办事------ 内资企业登记年检------网上办事平台用户登录(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成功注册后重新登录)------网上登记------微企预申请-------预申请须知(点同意)-------点下一步-------创业区县信息------点下一步-------填写拟申请企业信息(建议申办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出次总额10万元,申请人出资要超过50%)------填写申请人信息(如有其他股东填写非九类人群情况)-------保存-------点下一步------提交成功提交后----工商所初审-----通过后有短信通知(12315通知)、也可在网上查询申请进度—-网上打印告知书、创业申请书-----工商所审查:申请人本人将纸质件交工商所(微企创业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九类人群身份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明、居住地与户口不一至的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工商所在创业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核名(行政审批大厅,带创业申请书复印件、股东身份证)------申请资料交工商分局微企科(微企创业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九类人群身份证明、居住地与户口不一至的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核名通知书复印件)-------微企开户(沙区范围内的建设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开设企业监时帐户,不存款。
开户资料:核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全体股东或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体股东印章,全体股东到场,公司要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存入自有资金-----创业培训(5天,全免费,申请人本人参加)-----创业评审---- 领取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到行政审批大厅修改核名通知书金额(带核名通知书原件、审核决定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公司验资)-----刻公章、财务章(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审批大厅质监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行政审批大厅税务窗口)-----在原开户银行申请设立基本账户(私章、公章、财务章,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名通知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取得开户许可证)----正常经营两月后,实地检查合格----财政拨付财政资本补助金----财政资本补助金进行单交微企科注意:1.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一个月内到辖区税务所报到2.在每季初与开户银行对帐3.将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微企科(A4纸)微型企业登记资料(个人独资企业)1.填写《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2. 修改后的核名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6份(自已留存5份)(A4纸);3.身份证复印件6份(自已留存5份)(双面,A4纸);4.1寸照片1张;5.租房合同(复印6份、自已留存5份)、房屋产权证(全部复印6份、自已留存5份),经营者提供的是购房合同就必须找开发商提供(竣工证明和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的提供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盖章的《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证明》(复印6份、自已留存5份);6.指定银行开户的自有资金银行进行单复印件3份。
工商局业务表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工商局业务表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一、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二、申请变更事项请勾选您要申请变更的事项:•[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变更•[ ] 经营场所变更•[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项目变更•[ ] 注销个体工商户三、申请变更的详细信息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原姓名:_______________新姓名:_______________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变更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3. 经营场所变更原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新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4. 经营范围变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5. 经营项目变更请列出需要变更的经营项目:•项目1:_______________•项目2:_______________•项目3:_______________•项目4:_______________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6. 注销个体工商户注销原因:_______________四、申请人自愿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供的申请变更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材料和不良记录。
同时,本人保证在申请变更后,将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名称申请日期单位社会保障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名称(章):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内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牧、渔业-01,采掘业-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3.凡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参保登记时,需按上级总公司的单位名称和社会保障号填写“总机构名称”和“总机构单位社会保障号”。
4.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应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栏。
5.有纳税关系的单位应填写“地税登记证”栏。
6.“经济类型”栏采用GB/T 12402-2000分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
内资一100,国有全资一110,集体全资一120,股份合作一130,联营一140,国有联营一141,集体联营一142,国有与集体联营一143,其他联营一149,有限责任(公司)一150,国有独资(公司)一15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159,股份有限(公司)一160,私有-170,私有独资一171,私有合伙一17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1 73,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一174,个体经营一175,其他私有一179,其他内资一190,港、澳、台投资一200,内地和港、澳、台合资一210,内地和港、澳、台合作一220,港、澳、台独资一23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240,其他港、澳、台投资一290,国外投资一300,中外合资一3 10,中外合作一320,外资一33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340,其他国外投资一390,其它一900。
重庆工商局红盾网企业年检年报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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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6月30号
企业年检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操作流程步骤:
步骤一:进入中国工商局,选择地区“重庆”
步骤二:进入企业年报系统页面
步骤三:登陆企业年报系统
步骤四: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步骤五:选择年报的年份,补报前面的才能年报本年的!步骤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根据提示进行填写。
步骤七: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步骤八:填报股权变更信息
步骤九:按照提示填写其他信息,保存下一步!步骤十:最后提交即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2003]第35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
正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
(2003年3月13日工商企字[2003]第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现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进行修改。
第七条第一款改为:“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第十条第一款改为“查询、复制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人应当交纳查询费、复制费。
公、检、法、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查询档案资料不收费。
”请遵照执行。
——结束——。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二00五年二月八日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条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六条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格式见本办法附录),履行备案手续。
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的相关内容。 四、经营或业务范围:各类机构分别根据自己证照上的经
代码业务办理应提供的材料
营或业务范围(职责或宗旨)填写;其他机构可根据自身
开展的具体业务填写。
1、代码申请表(河南企事业单位信息网提供下载:
五、经济行业:根据国标 GB/T4754-94 和 GB/T4754-
道名称和门牌号。与上条完全一致的可写“同上”。
政公章;用黑笔工整填写表格,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十六、联系电话和法人手机:要据实填写,能及时通知到
为准,Email 邮箱地址有就填写,无则可不填。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十七、登记或批准机构:填写核准登记或编制审批本单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设立的机关名称全称。
七、成立日期:按批件成立日期填写,批件无此项的填写 5、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单位);
组织机构实际设立日期
6、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批文)分类:
八、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实际职工总数填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申办还须提供
九、主管部门:
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代码证书流水号
机构代码:□□□□□□□□-□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申请单位盖章)
受理类别:新申办□ 变更□ 换证■ 补证□ 补卡□ 迁址□ 年检□ 其他□
1
机构类型
(94 版)
企业 法人 1
事业 法人 3
社团 法人 5
机关 法人 7 其他机构 9
个体
B 2006 版
1 非法人 2 非法人 4 非法人 6 非法人 8 民办非企业 A 工会法人 C 1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30•【文号】工商消字[2011]113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1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积极促进社会管理与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以下简称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调,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推进12315“五进”工作,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和解,既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形式。
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在消费者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畅通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消费维权理念,充分认识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努力把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