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7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上海交大化学专业本科分流方案
上海交大化学专业本科分流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分流方案如下:
1. 无机化学方向:该方向主要研究无机化合物的合成、结构与性质,并在催化、材料科学、能源储存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学生将学习无机化学基础知识,如金属有机化学、固体材料化学等,并进行相关实验和研究。
2. 有机化学方向:该方向主要研究有机分子的合成、结构与反应机理,并在有机合成、药物化学、材料科学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学生将学习有机化学基础知识,如有机合成方法学、有机化学分析等,并进行相关实验和研究。
3. 物理化学方向:该方向主要研究物质的结构、性质和变化的规律,并在催化、纳米科学、化学动力学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学生将学习物理化学基础知识,如量子化学、统计力学等,并进行相关实验和研究。
4. 分析化学方向:该方向主要研究化学分析方法与技术,并在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药物质量控制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学生将学习分析化学基础知识,如分离与测定方法学、色谱、质谱等,并进行相关实验和研究。
5. 化学生物学方向:该方向主要研究化学与生物学的交叉领域,如生物分子合成、信号转导机制等,并在生物医药、生物技术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学生将学习相关的化学与生物学基础知识,并进行相关实验和研究。
学生在选课时可以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向,并且可以根据个人的发展情况在大三或者大四阶段选择相关的选修课程和实验课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实行大类招生和培养是我校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学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
学院依据本科生院下发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大类招生后学生专业选择的有关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教案委员会主任、教案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员由教案委员会副主任和各系(专业)教案副主任组成。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系负责具体实施。
二、计划指标
参加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生是指高考录取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焊接技术与工程大类的学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分流可选择专业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物理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系统方向)专业;焊接技术与工程大类的分流可选择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电子封装技术专业。
其中各专业分流计划比例
备注:计划比例是指占大类专业录取人数的比例
三、时间安排
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采取“”培养模式,专业分流时间为第一学年夏季学期;焊接技术与工程大类采取“”培养模式,专业分流时间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第周进行。
四、工作程序
在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申报的专业和导师志愿,结合其分流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师生互选的方式
1 / 2。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1.1背景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学院大类招生成为了一个趋势。
学院大类招生是指通过学院或学校的集中招生、统一培养和分流机制,将招生对象的分流权从高中学校转移到学院或学校。
学院大类招生不仅有助于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学习与发展空间。
1.2目标(1)实现学生专业发展与个人兴趣、特长的有机结合;(2)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提升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意识;(4)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分流原则2.1公平原则分流工作要坚持公平原则,遵循学生自愿和适应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袒。
2.2多元原则分流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多样化的选择,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并发掘自身潜能。
2.3适应性原则分流工作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专业分流,帮助学生实现自身专业发展目标。
三、实施方案3.1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选择;(2)初步筛选:根据学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和与专业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初步筛选;(3)面试与评估:对初步筛选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和评估,包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测试;(4)分流结果发布:根据面试和评估结果,公布学生的分流专业。
3.2分流标准(1)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是专业分流的重要参考指标,应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进行评估和分流;(2)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是决定其专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个人特点;(3)专业需求和发展前景:学生所选专业的需求和发展前景对专业分流也具有重要影响,应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
3.3分流指导(2)充分信息公示:对于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的相关信息,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公示,向学生提供详细的分流方案、专业介绍和就业前景等信息;(3)个性化分流辅导: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在分流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专业选择和发展规划。
华南农业大学各个学院转专业要求
第 1 页,共 16 页
带计算器、铅笔和制图工具。
月23日9时
其自动化第 2 页,共 16 页
不予录取。
第 3 页,共 16 页
14级学生,其他年级需降克笔等均可)。
加考试
院17号楼208室注意:请携木工程学
院
第 4 页,共 16 页
A3绘图纸,铅笔、橡皮、尺规、针工程学院办公楼楼 三楼会议室对性区别。
2、面
试:统一按学院安
排进行
请转专业的学生都编入2015级;②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估后给出转入年级的具体建议。
第 5 页,共 16 页
参加面试
知、绘图基本技能、专业学习潜力三部分组成测试题,统一测试,统一评格的情况;英语Ⅰ成绩≥80分。
2、参加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的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优良,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录取。
与风
第 6 页,共 16 页
第 7 页,共 16 页
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各项规定
第 8 页,共 16 页
学分之和应不低于45(含
入学生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其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 9 页,共 16 页
已修读
和转入
后修读
的通识Array
第 10 页,共 16 页
、身份证参加考试
时
学院
学院院楼201室注意:考生请携带学生21日16时
211房 罗老师
办公电话:息学院
表演)。
佳木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佳木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分流实施细则(试行)一、指导思想按照《佳木斯大学大类招生工作方案》(佳大教字[2012]19号)文件要求,学生完成专业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对专业的了解、个人兴趣与特点、就业意愿、学习成绩等进行分流。
为落实学校大类招生培养目标,规范专业分流管理和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流细则。
二、组织领导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主任:李慕勤李星逸副主任:秦湘阁吕奎龙刘新英委员:程汉池赵淑金荣守范王涛王军王静黄志求张云龙李俊刚庄明辉工作人员:宋春梅金杨李国辉董亭亭三、分流原则1.在专业基础教育阶段结束后,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公开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3.专业分流时应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4.学生分流应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尊重学科专业的发展。
5.专业选择只能在招生大类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不得跨类选择专业。
四、分流专业材料类: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等5个专业,大类专业基础教育时间2年,第四学期期末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五、分流程序1.学院采取书面和专业介绍等多种形式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计划数、分流条件及分流细则,并报学校审批。
2.教科办要安排好学生在大类阶段最后一学期的考试,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安排分流。
3.分流时考虑学生个性,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学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学生可填报2个专业选择志愿,当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按学生在大类专业基础教育阶段的综合成绩录取。
第一轮次选专业中未确定专业的学生,以相同方式参加第二轮次选专业报名,并根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剩余计划数填报专业志愿。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7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模板】
***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7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根据《**大学关于2017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经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特制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7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本年度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 分管教学副院长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成员: 各专业负责人秘书: 教学秘书二、专业分流时间整个专业分流程序在第二学期期中完成,从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三、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化学:计划接纳人数90人(其中化学45人,化学(材料)45人);应用化学:计划接纳人数45人。
四、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专业分流以生为本,遵从学生志愿五、各分流专业录取方法(一)学院动员:分流工作启动后,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动员会,介绍相关政策和学科状况、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二)学生申请:分流工作启动后,学生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填报《**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
如有放弃视同服从专业调剂。
(三)按照学生志愿原则,确定分流名单。
分流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
(四)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确定后的名单由教务处相关科室完成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
六、其它(一)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提出换专业要求。
(二)专业分流后学生不再参与本专业类所含专业之间的转专业工作。
(三)专业分流后学生可按规定参与一年级末的转专业,但专业选择限定在专业类之外的专业,通过相关考试和录取后,直接转到具体专业学习。
本实施方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8年3月5日。
大类培养方案-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一、大类培养目标和特色为适应我国材料科学与高新材料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系统和宽泛的材料科学理论基础和实验素养、受到良好应用研究训练、有从事实际材料设计与应用技能的材料科学专业人才,并通过打通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修读的知识体系,引导本科生在毕业后继续深造。
毕业学生须掌握扎实的材料科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专业教学以及技术管理的综合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团队领导才能,具备国际化竞争力,可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深造、工作,或国内外著名相关企业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类专业旨在充分发挥中山大学综合性大学的特色并借助珠三角的区域产业优势,多学科融合,多平台整合,产学研深度结合,建立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方向,以“厚基础、强应用、求创新、重特色”的建设思路,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学生不仅具备扎实的大文大理知识基础,而且熟练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内工程技术或技能,能独立解决工程科技问题。
二、大类培养面向三、培养规格与路径本专业按照“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以厚基础、强应用、求创新、重特色为培养理念,以期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创新型及复合型人才。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品德修养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胸怀与视野,志存高远,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将个人成长与国家民族发展、个人追求与社会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
材料物理专业、材料化学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按“材料类”大类招生。
第一学年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相同。
从第二学年开始,按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三个专业实施分流培养,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各具特色,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实践课程为本专业必修课程,学生可跨专业选修课程。
原则上,专业分流实行由学生个人申请,并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专业分流遴选,并上报学校予以公布。
西南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成都校区)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成员包含分管本科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各系主任,教务员为秘书。
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成立各专业转专业工作组,负责对学生的选拔与考核工作。
工作组由各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正副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相关教授任成员(总人数为5人)。
二、学院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5年新修订),对2017级按照大类招生的本科生分专业(含专业方向)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针对2017级,学院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本科生,即学院材料类本科生。
第二条大类分专业的基本原则是“以学生为本”,以专业需求、学院硬件条件和培养能力为依据,通过双向选择形式进行。
(二)专业(含专业方向)人数第三条根据国家对各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学院现有的师资与实验等保障条件,确定材料大类各专业(方向)的学生基数为(2017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60人,其中金属材料工程(含无机非金属工程)方向100人,高分子材料工程方向60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10人。
各专业(含方向)总人数可以浮动±10-20%基数。
第四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大类不分专业方向,其学生的转入与转出按照转专业办法执行。
第五条茅以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数定为20人,其录取与增补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生选专业(含专业方向)流程第六条学院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公布分专业实施细则与各专业(方向)拟录取的学生基数及学生第一学期成绩排名。
学生在第2周前提出申请。
学院各专业在第3周星期四前完成第一次选拔。
第3周未学院进行拟录取人数的调整。
第4周周三前学生再次进行选择。
第4周周四学院各专业进行第二次选拔。
周五公布最终选拔结果。
第七条第二年以后的专业(方向)调整:对于少量确实难以在原有选择专业(方向)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到大类内其他专业(方向)继续学习,但需取得原有专业(方向)负责人与调入专业(方向)负责人的同意,报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
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
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引言在当今社会中,材料与工程专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科领域。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于新材料和工程技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素质的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不少高校都设立了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
本文将针对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一、材料与工程的背景材料与工程是21世纪最重要的未来技术之一,它将对未来人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材料与工程学科涉及材料科学、材料工程、材料加工与制造、材料设计等多个领域,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的发展将对未来的汽车、电子、航空、航天、新能源、医疗等领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材料与工程专业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
二、材料与工程专业在高校的现状目前,国内的高校中有着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了材料与工程专业。
这一趋势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改变,而这也意味着高校需要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提升教学质量。
然而,目前在一些高校中,材料与工程专业的教学资源配置存在着不足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体验,也不利于高校在材料与工程专业领域的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很多高校都开始着手制定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
三、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的意义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是指将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学术及职业发展需求,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流,使得不同兴趣和擅长的学生能够进入不同的专业方向,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满足社会中不同领域对材料与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
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高校的教学工作和学科建设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它体现了高校对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重视,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会。
四、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的制定1.明确分流目标在制定材料与工程分流方案的时候,需要对分流的目标进行明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接收专业分流学生遴选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接收专业分流学生遴选办法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根据聊大校发[2008]88号文件中的《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专业特点,根据“成绩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接收,具体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1、学院可接收一定数量的其它理工科专业调进学生,原则上申请调进学生的在校学习总成绩应在原专业同级学生的前50%。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核心课程的学业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2、对于曾受到处分的学生,一般不予接收。
二、各专业接收人数
材料化学1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0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0人,金属材料工程10人。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九点(暂定,详情见学院主页通知)
2、面试地点:东校区4号教学楼A区118会议室
3、参加面试学生需携带如下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聊城大学材料学院2017级跨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雷李文智
副组长:滕谋勇任保印
成员:蒲锡鹏、葛祥才、仪修杰、王长征、陶发荣
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823986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6.14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跨学院专业分流专业信息统计表
(接收学院填写)。
基于“大类招生”背景的专业分流方案设计——以中南大学“冶金材料”大类专业为例
基于“大类招生”背景的专业分流方案设计——以中南大学“冶金材料”大类专业为例摘要:本文以中南大学“冶金材料”大类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为例,介绍了在“大类招生”背景下,开展专业分流方案和专业内培养方向分流方案设计,以及大类培养的思路与方法。
按照“自主申请,志愿优先,兼顾成绩”的原则,实施大类专业分流。
为体现个性化培养,分流方案的设计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在此基础上再辅以学业成绩排名,以达到合理分流,满足各专业平衡发展的目标。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内进行四个专业培养方向的分流方案设计,充分考虑学科平衡发展的要求,设定各培养方向人数的合理浮动区间。
在大类培养背景下,利用统一安排的“新生课”开展专业宣传,使每名学生都能全面认识和了解“冶金材料”大类专业各个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学科实力、突出成果、国际国内影响力等信息,为学生后续的专业选择、专业学习和未来的职业规划奠定基础。
关键词: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冶金材料”大类专业,新生课0.引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日益明显,专业界线逐渐淡化。
为顺应这种发展趋势,我国很多高校相继实施“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大类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个性、强能力、高素质”的理念来设置课程体系并组织教学活动。
实施大类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扭转我国高校长期以来专业划分细、专业范围窄、学生适应性较差、知识融通与迁移能力弱的问题,增强了高等教育的市场适应性,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了当今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1-3]。
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适应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满足教育部“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本科人才模式”改革的需要,中南大学从2018年开始实施“按大类专业招生、按大类专业培养”的教育改革。
其中,“冶金材料”大类专业的改革最能体现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大类培养特色。
2017年大学各专业对学生选择科目具体要求
工商管理
历史、政治、物理
会计学
不限
公共关系学
历史、政治、物理
上海财经大学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备注
经济学类
不限
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数量经济
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类
不限
金融学类
不限
投资学
不限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银行与国际金融
法学类
不限
社会学
物理
车辆工程
物理
工科试验班(计算机类)
物理
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物理
软件工程
物理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飞行器制造工程
物理
工程力学
物理
理科试验班(数学类)
物理
理科试验班(物理学类)
物理
理科试验班(海洋科学与地球物理学类)
物理
工科试验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物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航空航天工程
物理
机械类(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物理
电子信息类(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信息工程)
工科试验班类(包括海洋工程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信息安全、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物理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
化学、物理
无
生物科学类
化学、物理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化学、物理
临床医学
化学、物理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分流实施细则【模板】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分流实施细则根据学校招生相关政策及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本科生按化学类与生物科学类两个大类招生,在第一学期末完成专业分流相关工作。
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体原则专业分流坚持“以学生为本”、专业自主选择以及学院宏观调配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按照专业招生人数、志愿填报以及计分成绩排名的分流规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业平稳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实施对象及分流时间凡取得我院2020年全日制按类招生本科专业学籍的学生(入学时已确定专业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专业分流。
学生在专业分流政策规定的时间截止前向学院提交专业志愿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按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分流时间一般在第一学期末完成。
第三条专业分流人数化学类共有127人参加专业分流(2020年招生计划数为化学专业80人,应用化学专业50人,合计130人)。
另有化学专业港澳台联招2人、青海海西定向1人、省内定向师资4人、二中直升班2人,以上9人招生时专业均已确定;故根据招生计划及学生意愿确定各专业招收分流人数为:化学专业80人,应用化学专业(制药方向)50人。
生物科学类共有164人参加专业分流(2020年招生计划数为生物科学专业60人,科学教育专业60人,生物技术专业50人,合计170人)。
另有生物科学专业港澳台联招1人、三位一体30人、省内定向师资6人、二中直升班1人,科学教育专业西藏内高班4人,上述42人招生时专业均已确定。
根据招生计划及学生意愿确定各专业招收分流人数为:生物科学专业90人,科学教育专业60人、生物技术专业(制药方向)50人。
第四条计分成绩排名规则化学类以《无机化学(一)》考试成绩(期末考试,百分制)、《高中化学(高考模拟卷)》考试成绩(专场考试,百分制),以及《英语》考试成绩(专场考试,百分制)三项成绩的总分作为本实施细则中化学类计分成绩排名的认定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7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
细则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经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特制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7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本年度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分管教学副院长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 各专业负责人
秘书: 教学秘书
二、专业分流时间
整个专业分流程序在第二学期期中完成,从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
三、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
化学:计划接纳人数90人(其中化学45人,化学(材料)45人);
应用化学:计划接纳人数45人。
四、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分流以生为本,遵从学生志愿
五、各分流专业录取方法
(一)学院动员:分流工作启动后,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动员会,介绍相关政策和学科状况、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二)学生申请:分流工作启动后,学生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填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
如有放弃视同服从专业调剂。
(三)按照学生志愿原则,确定分流名单。
分流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
(四)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确定后的名
单由教务处相关科室完成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
六、其它
(一)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提出换专业要求。
(二)专业分流后学生不再参与本专业类所含专业之间的转专业工作。
(三)专业分流后学生可按规定参与一年级末的转专业,但专业选择限定在专业类之外的专业,通过相关考试和录取后,直接转到具体专业学习。
本实施方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