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天津蓟县杨津庄高标准农田改造
天津市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天津市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27•【字号】蓟政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蓟政发〔2015〕4号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县人民,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2015年20项民心工程。
一、整治交通秩序深入实施交通安全“五进工程”,创建示范乡镇、村(社区)、学校、单位200个;大力推进县级公路、乡村公路、产业园区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县增加信号灯7处、电子警察9处、减速带52处、监控摄像50处;巩固提升城区交通秩序治理成果,创建商贸街、渔阳南路、二六九路交通安全示范路和文明指挥示范岗,评选交通指挥岗位标兵;优化主要街区公共停车泊位布局,施划中昌路、津围路等路段停车泊位500个;新建西北隅二手车交易、别山工程机械车出租等专业市场,增设违章车辆停放场,有效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安办、县公安分局、县交通局、县市容园林委、县教育局、上仓园区管委会、文昌街道办及有关镇乡人民政府。
二、美化城区环境实施清洁清新行动,新增垃圾清运车7辆,及时清运城中村建筑、生活垃圾,对迎宾路、中昌路、兴华大街垃圾实行定时收运;维修改造城区37处公厕,购置移动公厕2座;新增洗路车9部、清扫车6部,将主要街区道路全部纳入定时清洁和洒水范围,实现路面无扬尘;加强维护管理,及时补栽清扫,美化净化绿篱;加大商业噪音、购物车辆无序停放和季节性夜市摊点占路经营治理力度,推进城区环境常态化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县市容园林委、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分局。
三、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花园新村、水利新村供水管网16500米;全面完成安裕新村综合提升工程,更新供水管网53000米,实施转供电及供热改造2070户,更新供暖管道11100米,维修更新水泥路6198平方米;改造金苑新村东区、西区、武定苑等12个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新铺设管道1.3万米。
天津市蓟县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县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16 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蓟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中心编制日期:2016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县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16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蓟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中心法人代表张承华联系人吴晓东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县府前街2号联系电话29142245 传真29142245 邮政编码301900 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县于桥和杨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立项审批部门可研代立项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改扩建行业类别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及代码E4811占地面积498000(道路占地)绿化面积—(平方米)(平方米)总投资其中:环保投环保投资占9419.07 18.03总投资比例0.19(万元)资(万元)(%)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6 年 8 月(万元)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于桥水库始建于1959年,1960年7月完成第一期工程,1965年续建开挖溢洪道,主要运用方式是拦洪不蓄水。
1969~1982年调整为拦洪为主,蓄水灌溉为辅。
为保证引滦工程输水,1982~1983年对大坝实施了加高加固,同时调整水库运用方式以蓄为主。
1995~1996年、2001~2003年分别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
杨庄水库2002年开工建设,2003年6月底具备蓄水条件,2003年7月底工程全部建成。
水库主要功能是对蓟县县城和北部山区提供生活用水,兼有农业灌溉、下游防洪和天津市应急供水任务。
蓟县库区移民迁建村和占地村共436个,其中迁建村152个,库区占地村284 个,分属蓟县的20个乡镇,总户数98820户,人口340203人。
由于库区生产资料极度匮乏,人均占有耕地低于1亩的占66.6%,有82个村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111 个村没有耕地。
自《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务院[2006]17号文件)实施以来,蓟县库区在国家、市、县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的大力扶持下,移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后期扶持政策的库区移民群众满意度较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总体和谐稳定。
天津市蓟县上仓中心镇总体规划总规汇报
天津市蓟县 上仓中心镇总体规划
1
上仓镇区域位置
上仓镇地处天津市北部, 位于京津唐三角地带之中。
镇域总面积:47平方公里
北距蓟县县城15公里 东距唐山市100公里 西距北京90公里 南距天津市区110公里
与北京、天津、唐山等地 形成一小时经济圈,与玉 田、香河、三河、平谷等 地形成半小时经济圈
人口
1985 345 2330 1168 258 642 2068 656 526 644 435 2261 798 772 1570 958 450 609 324 869 939 4149 602 610 670 1882
渔阳酒乡·蓟运粮仓
迁村并点
郑家套
东郭家庄
八营
大纪各庄
南王庄
于少屯
22
四个基层村
2. 天津市区、宝坻、蓟县的房价不断攀升,生活成本加大,为上仓的发展带来 潜在机遇,伴随镇区功能的完善,绿化环境的提升,在不远的将来上仓将成 为周边居民的新选择。
9
人口规模预测
上仓镇人口增长因素分析
渔阳酒乡·蓟运粮仓
3. 计划筹建中的服务于京津及周边区县、乡镇的高档老年人社区,占地100亩, 伴随老龄化时代的临近,便利的交通及优美的环境,可以预期该项目会对周 边城镇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产生磁力,预期2010完成。
11117 10.0%
2020年
指标
年递增
66.83 15.0%
8.02
--
38.76
--
20.05
--
12:58:30 6
24000
8.0%
渔阳酒乡·蓟运粮仓
环境建设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严格控制有大气污染的项目发展。 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镇区范围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噪声 控制符合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污染物排放、大气环境质量、地面水质量 符合“一控、双达标”要求。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11•【字号】蓟州政办函〔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1日蓟州区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区域,建立覆盖全区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不断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突出分类施策。
结合我区自然条件、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科学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实施动态管理。
“三线一单”的内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结合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等因素变化不断完善,实施动态更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蓟州政办函〔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年度自查第三章期中检查第四章期末考核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蓟州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天津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津市蓟州区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1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镇乡人民政府对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镇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镇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蓟州区土地整治规划在本镇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对各镇乡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统计局(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镇乡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自查每年开展1次,由各镇乡自行组织开展;从201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期中检查在每个规划期的第三年开展1次,由考核部门组织开展;期末考核在每个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考核部门开展。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7•【字号】蓟州政办函〔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旅游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拟定的《蓟州区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州区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区文化和旅游局为适应旅游新形势发展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农家院提升改造,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持续巩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民增收就业、满足游客消费需求为目标,通过实施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打造高品质休闲度假产品,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分类施策。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高、中、低档对症下药,细化方案,精准施策,重点实施低水平农家院改造,实现高端精品化、中端舒适化、低端规范化。
(二)政府引导,业主自愿。
出台扶持政策,从政策引导、规划把控、标准规范、文化导入等方面入手,全面统筹推动;尊重农家院业主的意愿,不搞一刀切,根据农家院自身实际,自愿选择投资改造提升方向。
(三)规划先行,突出特色。
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与原有村庄规划对接,依托自然环境和民俗文化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农耕体验、康体养老、运动健身等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实现差异化发展。
(四)典型引领,市场运作。
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进专业设计、运营团队,发挥能人带头作用,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动。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9•【字号】蓟州政办函〔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市场秩序,城乡建设,农业管理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责任,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有效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氛围和基层服务管理新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天津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等加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严控新增违法用地,着力保障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有升。
(二)基本原则坚持严保严管。
强化耕地保护意识,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坚持属地管理。
依照行政区域管辖,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逐级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
坚持奖惩并举。
建立考核机制,将履职情况与报酬相挂钩。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9•【字号】蓟州政办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9日蓟州区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规资森保发〔2020〕215号)精神,健全完善我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尊重自然、科学修复、生态为民、多方参与的天然林保护修复措施,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好蓟州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二、目标任务全区天然林面积共计5565.1公顷。
2020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森林群落稳定、资源分布合理、生态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体系。
李贺江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贺江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5【案件字号】(2020)津03行终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静吕本文闫树超【审理法官】李静吕本文闫树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贺江;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李贺江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贺江【当事人-公司】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徐国颖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崔慧娟天津子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国颖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崔慧娟天津子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国颖崔慧娟【代理律所】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天津子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贺江【被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质证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
被上诉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就被诉行政行为,履行了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听证,送达告知书等行政处罚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行政行为,其履行行政程序合法。
被上诉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提交的《违法建设项目现状测绘报告》等证据能够证实涉案土地为水浇地,属于一般耕地。
保护耕地促发展
保护耕地促发展作者:宋泽文来源:《中国房地产》2014年第02期近年来,天津市蓟县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蓟县国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执法监管为主线,以改进政风行风为抓手,广泛开展“保发展保红线”活动,全县依法用地氛围日益浓厚,节约用地意识不断强化,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创新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土地管理基本国策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务院“15号”令)精神,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任期目标指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实行耕地保护的任期目标推进和层级管理负责,从严抓好落实。
每年初,组织召开全县耕地保护暨治理违法用地工作会议,各乡镇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递交耕地保护责任书。
在严格属地管理、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在24个乡镇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41块,建立基本农田无线视频监控网点27个,全县85%的基本农田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
确保了71.3万亩耕地、66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
为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制定了《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国土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建委、规划局、农工委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把“保发展保红线”活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中去,力求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国家统计局五部门对蓟县耕地保护工作的核查,以及天津市政府对蓟县历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有力地促进了保红线保发展工作的开展。
同时,紧紧围绕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积极探索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1项,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执法机制、土地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和土地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
蓟县农发项目建设坚持把好“四关”
蓟县农发项目建设坚持把好“四关”
侯爱喜;张卫
【期刊名称】《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年(卷),期】2012(000)005
【摘要】天津市蓟县位于燕山脚下,国土面积1590平方公里,其中一半是山林,两成是洼地,三成是平原,现有耕地81万亩。
该县从2001年开始实施国家农业
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截止到2011年底,累计改造中低产田34.4万亩,
【总页数】2页(P21-22)
【作者】侯爱喜;张卫
【作者单位】天津市农发办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127
【相关文献】
1.坚持把好“四关”实现精细管理 [J], 周进;时增卉
2.稳守“三农”这个定盘星——坚持“三条底线”保障“三地确权”推进“三农向好” [J], 李志良
3.审计复核工作应注意把好“四关”坚持“五个结合” [J], 罗湘萍
4.农发战线好巴郎——记新疆巴州和静县农发干部陈生军 [J], 马秀兰;曹安民;王清军
5.抗疫情、战洪灾、抢工期、抓进度、强质量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国际农发基金
项目建设进度成效喜人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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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阳一跃——天津市蓟州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纪实
54国内瞭望渔阳,天津市蓟州区古称之一。
说起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津城百姓耳熟能详的便是“渔阳八景”。
如今,在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再说起这座小城,它还是担着不少改革重任的试点,其中之一便是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今年5月10日,全国村土地利用规划现场会在这里召开。
记者了解到,蓟州区村土地利用规划与宅改相互促进,村土地利用规划规范指引宅改试点,为“试制度、试政策”提供落地保障;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的探索,在改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和维护农民用益物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场始于2015年的改革,尽管刚试行一年多,却正让这座小城“沉睡”的宅基地渐渐苏醒,带动农民增收,令村集体经济焕发活力,跃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从自愿有偿退出入手下仓镇西太河村,是蓟州区首批4个宅基地改革试点村之一,全村共有211户,土地面积178公顷,其中耕地占3 / 4,是个以农业为主的村庄。
村子周围都是基本农田,几乎没有建设用地,村民以外出打工和种田为生,年人均收入2.1万元。
听说要来采访宅基地改革的事儿,村民们纷纷聚到村委会,七嘴八舌地聊起来。
“这肯定对农民是好事嘛!”最早一批主动退出宅基地的村民张树良说,“政府给宅基地发证,房子能抵押,退出后还能低价进城买房,我儿子在城里打工,再也不用到处租房,孙女到城里上学也方便了!”据了解,自宅基地制度改革启动以来,西太河村已经有20多户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现在退出的宅基地已拆除完毕。
”村党支部书记张丙全介绍说,“现在已经退出宅基地的村民,有的是一户多宅,有多余房子闲置,愿意退出一套;有的是子女要到城里上学,但苦于房价过高,借助宅改政策,退出一套后,去城里以成本价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还有的要娶媳妇,进城有了楼房就好找对象了。
”村民张连奎是个退伍老兵,提起宅基地改革,他也乐得合不拢嘴。
“我俩儿子都在塘沽上班,家里三套老宅子,这次退出了一套。
孩子们替我出钱,打算进城买套经济适用房养老。
蓟县新城规划区占地及于桥水库库区村搬迁村民安置办法《蓟县新城规划区占地及于桥水库区村搬迁村民安置办法
蓟县新城规划区占地村及于桥水库库区村搬迁补偿办法来源:发布时间: 2011-05-13为建设蓟县新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偿范围县政府决定搬迁的新城规划区占地村和于桥水库库区村及此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
三、补偿对象(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合法宅基地上经批准建设的坐北朝南用于居住的主房。
(二)在合法宅基地范围内所建符合正常院落布局的除主房以外的其他房屋(含倒房、厢房、背包等)。
(三)在合法宅基地范围内除房屋以外的其他附着物。
(四)经批准在非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和附着物等。
(五)青苗、畜禽。
(六)需要搬迁的依法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补偿标准(一)房屋:1、简易房:100元/平方米至600元/平方米。
2、砖木结构:600元/平方米至1200元/平方米。
3、砖混、框架结构:800元/平方米至1500元/平方米。
4、选择产权置换的主房,不评不补,只对其装修予以补偿。
(二)装修:100元/平方米至400元/平方米。
(三)附着物、青苗、畜禽等:参照《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津国土房资[2008]1087号)规定价格确定。
(四)依法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种养专业户,因搬迁造成的倒运费、安装调试费、停产停业损失等由县物价认证中心予以评估。
(五)租赁房屋:房屋所有者与租赁人自行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后,按规定分别给予补偿。
五、补偿程序(一)清点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对搬迁补偿对象予以确认后,聘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共同对搬迁补偿对象进行清点,清点后与所有权人等各方签字予以确认。
(二)评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拆迁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搬迁补偿标准进行评估。
(三)临时安置1、搬迁户自行安排临时住房,租房补助每人每月280元。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报告时间:
2023-08-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74.8
2022-09-27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4/18
(5)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蓟州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杨津庄镇乡村振兴工程勘察、设 计(项目编号:2023QZC-C-QZ001) 成交公告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人民政府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14
同比增长:27.3%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771.29
同比增长:-8.5%
平均金额(万元)
¥59.33
同比增长:-29.6%
\
中标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1•【字号】津政函〔2017〕138号•【施行日期】201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蓟州区人民政府:《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请示》(蓟州政报〔2017〕1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天津市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的实施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注重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稳定数量,提高质量。
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868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933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7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678公顷以内。
五、严格实施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要重点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质量;对一般农地区,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对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要注重挖潜存量;对独立工矿用地区,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废弃地;对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严禁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原有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蓟州政办函〔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蓟州政办函〔2024〕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改善民生福祉、提高城市韧性、增强城市魅力和吸引力,为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二、组织架构组长:张建宇副组长:张炳柱穆金有张旺成员:王学利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凤林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高金成区住房建设委一级调研员郑向宏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局长王光会区城市管理委主任耿卓赟区财政局局长黄兆广区统计局局长花宜春区教育局局长么丽娜区科技局局长张瑞刚区国资委主任张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静区政务服务办主任曹洪敏区司法局局长李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赵国喜区民政局局长张建军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宝清区水务局局长赵静区商务局局长宋伟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孙伟光区体育局党组书记邵长亮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李意公安蓟州分局副局长张涛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邓立强文昌街道办主任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审议审查、督导检查城市更新项目的各项工作,实行专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资[2013]32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1.07
【实施日期】2013.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国土房资〔2013〕324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
为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依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7日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依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各类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本区(县)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竣工初验工作;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及变更、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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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农林牧渔,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县杨津庄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蓟县丞翔土地整理复垦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1775.332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蓟县丞翔土地整理复垦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蓟县杨津庄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其中包括水源(井泵房配套)、管道、土地平整、田间道路、输配电、渠系建筑物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县杨津庄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蓟县杨津庄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水源(井泵房配套)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机井52眼,每眼100米,开孔孔径600毫米,井壁管采用可焊接的钢筋混凝土实壁管(外径350毫米,内径为250毫米,每节井壁管长4米),单井出水量40m3/h;井房52座,长3.3米,宽2.6米,高2.4米,彩钢顶;安装水泵52台,型号200QJ40-45/3。
本标段总投资约为:413.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蓟县杨津庄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管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铺设管道18982米,PVC管材、管径110mm,耐压强度为0.4MPa,管道采用沟埋式,管槽开挖形式为矩形,宽度0.5m,深度0.8m,管槽回填时,管底以上50厘米范围内回填土不应采用重型机械夯实,采用人工夯打或轻型机械压实,上部30厘米进行夯实,出水口间距50米,立苗高出地面20厘米;在输水管道各支管末端共设置泄水井77座,采用直径800毫米的钢筋混凝土管,泄水井深1.0米;管道与水泵连接组件77套, 采用管径110厘米U型铁管件;给水栓防护罩409座,保护罩采用直径300毫米混凝土管,高出地面40厘米。
本标段总投资约为:88.487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蓟县杨津庄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田间道路、输配电、渠系建筑物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平整工程:对项目区内9个废弃坑塘及12条废弃沟进行填埋,整理成耕地。
坑塘填埋分两步,一是底层土填埋,二是表层耕作土填埋。
由坑塘底至周边田面对应高程以下30厘米填埋底土(底土设计高程),剩余30厘米填埋耕作土。
沟渠填埋底土至周边耕地田面高程。
项目区共需底土量135953松方,耕作土13391松方。
在填埋时,采用客土法由项目区外运土,外运土应满足《土地环境质量标准的》的第二级标准。
2、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共新修田间道9631米(36082平方米),均为混凝土路。
路面采用C25混凝土路面,厚度为15cm。
根据项目区现有路基宽度,路面宽分别为3米和4米,下设15厘米厚12%灰土路基,采用土路肩,路肩宽度30厘米,路边坡采用1:1。
3、渠系建筑物工程:项目区内共修建涵洞17座。
4、输配电工程:项目区共需布置80KVA变压器1台、50KVA变压器3台;架设10KV高压线路302米、架设及更新380V低压线路18080米,依据《10KV及以下电力架设作业规程》高压线路导线为3根,低压线路导线为4根,10KV高压线采用架空钢芯铝绞绝缘线JKLGYJ -95型,低压线采用钢芯铝绞线LGJ -35型;购置开关柜52台,规格为11KW。
本标段总投资约为:1273.44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10月9日(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设行政主管批准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须具备天津市凿井行业协会或天津市人民政府抗旱打井办公室颁发的凿井技术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分等级。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建设行政主管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建设行政主管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
兼投不兼中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 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5月9日至2016 年5月13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