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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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完整经济法笔记

2023年完整经济法笔记

例:甲厂使用与乙厂商品近似旳名称、包装装潢近,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混淆行为)
商业秘密旳特性
秘密性、保密性、实用性、经济性
商业秘密种类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注: 配方、大客户旳名单等
采用非法旳手段
直接非法获取 间接使用 违反约定
盗窃、利诱、胁迫、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此前合法获得所有权人旳商业秘密 违反约定披露、容许他人使用, 如劳动者违反约定。
权、结社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个人信息权。
消费者权利
结社权: 成立消费者维权组织。 个人信息权:未经消费者同意, 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权: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权: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公布任何旳商业信息。
经营者义务
1、依法经营和诚集经营义务, 2、安全保障义务(人身安全), 3、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4、标明真实名称和标
判断原则
1.假如“入帐”, 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属于正常旳商业来往。
低价倾销行为 不合法旳有奖销 售
虚假宣传行为
2、假如“不入帐”, 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2.假如“不入帐”,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2、假如“不入帐”,即构成商业贿赂。(暗中) 低于成本价销售。 不属于低价倾销: 鲜活、积压、反季、有效期即将届满、转产、歇业、清偿债务 不属于低价倾销:鲜活、积压、反季、有效期即将届满、转产、歇业、清偿债务 1.抽奖式有奖销售, 最高奖设计金额不得超过 5000 元(含物品价格)。 2、以超过 5000 元旳物旳使用权作为奖励: 构成。以物旳自身价格计算。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 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3、最高奖金 5000 元(含)以内,不构成不合法有奖销售。 是指经营者运用广告或其他措施, 对商品旳质量、制作成分、性能、有效期限、产地作引人误解旳虚假行为。

《经济法概论》笔记

《经济法概论》笔记
11、经济法的巨大作用表现在:(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
1、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9、经济权利有:(1)经济职权(2)财产所有权(3)经营管理权
10、经济职权:指国家机关进行经济管理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特征:(1)产生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具有命令与服从的隶属性质 (3)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 / 内容:包括决策权、资源配置权、指挥权、调节权、监督权等
11、财产所有权:即所有权。指所有者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的[非法词被屏蔽]支配权。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根据股东对公司所付责任不同可划分为:(1)无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3)两合公司(由前两种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5)股份两合公司(由1、4两种股东组成的公司)/ 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 根据公司在管辖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7、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8、股东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股东在公司登记之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全部交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公司的设立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公司法》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的,不予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经济法笔记

经济法笔记

经济法笔记整理者:王鹏绪论1、宪政市场经济总论------经济法的前提行政权力直接作用于市场,意味着国家权力直接对私人自治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宪政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民主政治,表现为宪法制度精神在社会生活得到普遍适用,最高调解机制,宪法关键得到普及。

宪法与宪政不是相同的概念。

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2、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的前提自然经济是满足自己需要的一种经济(自然经济也是实物经济)市场经济能够保障人权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第一,分工与所有权。

第二,市场主体地位平等。

第三,交换过程中双方自由市场的缺陷:第一,自由竞争引发的垄断。

第二,外部性:一个人的行为未经他人同意而给他人带来成本和收益(正外部性)。

第三,公共产品:具有不可分型或者排他性。

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私人性(可分性)。

第四,市场自身的逻辑导致分配不公。

第四,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导致经济周期问题3、民法是经济法存在的前提民法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抽象化、系统化、形式化、纯粹化的规则体系。

德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附有义务。

传统民法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有效保障。

生产专门性与需要的综合性发生矛盾。

经济法总论一、经济法的源流从自然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从共同体到结合体(滕尼斯、韦伯)1、经济法的第一个来源----德国《经济法概念》德国经济法诞生于经济危机周期,卡特尔是德国经济法的一个特点。

自由竞争作为经济大宪政。

德国反垄断法《限制竞争法》2、经济法的第二个来源------日本日本注重产业政策和产业法3、经济法的第三个来源------前苏联二、经济法的概念1、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的核心2、经济法的特点(1)经济性或专业性。

把经济制度或经济运动内在要求直接规定为经济法。

立法的目的在于妥协。

行政是贯彻政策、统治者的意志,司法体现制度。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对于规范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读了一本经济法学的相关书籍,让我对这一领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在书中,开篇就对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进行了清晰的阐述。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这让我明白了经济法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国家的宏观管理紧密相连。

谈到市场主体调控关系,书中指出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设立、变更、终止等都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例如,对于国有企业,经济法规定了其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以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家经济安全。

同时,对于中小企业,也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法律保障,以促进其发展和创新。

市场秩序调控关系方面,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

垄断行为会破坏市场竞争机制,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则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这些内容,我了解到法律对于各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明确界定和严厉制裁,这为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以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

在这一部分的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以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和权力滥用。

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也是经济法关注的重点。

税收法律制度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等。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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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读书笔记在阅读经济法学相关书籍的过程中,我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复杂而又充满魅力的经济世界的大门。

经济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它不仅涉及到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还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以及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

经济法学所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

从宏观层面的国家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法律规制,到微观层面的企业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无一不在其研究范畴之内。

其中,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旨在防止企业通过垄断行为限制竞争,损害市场效率和消费者福利。

例如,某些大型企业可能通过合并、协议等方式,控制市场价格、限制产量或排斥竞争对手,从而形成垄断地位。

这种垄断行为不仅会削弱市场的竞争活力,还可能导致产品或服务质量下降、价格上涨等不利后果。

因此,反垄断法通过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等手段,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法则侧重于规范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手段。

比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都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可以促使企业依靠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竞争,而不是依靠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经济法学也有着深入的研究。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征收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税法不仅规定了各种税种的税率、纳税对象和纳税期限等具体内容,还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

例如,对于一些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国家可能会给予税收优惠,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经济法学中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分。

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款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一系列权利,并规定了经营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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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读书笔记经济法学读书笔记篇1经济法学读书笔记我很高兴能够与大家分享我最近阅读《经济法学》这本书的体验。

这本书是由知名经济学家张教授所著,他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经济法学的核心概念、理论和实践应用。

阅读这本书,我深感经济法学是一门既深奥又实用的学科。

张教授的写作风格清晰易懂,他从基本概念开始,逐步深入,让读者可以逐渐理解和消化这本书的内容。

他在讲述经济法学的原则和实践时,引用了丰富的案例,使得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得以结合起来。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和规制的深入分析。

我深感这本书对我在未来工作和学术研究中具有极高的指导价值。

尤其是对于我所处的行业领域,我将更深入地理解经济法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

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和理论也引发了我深入思考。

例如,张教授提出了“法治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重要性”,这一观点让我重新审视了经济法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

此外,他还强调了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到市场效率和公平性的平衡,这一点对于我理解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原则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总的来说,阅读《经济法学》是一次非常有价值的经历。

这本书不仅让我深入了解了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践,也为我未来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我强烈推荐所有对经济学和法律学感兴趣的读者阅读这本书,我相信它会让你收获颇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为本网站原创作品,不得擅自转载!经济法学读书笔记篇2____标题:经济法学读书笔记________一、引言____在我深入理解经济法学的旅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其重要性。

经济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涉及到市场经济的运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平衡等多个方面。

我深感经济法的重要性,因为它不仅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也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____二、经济法的核心概念____1.____市场自由与公平竞争____:这是经济法中的一个核心概念。

经济法总论的读书笔记

经济法总论的读书笔记

经济法总论的读书笔记【篇一:《经济法》读书笔记】《经济法》读书笔记第一章导论主要内容和重点:1、第一章主要介绍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一部集调整关系的民法、行政法、刑法规范与一身的法律,所以在学习时会涉及到以上的各项法律,就需要我们以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查阅相关资料。

经济法具有不同的效力,不同表现形式,不同适用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其适用原理比较复杂,学习时就要不怕困难,彻底弄清其原理。

学习经济发的目的在于提高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的经济法律素质。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由可以分民事经济关系和行政经济关系。

主体地位平等的是民事经济关系,反之即行政经济关系。

所以经济法律规范包括民法规范和行政法规范。

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效益性,社会公正性,综合性从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到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法律效力从强到弱,且管辖范围由大到小。

适用规则为:1)下位法不得和上位法相冲突,否则无效。

2)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

3、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都有密切的关系,它们互相补充。

然而在主体、调整对象、调整方式、制裁方式等方面经济法和其他法律也有差异。

调整方式:民法:主体协商—签订协议—履行合同—解决纠纷行政法:命令—服从—复议刑法:赋予刑事责任,予以严惩4、学习经济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学习者的经济法律素质,树立经济法治观念和意识,参加法律实践,深化理论知识,提高依经济法办事的能力。

最后养成依经济法办事的习惯。

案例思考:1、(1)法院适用《种子法》是正确的。

《种子法》对于《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来说是上位法,管理条例中有与种子法相冲突的地方,那自然无效。

(2)法院无权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司法审查。

因为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审查权,是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专有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均无此项权力。

2、(1)该超市保安无权对王某进行拳打脚踢,保安只是保护超市的安全以及顾客的安全,而无权对顾客进行人身伤害。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经济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对于规范经济活动、保障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读了一些经济法学相关的书籍,让我对这一领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经济法学所涵盖的范围极广,包括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等多个重要板块。

在宏观调控法中,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等都扮演着关键角色。

财政法旨在规范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税收法则是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金融法则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定。

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防止企业形成垄断地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约束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保障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经济法学的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与经济之间的紧密联系。

经济活动是复杂多变的,而法律则需要适应这种变化,不断完善和发展。

以互联网经济为例,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传统的法律规则在某些方面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

这就需要经济法学及时跟进,制定出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的法律规范,以保障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同时,经济法学中的法律责任也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在经济活动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通过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方式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行政责任则是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刑事责任则是对于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惩处,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正。

在经济法学的研究中,还需要关注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对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了解和掌握这些国际规则对于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发展至关重要。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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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核心原则是市场经济原则,包
括公平竞争、自由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这些原则是经济法体系的基石,也是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2.经济法的基本框架:经济法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事法、
刑法等多个部分组成。

这些部分分别从宏观、微观、市场监管等不同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

3.经济法的重要内容:经济法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合同法、国际贸易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各个方面。

其中,合同法是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它对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

4.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
际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

5.经济法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
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它在调整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经济法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是我的一些读书笔记,经济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

希望这些笔记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

经济法学读书笔记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对于规范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经济法学的著作,让我对这一领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书中首先阐述了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经济法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自由竞争是经济运行的主要方式,市场机制被认为能够自我调节,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垄断的出现、市场的失灵等问题逐渐暴露,传统的民商法已无法有效解决这些新的经济问题。

于是,经济法应运而生,它以国家干预经济为主要特征,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

这些经济关系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分配调控关系等。

以市场主体调控关系为例,国家需要对各类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运营和公平竞争。

而在市场秩序调控方面,国家要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经济法的体系中,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是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等,其目的是通过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等宏观经济目标。

市场规制法则侧重于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保障市场的公平、自由和有序。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经济法学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中,平衡协调原则要求在经济活动中,实现国家、社会、个人之间利益的平衡,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之间的协调。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强调要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则要求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应当相互匹配,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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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中,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竞争、规范企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不仅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规范。

下面将从反垄断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几个方面探讨一下经济法的相关内容。

首先,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行为常常会导致市场竞争受到破坏,消费者利益受损。

因此,各国都设立了反垄断法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

在中国,反垄断法不仅规定了企业对市场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还规定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同法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基础。

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各方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依据。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保障了合同各方的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合同法也会提供法律保护,保障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法是规范企业组织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之一,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监管机制,保护了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经济法作为维护经济秩序、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对于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都在不断完善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保障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经济法能够更加完善,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经济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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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读书笔记【篇一】一,在投资人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个人投资企业的成员人数是单一的;二,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三,在法律地位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独资企业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但是这种组织本身却未成为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四,在责任承担方面,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总之,个人独资企业独特的产权结构和责任承担方式,使得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了自身特点。

鼓励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立法态度对于繁荣我国经济、吸纳剩余劳动力。

【篇二】相同点: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得市场活而不乱。

同时,两者又是相互关联、相互配合的。

不同点:一,对社会的维护大小有差异。

垄断则是限制竞争,导致有效竞争不足,危害的是特定市场或者特定经济领域的整体,甚至是整个国民经济;后者是具体的、个体的经营者的正当利益,直接后果是竞争过滥;二,两者规则的对象不同。

前者是以贯彻国家的竞争政策为宗旨,从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出发,规则的是垄断行为,防止和改变有效竞争不足的局面;后者规制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三,两者的追求的目标不同、前者是从保障整体市场正常运转的角度来维护公平竞争的;后者是从保护其他经营者合法权利的角度来维护公平竞争的。

12.行政垄断的危害行政垄断的危害表现在:第一,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现在竞争总是以摸一地区或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形成地区经济封锁和部门经济封锁,从而直接阻碍和破坏全国市场的形成;第二,损害市场主体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消费者的利益。

它破坏了正常的竞争机制发挥作用,保护落后经营者,使广大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不得不接受质量低劣的商品或服务;第三,阻碍形成自由、公平地有效竞争秩序。

经济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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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读书笔记【篇一】一,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例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

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这是与消费者的监督批评权相对应的经营者的义务。

有利于提供和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三,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四,不作虚假宣传。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否则即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为这是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对于界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以具有重要的一样。

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六,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七,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是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八,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消费者的人身权是其基本人权,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4.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原则。

一贯彻质量第一原则、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过产品质量立法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

二,贯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主要是通过保护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等体现出来,第三,实行统一立法、区别管理原则。

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制定并实行强制性标准;对其他产品。

主要是采取国际通行的企业质量体现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等引导方法,加强对市场商品的监督;四,实行奖优罚劣原则。

国家一方面要奖励优质产品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另一方面要严厉制裁制假、售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经济法总论读书笔记

经济法总论读书笔记

经济法总论读书笔记【篇一:经济法读书笔记】经济法读书笔记1、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是具有特定的经济关系。

不是一切的经济关系,它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其调整范围主要表现在:一,关于市场监管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是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的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二,关于宏观调控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这有助于法律宏观调控的长处,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优化资源配置;三,关于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在企业组织管理中因审批和登记等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可以作为市场监管法中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调整对象;四,关于社会保障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在社会保障基金关系、财政补贴关系等都是属于经济法调整的;五,关于涉外经济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即涉外的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关系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2、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表现在:第一,在调整对象上,两者都调整一段范围的经济关系;第二,在渊源上,二者都包括了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等;第四,在独立地位方面。

两者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第五,在作用方面。

两者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两者的区别:调整对象不同。

前者是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后者的调整对象是民事关系,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前者的主体有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

市场中介组织等,后者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作用不同。

前者是比较注重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利益;后者,比较注重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同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读书笔记第一章导论主要内容和重点:1、第一章主要介绍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一部集调整关系的民法、行政法、刑法规范与一身的法律,所以在学习时会涉及到以上的各项法律,就需要我们以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查阅相关资料。

经济法具有不同的效力,不同表现形式,不同适用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其适用原理比较复杂,学习时就要不怕困难,彻底弄清其原理。

学习经济发的目的在于提高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的经济法律素质。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由可以分民事经济关系和行政经济关系。

主体地位平等的是民事经济关系,反之即行政经济关系。

所以经济法律规范包括民法规范和行政法规范。

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效益性,社会公正性,综合性从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到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法律效力从强到弱,且管辖范围由大到小。

适用规则为:1)下位法不得和上位法相冲突,否则无效。

2)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

3、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都有密切的关系,它们互相补充。

然而在主体、调整对象、调整方式、制裁方式等方面经济法和其他法律也有差异。

调整方式:民法:主体协商—签订协议—履行合同—解决纠纷行政法:命令—服从—复议刑法:赋予刑事责任,予以严惩4、学习经济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学习者的经济法律素质,树立经济法治观念和意识,参加法律实践,深化理论知识,提高依经济法办事的能力。

最后养成依经济法办事的习惯。

案例思考:1、(1)法院适用《种子法》是正确的。

《种子法》对于《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来说是上位法,管理条例中有与种子法相冲突的地方,那自然无效。

(2)法院无权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司法审查。

因为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审查权,是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专有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均无此项权力。

2、(1)该超市保安无权对王某进行拳打脚踢,保安只是保护超市的安全以及顾客的安全,而无权对顾客进行人身伤害。

经济法学笔记

经济法学笔记

经济法学笔记3/2一经济法的语源1. 经济法一词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中首先提出来的,现代经济法始于德国《煤炭经济法》。

2. 我国自1979年以来使用“经济法”概念,与现在的概念不完全一样〔有些法现在被列入民法〕*3. 现代经济法: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共同特征〕二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1.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零控制2.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市场失灵需要法律规制〔反垄断/不正当竞争〕3. 新经济自由主义——自由放任+政府干预**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是“独立的调整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

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3. 两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的表现形式:市场监管关系——监督管理宏观调控关系——调节与控制市场监管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保护法宏观调控法:财税调控法投资调控法金融调控法规划调控法4. 宏观调控: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利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对一定范围内经济总体的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的过程。

〕宏观调控包括财税调控、金融调控、投资调控、价风格控。

1〕宏观调控的主体一方一定是政府2〕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总供应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3〕宏观调控的手段是综合的,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5. 经济法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四经济法的地位1.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2. 经济法属于公法领域〔法域属性〕3.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26-31〕五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表现形式〕一〕制定法,是指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以标准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

经济法读后感

经济法读后感

经济法读后感
《经济法》是由李旭红编著的一本经济法学教材,该书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
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经济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我日常生活中的经济活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这本书中,作者首先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规范经
济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它是国家为了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

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自由、公平、公正、诚信等。

这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为我理解经济法奠定了基础,让我明白了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市场参与者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接着,作者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制度
的作用尤为重要,它不仅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还保障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这一部分中,我了解了市场主体的种类和法律地位,以及市场秩序的构建和维护等内容。

这些知识让我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我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此外,作者还对经济法的实施和监督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
活动日益复杂,各种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因此对经济法的实施和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学习这一部分内容,我了解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机制和法律责任体系,也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通过阅读《经济法》,我不仅对经济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市场经济的运
行机制和法律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这本书不仅是一部经济法学的教材,更是一部让我在日常生活中受益良多的经济法指南。

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经济法的学习和应用,为我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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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读书笔记经济法读书笔记1.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是具有特定的经济关系。

不是一切的经济关系,它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其调整范围主要表现在:一,关于市场监管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是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的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二,关于宏观调控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这有助于法律宏观调控的长处,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优化资源配置;三,关于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在企业组织管理中因审批和登记等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可以作为市场监管法中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法的调整对象;四,关于社会保障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在社会保障基金关系、财政补贴关系等都是属于经济法调整的;五,关于涉外经济关系及其法律调整。

即涉外的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关系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2、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表现在:第一,在调整对象上,两者都调整一段范围的经济关系;第二,在渊源上,二者都包括了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等;第四,在独立地位方面。

两者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第五,在作用方面。

两者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两者的区别:调整对象不同。

前者是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后者的调整对象是民事关系,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前者的主体有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

市场中介组织等,后者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作用不同。

前者是比较注重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利益;后者,比较注重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同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调整方法不同。

前者是违反经济法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采取追究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相结合的制裁形式;后者是违反民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于法律后果,主要采取民事制裁的形式。

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在调整对象上,两者都是调整替代范围的管理关系,都是以服从为特征的社会关系;在渊源方面,都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在独立地位上,两者都是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在作用上,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都是对于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调整对象上,前者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后者是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不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上不同。

前者包括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即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后者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行政法主体;作用不同。

前者是对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后者对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调整方法不同。

前者对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采取追究躲在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制裁形式;后者,除了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行政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

4.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是调整在国际协调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在渊源上,规范性文件不仅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而且一般来说也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在法律关系主体方面,两者的主体都包括个人、企业和非企业实体;在独立地位上,两者都是整个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在作用方面,两者都对于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两者的区别:在调整对象不同。

前者,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后者,是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的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渊源上,前者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法和习惯法、判例法等;后者包括主权国家参加的以条约等形式的制定法和国际习惯法;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前者主体一般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单独关税区;后者包括该主体;创制主体不同。

前者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后者是由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制定或者认可的;作用不同。

前者主要是在维护本国的经济秩序,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作用。

后者主要是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5.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基本原则,有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也对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具有主要的意义。

第一,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

其基本精神是经济法主体的依法作为或者不作为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就应依法获得相应的利益,即在增量利益的总和之中占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以实现经济法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配合适宜,而不是要求经济法主体之间利益的相等。

第二,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

主要是指经济法主体法定,经济法主体的行为法定,以及协调受体的权利、义务法定,以及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后果法定,包括有利后果和不利后果。

6.公司法的原则第一,公司的设立、变更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原则。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的原则。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它是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等。

第四,股东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原则。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其他法定权利。

第五,公司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五,公司中党组织、活动原则。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7.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一,在投资人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个人投资企业的成员人数是单一的;二,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三,在法律地位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独资企业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但是这种组织本身却未成为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四,在责任承担方面,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总之,个人独资企业独特的产权结构和责任承担方式,使得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了自身特点。

鼓励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立法态度对于繁荣我国经济、吸纳剩余劳动力。

8.怎样理解反垄断法的概念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和经济活动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与禁止一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构成完整的竞争法。

它所规制的垄断是特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限制、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是为了弥补民法秩序来实现实质公平和社会整体效率,以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它是现代经济法中最典型和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发展所不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

反垄断具有明显的政策特征,在很多国家往往被称为竞争政策,至少是竞争政策,至少是竞争政策的核心内容,其制定、修改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密切相关,其实施也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和较大的灵活性,这对有关执法者和司法者的经济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区别:第一,在调整对象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后者是调整个人与个人的利益关系;第二,法律价值不同。

前者是具有双重价值性,既是追求自由、效益又以秩序、公平为取向,较为理性的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后者最高的价值取向是效益,即效益至上兼顾公平和其他;第三,法律本位。

前者是具体的社会化的主题,包括了工商业经营者及其联合体、消费者、劳动者等,常常被认为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后者一般是以个人和企业为本位。

9.反垄断法的地位和意义反垄断法的地位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马蔚华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10.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相同点: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得市场活而不乱。

同时,两者又是相互关联、相互配合的。

不同点:一,对社会的维护大小有差异。

垄断则是限制竞争,导致有效竞争不足,危害的是特定市场或者特定经济领域的整体,甚至是整个国民经济;后者是具体的、个体的经营者的正当利益,直接后果是竞争过滥;二,两者规则的对象不同。

前者是以贯彻国家的竞争政策为宗旨,从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出发,规则的是垄断行为,防止和改变有效竞争不足的局面;后者规制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三,两者的追求的目标不同、前者是从保障整体市场正常运转的角度来维护公平竞争的;后者是从保护其他经营者合法权利的角度来维护公平竞争的。

12.行政垄断的危害行政垄断的危害表现在:第一,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现在竞争总是以摸一地区或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形成地区经济封锁和部门经济封锁,从而直接阻碍和破坏全国市场的形成;第二,损害市场主体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消费者的利益。

它破坏了正常的竞争机制发挥作用,保护落后经营者,使广大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不得不接受质量低劣的商品或服务;第三,阻碍形成自由、公平地有效竞争秩序。

它直接阻碍企业之间的自由和公平的竞争,从而在一定的交易领域直接限制甚至排除了竞争;第四,极易演化为经济性;垄断。

由于一些行政性公司和企业集团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一旦进入了经济领域,极易演化为经济性垄断总之,行政垄断根本目的是在于保护地区和部门的利益,它的泛滥会使企业不再把精力如何提供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来进行正当的合法竞争,而是讲大量的费用用于政府寻租行为,这样必然导致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从而败坏社会风气。

12.反垄断法的规则对象反垄断法的规则对象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垄断协议的规则。

即是规则那些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的协同行为。

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第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则。

即是对在相关市场中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支配地位实施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则。

;第三,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则。

即是经营者集中行为达到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另一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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