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减负〔2017〕883号签发人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中小综合[2017]55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11.08【实施日期】2017.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中小综合〔2017〕558号)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公共服务,明确省平台、窗口平台责任和义务,发挥平台网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服务绩效管理办法》。
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服务绩效管理办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2017年11月8日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与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有效运营,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网络是指经工信部、财政部共同支持和批复的,由一个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若干个贴近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服务的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线上线下服务,共同构成的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骨干架构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江苏省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江苏省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苏经信企信〔2017〕957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苏中小综合〔2017〕966号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十三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发展质量,我委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举措,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力推进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为新时代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做出贡献。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2月28日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意见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加快转型升级,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进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中小企业基础管理薄弱,制度不健全、经营理念模糊、管理不规范等成为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短板。
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遵循诚信原则,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现就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突出小微企业抓培育、规模企业抓管理工作思路,通过示范引领、政策引导、人才培训和现场促进,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管理能力“六提升”(即:基础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提升、流程管控提升、信息化管理提升、营销管理提升)。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测绘局•【公布日期】2013.08.27•【字号】苏经信信推[2013]694号•【施行日期】201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经信信推〔2013〕694号)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依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72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意见》(苏发〔2013〕6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十二五”期间推进计划(2013-2015)>的通知》(苏发〔2013〕7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省智慧城市有序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按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要求,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的土地、空间、能源等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推动我省智慧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4.11
•【字号】苏价工〔2017〕70号
•【施行日期】2017.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
正文
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实施
差别电价的通知
苏价工〔2017〕70号
各有关市物价局、市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关于原能耗超限额和使用淘汰设备的企业申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0〕935号)要求及江苏省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第一批使用淘汰设备企业的复查报告》(苏节能监察〔2017〕1号),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监察和审核有关材料,现研究决定对金城化学江苏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详见附件)。
其中江苏双乐化工颜料有限公司在执行差别电价文件下发前已将淘汰设备更新完毕,因此,其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时间为执行差别电价的起始时间。
附件:2017年停止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表(第二批)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附件。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实行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实行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苏经信运行[2012]1055号•【施行日期】2012.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实行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苏经信运行〔2012〕1055号)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市(县)经信委(局):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和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为有关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提供决策参考,根据省政府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产业服务示范园认定办法》(苏经信运行〔2010〕845号)、《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经信运行〔2012〕205号)的规定,决定从2013年1月起,在全省工业设计产业、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实行统计报表制度。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报送单位全省已获认定的江苏省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和示范企业。
二、报送内容(一)江苏省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园区经营情况和园内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包括:园区主要指标完成、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园内重点生产性信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6家)运营情况等),同时填报《江苏省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主要运行指标表》(附表一)。
(二)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主要工作开展、中心所依托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高校可根据产学研情况提供有关工业设计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填写《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运行指标表》(附表二)。
(三)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园区经营情况和园内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包括:园区主要指标完成、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园内重点工业设计企业(不少于5家)运营情况等﹞,同时填写《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主要运行指标表》(附表三)。
江苏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2.28
•【字号】苏价工[2010]418号
•【施行日期】2010.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苏价工〔2010〕418号)
省电力公司、各市物价局、经济与信息化委: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原能耗超限额和使用淘汰设备的企业申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0]935号)文件要求及江苏省节能监察中心《关于能耗超限额和使用淘汰设备企业的复查报告》(苏节能监察[2010]22号)、《关于对华润天能徐州煤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复查报告》(苏节能监察[2010]23号),经省节能监察中心复查,研究决定对全省包括南京旭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55家企业停止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名单及停止执行时间见附表一),其中有42家企业在实施差别电价文件下发前已倒闭或淘汰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毕,因此该部分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时间为2010年9月1日。
对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停止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名单见附表二)。
附件:
1、停止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表
2、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企业名单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
【发文字号】苏经信综合[2017]17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3.27
【实施日期】2017.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
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
(苏经信综合〔2017〕179号)
各设区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两聚一高”战略部署,推进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制造装备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苏财规〔2016〕11号),现就做好2017年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统计部门审核,如符合相关标准,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有正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经信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饮食【发文字号】苏经信消费[2012]30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2.04.23【实施日期】2012.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经信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2〕305号)各市经信委、信用办:根据国家工信部《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8号),以及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全省经信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我省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2012年全省经信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2012年全省经信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
着力推动食品行业“十二五”规划落实,着力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行业准入管理。
继续做好技术改造、信用平台建设,做好食品供应保障,配合做好食品行业专项整顿工作,促进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工作(一)积极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
1、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做好国家《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马铃薯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糖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贯彻指导工作。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2014年度江苏省经信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2014年度江苏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经信法规[2012]50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28
【实施日期】2012.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2014年度江苏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
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苏经信法规〔2012〕502号)
各市经信委: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法规〔2012〕284号),在各地组织申报、审查推荐的基础上,结合2011年度对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经省经信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31家单位为2012-2014年度江苏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现予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示范单位,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机关工作力度,更好地
发挥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
【发文字号】苏中小综合[2017]81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14
【实施日期】2017.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
贯彻工作的通知
(苏中小综合〔2017〕818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有效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一部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性法律,立足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
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地经信部门要提高对贯彻落实新《。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低息统贷平台建设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低息统贷平
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119
【发文字号】苏经信担保[2012]47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18
【实施日期】2012.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低息统贷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担保〔2012〕477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苏政发〔2011〕153号),积极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尤其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我委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合作,选择部分信用环境良好、产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的市、县开展中小微企业统贷平台(以下简称统贷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统借统还贷款业务简要介绍
中小微企业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是指国内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的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统贷平台向审批通过的企业定向发放,由统贷平台统一还本付息的一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产品,产品具有利率低、期限长、手续简便的优点。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质量攻关招标项目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质量攻关招标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经信科技[2013]44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6.05【实施日期】2013.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质量攻关招标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经信科技〔2013〕443号)各省辖市经信委,有关县(市)经信委(局):现将《江苏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招标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6月5日江苏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招标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省经信委每年围绕若干专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质量攻关项目。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支柱产业为重点,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针对产业共性质量问题和瓶颈环节,通过招标的方法,系统组织、协同攻关、滚动实施、各个击破,集中优势资源,每年集中支持1-2个专题,破解我省产业发展的若干关键技术质量问题,使该领域主要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重点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招标项目组织程序项目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具体包括:1、选题。
省经信委按照一定程序,选定攻关领域及具体专题作为质量攻关项目标的。
2、招标。
省经信委组织制定招标文件。
3、投标、竞标。
有关企业、研发机构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和竞标。
4、评标、议标。
省经信委通过评标议标等程序确定招标课题中标单位。
5、实施。
课题中标单位及所在地经信部门与省经信委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启动攻关项目的实施。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
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经信交通[2011]112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2.13
【实施日期】2011.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交通〔2011〕112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春运自1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共40天。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将成立2012年全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省春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负责全省春运的日常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春运
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切实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二、合理安排运力。
据预测,春运期间,我省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0290万人,比上年增长6.4%。
2012年元旦和春节是多年来相隔最近的一次,我省春运将呈现客流高度集中、客流高峰明显、铁路直通运力紧张等特点。
各地要深入调研和充分预测客运量,周密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备足常规、机动和应急运力,确保运力准备充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各部门要加大。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通
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计划
【发文字号】锡中小改革[2013]5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27
【实施日期】2013.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
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锡中小改革〔2013〕5号)
各市(县)、区经信委(局)、新区地经局:
根据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以下简称“办法”),省经信委将开展2013年度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苏中小综合〔2013〕746号)转发给你们。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省信息消
费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2.14
•【字号】苏经信信推〔2015〕811号
•【施行日期】2015.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苏经信信推〔2015〕811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智慧江苏建设,促进我省信息消费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68号)文件精神,我委进一步加强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试验范围,组织了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创建工作,经各地申报、省经信委评审,现确定南京市浦口区等7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
请各省信息消费试验区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特色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大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加快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重点支持互联网+融合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发展,培育
壮大互联网服务业。
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试验区的管理和服务,协调试验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总结信息消费试验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并将获得的成果和总结材料及时上报省经信委。
附件: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3.16
•【字号】苏中小综合〔2018〕167号
•【施行日期】2018.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
级)的通知
苏中小综合〔2018〕167号
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认定工作。
经各地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江阴华西村商品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五星级),无锡金企中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四星级),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等79家单位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三星级),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管理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带动和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
附件:2017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电商普及项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电
商普及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苏经信综合[2014]663号、苏财工贸[2014]18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10.14
【实施日期】2014.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电商普及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4〕663号、苏财工贸〔2014〕180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智慧江苏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大中型企业智慧化推进计划,争取用2-3年时间实现全省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经研究,拟组织申报2014-2015年电商普及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要求、程序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大中型企业智慧化推进计划)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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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企业上云”是指企业通过高速互联网络,将企业的基础系统、业务、平台部署到云端,利用网络便捷地获取计算、存储、数据、应用等服务,有利于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促进实现制造业全过程、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优化,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
为加快推进全省企业“上云”和“用云”,更好的帮助企业规划、设计、应用云服务,现制定下发“企业上云”工作指南。
一、“企业上云”内容“企业上云”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上云、业务应用上云、平台系统上云、数据协同创新四大类。
1、基础设施上云。
推动企业进行内外网改造,加快云专线应用,提供快速部署、灵活可变的联网接入云服务。
推动企业分类使用基础设施服务云,提高数据存储、计算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企业按照业务需求,弹性快速使用云平台的各种云服务器,实现计算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推动企业通过虚拟私有云、弹性负载均衡等服务高效安全利用云平台网络资源,实现时延更小、更快的网络接入;推动企业使用虚拟桌面与应用服务,帮助用户打造更安全、更低维护成本的云办公系统等。
2、业务应用上云。
推动企业办公、管理、服务等应用上云,快速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应用上云,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企业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客户资源管理等应用上云,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开发上云提升企业研发效率和创新水平等。
3、平台系统上云。
推动企业加快数据驱动进程,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力和水平。
推动企业降低电商平台建设运维成本,利用云平台大数据资源提高精准营销水平;推动企业利用云平台实现物联网终端设备可视化在线管理;推动企业使用云数据库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不同业务产生的各类数据跨平台、跨业务统一部署和管理;推动企业利用云端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挖掘、存储和协同应用等服务,推动企业数据资源集聚,加快发展工业大数据等。
4、数据协同创新。
推动企业内、企业与企业间业务数据在云上流动与共享,通过大数据挖掘、AI技术,实现企业运营管理的优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
二、云服务商选型三、“企业上云”流程“企业上云”步骤主要分为上云前的规划、设计,上云的实施以及上云后的验证和维护。
具体“企业上云”流程如下:“企业上云”流程图(一)上云规划1、信息收集“企业上云”需要进行严谨细致的调研工作,需要收集硬件及网络环境信息、现有及将来可能增加的业务各类需求、系统配置信息、应用系统信息、数据风险等。
2、需求评估从业务需求的角度分析各业务的目前现状、存在的问题、是否可以云化、业务未来的发展需求,定制对各个业务系统迁移的目标。
从系统的角度分析各系统的目前现状,包括了主机、存储、网络及安全,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规划。
从企业自身信息化水平的角度进行分析。
对于有信息化基础并拥有信息系统硬件环境、维护开发队伍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逐步进行新、老系统迁移。
对于无信息化基础企业,以企业迫切需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快相关应用上线。
3、应用分析应用分析是成功上云,降低业务停滞时间的关键。
根据业务的负载、特性、复杂性、关联性分析确定并量化业务上云风险可能对业务造成的影响及损失,以确定业务上云的优先分批范围及上云策略。
4、风险分析根据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对目前系统进行业务上云的风险分析,分析各种潜在危险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采取相应措施。
5、上云策略“企业上云”策略可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易而难、由简单到复杂。
一般顺序:(1)独立应用的系统,如邮件系统、合同系统;(2)应用堆叠的应用系统,如办公OA;(3)存在业务依赖的系统,如CRM、ERP、MES系统;(二)上云设计1、上云计划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分为业务高度依赖型、业务依赖型和非业务依赖型三类:(1)7*24小时业务高度依赖的生产系统,迁移只能在线时间,迁移策略为:“在线迁移”;(2)非7*24小时业务依赖的生产系统,迁移时可以接受一定的离线实现时间,迁移策略为:“离线迁移”;(3)非业务依赖性的生产系统迁移可接受较长的离线时间,迁移策略是“分批次迁移”。
根据以上原则,综合考虑各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调研分析情况,制定出详细的上云计划。
2、方案设计方案包括:上云实施方案、应用上云方案、数据同步方案、上云回退方案等。
(三)上云实施1、模拟上云正式上云前模拟一个批次的业务迁移(非正式迁移,业务不割接)。
验证业务迁移的及时有效和正确率;针对模拟过程发现各类问题进行修正;改进业务迁移的流程和工作手册,以满足业务的实际需要。
2、系统测试模拟上云完成后对模拟上云的业务进行一次系统测试,以确定业务迁移到云环境中后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1)性能测试,包括:上云后系统的应用性能测试;上云后系统的网络性能测试;上云后系统软件版本性能测试等。
(2)压力测试,包括:对上云后系统进行压力测试,并取得关键性能指标达到设计目标;从分支机构发起执行版本验证测试及必要的压力测试等。
(3)业务功能,包括:上云后系统与老系统的连接测试;对上云后系统运行批处理测试;完成数据同步后,执行批处理测试;完成数据同步后,从分支机构发起执行高风险业务功能的测试等;(4)系统连接性测试,包括:上云后对外围系统,进行全面的连接测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目标;上云后系统与网络的连接测试等。
3、数据备份正式上云前,为确保业务数据的完整性、降低上云风险,需要将业务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为提高抗风险能力,建议采用多种备份方式、多分备份数据的方式对业务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
4、上云部署根据确定的业务上云方案,实施业务上云;根据业务上云方案测试迁移效果,并对业务上云后的系统参数和性能进行调整,使之满足业务系统的需要,并投入实际使用。
(四)上云验证1、上云评估根据确定的业务上云方案,正式实施业务上云;根据业务上云方案测试业务上云效果,并对业务上云后的系统参数和性能进行调整,使之满足业务系统的需要,并投入实际使用。
2、业务检查业务正式上云后,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运行,检测业务上云后是否对业务造成影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
3、问题优化根据云上系统监控数据和业务系统发展规划,优化业务系统架构,消除性能瓶颈和风险,保障客户业务平稳运行(五)云上维护1、运行维护为上云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运维/运营服务,进行资源开通、辅助上云、平台监控、故障排查、容量管理、升级重保、健康检查、性能报告等服务科目,可提供驻场服务、巡场服务和远程服务三种服务类型。
2、场景培训针对企业客户使用场景,帮助企业熟悉和掌握云上业务操作和云服务技术,培养企业使用习惯,解答企业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企业上云”安全1、上云企业上云企业须从三方面加强云应用安全。
一是加强企业工控安全体系建设,依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针对性购买云安全技术产品。
二是全面了解云服务商的安全机制与安全责任,从物理资源基础设施的安全部署能力、内部人员的管理流程、应急响应能力、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合规性表现等方面,对云服务商的安全实践进行综合对比。
三是遴选合适的云服务商,从企业业务运行的条件、系统性能指标、数据安全与敏感度、云价格等多方因素,综合选择合适的合作云服务商。
2、云服务商云服务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云服务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系统与通信保护:云服务商应在云计算平台的外部边界和内部关键边界上监视、控制和保护网络通信,并采用结构化设计、软件开发技术和软件工程方法有效保护云平台的安全性。
(2)访问控制:云服务商应严格保护云计算平台的客户数据和用户隐私,在授权信息系统用户及其进程、设备(包括其他信息系统的设备)访问云平台之前,应对其进行身份标识及鉴别,并限制授权用户可执行的操作和使用的功能。
(3)应急响应与灾备:云服务商应为云平台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并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重要信息资源的可用性。
云服务商应建立事件处理计划,包括对事件的预防、检测、分析、控制、恢复等;应具备灾难恢复能力,建立必要的备份设施,确保客户业务可持续。
(4)风险评估与持续监控:云服务商应定期或在威胁环境发生变化时,对云平台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云平台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应制定监控目标清单,对目标进行持续安全监控,并在异常和非授权情况发生时发出警报。
(5)安全组织与人员:云服务商应确保能够接触客户信息或业务的各类人员(包括供应商人员)上岗时具备履行其信息安全责任的素质和能力,还应在授予相关人员访问权限之前对其进行审查并定期复查,在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履行安全程序,对于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6)物理与环境保护:云服务商应确保机房选址、设计、供电、消防、温湿度控制等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企业上云”支持政策1、2018-2020年,省经信委建立“企业上云”综合奖补政策,搭建省“企业上云”线上服务平台,对上云企业实施云服务券奖补。
2、2018-2020年,全省经信系统将分年度组织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三星、四星级上云企业予以优先获得云服务券奖补,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3、鼓励各地经信委和云服务商制定实施“企业上云”配套支持政策。
附件2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试行)一、总则(一)目的为落实《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苏经信企信〔2017〕923号),大力推动“企业上云”,支撑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1、本指南中适用于在江苏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二、组织管理(一)主管部门江苏省经信委,各设区市经信委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负责组织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二)分级管理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经信委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组织评定,并报省经信委备案。
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经信委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组织推荐,省经信委组织评定。
三、上云范围及内容(一)基础业务上云企业可通过购买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将IT基础设施和基础业务系统迁移到云上,也可通过购买SaaS(软件即服务),实现基础业务的上云。
1、IT基础设施(1)计算资源。
根据业务需求,选择云服务器、容器、弹性伸缩、GPU等不同类型的计算服务,实现集中资源管理和动态分配。
(2)存储资源。
根据数据的冷热属性,选择对象存储、块存储、文件存储、归档存储等不同类型的存储服务,提高数据存储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