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变更,调出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表
3.高级 3.考评
4.正高级
2.助理会计师 年 月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变更
月 日 发证机关 6.硕士研究生 7.博士研究生
4.大专 5.本科 5.无
2.双学士
3.硕士
4.博士
毕业时间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1.初中及以下 1.学士 1.会计学
6.硕士研究生
7.博士研究生
2.双学士
3.硕士
4.博士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表4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
流水号: 姓 姓名变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全日制最高学历 全日制最高学位 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全日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 非全日制最高学位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所 学专业 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毕业院 校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2.高中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5.无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1.初中及以下 1.学士 2.高中 发证日期 3.中专 年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一般会计人员 会计行政职务 3.总会计师 是否注册会计师 是否注册评估师 是否注册税务师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本人承诺对上述填写内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是 1.是 1.是 2.否 2.否 2.否 4.财务总监
会计证调转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一、省内调转基本流程:1。
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并提交;2。
等待调出地审核通过;3。
审核通过后,个人前台待办事宜可打印调转表;4。
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正确填写属地、调入地单位(调入地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不可直接填写财政部门),并提交审核。
提交后请等待审核,待办事宜会显示以下状态,未审核时可撤销申请。
2。
调出地受理通过后(调出地受理通过时限一般为一个星期),待办事宜提示以下状态3.打印“登记表”(一式三份);4.于90日之内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转入手续,调入地接收确认调转成功.5。
特殊情况:调入人员填写调入地错误,调出地审核前可自行撤销,重新填写;调出地已审核,调入地未审核,需本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局现场办理,撤销调转,撤消后可重新在网上申请办理调转手续。
二、调往省外基本流程:1。
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必须与调入地财政局联系好确认接收)后再提交审核;2.待办事宜提示打印调转表(一式三份);3。
持相关资料直接到调出地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4.调出地办理结束(一个月以后,90天之内)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自己选定的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2。
填写调出申请提交后待办事宜显示注:会计人员需要和调入地财政部门联系,确认能接收方可办理转出。
3. 打印一式三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注:转出手续可以代办,但是代办人必须持需转出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式三份的调转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调出地管理员受理后,会计之星首页即可查询转出人员信息。
4。
会计人员持相关手续到省外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请在调出一个月之后,90日之内去调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会计信息变更申请
(盖章) 年月日
3.工作单位变动的人员,请盖公章并携带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大连户籍人员还须出具大连市居住证。
4.办 理离 岗备 案的 人员, 请携 带原 工作 单位 出具 的离 开会 计工 作岗 位证
年月日 年月
离岗 备案 情况
原单位名称 离岗时间
年月
学历 变更
专业 技术 资格 变更
县级 以上 政府 部门 奖惩 情况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会计专业技术资 格
1.初级
2.中级
资பைடு நூலகம்证书或批文
号 会计专业技术职
务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 师 3.会
奖惩单位
3.高级
文件标题
文件号
联系电话 取得时间
年月 奖惩内容
工作 单位 变更
单位详细地址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1.总会计
师(财务总
监) 2.
从事会计工作岗 3.出纳
4.稽核
5.资本、基金核算
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位
7.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9.总帐
10.财务会
计报告编制
会计行政职务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主管 3.会计机构负责人 4.总会计师 聘任时间
本人郑重承诺: 对以上填写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毕业日期
年月
取得方式 1.评审2.考试3.考评
聘任时间
年月
年月日 年月日
单位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请在应选择项目的阿拉伯数字上划“○”。
2.变 更学 历、 学位 、专 业技 术资 格的 人员 请携
会计人员信息表
9:无
25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YYYYMMDD
26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
27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4:高级会计师
5:正高级会计师
6:其他
7:无职务
28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YYYYMMDD
29
首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
最多可容纳50个汉字
30
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
YYYYMMDD
490:在职学位取得时间
500:在职学位授予院校
510:在职学位所学专业
220:会计行政职务
5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19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530: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540: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550: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
560: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570: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
580: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
5
变更后信息
变更后文字描述
1.继续教育信息表
1
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标准长度18位,预留12位空格
2
继续教育年度
YYYY
3
培训/通过时间
YYYYMMDD
4
学时
数字类型
5
学分
数字类型
6
继续教育通过方式
1:继续教育培训
2:视同通过
7
课程内容/通过原因
2.奖惩信息表
1
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标准长度18位,预留12位空格
31
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
YYYYMMDD
32
珠算等级
1:普一级以上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编号:填表日期
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
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合同条
件》是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
》,对双
方权利义
务作出的
约定,除
双方协商
同意对其
中的某些
条款作出
修改、补
充或取消
外,都必
须严格履
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
双方针对工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
《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粤财会[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13〕50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3年9月5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五条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有关人员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情况在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第一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说明一、换证范围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持有即墨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发证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三)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四)已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
二、办理流程1、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本人完整填写《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办理需要证件:《登记表》二份(正反面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到财政所(电话:*************)办理换证手续。
旧证统一收回销毁。
2、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在岗情况等),换证时,应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
(1).学历发生变化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换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第二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1日一、会计证有效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自发证之日起6年内有效。
2008年之前发放的旧版会计证有效期自2008年、2009年换证之日起计算,2008年之后发放的会计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办理换证后的会计证有效期自证书记载的换证之日起计算。
二、换证时间(一)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本条第(二)项特殊情况除外。
(二)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有效会计证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三、换证条件(一)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我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申请登记表doc-中华
证书号
发证单位
发证时刻
年月日
单位信息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经济类型
1.国家机关2.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4有限责任公司-A国有独资(全民)B-国有控股C-民营控股5股份A-国有控股B-民营控股6外商投资7合伙企业8个人独资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个体工商户11其他
法人
是否实行会计电算化
所属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需提供的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有效身份及信息变更内容原件及复印件。
3、不愿换证,免费办理信息变更;自愿换证,需提供一寸彩照1张。证书工本费10元。
4、滕州市会计治理局:5569925信箱:tz5569925@
毕业院校
毕业证书编号
正在同意学历教育
专业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资格等级
1初级2中级3高级4无
资格名称
1会计员2助理会计师3会计师4高级会计师5其他6无
证号
发证时刻
资格取得方式
1评审2考试3考评
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
聘算化证等级
证号
发证单位
财政厅
发证时刻
年月日
珠算等级证信息
是否离岗
离岗时刻
是否注销及时刻
会计受奖情况
获得奖项及获奖时刻
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
受奖年度
发证时刻
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
受奖年度
发证时刻
省先进会计个人
受奖年度
发证时刻
市先进会计个人
受奖年度
发证时刻
获得从事会计工作30年荣誉证书
证书号码
发证时刻
受处分情况
受处分类型
时刻
缘故
诫勉培训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调整及证书信息化调转解读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调整及证书信息化调转解读作者:程彩清余俊娟来源:《财会通讯》2011年第12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多项调整财政部近日对2005年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从10月2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和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将原来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修订为“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将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也纳入新办法的适用范围。
(一)持证人员范围新增兜底条款随着经济和企业管理的发展,企业衍生出很多新的会计岗位。
为适应这一情况,新办法在原来的十类持证人员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其他会计工作”这一兜底条款,以更好地适应目前以及未来的会计管理工作发展。
新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多项调整和过去的规定相比,新办法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作了多项调整。
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增加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条款,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同时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视同自动放弃。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新办法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修订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明确取消了过去可以以“珠算五级”代替“会计电算化”的规定。
同时取消了过去允许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这一规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习题集(第四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试行)》的规定,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 (A) 。
A. 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 C)备案。
C. 国务院财政部门3. 按规定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是 (C)。
C. 行政部门4. 下列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组成部分的是 (A) 。
A. 科目汇总表5. 使用会计人员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的是 ( A) 。
A. 私营企业6.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下列哪类人员可以不用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A ) 。
A. 会计机构负责人7. 不必采用订本式账簿的是 ( D) 。
D. 明细账8.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 ( D) 算起。
D. 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9. 下列关于会计档案的说法中 , 不正确的是 ( B) 。
B.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 , 以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丢失。
遇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10.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时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类。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最短的为 (A) 。
A.3 年11. 在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人不包括( A)。
A.上级单位负责人1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不包括 ( D) 。
D. 财政、金融知识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的是 ( A) 。
A. 国务院财政部门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国是以 ( B)为一个会计年度。
A.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至下一年的此日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 D) 报告。
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仅供参考!通知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xx〕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换证。
二、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换证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四、换证时,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
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并已到换证期限的,必须先办理换证手续后再办理调转手续。
外地调入的已到换证期限而未在调出地办理换证手续的,在办理调入时一并办理换证手续。
六、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凡换证前6年内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必须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齐后方可换证。
调转表(仅用于转出省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编号:
1. 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指:⑴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⑵出纳岗位;⑶稽核岗位;
⑷资本、资产核算岗位;⑸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⑹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⑺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⑻总账岗位;⑼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⑽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 办理注册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3. 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4. 办理调转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和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各留存一份。
5. 此表只能用于转出湖南省外,省内只能直接到办理点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会计专业的学生,在经过几年的学习之后,如果想要从事会计行业,那么一定要先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
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每一位财务人员必须满足的必要条件,并且是每一位会计实习生必须拥有的资格,但是,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为一些原因从事其他会计行业,此时就需要申请会计从业资格变更,只有经过变更申请之后,才能从事符合原证书要求的其他会计行业。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是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的不同分类,包括会计实务认证、税务实务认证等,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将表格提交至人社局,由人社局审核承认资格变更后方可核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变更前考试类别:在此处填写变更前考试类别,包括会计实务认证、税务实务认证等;二、变更后考试类别:在此处填写变更后需要考试的类别,已经变更后新的考试类别;三、个人信息:申请者需要在此处填写基本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四、变更原因:在此处填写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的原因,譬如变更职业规划、变更工作内容等;五、有效证件:申请者需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如本人学习证明,变更申请表等。
总之,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对申请人来说,一定要仔细阅读,准确填写,提交变更申请表格之前,还要谨慎核对,以免由于自身的错误,影响变更申请的进程。
另外,在人社部门审核变更申请表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会要求申请者提交相关的材料,或者提供面试,以确认变更申请是否有效,所以,在申请变更前,了解申请要求,有助于审批过程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申请表的内容,会计从业者在申请变更从业资格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申请要求,准备好资料,提高变更成功的几率,同时,申请变更之后,应该定期查询变更审核结果,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5.16•【文号】财会[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工作,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经研究,特制定《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望你们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化调转工作,加快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改造,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2011年6月1日前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实现信息化。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附件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
第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铁道部(以下简称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自建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环境和要求,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流程,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建立内部复核、审查、监督机制,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顺利运行。
沈阳市财政局-财会之窗-《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流程及手续-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会之窗 >> 会计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 >>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流程及手续
时间:2009-07-06 11:12:07 浏览量:15605
(6)最高等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个人信息页、证书编号页);
(7)2008、2009、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条码(或签章)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外省调入,证书上没有任何记载的,应由调出方会计管理机构开据财政部门盖章的培训证明;
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
咨询电话:22704418、22703418拨“0”转人工。
上一篇:无
下一篇:关于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管理的通知
(2)沈阳市财政局签章的《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省内调入没此表);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证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流程及手续
(2011年5月16日起执行)
1.到调出方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出(具体事宜请向原证书所在地财政部门咨询)。
2.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调出方财政部门签章的《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省内调转没有此表);非沈阳市户口的会计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具体见第10条),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调入审批、盖章,领取《辽宁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办理时间与省财政厅会计处办理调转审批时间相统一,具体为周二、周四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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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填表说明:
1.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指:(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2)出纳岗位;(3)稽核岗位;
(4)资本、基金核算岗位;(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8)总账岗位;(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办理注册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3.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4.办理调转登记情况的,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5.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