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方法
同条件养护试块判定实体合格的强度标准
同条件养护试块判定实体合格的强度标准
摘要:
一、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概念及意义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的标准及评定方法
三、实体合格的强度标准及应用
正文:
一、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概念及意义
同条件养护试块是指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养护的混凝土试块,通常是在标准温度和湿度下进行养护,以确保试块在养护过程中的条件一致性。
同条件养护试块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用来评估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以及监测混凝土在养护过程中的变化。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的标准及评定方法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强度评定通常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进行,该标准规定了混凝土试块强度的评定方法和标准。
具体来说,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的规定确定后,除以0.88 后使用。
在评定过程中,需要考虑试块的数量、强度分布、最大值和最小值等因素,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实体合格的强度标准及应用
实体合格的强度标准通常是指混凝土结构实体的强度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保证结构的安全和稳定性。
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2015 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的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每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同条件试块送样要求
同条件试块送样要求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等各⽅共同选定;2 对混凝⼟结构⼯程中的各混凝⼟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 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法。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检验的⽅法进⾏。
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式和取样数量。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在混凝⼟浇筑⼊模处见证取样。
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法评定混凝⼟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不于3组,是为了按⾮统计⽅法评定混凝⼟强度时,有⾜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条⽂说明: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试件与结构混凝⼟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的强度。
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 同条件⾃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平均温度逐⽇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等效养护龄期不应⼩于14d,也不宜⼤于60d;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国家标准《混凝⼟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同条件混凝土试件要求
同条件混凝土试件要求1.设置钢筋笼与所取构件放在一起,同温,同条件养护;2.法定检测中心检测,必须注明具体部位、600。
C天;3.同条件试块报告附测温记录;4.同条件试块报告单独统计(不要与标准试块一起评定);5.同一标号混凝土试块,要求不得不少于三组,不宜少于十组,砼构件多的工程应适当增加;6.基础、主体分部分开统计。
7.砼垫层、桩墩砼不留置同条件试件监督检测要求一、保护层厚度检测要求1.法定检测中心检测,抽查2%,出具报告;2.企业自检20%,并填写表0201-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二、锚拉筋、构造柱后植筋要求1.要求有施工方案,并经监理批准;2.做好隐蔽验收记录,施工,监理签字;3.千分之三的锚拉筋抽样进行抗拔试验。
三、楼板厚度检查要求1.建设、监理、施工共同检查,并每层填写预验收检查表;2.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砼强度的验证检测1.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五、配筋的验证检测1.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各阶段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总则:各项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预检并填写预验收自检表,报建设单位批准,填写监督申报单,并提前三天通知监督单位。
桩基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桩头破完,砼垫层浇捣完毕,轴线弹好,各种检测有报告,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签章齐全。
基础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原则上在砼报告出来后进行。
为保证施工进度,可先组织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隐蔽验收,填写预验收自检表,并作好会议纪要。
天然基础的验槽除有验收记录表还应作好有会议纪要。
主体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原则上框架结构在砌体施工前,砖混结构在粉刷施工前进行。
现场清理干净,轴线、标高线上墙,实测实量数据标志在检测处,作好预验收检查,并每层填写预验收记录表。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工完场清,水通电明。
水电、人防、电梯、消防、环境等通过专项验收及检测。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C.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3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4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C.0.2 每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确定。
C.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0.88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D.0.1 回弹构件的抽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柱、梁、墙、板,抽取构件最小数量应符合表D.0.1的规定,并应均匀分布;2 不宜抽取截面高度小于300mm的梁和边长小于300mm的柱。
表D.0.1 回弹构件抽取最小数量D.0.2 每个构件应选取不少于5个测区进行回弹检测及回弹值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对单个构件检测的有关规定。
楼板构件的回弹宜在板底进行。
D.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将每个构件5个测区中的最小测区平均回弹值进行排序,并在其最小的3个测区各钻取1个芯样。
芯样应采用带水冷却装置的薄壁空心钻钻取,其直径宜为100mm,且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
D.0.4 芯样试件的端部宜采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也可采用硫黄胶泥修补。
加工后芯样试件的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实测值不应小于0.95,也不应大于1.05;2 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mm;3 芯样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不应大于0.1mm;4 芯样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应大于1°;5 芯样不应有裂缝、缺陷及钢筋等其他杂物。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方案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方案对于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本工程中实体检验的内容为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下面就将此两项内容的准备及检验进行介绍。
一、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规范规定: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进行混凝土检验,所以施工中重点要做好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
1、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代表的是具体结构部位,对应的结构部位由甲方、监理及我部共同选定。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取样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也不应少于三组。
本工程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具体留置部位及数量待甲方、监理与我部共同选定。
2、质量保证措施同条件养护试块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1)条件养护试块必须现场由专人及时制作;(2)试块制作拆模后应在试块上用黑笔写上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等级、制作日期、结构部位的详细内容,然后放在钢筋笼里,放在对应的结构部位和结构一起养护;(3)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应及时,在混凝土结构养护过程中,必须同时对同条件试块进行养护;因为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验日期约有20-40天,在此期间每天也应对试块进行养护。
(4)施工、质检、资料人员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后,及时检查试块的制作情况,施工、质检人员每天检查试块是否放在上表中对应的部位,是否及时养护;(5)试验人员在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定的养护日期后,应及时送往试验室实验;(6)所有人员必须保护试块,严禁出现破坏、丢失试块的现象发生;二、钢筋保护层实体检验1、设计与规范对钢筋保护层的要求按结构设计要求,本工程钢筋保护层规定如下:注:表中梁、柱、板、剪力墙构件当与土水直接接触时,主筋保护层为50mm。
又按G56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9.2条关于混凝土保护层的规定如下: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
同条件试块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计划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
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试验结果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ºC·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由较好的对应关系。
当温度为0ºC及以下时,不考虑混凝土温度的增长,与此对应的养护试件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
当养护龄期小于14d 时,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期;当养护龄期超过60d 时,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故等效养护龄期的范围宜取为14—60d。
同条件试件的制作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块所用的拌合物应从同一混凝土运输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取样要有代表性,应在混凝土运输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于0.02m3。
同条件养护的试块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用钢筋笼装好,锁在取样构件旁与构件同条件养护,并挂牌标识,真实反映混凝土构件强度和检查结构的拆模强度。
等效龄期试块拆模后,用钢筋笼装好,锁在取样构件旁与构件同条件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本工程对于结构实体强度检验严格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位置、取样组数和养护方法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计划明细见附表(略)。
同条件试块评定指南
前言为了贯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根据近几年用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评定情况,方便广大施工、试验技术人员在试件留置、制作试件、养护、试验、评定,正确执行规范标准。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条文编写本指南。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指南1 总则1.1为了贯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实体强度的检验要求,进一步统一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特编写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检验。
有特殊要求结构实体混凝土,其强度的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3混凝土结构实体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除按本指南条款检验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4 本指南在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前提下配套使用。
1.5 本指南条文解释按相关现行规范条文解释为准。
2 术语2.1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的立方体标准试件,在28天龄期,用标准实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2 计)表示。
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 cu.k = 30 N/㎜2 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表示为C30。
2.2混凝土强度代表值: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指南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指南1 总则1.1 为了贯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实体强度的检验要求,进一步统一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特编写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检验。
有特殊要求结构实体混凝土,其强度的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3 混凝土结构实体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除按本指南条款检验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4 本指南在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前提下配套使用。
1.5 本指南条文解释按相关现行规范条文解释为准。
2 术语2.1 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的立方体标准试件,在28天龄期,用标准实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2 计)表示。
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k = 30 N/㎜2 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表示为C30。
2.2 混凝土强度代表值: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其强度代表值的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b.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间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c.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
2.3 同条件养护: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试件,其拆摸时间与实际构件的拆摸时间相同。
拆摸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应或近似的条件养护的养护方法。
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方法
1.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混凝士结构实体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以下简称“同条件养护试块”)是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提出的一项新规定,但在我们近期的监督工作中,发现一些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概念不是十分明白,施工中存在漏做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留置的现象,给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和工程验收带来了困难。
为使各参建单位对“同条件养护试块”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今后能认真执行,下面就“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几个问题介绍如下:一、什么是“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压强度值是反映砼结构实体强度的重要指标,它是指砼试块脱模后放置在砼结构或构件一起,进行同温度、同湿度环境的相同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的试件。
其试验强度是作为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数量如何确定?1、规范规定:(1)同条件养护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对砼结构工程中的各砼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决”(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2、地方规定:我市为了有效地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关于“同条件养护试决”的规定,特作出了具体的要求:(1)砌体承重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一楼层应留置不少1组、混凝土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批次应留置不少于1组,且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2)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只浇筑一个批次时,同条件混凝土养护试件不得少于1组,当该批次连续浇筑大于500m3时,不得少于2组。
三、“同条件养护试块”在养护期应放置在何处?“同条件养护试块”脱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并采用相同的养护方法。
(完整版)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指南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指南1 总则1.1 为了贯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实体强度的检验要求,进一步统一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特编写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检验。
有特殊要求结构实体混凝土,其强度的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3 混凝土结构实体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除按本指南条款检验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4 本指南在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前提下配套使用。
1.5 本指南条文解释按相关现行规范条文解释为准。
2 术语2.1 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的立方体标准试件,在28天龄期,用标准实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2 计)表示。
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k = 30 N/㎜2 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表示为C30。
2.2 混凝土强度代表值: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其强度代表值的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a.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b.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间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c.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
2.3 同条件养护: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试件,其拆摸时间与实际构件的拆摸时间相同。
拆摸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应或近似的条件养护的养护方法。
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办法 (全面)
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办法一、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同条件养护试彳牛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二、养护龄期确定原则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1)等效养护龄期可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o C∙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5在养护期间,施工时有关责任人员应认真做好温度记录,并经监理签字确认。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O,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3)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4)本工程混凝土养护采用人工洒水养护(部分部位可采用蓄水养护),养护次数的根据是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的状态来决定,洒水养护开始是于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进行。
(5)试块养护时养护要求应与周边混凝土结构养护要求相同,不得特别照顾,并且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三、不合格情况处理办法1每次检测报告从质检站取回之后应做好记录并上报监理员。
2、当不合格时,也应立即上报监理员,不得隐瞒不报。
并就不合格报告强度数值与标准养护强度数值进行对比分析,由质检站质量监督员进行现场回弹或抽芯,回弹抽芯不合格,则作为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3、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应由设计、质检站、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讨论提出针对性处理方案。
四、安全保证措施一、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由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操作程序要点、该工程的危险源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
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混凝士试块养护方法有: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蒸压养护、高温快速养护、沸煮养护“混凝士结构实体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以下简称“同条件养护试块”)是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提出的一项新规定,但在我们近期的监督工作中,发现一些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概念不是十分明白,施工中存在漏做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留置的现象,给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和工程验收带来了困难。
为使各参建单位对“同条件养护试块”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今后能认真执行,下面就“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几个问题介绍如下:相关知识一、什么是“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压强度值是反映砼结构实体强度的重要指标,它是指砼试块脱模后放置在砼结构或构件一起,进行同温度、同湿度环境的相同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的试件。
其试验强度是作为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数量如何确定?1、规范规定:(1)同条件养护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对砼结构工程中的各砼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决”(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小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2、地方规定:我市为了有效地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关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规定,特作出了具体的要求:(1)砌体承重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一楼层应留置不少1组、混凝土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批次应留置不少于1组,且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2)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只浇筑一个批次时,同条件混凝土养护试件不得少于1组,当该批次连续浇筑大于500m3时,不得少于2组。
三、“同条件养护试块”在养护期应放置在何处?“同条件养护试块”脱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并采用相同的养护方法。
混凝土试块同条件评定
混凝土试块同条件评定
混凝土试块同条件评定是对混凝土强度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
它是通过在同一混凝土配合比、同一浇注工艺和同一养护条件下制作多个试块,利用试块的强度值来评估混凝土强度的一种标准化方法。
在进行同条件评定时,需要在同一时期、相同批次的全部混凝土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试块进行检测。
试块制作和养护的过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具有相同的试块尺寸和形状。
在试块强度测试中,试块的数量必须足够多,以便可以获得可靠的平均值。
同条件评定方法的优点是测试方法简单、易于操作,能够反映混凝土整体强度的水平,并且具有较好的统计学性质。
但是,该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同一批次的混凝土强度分布可能较大,且难以区分试块的来源等,因此,在实际使用中需要结合其他评定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同条件试块规定
混凝土试块留置的要求混凝土工程2010-03-19 19:35:38 阅读91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
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同条件试块评定
同条件试块评定试块评定是指通过对材料制作的试块进行测试,得出其力学性能参数、耐久性等评定结果的一种检测方法。
同条件试块评定则是指在同一制备条件下制作的试块进行比较评定的过程,能够减小试块的制备误差,保证评定结果更加准确。
1. 制备试块:首先需要根据相关标准,选择试块的尺寸、形状和质量等要素,并按照同样的制备条件制备试块。
如进行水泥混凝土强度评定,需要按照规定的配合比和制备方法,制备尺寸为100mm×100mm×100mm的试块。
2. 保存试块:将制备好的试块全部编上编号,记录其编号、制备时间、养护时间等相关信息,放置在相对稳定的温度和湿度环境下保存,在试验前养护,待试块完全硬化后再进行检测。
3. 进行同条件比较:将同一批次制备的试块,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比较评定。
常见的评定方法包括:拉伸强度、压缩强度、抗折强度、耐磨性能等指标。
如进行沥青混合料疲劳性能评定,需要先将试块装入试验机中相应的夹具中,然后在不断的振动加载下不断循环变形,记录试块的断裂次数。
4. 录入评定数据:将试块的评定数据进行记录,保存评定报表。
报表需要记录每个试块的编号、评定方法、评定时间、评定结果等各项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得出试块的平均评定结果。
5. 判断评定结果:对于同条件评定的试块,最终需要将评定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如果发现某一批次试块的评定结果较差,需要及时找出原因,对制备条件进行优化改进,保证下一批次试块的质量。
同条件试块评定为材料检测提供了一种更加准确可靠的方法,通过精确的制备条件和高质量的试块,增加了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同时,同条件试块评定也可以满足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材料品质的要求,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做出了努力。
因此,在材料检测中,同条件试块评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试验和检测。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配合比 (水泥:水:石:砂)
见商品砼
序 号
部位
试验报告编号
试块制作 日期
龄期
(d)
等效养护 龄期
(C.d)
试块抗压强度
(fcu)
乘折算系数1.1后试 块强度代表值(f'cu)
1
一层柱由
BGHNT201001386
2010-05-25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日
工程名称
洞头县鑫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新产品试制车间、办公楼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结构
项目经理
郑平贵
施工单位
三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部位
三层柱至屋面梁板
混凝土设计 强度等级(fc)
C25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010-09-11
16
460.5
23.8
26.18
3
五层柱、六层梁板
BGHNT201002186
2010-09-30
23
464.5
23.9
26.29
4
六层柱、屋面梁板
BGHNT201002321
2010-10-26
15
261.5
27.4
30.1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质 量 评 疋 情 况
乘折算系数1.1后试 块强度代表值(f'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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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条件试块
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
“混凝士结构实体强度同条件养护试块”(以下简称“同条件养护试块”)是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提出的一项新规定,但在我们近期的监督工作中,发现一些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概念不是十分明白,施工中存在漏做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留置的现象,给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和工程验收带来了困难。
为使各参建单位对“同条件养护试块”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今后能认真执行,下面就“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几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什么是“同条件养护试块”?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压强度值是反映砼结构实体强度的重要指标,它是指砼试块脱模后放置在砼结构或构件一起,进行同温度、同湿度环境的相同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的试件。
其试验强度是作为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数量如何确定?
1、规范规定:
(1)同条件养护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砼结构工程中的各砼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决”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2、地方规定:
我市为了有效地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关于“同条件养护试决”的规定,特作出了具体的要求:(1)砌体承重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一楼层应留置不少1组、混凝土结构工程每一强度等级每批次应留置不少于1组,且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
(2)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只浇筑一个批次时,同条件混凝土养护试件不得少于1组,当该批次连续浇筑大于500m3时,不得少于2组。
三、“同条件养护试块”在养护期应放置在何处?
“同条件养护试块”脱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并采用相同的养护方法。
为便于保管,施工单位通常将试块装在特制的钢筋笼内并放置在相应的位置。
四、“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等效养护龄期如何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温度·天”累计台账(我站设计有专门的表格,可供使用)。
累计到600℃·d左右时,应及时送试验机构检测。
五、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值如何评定?
“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代表值乘折算系数1.1后,按GBJ107的规定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该分部工程混凝土实体强度才能判定为合格。
GB50204标准摘录:
关于同条件试块的叙述在标准的附录关于实体检测部分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D.0.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D.0.4 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本附录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有关条文解释:
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
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
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 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 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有较好的对应关系。
当气温为0℃及以下时,不考虑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与此对应的养护时间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
当养护龄期小于14d时,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期;当养护龄期超过60d时,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故等效养护龄期的范围宜取为14d~60d。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通常低于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度,这主要是由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条件与标准养护条件的差异,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差异。
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时,可将同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乘以折算系数1.10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评定。
折算系数1.10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混凝土结构及同条件养护试件可能失水等不利于强度增长的因素,经试验研究及工程调查而确定的。
各地区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对折算系数作适当的调整,但需增大折算系数时应持谨慎态度。
D.0.4 在冬期施工条件下,或出于缩短养护期的需要,可对结构构件采取人工加热养护。
此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仍应按本附录第D.0.1条的规定确定,其等效养护龄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和当地实践经验(包括试验研究结果),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