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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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协同控制、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安排,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污染物总量控制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控制总量,核定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载入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主要污染物减量替代、总量减少的原则明确企业排放指标来源。
第二十三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对其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3年。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的单位,可以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二十二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教案

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教案

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教案第一章:大气污染概述1.1 教学目标了解大气污染的定义、来源和危害。

掌握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特点。

理解大气污染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

1.2 教学内容大气污染的定义和来源。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和特点。

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

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如气候变化、酸雨等)。

1.3 教学活动引入讨论:什么是大气污染?它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展示图片和数据: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特点。

案例分析:介绍一些典型的大气污染事件及其影响。

小组讨论:大气污染对人类和环境的具体影响是什么?1.4 教学评估小组讨论:学生能够描述大气污染的定义和来源。

填空题:学生能够填写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特点。

问题解答:学生能够解释大气污染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

第二章: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和传输2.1 教学目标了解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和传输途径。

掌握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

理解大气污染物的传输机制。

2.2 教学内容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如工业排放、交通排放、农业活动等)。

大气污染物的传输途径(如风速、风向、大气稳定度等)。

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及其影响。

大气污染物的传输机制和范围。

2.3 教学活动展示图片和数据: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和排放量。

实验演示:大气污染物的传输和扩散。

小组讨论:不同来源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

模拟游戏:大气污染物的传输和控制。

2.4 教学评估填空题:学生能够填写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

问题解答:学生能够解释大气污染物的传输机制。

小组讨论:学生能够分析不同来源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

第三章:大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估3.1 教学目标了解大气污染的监测方法和指标。

掌握大气污染评估的原理和技术。

理解大气污染数据的分析和解释。

3.2 教学内容大气污染的监测方法(如采样、分析、监测仪器等)。

大气污染指标(如PM2.5、NOx、SO2等)及其意义。

大气污染评估的原理和技术(如空气质量指数、污染等级划分等)。

《环境保护概论》总结复习

《环境保护概论》总结复习

环境保护概论第一章绪论一、环境概论环境(广义):是指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某一种中心事物有关联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

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壤、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旅览、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

这里指的是作用于人类这一客体的所有外界事物,即对人类来说,环境就是人类的生存环境。

环境分为聚落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和星际环境。

其中聚落环境分为:院落环境:不仅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也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

村落环境:农业人口的主要居住地,其主要的污染来源于农业污染及生活污染。

城市环境:是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而创造出来的高度人工化的生存环境。

城市化对大气的影响:1、城市化改变了下垫面的组成和性质;2、城市化改变了大气的热量状况;3、城市化大量排放各种气体和颗粒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改变城市大气环境的组成。

城市对水环境的影响:1、对水量的影响:2、对水质的影响:二、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的影响问题。

环境问题的由来;1、人类与环境是对立的统一,人类改造环境,环境也反作用于人类;2、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调节人类社会活动与环境的关系,但要真正实现这种易傲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通晓环境变化过程的基础上,预测人类社会活动引起的环境影响,掌握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B、要以环境制约生产,运用规律改造环境;C、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安排社会生产力,使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协调起来;D、要提高人类对环境价值的认识,使千百万人协调动作,为实现这种调节进行系统的自觉的努力当前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三、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研究对象:“人类---环境”系统,它是研究“人类---环境”系统的发生、发展和调控的科学。

《环境保护概论》总结复习

《环境保护概论》总结复习

環境保護概論第一章绪论環境問題的定義:由于人類活動作用於人們周圍的環境所引起的環境質量變化,以及這種變化反過來對人類的生產、生活和健康的影響問題。

人類與環境是對立的統一,人類改造環境,環境也反作用于人類;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是調節人類社會活動與環境的關係,但要真正實現這種易傲杰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在通曉環境變化過程的基礎上,預測人類社會活動引起的環境影響,掌握自然生態規律和經濟規律;要以環境制約生產,運用規律改造環境;全面規劃、合理佈局、有計畫地安排社會生產力,使發展生產與保護環境的關係協調起來;要提高人類對環境價值的認識,使千百萬人協調動作,為實現這種調節進行系統的自覺的努力当前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可持续发展定义: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起需求的能力的发展。

内涵:第一,强调公平性原则,包括本代人的公平、代际间的公平以及公平分配有限资源;第二,强调持续性原则,其核心是指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第三,强调共同性原则,即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其所体现的公平性和持续性原则是共同的,实现这一目标,也必须是全球人民的共同行动。

应具备的特征:1、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提倡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逐步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过渡;2、可持续发展要以保护自然为基础,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3、可持续发展应以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为目的,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五章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排入大气、水、土壤中,并引起环境污染或导致环境破坏的物质,叫做环境污染物。

环境污染物的及其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性污染物2生活性污染物3放射性污染物污染物的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三类: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及生物性因素。

环境污染的特征:1、影响范围大2、作用时间长3、污染情况复杂(因为环境污染具有相加作用、独立作用、拮抗作用和协同作用)4、污染治理难第六章大气污染及其防治大气污染的涵义:自然界中局部的质能转换和人类所从事总类繁多的生活、生产活动,向大气排放出各种污染物,当污染物超过环境所能允许的极限(环境容量)时,大气质量发生变化,对人们的生活、生产、健康、精神状态、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遭到恶劣影响和破坏,此类现象称为大气污染。

环保概论考试复习资料个人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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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环境问题的由来环境就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自然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质环境。

人工环境:人工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精神产品以及人类活动所形成的人际关系。

环境问题:由于人类认识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造成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干沉降:指在不下雨的日子,从空中降下来的落尘所带的酸性物质。

湿沉降:pH值小于5.6的天然降水,所有气状污染物或粒状污染物,随着雨、雪、雾或雹等降水型态而落到地面。

我国酸雨特点:频率高、酸度大、分布有明显的区域性富山事件(骨痛病):镉(1931-1975) 米糠事件:多氯联苯(1968) 四日事件(哮喘病):SO2,粉尘,重金属(1955) 水俣事件:甲基汞(1953-1961)伦敦烟雾事件:烟尘及SO2 (1952)多诺拉烟雾事件:烟尘及SO2 (1948)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光化学烟雾(1943) 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烟尘及SO2 (1930)第二章地球环境地球环境:又称地质环境,它是由岩石、浮土、水和大气这些地球物质组成的体系。

它提供人类的物质来源;提供人类栖息的场所和活动空间;提供人类以矿物和能源。

地质环境:大气圈、水圈、土壤圈、岩石圈、生物圈米勒模拟原始大气产生有机物的实验装置:实验结果合成了一些氨基酸、有机酸和尿素等。

氧革命:植物进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同时吸收氮,并用其在体内合成蛋白质;而微生物在分解动植物遗体时又将蛋白质转化成氮气进入大气。

使得原来以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为主的还原性大气,转化为以氧气、氮气为主的氧化性大气。

大气中游离氧对生物有重要的意义:1、生物的代谢方式从厌氧生活发展为有氧生活;2、氧浓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形成臭氧层。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综合防治,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协同控制、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健全完善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药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年月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地有关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和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地,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建立政府负责、单位施治、公众参与、区域联动、社会监督地工作机制.第四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规划先行,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浓度为重点,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地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地财政投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地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地污染,并对造成地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地责任.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低碳、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地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地行为和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地行为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地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地,给予举报人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章监督管理地一般规定第十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地本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燃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根据环境质量改善地需要,可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地单位,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出国家和本省规定地排放标准.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及时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替代制度.通过减量置换获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地建设项目,在置换地排放量未削减完成前,不得投入试生产.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本省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确定地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设区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设区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地项目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地,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第十四条在严格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地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总量减少地原则,可以进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地有偿使用和交易.第十五条配套建设地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六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地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十七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标志.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地,不得发放排污许可证.除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需要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外,禁止通过前款规定以外地其他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十八条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地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监测数据,并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地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地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固定地监测点位或者采样平台并保持正常使用,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地监督性监测.第十九条使用每小时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地窑炉地单位,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地排放大气污染物重点监管地单位,应当配备经计量检定合格地自动监控设备,保持稳定运行,保证监测数据准确.自动监控设备应当在线联网,纳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地统一监控系统.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建立自动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按日公开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大气环境质量信息.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月公布设区地市大气环境质量.省、设区地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气象部门应当配合做好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第二十一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省、设区地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并适时发出预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地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暂停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上课等应对措施.第二十二条可能发生大气污染事故地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制定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地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整合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等有关资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地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地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修复制度,采取植树种草、退耕还湖、退耕还林、建设和保护湿地等措施推进生态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排污口管理、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区域限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等情况.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地,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重点大气污染物地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地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一)列入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地;(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地;(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地;(四)国家和省规定地其他情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重点监管单位地监督性监测信息.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地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名单,录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二十九条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防控企业环境风险,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第三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应当听取公众意见,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地综合考核评价,应当包含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等情况.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干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年度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地,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约谈当地人民政府地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第三章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等区域,建立大气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联防联控.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与长三角区域以及其他相邻省建立下列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开展区域合作:(一)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地有关信息,商请相关省、市采取相应地应对措施;(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在省、市边界建设可能对相邻省、市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地项目,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实施环评会商;(三)探索建立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四)建立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气污染源、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气象、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企业环境征信等信息地区域共享;(五)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第三十二条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地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达标规划,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地期限和要求,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资源环境条件、城市人口规模、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大气通道、建筑物高度、公交分担率、绿地率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消散地城市空间格局.第三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地建设项目,已建地应当搬迁、改造.设区地市主城区应当在规定地时间内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地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地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三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地期限内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止生产、销售、燃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地煤炭.第三十六条鼓励城市规划区内发展集中供热,使用清洁燃料.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域,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地供热设施;原有分散地中小型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拆除.第三十七条城市建成区应当在国家规定地期限内淘汰每小时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城镇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支持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地开发利用,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燃煤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地要求,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第四十条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陶瓷、浮法玻璃、再生铅等企业使用地燃煤(焦)窑炉,每小时蒸吨以上地燃煤锅炉,应当配备脱硫装置.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地燃煤机组均应当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应当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排放粉尘地工业企业应当配套建设除尘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地除尘设施应当实施升级改造.第四十一条禁止高灰分、高硫分煤炭进入市场.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已建成地煤矿所采煤炭属于高灰分、高硫分地,应当在国家和省规定地期限内建成配套地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中地灰分、硫分达到规定地标准.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能源转化地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坑口发电和煤层气、煤矸石、粉煤灰、炉渣资源地综合利用.第四十三条锅炉制造企业应当根据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要求,在锅炉产品质量标准中标明相应地污染物初始排放控制要求.第四十四条工业生产中产生地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地,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地,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地,应当将排放地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减轻大气污染地措施.第四十五条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地生产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一)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地生产;(二)燃油、溶剂地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地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地产品使用.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和油罐车、气罐车,应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并每年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由具有检测资质地机构出具地油气排放检测报告.第四十六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记录生产工艺、设施及污染控制设备地主要操作参数、运行情况,建立记录生产原料、辅料地使用量、废弃量和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地台账.台账地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第四十七条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地企业,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时,应当减少物料泄漏,并对已经泄漏地物料及时收集处理.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地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质量地产品、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地产生和排放.在钢铁、化工、煤炭、电力、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第五章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第四十九条建立和完善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严格执行标准、实行标志管理、限期治理和更新淘汰等防治措施.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规划、建设和设置有利于公众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步行或者使用非机动车地道路、公共交通枢纽站、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充电加气等基础设施.倡导和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等方式出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公交、环卫等行业应当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第五十一条设区地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限制摩托车地行驶范围,并向社会公告.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和船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地排放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进口、使用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地机动车和船舶.第五十三条在用机动车和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地检验周期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对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地机动车和船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海事、渔政等部门不得核发牌证或者环保、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第五十四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维修.维修后机动车地污染物排放应当达到规定地标准.机动车二级维护、发动机总成大修、整车大修等维修,应当经排气污染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五十五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地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地监督管理.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地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如实提供检验报告,并按照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报送检验信息,不得编造和篡改检验数据和信息.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动车核发全省统一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地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禁止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地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黄色环保标志地机动车实施区域禁行.区域禁行办法由设区地市人民政府制定.对黄色环保标志地机动车在国家和省规定地期限内强制淘汰.第五十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在道路上行驶地机动车地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遥感监测.遥感监测取得地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地依据.第五十八条销售机动车、船、航空器使用地燃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地标准.第五十九条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扬尘污染防治第六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扬尘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地职责加强对施工工程作业地监督管理,并将扬尘污染地控制状况作为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地内容.第六十一条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矿产资源开采、物料运输和堆放、砂浆混凝土搅拌及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地相关建设、施工、材料供应、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单位,应当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提交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保障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应当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地要求,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监管主管部门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三)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四)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

设施农业技术专业《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课程标准

设施农业技术专业《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课程标准

《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课程标准一、课程概况二、专业对课程要求设施农业技术专业培养学生的目标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需要,掌握设施作物生产、管理、经营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设施作物生产、经营、管理能力,面向设施园艺作物生产及示范、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园艺产品采后处理和推广等岗位(群)“会生产、能经营、懂管理”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植物生产、加工类专业的主要专业选修课之一,从农业生态学和农业环境保护两大应用领域来分析农业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通过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和合理调控,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应用性科学。

通过本课程的授课,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实际应用能力。

三、课程培养目标总体目标《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园艺、植物保护、食品加工、食品检验、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的一门专修课。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教学和实践,使学生明确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性质和任务,较好的掌握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今后的专业课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课程其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在教学中,必须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讲授,重视讲练结合,适当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向学生讲授生态学的概念、产生及发展、学科体系,让学生认识、理解农业生态学能广泛指导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生态问题,科学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提高学生的农业生态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

紧密联系生产实际,培养学生系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知识目标农业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特点、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农业生态系统的功能、农业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与环境、农业生态系统的调节与控制、农业生态工程、农业生态系统与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农业环境问题、农业环境污染及防治、农业环境管理。

实训内容力争深入浅出,强调应用性,突出操作性,紧密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实际,以使学生能够全面掌握本学科的知识和技能。

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对策

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对策

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对策提要:随着现代都市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本文就大气污染的危害、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策进行阐述。

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随着现代都市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要想在发展的同时重视环境保护,就要在每个公民的心中树立较强的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的意义不在于保护环境,而在于通过保护环境减缓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使其更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最终还是保护人类自己。

一、大气污染的危害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疾病;对植物可使其生理机制受抑制,生长不良,抗病抗虫能力减弱,甚至死亡;大气污染还能对气候产生不良影响,如降低能见度,减少太阳的辐射其具体表现一下几个方面:1.伤害人体的健康。

一是人体表面接触后受到伤害二是食用含有大气污染物的食物和水中毒三是吸入污染的空气后患了种种严重的疾病。

2.危害生物的生存和发育。

一是使生物中毒或枯竭死亡二是减缓生物的正常发育三是降低生物对病虫害的抗御能力。

3.对儿童的危害。

如对肺功能产生危害的主要因素首先是尘,其次是二氧化硫,且细小颗粒的尘对人体危害最大。

从全国的情况看,大气总悬浮微粒浓度近几年约下降了一半,但是,对人体真正产生危害的细颗粒尘却呈上升趋势。

4.腐蚀物体。

大气污染物对仪器、设备和建筑物等,都有腐蚀作用。

如金属建筑物出现的锈斑、古代文物的严重风化等。

5.大气污染对全球大气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发展至今已超越国界,其危害遍及全球。

对全球大气的影响明显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臭氧层破坏二是酸雨腐蚀三是全球气候变暖。

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策是指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主要包括在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能源结构,增加能源的使用效率;改进燃烧方式和改变燃料构成,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调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制订合理的大气环境规划等。

1.控制污染源(1)加强大气检测,大众媒体监督在控制污染源方面,首先应加强检测预报工作,进行公众舆论监督。

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2月28日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四章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第五章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六章预警和应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治细颗粒物污染与臭氧污染为重点,坚持规划先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精准防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采取措施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温室气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召集,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处理以下事项:(一)研究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二)研究制定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等实施方案;(三)协调推进扬尘和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组织、协调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工作;(五)其他重大事项。

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承担与其他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排污许可、污染物减排、农业面源污染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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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能源消耗产生的污染第四章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第五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第六章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共同治理、区域联动、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调整城乡发展和产业布局,保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措施,加大生态建设和治理力度,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市和区发展、经济信息化、规划资源管理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市和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建设以及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建设、绿化市容、交通、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地理特点和规划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空气质量控制指标。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煤燃油质量标准,并可以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对前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时修订。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PPT课件-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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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 物污染
工业废渣 分类收集、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
专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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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26日,位于乌克兰境内的原苏联切尔诺贝利核 电站发生爆炸,带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染物扩散到北欧、西欧, 最远扩散到美国东海岸。有报道称切尔诺贝利核泄漏夺命9.3 万人,全球20亿人受影响,消除泄漏后遗症至少需800年。 在隔离区 许多建筑和设 施内,仍不同 程度含有过量 核辐射物质。 乌克兰政府规 定,隔离区内 严格禁止未成 年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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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每人平均每天要造成多少重量的固体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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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是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 一大杀手!
◇一粒小小的钮扣电池可污染600立方米水,相 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
◇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 失去利用价值,并造成永久性公害。
2、理解重点词语:
3、有感情地朗读、背诵。
课外再搜集一些鲁迅先生的名言。
趣味语文
1、过渡:鲁迅先生的童年发生过许 多故事 ,这节 课我们 就来读 一个鲁 迅巧对 先生的 故事。
2、学生自读。指名读。
周樟寿的对子妙在哪里?他为什么对 得好?
文人巧对对联的故事还有很多,课后 搜集此 类故事 ,与同 学们交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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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全球化
世界上的环境污染已超越了国界,成为全 球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

试论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试论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入大气 中, 呈现 出足够 的浓度 , 涉及一定 的区域且存在 了足够 成物理 吸收和化 学吸收。物理吸收是指被 吸收的气 体组分与 的时间 , 危害 了人们的舒适 、 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 。 健
12 大气 污 染 的种 类 .
被 吸收 的气体组分 和吸收液间产生 明显 的化学 反应 的吸收过 程, 此种方法用得较多 。在对气态 污染物处理 中, 择合适的 选
() 3 颗粒污染 物 的治理 。治理 颗粒 污染物 的技术方法很
K e wo s: i l in; l io c nr l e v r me a o trn y rd arpo uto po ut n o to ; n ion ntlm ni i g o
1 大气 污染
11 大气 污染的概 念 . 大气污染 系指 由于人 类活动或 自然 过程导致某些物质进
摘 要: 近年 来, 随着我 国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 , 大气环境质量有 了明显改善 , 但是 , 大气污染的形势依然严峻。 要 减 少大气污染物 的产 生 , 加大执法 力度 , 完善环境监 管, 大环保 宣传教 育 , 加 不断开发废 气净化 回收新 工艺 , 而有效 从
治理大气污染。
关键 词 : 大气污染 ; 污染防治 ; 环境监 管 中图分类 号 : 5 X1 文献标识码 : A
大气污染 的主要类型包括 :
() 1根据 污染 物性质 : 为化学性 物质 、 射性物 质和生 分 放
物性物 质。 () 2 根据污染物存在形态 : 分为颗粒物质 和气态物 质。 () 3 根据污染源类型 : 分为煤烟型污染 、 石油型污染 、 混合
型 污染 、 殊 型 污 染 。 特 ( ) 据 与 污 染 源 关 系 : 次 污 染 物 , 污 染 源 直 接 排 放 4根 一 即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期末复习考试重点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期末复习考试重点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期末复习考试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复习要点第一章概论第一节:大气与大气污染1、大气的组成:干洁空气、水蒸气和各种杂质。

2、大气污染:系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使得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生态环境。

P3(名词解释/选择)3、按照大气污染范围分为:局部地区污染、地区性污染、广域污染、全球性污染。

4、全球性大气污染问题包括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三大问题。

P3(填空)5、温室效应: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和其他微量气体,可以使太阳短波辐射几乎无衰减地通过,但却可以吸收地表的长波辐射,由此引起全球气温升高的现象,称为“温室效应”。

P3第二节:大气污染物及其来源1、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很多,按其存在状态可概括为两类:气溶胶状态污染物,气体状态污染物。

P42、气体状态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有机化合物、硫酸烟雾、光化学烟雾3、对于气体污染物,有可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

P54、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可分为自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两类。

P75、人为污染源有各种分类方法。

按污染源的空间分布可分为:点源、面源、线源。

P76、人为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运输污染源7、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分类统计:燃料燃烧、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氮氧化物。

8、中国的大气环境污染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第三节:大气污染的影响1、大气污染物侵入人体的主要三条途径:表面接触、食入含污染物的食物和水、吸入被污染的空气2、大气污染物的影响: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②对植物的伤害③对器物和材料的影响④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的影响第四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实质上就是为了达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对多种大气污染控制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区域适应性和实施可能性等进行最优化选择和评价,从而得出最优的控制技术方案和工程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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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企业应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加强内部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企业环保自律与守法意识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降低污染物排放。
环保技术改造与升级
0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方法
挑战一
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的相互影响,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挑战二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展望
05
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与教育
详细描述
制作和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资料,包括海报、宣传册、视频等。
利用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知识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详细描述
大气污染是由于各种污染物进入大气中,导致大气质量变差,这些污染物可能来自工业排放、汽车尾气、农业活动、生活排放等。当这些污染物在大气中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对人类健康、动植物生长以及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总结词
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利用和农业活动等。
要点一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包括燃煤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等排放的废气。交通运输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如汽车尾气、飞机尾气和铁路运输产生的废气。能源利用过程中,如燃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气。此外,农业活动如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也会对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总结词
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动植物生长以及环境造成危害,包括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生态破坏等。
详细描述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和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负责、单位施治、全民共治、区域联动、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降低大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浓度,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并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低碳、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大气污染防治与环保设备应用技术指南

大气污染防治与环保设备应用技术指南

大气污染防治与环保设备应用技术指南第1章大气污染防治概述 (4)1.1 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4)1.2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 (4)1.3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与危害 (4)第2章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原理 (4)2.1 物理方法 (4)2.2 化学方法 (4)2.3 生物方法 (4)2.4 综合方法 (4)第3章粉尘治理技术 (4)3.1 旋风除尘技术 (5)3.2 袋式除尘技术 (5)3.3 湿式除尘技术 (5)3.4 电除尘技术 (5)第4章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 (5)4.1 吸附法 (5)4.2 吸收法 (5)4.3 催化转化法 (5)4.4 生物滤池法 (5)第5章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选型与设计 (5)5.1 设备选型原则 (5)5.2 设备设计要点 (5)5.3 设备安装与调试 (5)5.4 设备运行与维护 (5)第6章环保设备应用案例分析 (5)6.1 粉尘治理设备应用案例 (5)6.2 气态污染物治理设备应用案例 (5)6.3 综合治理设备应用案例 (5)6.4 新型环保设备应用案例 (5)第7章大气污染防治监测技术 (5)7.1 监测方法 (5)7.2 监测设备 (5)7.3 监测数据分析 (5)7.4 监测体系建立 (5)第8章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案例分析 (5)8.1 粉尘治理工程案例 (5)8.2 气态污染物治理工程案例 (5)8.3 综合治理工程案例 (5)8.4 工程实施与验收 (5)第9章环保设备管理与维护 (6)9.1 设备管理原则 (6)9.3 故障处理 (6)9.4 设备更新与淘汰 (6)第10章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与法规 (6)10.1 国家政策法规 (6)10.2 地方政策法规 (6)10.3 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6)10.4 政策法规的修订与完善 (6)第11章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创新 (6)11.1 科技创新概述 (6)11.2 重大科技成果 (6)11.3 技术创新趋势 (6)11.4 产业创新与发展 (6)第12章大气污染防治国际合作与交流 (6)12.1 国际合作概述 (6)12.2 国际公约与协议 (6)12.3 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6)12.4 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国际地位与作用 (6)第1章大气污染防治概述 (6)1.1 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6)1.2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 (6)1.2.1 法律法规 (7)1.2.2 政策规划 (7)1.2.3 政策措施 (7)1.3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与危害 (7)1.3.1 有害气体 (7)1.3.2 颗粒物 (7)1.3.3 金属污染物 (7)1.3.4 有机污染物 (7)1.3.5 光化学烟雾 (7)第2章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原理 (8)2.1 物理方法 (8)2.2 化学方法 (8)2.3 生物方法 (8)2.4 综合方法 (9)第三章粉尘治理技术 (9)3.1 旋风除尘技术 (9)3.2 袋式除尘技术 (9)3.3 湿式除尘技术 (10)3.4 电除尘技术 (10)第四章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 (10)4.1 吸附法 (10)4.2 吸收法 (10)4.3 催化转化法 (11)第五章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选型与设计 (11)5.1 设备选型原则 (11)5.2 设备设计要点 (11)5.3 设备安装与调试 (12)5.4 设备运行与维护 (12)第6章环保设备应用案例分析 (12)6.1 粉尘治理设备应用案例 (12)6.2 气态污染物治理设备应用案例 (13)6.3 综合治理设备应用案例 (13)6.4 新型环保设备应用案例 (14)第7章大气污染防治监测技术 (14)7.1 监测方法 (14)7.2 监测设备 (15)7.3 监测数据分析 (15)7.4 监测体系建立 (15)第8章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案例分析 (16)8.1 粉尘治理工程案例 (16)8.1.1 项目背景 (16)8.1.2 治理措施 (16)8.1.3 治理效果 (16)8.2 气态污染物治理工程案例 (16)8.2.1 项目背景 (16)8.2.2 治理措施 (16)8.2.3 治理效果 (16)8.3 综合治理工程案例 (17)8.3.1 项目背景 (17)8.3.2 治理措施 (17)8.3.3 治理效果 (17)8.4 工程实施与验收 (17)8.4.1 工程实施 (17)8.4.2 工程验收 (17)第9章环保设备管理与维护 (17)9.1 设备管理原则 (17)9.2 设备维护与保养 (18)9.3 故障处理 (18)9.4 设备更新与淘汰 (18)第十章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与法规 (19)10.1 国家政策法规 (19)10.1.1 法律法规 (19)10.1.2 政策规划 (19)10.2 地方政策法规 (19)10.2.1 地方性法规 (19)10.2.2 政策文件 (20)10.3 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20)10.3.1 实施机制 (20)10.3.2 监督管理 (20)10.3.3 社会参与 (20)10.4 政策法规的修订与完善 (20)10.4.1 修订原则 (20)10.4.2 修订内容 (20)10.4.3 修订程序 (20)第11章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创新 (20)11.1 科技创新概述 (20)11.2 重大科技成果 (21)11.2.1 污染物监测技术 (21)11.2.2 污染源控制技术 (21)11.2.3 末端治理技术 (21)11.3 技术创新趋势 (21)11.3.1 智能化监测与控制 (21)11.3.2 节能减排技术 (21)11.3.3 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 (22)11.4 产业创新与发展 (22)11.4.1 产业技术创新 (22)11.4.2 产业发展政策 (22)第12章大气污染防治国际合作与交流 (22)12.1 国际合作概述 (22)12.2 国际公约与协议 (22)12.3 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23)12.4 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国际地位与作用 (23)第1章大气污染防治概述1.1 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1.2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1.3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与危害第2章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原理2.1 物理方法2.2 化学方法2.3 生物方法2.4 综合方法第3章粉尘治理技术3.1 旋风除尘技术3.2 袋式除尘技术3.3 湿式除尘技术3.4 电除尘技术第4章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4.1 吸附法4.2 吸收法4.3 催化转化法4.4 生物滤池法第5章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选型与设计5.1 设备选型原则5.2 设备设计要点5.3 设备安装与调试5.4 设备运行与维护第6章环保设备应用案例分析6.1 粉尘治理设备应用案例6.2 气态污染物治理设备应用案例6.3 综合治理设备应用案例6.4 新型环保设备应用案例第7章大气污染防治监测技术7.1 监测方法7.2 监测设备7.3 监测数据分析7.4 监测体系建立第8章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案例分析8.1 粉尘治理工程案例8.2 气态污染物治理工程案例8.3 综合治理工程案例8.4 工程实施与验收第9章环保设备管理与维护9.1 设备管理原则9.2 设备维护与保养9.3 故障处理9.4 设备更新与淘汰第10章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与法规10.1 国家政策法规10.2 地方政策法规10.3 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10.4 政策法规的修订与完善第11章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创新11.1 科技创新概述11.2 重大科技成果11.3 技术创新趋势11.4 产业创新与发展第12章大气污染防治国际合作与交流12.1 国际合作概述12.2 国际公约与协议12.3 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12.4 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国际地位与作用第1章大气污染防治概述1.1 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大气污染防治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三节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五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六章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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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2 大气污染物 (3)主要气态污染物 1) 硫氧化物(SOx); 2) 氮氧化物(NOx); 3) 碳氢化合物(CnHm) 4) 光化学烟雾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2 大气污染物 二、常见的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及其迁移转化 1. 颗粒物 2. 含硫化合物 3. 碳氧化物 4. 氮氧化物 5. 碳氢化合物 6. 其他大气污染物
第7章 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大气污染对人的健康直接产生危害, 既有急性作用,又有慢性影响。大气污 染具有作用时间长、范围广的特点。
7.1 大气圈结构与大气组成
7.1.1大气圈结构 1. 对流层:气温随高度升高而递减,在垂直方向形成强烈 对流;密度大,占大气总质量的3/4以上; 2. 平流层:下层为同温层,上层温度随高度升高而升高, 臭氧层存在于此层;没有对流运动,平流运动占优势; 3. 中间层:温度变化及气流运动特点同对流层,也称上对 流层; 4. 暖层:气体温度随高度增高而增高,空气分子大部分发 生电离,具较高密度的带电粒子,又称为电离层; 5. 散逸层:大部分分子发生电离,空气极为稀薄,气体及 微粒受地球引力小,可以离开地球而进入太空。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4 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3. 气温垂直分布(温度层结) 1) 递减层结; 2) 中性层结; 3) 等温层结; 4) 逆温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4 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4. 逆温 1) 辐射逆温 2) 下沉逆温 3) 湍流逆温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3 大气污染的类型 一、大气污染的分类 按二次污染物形成的原因分: 1) 氧化型: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的氧化 2) 还原型:主要来自于煤炭燃烧排气。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3 大气污染的类型 二、污染源的划分 按污染物质的来源分: 1) 自然源 2) 人工源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2 大气污染物 (2)二次污染物 指进入大气中的一次污染物在大气中相互作用或与大气 中正常组分发生化学反应,以及在太阳辐射的参与下发生光 化学反应而产生的与一次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完全不同 的新的大气污染物。 常见的有:H2SO4、SO42-、HNO3、NO3-、O3、过氧乙酰硝 酸酯(PAN),以及各种自由基。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3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2. 利用环境自净能力 1) 物理净化 2) 化学净化 3) 生物净化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1 温室效应及其对策 一、温室效应的形成 人为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土地利用状况的急剧 变化及人工合成化学氮肥的产量和用量日益增加,打破了原 来温室气体成分源和汇的自然平衡,大气中温室气体不断增 加。这就造成并加剧了温室效应。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2 酸雨及其控制对策 2. 氮氧化物的催化氧化 当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大,并在有金属杂质和氨气存 在等条件下将以较快速度生成硝酸和硝酸铵。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2 酸雨及其控制对策 二、酸雨的危害 1. 使土壤酸化,危害农业 2. 水体酸化,威胁生物 3. 危害森林 4. 影响人体健康 5. 腐蚀各种建筑材料。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2 酸雨及其控制对策 三、酸雨的控制对策 1. 确定合理的酸沉降控制区与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区,把酸 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对主要致酸物质排放实行分省和分行业总量控 制; 2. 建立控制酸雨的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国家酸雨监测 网; 3. 建立和健全控制酸雨的法律、法规和与之配套的政策和 法规体系,强化环保执法; 4. 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替代能源; 5. 抓紧研究开发二氧化硫治理技术和设备,减少它的排放。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1 颗粒污染物的去除 2. 湿式洗涤器 主要类型: 1) 喷淋塔 2) 文丘里洗涤器 3) 冲击式除尘器 4) 水膜除尘器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1 颗粒污染物的去除 3. 电除尘器 主要步骤: 1) 粉尘荷电 2) 粉尘的沉降 3) 清灰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1 颗粒污染物的去除 4. 过滤式除尘器 分为内部过滤式和外部过滤式两种基本类型。各有不同 的特点和不同的适用领域。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2 气态污染物的净化 1. 吸收法净化气态污染物 1) 吸收法净化低浓度的二氧化硫烟气:主要有两种方法, 即抛弃法和回收法,以及干法和湿法 2) 吸收法净化氮氧化物废气:吸收剂有水、碱液以及熔融 碱类和碱性盐 3) 吸收法净化含氟废气:包括干法和湿法,常用湿法,主 要有水吸收法和碱液吸收法。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3 大气污染的类型 一、大气污染的分类 根据大气污染的影响范围分: 1) 局部性大气污染; 2) 地区性大气污染; 3) 广域性大气污染; 4) 全球性大气污染。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3 大气污染的类型 一、大气污染的分类 根据能源性质和污染物的种类分: 1) 煤烟型 2) 石油型 3) 混合型 4) 特殊型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3 大气污染的类型 二、污染源的划分 大气污染研究中常用的污染源分类方法: 1) 按污染物来源和性质分:工业企业排放源、交通运输污 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 2) 按污染源几何形状分:点源、面源、线源、体源; 3) 按排放持续时间分:瞬时源、连续源; 4) 按排放方式分:地面源、高架源; 5) 按排放状态分:固定源、流动源。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1 大气污染的定义 大气污染,通常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 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 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2 大气污染物 一、大气污染物的种类 1. 气溶胶污染物 (1)粉尘(dust):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小固体粒子,能 因重力作用发生沉降,但在某一段时间内能保持悬浮状 态。 1) 可吸入颗粒物(PM2.5) 2) 飘尘(PM10); 3) 降尘; 4) 总悬浮颗粒物(TSP)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4 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一、影响大气污染的气象因素 1.风向和风速 风对污染物起着输送的作用,还起着扩散和稀释的作用。 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浓度与污染物的总排放量成正比,与 平均风速成反比。 2. 大气湍流 包括热力湍流和机械湍流,对污染物有极强的扩散能力。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1 大气圈结构与大气组成
7.1.2 大气组成 大气是指环绕地球的全部空气的总和,在自然地理学中 称为大气圈或大气层。自然状况下大气由干燥清洁空气、水 蒸气和各种杂质组成。
表7-1 干洁空气组成(%)
气体成分 氮(N2) 氧(O2) 氩(Ar) 二氧化碳(CO2) 氖(Ne) 氦(He) 含量(体积分数) 78.09 20.95 0.93 0.03 1.8×10-3 5.24×10-4 干洁空气 100 气体成分 氪(Kr) 氢(H2) 氙(Xe) 臭氧(O3) 含量(体积分数) 1.0×10-4 5×10-5 8×10-6 1×10-6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2 气态污染物的净化 2. 吸附法净化气态污染物 利用多孔性固体将混合气体是组分分开称为吸附。被吸 附到固体表面的称为吸附质,多孔性固体称为吸附剂。 常用的吸附剂是活性炭。 吸附法常用于净化回收有机蒸汽,工业采用的是间歇吸 附净化法。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2 气态污染物的净化 3. 催化转化法净化气态污染物 催化剂能把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甚至是有用的副产 品,或转化为更易于去除的物质。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1 温室效应及其对策 二、温室效应的危害 1. 海平面上升 2. 气候变化 3. 改变中高纬度农作物的布局。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1 温室效应及其对策 三、温室效应的控制 1. 采用替代能源,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2. 防止森林破坏和沙漠化 3. 全世界共同关注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1 颗粒污染物的去除 1. 机械式除尘器 1) 重力沉降室 2) 惯性除尘器 3) 旋风除尘器
7.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7.3.1 颗粒污染物的去除 2. 湿式洗涤器 优点: 1) 在去除尘粒的同时还可以去除某些有害气体; 2) 除尘效率比较高,投资较同样效率的其他设备要低; 3) 可以处理高温废气及黏性的尘粒和液滴。 缺点: 1) 能耗较大; 2) 废液和泥浆需要处理; 3) 金属设备容易被腐蚀; 4) 在寒冷地区作用时有可能冻结。
7.2.4 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5. 温度层结与烟流形状 1) 波浪形 2) 锥形 3) 扇形 4) 屋脊形 5) 熏烟形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4 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二、大气污染扩散的高斯模式 1. 连续点源的扩散 1)大空间点源扩散 高斯扩散公式基于四个假设: I. 风的平均流场稳定,风速均匀,风向平直; II. 污染物的浓度在y、z轴方向符合正态分布; III. 污染物在输送扩散中质量守恒; IV. 污染源的源强均匀、连续。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2 酸雨及其控制对策 一、酸雨的形成 酸雨是指pH小于5.6的雨、雪或其他降水。酸雨的形成 是由于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被氧化后转化成相应 的酸而造成。
7.4 全球性大气污染对策
7.4.2 酸雨及其控制对策 1. 二氧化硫的氧化 1) 直接光化学反应 2) 间接光化学反应 3) 在液滴中或空气中氧化 4) 在液滴中多相催化氧化 5) 在干燥表面上催化氧化 6) 臭氧氧化。
7.2 大气污染及其类别
7.2.4 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2. 连续线源的扩散 将点源扩散的高斯模式对变量y积分,即可获得线源的 高斯扩散模式。但情况较复杂,应当考虑线源与风几夹角及 线源的长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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