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同的效力

合集下载

合同法402

合同法402

合同法402合同法是指国家法律对合同的规范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面是合同法的一些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合同的解释等基本概念和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部分规定了合同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的对象和合同的内容。

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成立,但是涉及到法定形式或者需要特定形式的合同必须按法定形式或特定形式才能成立。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部分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变更程序以及合同的转让等内容。

根据这一章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需要变更合同的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至于合同的转让,则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和效果合同的效力和效果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失效以及合同的效果等内容。

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存在违法情形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以被宣告无效。

此外,合同的效果包括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和合同的责任等。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和故意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和故意违约责任部分规定了合同的违约行为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合同的违约行为包括了不履行合同、延迟履行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等情况。

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故意违约,还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合同的解除和撤销部分规定了合同的解除程序以及撤销合同的情况和程序等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至于合同的撤销,主要是指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特别规定合同的特别规定部分主要根据特定的合同类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特别的约定。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条:合同变更
1.1 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转让方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1.3 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合同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2.2 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3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六章 合同法

第六章 合同法

一、合同效力的含义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可以通过法院获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二、合同的生效
要件:
1.合同的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
成立时生效; 需批准、登记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合同法的作用
1.能够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能够促进我国经济效益得提高; 4.有助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得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法制建设的发展; 5.有助于增强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பைடு நூலகம்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
1.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行为;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本身具有相对性。
二、合同的种类


撤销权的消灭: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丧 失该权利;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六、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
被确认或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处理方法: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2024民法典合同法新规定

2024民法典合同法新规定

民法典合同法新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的定义与成立1.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1.2合同的成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3)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3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与变更2.1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履行合同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地点和方式。

2.2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合同的转让与终止3.1合同的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2合同的终止合同依法成立后,因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而终止。

第四章:违约责任4.1违约行为的认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

4.2违约责任的承担(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罚则。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5.1协商解决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5.2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

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5.3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4诉讼解决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公正审理。

第六章:合同的解释与补充6.1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内容和法律效果进行明确和界定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2023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

2023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

2023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以民事主体的平等自愿为基础,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

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自表示人的接受到达他人。

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邮寄方式。

订立合同的用电方式,可以采用通讯地址,即网络地址、手机短信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应当遵循自由、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一节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违约的,受违约方有权要求履行、请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订立合同后,因合同目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履行的,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订定完毕后生效。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撤销和解除合同被宣告无效,对合同双方均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无效合同。

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的效力。

合同被宣告无效前提下完全履行的,可以请求回收已经履行的财产。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解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重大障碍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对方,通知期限可以约定,也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方式通知。

因误解、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明确真实意思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被撤销后,双方应当归还已经交付的财产,并补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消灭第一节终止合同合同期满或者按照约定或者合同当事人协议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终止。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后,应当依法退还财产、返还权利。

第七章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适用于境内的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活动。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用于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欺诈。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要件: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相对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3.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第七条合同的形式一般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的内容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予以效力确认或者变更。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恶意串通、欺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约定应当具备公平、合理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商业通行规则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内容和条件,但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未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3.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或者拒绝履行。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管理制度1.1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个人之间,为实现特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3合同的审批合同的审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重大合同需报经单位领导审批,并依法进行备案。

1.4合同的履行合同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章:股份转让合同2.1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股份转让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2.2股份转让的条件股份转让方应具备合法的股权处置权,受让方应具备相应的购买能力和合法的受让资格。

股份转让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3股份转让的程序股份转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股权转让信息,受让方应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确保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4股份转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股份转让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确定,双方协商一致。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或其他合法方式,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合同变更和解除3.1合同变更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重大变更需报经单位领导审批,并依法进行备案。

3.2合同解除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各方应按照约定处理已履行的事项,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章:违约责任4.1违约行为合同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未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视为违约行为。

4.2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第6章第2节合同法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第6章第2节合同法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蔡正敏主讲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六章民事基本法律制度第二节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其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1.要约(1)概念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条件①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是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即要约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③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承诺(1)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条件①主要要件。

承诺人须为受要约人,且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③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相一致。

④承诺方式。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1.时间一般当事人双方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缔约过失责任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 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 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保证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地履行作担 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 6.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新要约。
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从何时开始享有合同
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七、缔约过失责任
▪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 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

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三节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当事人名称、姓名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其他内容
二、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第四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四)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五)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1.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一般无效。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 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迟到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 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 到承诺(一般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 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除外)。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 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 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 法律约束力。
案例2--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 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 提货。 问:该电报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三)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P132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 合同;
3.撤销权的行使
(1)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2)行使方式:意思表示 (3)行使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第一章绪论1.(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B.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C.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合意为基础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鼓励交易原则 B.合同正义原则 C.合同法定原则 D.合同自由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第二章合同的分类1.(单选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三与李四规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选题) 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 B.无因合同 C.无偿合同 D.射幸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单务合同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主张合同作为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数量等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与合同约定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履行合同,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合同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撤销等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订立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第八条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合同之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

第九条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接受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作出。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也受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过协商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22页]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22页]

四、清偿抵充
(一)清偿抵充的意义
所谓清偿抵充,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债务, 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其应抵充何宗 债务的方法。
(二)清偿抵充的要件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 2.数宗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 3.清偿人所提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额
(三)清偿抵充的方法
1.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人身的不确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存的当事人与标的物
1.提存的当事人
提存既然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寄存合同关系, 那么当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与债权人。
2.提存的给付物
提存物应限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当提存标的物与合同标 的物不符或者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二者是否相符的,公证处 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的, 则不产生提存的效力(《提存公证规则》第13条第2款)。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意义
1.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含义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有两种含义:一是根据某种原因, 合同之本体在客观上不复存在。二是仅指合同权利或义务 的消灭。此种意义多发生于双务合同中,即一方的权利或 义务,因某种原因不复存在。
2.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
《合同法》第91条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情形进行了列 举规定,即(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的混同;(7)法 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之权利义务消灭的一般效力
1.从属权利消灭 2.后合同义务的产生 3.债权证书的返还和涂销
第二节 清 偿
一、清偿的独立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样板 民法典条款

合同样板 民法典条款

合同样板民法典条款示例1:合同样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实践经验,结合合同类型和内容,提供的一套标准化的合同文本。

在民法典中,合同样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能够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提供参考和借鉴。

下面将就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样板的条款展开分析。

民法典第七编关于合同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样板的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四章的规定,合同样板是“可以使用的合同文本格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同样板中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协议。

这些合同样板以一定的规范性和通用性呈现,具有较高的参考和约束力。

民法典中还对合同样板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进行了规定。

第七编第四章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合同样板应当将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支付期限等合同内容作为主要条款,并应当明确列入合同样板中。

这些主要条款的明确列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双方在协商和签订合同中出现争议。

民法典第七编还规定了合同样板的优先使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四章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在合同中没有确定有关条款的,可以参照合同样板的相关条款,但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和公平原则进行解释和补充。

合同样板在这一部分的规定中起到了先行适用的作用,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样板的内容进行协商和签订合同,原则上不会引起争议。

在民法典中对合同样板的规定已经充分体现了法律的进步和完善。

合同样板的规范使用,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济交易的效率,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合同样板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规范化工具,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稳妥和便利的合同签订方式,有助于促进公平交易和合法交易。

民法典中对合同样板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合同规范的重视和完善。

合同样板的规范使用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合同样板作为合同制度的重要一环,在未来的应用中将会更加准确和便捷,进一步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立法例:
• 德国民法:
– 7——18岁
• 英国《1969年修正亲属法》:
– 18岁,之前为21岁
• 中国:
– 10——18岁
– 16——18岁: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台湾地区:
– 成年年龄:7-20岁;
– 结婚视为成年 – 结婚年龄:男18岁,女16岁
• 限制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 2008年3月8日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作 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其中民事法律32件;
– 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约7000多件。
– 分析1:
• 甲旅行社与11名旅客签订了境外游合同,因金融海啸已无 利可图,甲便以其尚无经营资格因此违反了《旅行社管理 规定》为由主张该11份旅游合同无效。 • 请问:旅游合同的效力如何?
•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0:
–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越权行为,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的:
• (2)法人越权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
• 本案中张某与何某订立的手表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 手表此时归谁所有?
• 二、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参见 “合同的可撤销”一节
– 1、虚伪表示
• 单独虚伪表示(真意保留)
• 通谋虚伪
– 与我国法上的”恶意串通”行为 – 与我国法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 2、错误 • 错误的类型以及效力
– 分析4:
• 《物权法》§74(1)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 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 以高价将小区停车位出卖、出租给业主之外的第三人的, 其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 分析5:《合同法》第272条第三款:
•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 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 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分析8:《物权法》第191条
•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 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 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 清偿。
•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合同法》§9:
–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 (一)自然人
–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2、限制行为能力人 • §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 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 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 人追认。
• 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
• (二)法人
– 1、法人的行为能力:经营范围
– 2、法人越权行为:
• 《民通》§42::
–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 《合同法》§50: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 分析9:
– 甲在乙拍卖行通过竞买买下了一架某名人使用过的钢琴。其 后,该名人丑闻暴露,该钢琴身价因此大跌,甲偶然得知主 持那场拍卖的拍卖师丙当时在拍卖所工作尚不足两年,便以 违反拍卖法第15条的规定为由,主张拍卖无效,要求退还价 金。
– 《拍卖法》第15条:
• 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 (三)品行良好。
– 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8月《贷款通则》:
•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 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 分析10:《合同法》第167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 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 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若当事人在分期付款约定中将此“四分之一”的比例改为 “五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是否有效?
– (1)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可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 A、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 B、纯获“法律上利益”的行为
– 《民通意见》第6条:接受奖励、赠与 – “纯获法律上利益的合同”与“纯获利益的合同”有何区别? – 纯获法律上利益:单纯的取得权益而免除给付义务,如无负担 的赠与。 – 纯获利益:取得的权利与负担的义务相比较,利益较多即可。 如借用。
• 我国法中的“重大误解”
– 3、欺诈 – 4、胁迫 – 5、乘人之危
•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民通》 • §55: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58: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 分析6:
• 《物权法》第163条: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 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 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 若土地所有人甲未经承包经营权人乙同意,即以该土地为 丙设定地役权,则甲乙丙之间的地役权设定合同是否为无 效?
– 分析7: • 《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 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 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 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相对人善意的:有效
– 相对人恶意的:无效
• 综合分析
–张某长期患精神病,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2002年8月1日, 张某的老友何某去医院探望张,张提出要将自己的瑞士手表 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何,10天以后交货。何同意。8月5日, 张通过精神病检查。8月8日,宣告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8月 11日,手表交付,何某没带现金,约定12日交款。8月11日晚, 张突然发病死亡。张某之子请求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 –请问:
• [德]迪特尔•施瓦布:《民法导论》,第508-509页。
– “法律上的利益”这个概念表明,在此不以经济上的观察方式为 准。问题并不在于这项法律行为从财产方面来看对限制法律行为 能力人是有利还是不利。经济上的评价——其标准本来就很不可 靠——将会大大缩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例如,购买一辆二手跑 车客观地看可能是一项有利的法律行为,但这项法律行为同时也 可能恰恰对这个限制法律行为能力的买受人来说是不明智、有害 或有风险的。即使对于经济上看是有利的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 的引领权能也是十分必要的。
• 《合同法》无规定。
– (1)无行为能力人的范围
• 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禁治产人 • 长期性精神错乱者
• (2)无行为能力人从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一般原则:无效。
– 具体问题:
• A、订立的“纯获法律上利益的合同”的效力?
– 民通意见§6: – 《合同法》§47
• B、独立订立的日常生活必须品合同的效力?
– 法院终审判决: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后段:“租用房屋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法院认为,这里的“其他条款”,包括房产税由谁交纳。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相关立法
•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2条前段: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 纳。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二款:纳税人应当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 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 分析2: • 德国《商店关门法》规定了所有商业企业的营业时间:晚 上18点30分以后、星期日或其他法定假日等不得进行营业 活动,2003年,修改为周一到周六商店统一关门的时间为 20:00。那么在这些限制时间里发生的买卖是否有效?
– 分析3:
• 1996年3月,甲公司将其所有的店面68间出租给乙等62人 从事经营活动,其租赁合同中约定:“房产税由承租方交 纳”。据此,甲公司共收取全部承租人共19761元税款。 乙后来以该约定违反《房产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为由, 主张无效,要求返还税款。
• 《合同法》§5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此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范围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一) 第4条:
•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 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 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 此处的“法律”是公法、私法,还是社会法?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 适用于赠与的标准,不应当一般性地适用于其他的无偿法律行 为。……一名限制法律行为能力人对于订立他自己作为借用人的 借用合同也需要经过允许,因为他要承担注意义务和返还义务 (第604条第1款);对于接受一笔贷款(第488条第1款第2句) 则更是如此,即使是无息贷款也不例外。
– 思考: • 精神异常者(man of unsound mind)和醉酒者 (drunkard)缔结契约的效力如何?
• C、订立的格式合同是否有效?
• 选择:
– 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 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 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