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阅览室规则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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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阅览室规则精编
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1、图书馆、阅览室规则
2、图书外借和阅览守则
3、文印制度
4、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管理条例
5、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辅导要求
6、对教师掌握考试技巧的要求
7、金盟中学检查评估调查方法
8、学校决策至实施结果监控与反馈规程
9、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质量评价要点
10、学生德育检测要求
11、学生质量综合评价要求
图书馆、阅览室规则
一、按“中图法”进行分类及排架。
二、做好借书证发放和回收工作。
三、建立书刊外借与阅览统计制度。
四、实行全周开放,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五、寒暑假期间安排一定时间,保证师生借阅。
六、组织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开设讲座、开展书评、征文比赛、组织读书兴趣小组
等。
七、配合学生活动。
八、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推荐优秀读物。
九、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协调活动。
十、做好防火、除尘、防潮、防盗、清洁整理工作。
图书外借和阅览守则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学生凭借书证,按规定时间和手续外借图书。借书时要自觉排队,遵守秩序,文明
借书。严禁私自将图书带出室外,违者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
三、一般每人每次借一册为限,借期两周,可以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到期必须归还,逾
期作停借处理。
四、对所借图书,必须爱护,不得撕毁、剪裁、涂写、折迭。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自觉
赔偿(套头书按整套赔偿,绝版书以三倍价格赔偿)。
五、学生毕业离校或中途转学以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进阅览室阅览须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随意走动,不高声说话,不随意搬动桌
椅,不吃零食,不乱抛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影响他人阅览。
七、阅览室内书报杂志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书刊实行全开架阅读,每人每次一
册,阅毕放回原处。
文印制度
一、关于打印
1、打印材料提前交教务处,并填写打印申请单,文印员凭申请单先后顺序打印,一般
在三天内完成。特殊情况经教务专管同意后方可提前。
2、校对工作由送稿部门或送稿人负责。
3、打印材料力求字迹清晰,格式规范。
二、关于复印
1、复印设备由专管人员使用,其它人不应进入复印室,擅自动用复印设备,以防机器
发生故障,影响工作。
2、复印材料须提前交教务处,填写申请单,一般半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须经教务专管
同意方可即时复印。
3、严格控制复印数量,尽量减少浪费。
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管理条例
为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设文明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教委1992年19号文件《关于颁发<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定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关于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一)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要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爱惜和保护校园内的花草树木等;自觉维护良好秩序,保持教学区的安静,在楼内严禁追跑打闹、喧哗和不宜进行的文体活动。
(二)全体师生要讲文明,讲礼仪,讲道德。在校内第一次见到老师、来宾、同学要主动问好;离校时要与老师、同学道别;要尊敬师长,礼貌谦让。
(三)各班负责的卫生包干区要做到无废弃物,无痰迹;清扫出的垃圾不要倒进下水管口。人人注意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各班值日同学每日对负责的卫生包干区做一至两次保洁检查。
(四)各班负责的实验室、图书馆、电化教室、厕所等处的卫生承包区的清扫工作,在学校统一安排大扫除时打扫干净,做到门窗、玻璃、灯具、桌椅、仪器展柜等整洁干净。
(五)校园内不经校长室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张贴宣传品、广告、示意图等。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刻乱写乱画。如损坏公物应及时主动向行政部或教育处说明原因,并照章赔偿;故意损坏公物不报告,除照章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
罚。对故意破坏校园环境、设施的不良行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权阻制止或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敢于向破坏公物等不良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的同学要给予表扬奖励。
(六)学生的服装应当与优美、整洁、清新的校园环境相协调。着装要符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中学生身份,着装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发,不穿高跟鞋,不化妆,不烫发,不戴首饰。
(七)骑车的同学要办理车牌,按学校指定地点整齐停放,车身要正,前轮一律向左。不要在校园内、楼道内乱停自行车,校内全天禁止任何人骑车穿行。要经常检查自行车铃、闸、锁、支架是否有效可靠。出校门要注意往来车辆、行人,保证安全,不出交通事故。
(八)禁止课间随意出入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时,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或由教育处开具证明,方可离校。要自觉接受传达室保卫人员的检查,并进行离校原因登记,未经允许不带外人进入校园。
二、教室环境管理规定
(一)教室的门窗、玻璃、墙壁、灯具、广播、电教器材、窗帘、黑板、桌椅、卫生工具等每学期开学前由学校行政部整修或配置完毕后进行登记,班主任签收,责任到人,定时检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行政部。各班教室的前后门锁不得随意更换,不许私配钥匙,教室钥匙应安排专人保管。教室无人时要及时关灯,关窗、锁门,防止丢失物品。调换教室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未经学校批准,各班无权将教室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