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技术培训
机械安全技术
01
02
03
04
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了解机械安全的基本概念,如 机械伤害、机械故障等。
机械安全装置
熟悉各种机械安全装置的作用 和使用方法,如防护罩、联锁
装置、紧急停车装置等。
机械安全措施
掌握预防机械事故的基本措施 ,如正确操作和维护机械设备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
机械伤害急救
了解机械伤害急救的基本原则 和步骤,如止血、包扎、固定
05 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
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设备故障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设备,确 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人为操作失误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 全意识。
管理漏洞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 和考核。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实施
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 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04 设备维护与检修安全
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制度
建立健全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01
明确检查频次、检查项目、检查标准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
态。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02
根据设备特性、使用频率、故障历史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
维护保养计划。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操作
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
冶金生产过程中涉及大量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 ,需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加强火源管理和易燃易爆物质的存储和使用。
操作规程与应急处理措施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针对冶金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工艺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 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员工 能够正确、安全地进行操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培训
评估结果运用:将 评估结果作为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 要依据,对于存在 安全隐患的企业, 及时督促其整改, 并采取相应的处罚 措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持续改进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 义和意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过程和 方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估指标和 评估方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改进措 施和实施方案
冶金行业事故原因分析
设备故障:由于设备老化、维护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操作失误:员工操作不规范或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对冶金企业造成的影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冶金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职业病防治与个体防护措施
职业病防治:冶金行业应采取有效的 职业病防治措施,如定期进行职业健 康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等。
应急救援措施:冶金企业应制定应 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 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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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措施:冶金企业应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如防尘口 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并确保 员工正确佩戴。
高温熔融金属泄 漏:冶金过程中 高温熔融金属的 泄漏可能导致严 重的人员伤亡和 环境污染。
气体泄漏:冶金 过程中使用的各 种气体,如煤气、 氧气等,泄漏可 能导致窒息、中 毒等事故。
机械伤害:冶金 设备的高速运转 和重型机械的操 作可能导致机械 伤害。
电气安全:冶金 设备中高电压、 大电流的电气设 备可能引发电气 安全事故。
事故案例:某钢 铁企业炉前工人 在操作过程中因 高温、煤气泄漏 等原因发生中毒 事故
事故原因:企业 安全管理不到位, 操作规程不规范, 员工安全意识薄 弱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常识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2.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急救措施、应急疏散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3.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案例分析、宣传教育等方式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4. 职业健康教育:包括职业病防治知识、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方式安全教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培训机构或内部培训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课程。
2. 在线教育: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安全教育和考核。
3. 定期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如安全讲座、安全电视广告等。
4.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安全教育的要求安全教育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安全教育应定期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
2. 安全教育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和职责有针对性地设置,确保员工接受到相关的安全教育。
3. 安全教育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参与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安全教育的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为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教育的需求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安全教育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教育工作,并及时报告安全教育情况。
第七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教育规定的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八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督执行。
如有修订,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实施。
冶金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冶金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冶金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冶金生产的企业,包括冶金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第三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四条冶金企业应当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其向员工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并遵守。
第五条冶金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系统,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
第六条冶金企业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监控和评估机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八条冶金企业应当制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控制和监督要求。
第九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冶金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冶金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劳动安全第十三条冶金企业应当制定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安全的组织、控制和监督要求。
第十四条冶金企业应当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
第十六条冶金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劳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
第四章火灾防控第十七条冶金企业应当制定火灾防控管理制度,明确火灾防控的组织、控制和监督要求。
第十八条冶金企业应当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制定火灾防控措施,确保火灾风险的控制。
第十九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演练,确保火灾的及时发现和处置。
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一、制定目的为提高冶金行业班组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教育制度,对班组成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使班组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有效地提升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培训形式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分为:集中教育、微课堂、现场教育、岗位培训和竞赛培训五种。
1. 集中教育:定期组织全体班组成员进行集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2. 微课堂:采用技术手段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每周安排2-3个主题,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推送。
3. 现场教育:通过组织实地考察、现场观摩、现场演示等方式加深班组成员对工作环境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学习运用安全设备、工具、耗材以及参观安全科普展览等形式来开展。
4. 岗位培训:对新进班组员、新担任工作岗位、重点岗位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注重岗位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等培训和知识普及。
5. 竞赛培训:通过开展“安全月”、评选“安全明星”、向先进单位、班组借鉴学习等活动来提升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素质。
三、教育内容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责任制度:阐述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调班组成员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意识。
2. 班组安全生产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 环境保护要求,工作岗位任务性质、保护要求;3. 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成因和预防措施:结合前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案例分析,总结事故的原因和成因,达到预防目的。
4. 安全防范、安全技术与安全设施及应急预案:介绍安全防范理念、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的落实等相关事项,强调班组成员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性。
四、考核机制为保证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班组成员需参加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
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48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使公司教育培训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并能够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展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对安全教育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三级安全教育(一)厂级安全教育:1、凡新入厂职工,外单位调转工,代培工和实习人员,临时工、季节工及企业特聘技术人员等,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同劳资部门组织进行。
3、“安全教育”主要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4、教育新入厂人员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本厂生产特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触电、防静电、防烧烫、防坠落等知识和急救常识及有关事故案例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1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4日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冶金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编号:YJ/AH-0011.总则1.1为保证实业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开展、持续性开展,提高实业部职工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
2.新入企职工安全培训2.1凡新入企职工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后,许经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个课时,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2厂部级安全教育:由实业部安全科负责,课时不少于16课时。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长负责,课时不少于24课时。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长负责,课时不少于32课时。
2.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要做到档案随人走,职工调动后,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也要随之调动。
3.调岗、复工、事故后安全培训3.1调岗是指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在实业部之间调动,经实业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车间之间调动经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车间内部不同岗位调动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调岗安全教育内容参照新工入企四级安全教育内容中相关内容。
3.2复工安全培训是休假较长时间(一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要经过实业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3工伤事故人员、工伤事故责任者、险肇事故责任者在复工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事故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4实业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组织事业部相关人员进行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发生。
4.班组、车间安全活动4.1每周一九点半至十点为班组安全活动日,不得挪作它用,安全活动主要学习公司、部门、车间安全会议精神及要求,安全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班组每周一安全活动开展结束后,需在班组安全管理台账上留下会议记录。
4.2每周各车间需召开1次安全例会,主要是传达公司、部门安全会议精神及要求,部署、解决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令第91号)
酒钢安全
2018-01-17 17:5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1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玉普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 转。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证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 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应当在本企业醒 目位置进行公布。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 当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为其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重点工程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承包单位的安全管 理,不得将有关工程、项目、场所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和承包 单位的承包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
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配备空气呼吸器,并由企 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煤气柜区域应当设有隔离围栏,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由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值守。煤气柜区 域严禁烟火。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一条:培训目的1.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防备事故的发生;1.2 加强全部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安全文化建设;1.3 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
第二条:培训计划2.1 安全培训应当依据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风险分析等因素,订立认真的培训计划;2.2 每个员工应当在入职前接受基础安全培训,包括企业安全文化、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2.3 每年布置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涵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内容,并落实培训效果评估和总结。
第三条:培训方式3.1 面对面集中培训:布置全员集中参加安全培训,由专业讲师或阅历丰富的内部人员授课,讲解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3.2 在线学习:可以采纳在线学习平台、微课程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充足不同岗位、不同时间段的培训需求;3.3 实地培训:当涉及到不安全物品操作、设备检修等情况时,应考虑在实际工作场所进行培训,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和引导。
第四条:培训内容4.1 安全生产学问:包括化学品安全、机械设备安全、高空作业安全、焊接作业安全等方面的内容;4.2 应急救援:介绍企业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等方面内容,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4.3 安全文化:介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标准和管理方式,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第五条:培训后的总结和评估5.1 在每次安全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记录培训结果并做好培训成果的管理和跟踪;5.2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效果评估,收集员工反馈看法,持续改进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培训证书6.1 已经参加过企业安全培训的员工,颁发企业安全培训证书;6.2 安全培训证书应当做到标准化,包括证书编号、姓名、科目、日期、签名等内容。
第七条:培训记录7.1 企业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对每位员工参加的安全培训进行记录;7.2 培训档案应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方式、参训人员、培训效果等信息。
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四篇)
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行业班组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行业各班组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第三条班组成员参加培训教育须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条班组成员参加培训教育应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班组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第六条本制度由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所有班组成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培训教育内容第七条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2. 灭火、防火及应急措施;3. 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4. 安全设备使用与维护;5.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教训。
第八条根据不同班组的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可以增加相应的培训内容。
第三章培训教育方式第九条培训教育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形式:1. 班组内部集中培训;2. 班组内部分组培训;3. 外部聘请专业机构组织培训;4. 网络、视频等远程培训;5. 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第十条不同培训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配,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培训教育机构第十一条为了确保培训教育质量和效果,建议冶金行业班组可以选择以下机构进行合作或聘请:1.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 国家认可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协会;4. 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第十二条班组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和培训需求,选择合适的培训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或聘请。
第十三条聘请外部培训教育机构的费用由班组自行承担。
第五章培训教育计划及考核第十四条班组负责人应每年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备。
第十五条培训教育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信息,并确保每位班组成员都能参加培训。
第十六条班组负责人应确保培训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并监督班组成员参加培训并合格通过考核。
冶金企业车间级安全教育
冶金企业车间级安全教育背景介绍冶金企业车间是生产偏重的场所,因此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在车间级安全教育中,企业要重视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形成厂车间良好的安全氛围。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冶金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
安全管理体系应该包括企业组织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多个方面。
企业组织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可以通过协调管理、职责明确、责权相合等方法,在车间与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确保管理有序。
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保证车间内部及企业其他部门之间的通畅联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在车间级,要严格掌握生产过程,不断优化生产方法,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感。
安全质量之间的关系,也必须明确清晰,责任要落实到位。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紧急处理、预防和分析等方面。
制定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设备、危险品/化工品的管理,建立全程安全监控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针对车间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安全知识宣传,增强车间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加强对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的监管,以达到有效地减少生产安全风险的目的。
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全面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初中级操作员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考试和考核制度要完善,安全培训和考核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到安全管理体系中。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对责任明确、管理制度执行以及生产安全情况的督促监管,维系企业安全生产稳定,保障车间员工的安全健康。
安全教育形式企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例如安全知识讲座、模拟演示、教育宣传等。
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员工的特点、不同职业的差异,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方案,使员工更加容易接受。
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二篇)
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二)为了确保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班组管理是非常关键的。
班组管理要求领导者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安全意识,同时也需要员工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本次培训将围绕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进行详细介绍和培训。
一、理解冶金行业的安全风险和挑战冶金行业的安全风险和挑战是不可忽视的。
这是由于冶金行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包括高温、高压和化学品等因素。
因此,在班组管理中,我们必须要充分理解这些安全风险和挑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的基础。
这些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班组管理者要熟悉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确保工人们在操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降低安全风险。
三、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是提高冶金行业班组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冶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
冶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冶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会有所不同,因为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在中国,冶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学时要求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资格认定,并参加相应的培训。
具体的学时要求一般由各地的安监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 根据《金属冶炼行业安全法律法规》,冶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具体的学时要求也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调整。
3. 冶金行业的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也会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课程,这些课程一般包括冶炼过程安全、设备维护与检修、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培训课程的学时要求可以根据课程的内容和难度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到的信息只是参考,具体的冶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还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认。
建议参与培训的人员要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详细的学时要求以及合格的培训机构和课程。
冶金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冶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国冶金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冶金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冶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2. 提升冶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3. 培养冶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 规范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培训对象1. 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2. 冶金企业中层管理人员;3. 冶金企业各级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4. 新员工、停岗及转岗人员;5. 特种作业人员;6.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冶金行业相关政策;2.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冶金行业常见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4.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事故救援;5.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 安全生产文化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邀请专业讲师授课;2.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安全培训,方便从业人员随时随地学习;3. 实地培训:组织参观学习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现场观摩交流;4. 案例研讨:针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研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5. 考试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六、培训时间1. 新员工入职培训:入职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员工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3. 特殊培训:针对特种作业人员、转岗人员等,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七、培训保障1.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2. 配备专业的安全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培训质量;3. 加强培训经费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4.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为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冶金企业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进入本企业作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签订,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特殊工种、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冶金安全三级教育培训要求
冶金安全三级教育培训要求项目序号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一)厂级岗前安全培训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2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决机构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2金属冶炼基本知识63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84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5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6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7有关事故案例(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8工业建筑及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知识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车间(工段、区、队)分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9能源动力与工业气体安全知识10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设备维护、安全检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11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基本知识12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013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14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1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1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1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18事故事件状态下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应急处置19有关事故案例2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2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2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23有关事故案例24现场观摩教学2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四)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发证26复习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27考试2安全培训考核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培训考核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28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五)年度安全再培训29有关金属冶炼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1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30有关金属冶炼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31有关金属冶炼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的新知识、新技术32国内外金属冶炼行业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操作技术33金属冶炼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六)安全再培训考核34考试2安全培训考核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培训考核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35颁发复审合格证明(七)建立安全培训档案36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颁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复审等情况,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安全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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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62333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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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使公司教育培训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并能够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展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对安全教育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三级安全教育(一)厂级安全教育:1、凡新入厂职工,外单位调转工,代培工和实习人员,临时工、季节工及企业特聘技术人员等,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同劳资部门组织进行。
3、“安全教育”主要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4、教育新入厂人员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本厂生产特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触电、防静电、防烧烫、防坠落等知识和急救常识及有关事故案例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向受教育者提出希望和要求,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忠于职守,认真操作,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6、厂级教育一般不少于8至16小时。
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
7、新入厂人员必须百分百受教育,并全部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和《新入厂(转岗复岗)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审批卡》存入档案。
(二)车间安全教育1、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技人员负责,一般授课不少于4至8小时。
2、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造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根据车间规定和技术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使其掌握技术标准和操作技能。
4、教育后,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到班组。
不及格补考,三次补考不及格车间有权退回劳资部门。
5、教育材料、试卷同时装入受教育人档案。
(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1、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知识教育,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
安全操作程序和生产技能教育由包教师傅传授。
授课时间一般为4至8小时,根据实际情况,以能懂能用为准。
2、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本岗位,本班组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结合实际需要培训的内容。
3、向新工人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以及爱护和使用机电设备、工具、个人防护用品。
使其增强自觉遵守纪律、安全第一的生产观念。
4、用实际安全操作示范方法,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注意事项,边示范、边讲解,使受教育者懂得什么是违章操作,怎样操作安全,如何处理紧急队情况等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班组安全教育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因故未受教育或授课时间不足者必须补课。
教育成绩填入卡片,存档备查。
6、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在指定师傅的传授下参与操作。
7、特殊工种除经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二、职工调岗与复工安全教育1、职工调换新岗位、新工种时,必须经过新单位进行的有关安全技术教育。
2、车间(分厂)内部一般性岗位、工种的变更,由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新岗位。
3、车间(分厂)内部职工工种的调换,如由体力劳动或简易机械岗位调入自动化或机械、电气化较高的岗位;由生产环境、工艺条件单纯的岗位调入生产设备复杂、工艺技术、安全要求严格的岗位的工人,不得以简单的安全教育代替,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
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4、车间与车间(分厂与分厂)、处室与处室或生产一线人员与后勤人员互调时,要接受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分配上岗。
5、一般性技术人员调入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准上岗操作。
6、对因工伤、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复工教育由安全部门负责进行。
在安全部门未出具复工通知单之前,劳资、车间、班组不得安排工作。
7、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人员,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对其进行八小时复工教育,经教育后,方可上岗,并有人监护操作。
8、工伤复工教育内容包括,针对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解除思想包袱,指出教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职责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使其端正思想认识,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9、因违章而负伤的事故责任人或虽非本人违章而负伤的人员,复工教育适当延长时间,并严格进行考核。
10、因婚、丧、生育、疾病、事假等休假三个月的复工教育,针对不同心理特点进行“收心”教育,消除思想上余波及一切不利于安全生产因素,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等,有的放矢进行教育。
11、无论何种教育方式,都要经过测验,并载入教育档案。
三、特种作业安全教育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其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一般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
企业负责推荐人选,及时参加培训。
3、电工、仪器仪表、电气焊工、司炉工、软水化验工、起重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造册登记,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例举违章作业的典型教训,推广安全操作经验。
四、重大检修安全教育1、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在项目、组织、人员三落实的同时,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思想、劳动保护教育、安全防护教育、遵章守纪教育、检修方案及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3、要害部位,危险性较大,难度较大的项目,领导要亲自把关,随时检查、纠正,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五、事故案例和现场教育1、安全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将本厂和同行业有关事故案例下发车间(分厂)、班组,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防止发生事故。
2、对发生火警、机电、人身等典型事故,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清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以及危险、危害性,使直接责任者和职工群众受到教育,吸取教训,搞好安全生产。
六、安全复训及外来人员教育1、每年全厂职工干部进行至少两次以上安全复训教育,弥补思想淡薄更新安全观念。
2、复训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及地方、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文件、标准等;讲解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事故的案例和教训;学习新规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高现代化安全管理水平等。
3、复训教育的方法是:各级领导、专兼职安全员和管理干部,由安全部门负责,每期不少于16小时,年累计不少于32小时;生产工人由车间主任按复训教育计划负责安排,每次复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4、每年职工干部安全复训受教育面不少于职工总数的90%。
5、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代培人员,首先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准由有关人员带领从事其它活动。
6、对外来客人的教育,主要包括介绍企业生产特点、环境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7、外单位来厂帮助工作、施工安装的人员,由对口车间、处室负责安全教育。
七、经常性的宣传教育1、安全教育是贯穿生产全过程的经常性工作,各级安全组织,要进行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安全教育。
2、结合各种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对职工干部进行安全教育。
3、在厂区人员密集地点设置固定宣传栏(板),定期出版有关劳动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等内容的板报。
车间、处室要在自己管辖区内适当地点设置安全栏。
4、利用事故现场、典型案例,开展献身说法,安全讲演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5、利用电影、电视、幻灯和图片展览等方式,介绍安全小常识,弘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激发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6、在厂区及岗位上设立警告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提醒职工精心、规范操作,注意安全。
7、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企业安全政策法令和制度,沟通厂内外安全信息。
8、各级领导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形成全员化、经常化、制度化,受教育面达百分之百。
凡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及格,公司领导、单位主管领导及班组组长、包教师傅未签《新入厂(转岗复岗)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审批卡》,及安全部门未签发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劳动人事部门不得安排工作,否则,安全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工作,停发工资或提出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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