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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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权益法(Equity Method)和成本法(Cost Method)是两种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
方法。

下面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讨论。

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衡量投资方在投资公司中实际控制和影响力的程度。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将他们拥有的股权投资计为资产,与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合并,并按照
持股比例分摊投资公司的净收益或净亏损。

这意味着投资方将以其持股比例分享投资公司
的经济利益和风险。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投资方只在对投资公司产生直接经济利益时,例如分红或处置
投资时,才会计入投资收益。

投资方不会记录投资公司的净收益或净亏损,而是将其股权
投资的价值保持不变,直到有其他实际变动。

在选择使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时,投资方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对投资公司的控制和影响力程度:如果投资方希望对投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有更大
的控制和影响力,他们通常会选择权益法。

2. 投资公司的财务业绩和风险:如果投资公司的财务业绩波动较大,投资方可能更
愿意选择成本法,以保持其投资的稳定性。

3. 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和准则: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
法有不同的规定,投资方需要遵守当地的会计准则和政策。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摘要】本文主要围绕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展开研究。

在探讨了研究背景和意义,说明了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的重要性。

在分析了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给出了相关经验案例,展望了未来发展方向。

在总结了研究的启示,强调了研究的重要性。

通过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并推动这一领域的发展。

本文旨在为读者深入了解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提供参考和启发。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现状分析,问题,解决方案,经验案例,展望,启示,总结1. 引言1.1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的背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在企业会计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对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随着企业对外投资和并购活动的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规模逐渐扩大,对于如何准确、合理地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收益而言,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理念的变迁。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会计准则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企业报告财务信息的重要依据,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日益受到关注。

在国内,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会计准则,提升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1.2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的意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的意义在于深入探讨和解决在公司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更加准确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正确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能够更好地反映公司对其他企业的控制与重要影响力,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活动日益频繁,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账户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

而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和处理方式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以及应对会计处理中的不确定性问题,成为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传统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即按照购买该股权投资时支付的成本进行核算。

而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和处理更加注重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更直接的影响。

企业需要重新审视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和核算方法,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式,以适应新的会计准则要求。

本文将围绕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核算方法的变化、会计处理的不确定性、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希望能够为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更准确地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1.2 问题引入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和处理规定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给企业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困扰。

企业在实践中面临着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情况,如何准确地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的财务报表带来了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确定性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

企业在应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问题时,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更新财务会计手段,以更好地适应新的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正确应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企业需要深入研究并及时调整自己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应对不确定性因素,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摘要: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发布,新准则规定,对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近年来,随着新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笔者发现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会计理论及应用实务中均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从会计主体、会计计量属性、核算内容以及其对决策层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讨论。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发布,对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重大。

但近年来,随着新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会计理论及应用实务中均存在越来越多的问题。

一、权益法下“会计主体”认定不清晰(一)权益法与会计基本假设相悖根据“会计主体假设”理论,会计主体是指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

而权益法下,强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之间的经济实质,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视为一个经济实体,要求本企业会计报表中应反映本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权益。

这种报表编报要求与大家日常生活中对“本企业”会计报表的认知不一致,在认识层面上是与会计学的基本理念矛盾的;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成果在本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核算范围与《基本准则》所要求的“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的规定不符。

(二)权益法下会计主体与法律意义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悖《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

权益法下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及收益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收益,股东以权益法核算下所享有的公司权益主张资产收益等权利,如以其股权进行质押、增加股东资本性投入等经济行为,其享有的权利实质上已超出公司法规定的“企业法人”范围,如出现经济纠纷,权益法核算下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将可能直接面对法律挑战。

二、权益法下“会计计量属性”认定不清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长期持有股权,并以其所享有的权益参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可以使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来进行会计处理和计量。

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根据该方法,投资者认可投资所得的股权份额,并按照其所占股权的比例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根据投资公司的利润以或分派的现金股利计量其投资收益。

投资者将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计入自己的损益表,同时调整投资企业的资本账户。

当投资方以权益法计量投资时,需要对投资方在其他与投资企业之间的交易和余额进行相关处理。

成本法是另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根据该方法,投资者将会计账面上的投资成本保持不变,不计入投资企业的损益表。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只在投资实现时计入投资收益,即在投资退出或被出售时根据售价和投资成本之间的差异计入投资收益或损失。

权益法和成本法各有其优劣势。

权益法相对于成本法来说,更能真实地反映投资者对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力。

因为根据权益法会计处理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润分派和分得的现金股利,更全面地反映了投资者对企业运营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而成本法只在投资退出时计入投资收益,无法及时反映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期间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权益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权益法下计入投资收益的净利润是由投资企业报告的,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且难以判断企业是否真的产生了经济利益。

权益法要求投资者具有相当大的控制权,才能按照其所占比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对于只是部分持股的投资者来说,权益法可能并不适用。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投资者在长期股权投资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果可以对企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则使用权益法;如果对企业的影响较小,则使用成本法。

企业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有关投资的信息,以便用户对企业的投资状况和影响进行评估。

_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_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关键词:政府补助 专账 管理
政府支持企业的这部分资金,一般 来说都是无偿的,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 企业的所有权,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 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但得到这些补 助,需要企业满足一定的政策条件或指 定资金用途,所以企业在收到该种资金 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四、权益法影响决策层正确 制订业绩考核指标及利润分 配政策
权益法下,企业利润总额中包括被 投资企业经营损益,实际上并非全部为 本企业自身经营的利润总额,企业按税 后利润进行公积金提取,则公积金包括 了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利润,这将导致企 业公积金存在虚假构成。
同样,在权益法下股东进行利润分 配,企业利润总额并非全部为本企业自 身经营的利润总额,利润分配基础不合 理,对于决策层的主要影响表现为: (1)当被投资企业对投资企业会计报表 具有重要性且盈利较大时,权益法核算 使得企业资产的回报率和销售的回报率 都相对较高,而负债与权益之比要比实 际数值低得多,这潜在扭曲了企业业绩 指标,出现对企业管理层利润考核指标 的衡量错误及误读;(2)企业当年确认 的投资收益与实际的现金流入不一致, 导致对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的不合理,形 成企业利润分配的巨额多分、少分或分 配方案无现金流支持导致无法切实实施 的情况;(3)超额分配利润收紧企业现 金流,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 或出现以此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
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要求下,本企业会计
人员将被投资企业经济业务纳入本企业 会计报表。但实际工作中,在对被投资 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企业会 计人员是无法对被投资企业的经济业务 进行会计核算的,即使可能对被投资企 业会计报表实施报表复核或依赖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结果(实务工作中,更多情 况是无法实施复核或审计工作),在权 益法核算填制会计凭证时也并无充分经 济业务凭据,不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 业务事项进行的会计核算。当被投资企 业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舞弊 时,将可能直接形成本企业会计报表编 制的重大错误,构成以虚假的经济业务 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违法行 为。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思考

和改进 具有重要 意 义。本文认 为 ,企 业会计 准则讲 解( 0 8 》 长期股权投 资的核算 方法 由成 本 法转换 为权 益法 的 《 20 )对 阐释存在 违反会 计分期 假设 、 与其 他具体会 计 准则相 矛盾 、 背权益 法 的本质 要 求等 缺 陷。文 章针 对 上述缺 陷提 出 违
核算方 法 由成本法转 换 为权 益 法 的会计 处 理 的 内容 对 于会 计理论 界和 实务界更 好 地理 解 和执 行 企业 会 计 准则 体 系起 到 了巨大 的推动作 用 , 笔者认 为仍存 在某 些需 要 改进 和完 》 有 关 阐 释 2 0 )的
日; 年度 、 半 季度 、 度结账 1分别 为公历 年度 每半 年 、 月 3 每季 、 每 月的最 后一天 ” 。 可 见 , 国 《 业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条 例 》 据 公 认 的 会 计 分 我 企 根 期假 设确 定的最 小的会计 期 间是一个 月 , 企业最 短应 于每 个 月末 进行 结账 。而结账 是 指在 将 本期 发 生 的经 济业 务 全 部 登 记 入 账 的 基 础 上 , 照 规 定 的 方 法 对 该 期 内 的 账 簿 记 录 进 按 行 小 结 , 算 出 本 期 发 生 额 合 计 和 期 末 余 额 , 将 余 额 结 转 结 并 下 期 或 者 转 入 新 账 。 为 了 正 确 反 映 一 定 时 期 内 企 业 的 财 务 状况 和经 营成果 , 单 位必须 在会计 期末 编制报 表之 前进行 各 结 账 。 当然 , 业 因撤 销 、 并 而 办 理 账 务 交 接 时 , 需 要 办 企 合 也 理 结 账 , 这 种 情 况 不 是 本 文讨 论 的 内 容 。 根 据 结 账 时 间 不 但 同, 账 分为月 结 、 结 、 结 三种 。月结是 指每 月终 了进行 结 季 年 的结 账 ; 结 是 指 在 季 度 末 进 行 的 结 账 ; 结 是 指 年 度 终 了 季 年 进行 的结账 。 既然 我国会计 法律法 规规定 最小 的会计期 间是 一个 月 , 企 业 应 在 月末 结 账 , 月 末 结 账 强 调 必 须 把 一 个 月 内 发 生 的 而 经 济 业 务 “ 部 ” 记 人 账 , 能 计 算 出 本 月 的 损 益 ( 利 润 全 登 才 即 总额 ) 那 么 , , 当投 资方 的原取得 投资 日和追加 投 资的 交易 日 都 不 是 某 个 月 的 第 一 天 或 最 后 一 天 , 是 处 在 一 个 月 的 中 而 问 , 怎 能 计 算 出 “ 取 得 投 资 日 至 追 加 投 资 当 期 期 初 投 资 又 原 方按 原持股 比例计算 应享 有 的被 投资单 位实现 的净 损益 ” 和 “ 追加投 资 当期 期初 至追加投 资交易 1之 间投资 方按 原持 股 3 比例 计 算 享 有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损 益 ” ? 因 为 在 这 两 个 时 呢 间段 内被投 资单位 不能结 账 , 而被 投资单 位无 法计 算 出这 从 两 个 时 间 段 内 的 净 损 益 , 而 投 资 方 也 就 无 法 按 原 持 股 比例 进 计算 出应享 有的被 投资单 位 的净 损益 的份额 。 第二 , 与其 他具 体会计 准则相矛 盾 。 例如 , 当被 投资 单 位按 照《 业会 计 准则 第 1号 一 存 企 货》 的规定 , 采用月 末一 次 加权 平 均法 确 定发 出存货 的实 际 成本 时 , 权平 均单位 成本 只在 月末 计 算 一次 , 时不 计算 加 平 发 出的存货 的成本 和结存 的存货 的成 本 , 只有在 各个 月份 的 最后 一天结 束之后 才能计 算 出当月发 出存货 的成本 , 从而 才 能计 算出 当月的损 益 ; 又如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4号—— 固定 《 资 产 》 定 , 定 资 产 应 当 按 月 计 提 折 旧 ; 么 , 投 资 方 的 规 固 那 当 原取 得投 资 1和追加 投 资 的交 易 日都 不 是某 个 月 的第 一 天 3 或 最 后 一 天 , 是 处 在 一 个 月 的 中 间 , 与 上 述 月 末 结 账 因 而 则 素 一 样 , 资 方 也 无 法 按 原 持 股 比例 计 算 出 上 面 两 个 时 间 段 投 内应 享 有 的 被 投 资单 位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 针对 上述两项 不妥 之 处 , 者认 为 , 果 原 取得 投 资 日 笔 如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然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也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将分别说明:1. 投资方对被投资公司实际控制力的判断难以准确由于被投资公司并未与投资方直接合并,并且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投资方很难准确判断被投资公司实际控制力,这会导致核算所得的利润或损失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

2. 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根据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来计算交易价格的,但是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和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对于投资方来说,交易价格的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

3. 账面价值不一定等于市场价值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是根据其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来计算的,而这种账面价值不一定等于市场价值,因此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可能会出现被投资公司实际价值高于账面价值而导致未能充分反映的情况。

4. 投资方在非控制权下难以获得信息由于被投资公司并未处于控制权下,投资方在获取被投资公司的信息时可能会受到限制,这会对投资方的决策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投资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合理的投资标准和流程,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判断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力和市场价值。

2. 随时了解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避免因被投资公司净资产变化导致交易价格不确定性问题。

3. 建立合理的会计制度,确保被投资公司的账面价值能够准确地反应其实际价值。

4. 对于非控制权下的投资,投资方应该与被投资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获得充分的信息和资源支持,从而确保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总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投资方采取合理的对策和管理措施,就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应对,实现长期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业绩的稳健增长。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思考【摘要】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收益以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等方面较原准则有很大的改进。

本文对此进行分析,以便正确地处理会计实务。

为了规范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对原《投资》准则进一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首先,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调整入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其次,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具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一是投资企业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部分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仅限于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净损益,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不包括在内。

二是投资企业按所持有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时,不包括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

如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某些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这部分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投资企业不能享有。

三是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除外。

[例1]甲企业于2006年1月1日动用3800万元银行存款(不考虑其他相关费用)购买乙企业普通股,占乙企业普通股的20%并准备长期持有,但仅能施加重大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也应运而生。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

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相比于以往更加规范和严格,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争议。

本文将围绕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我们需要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和特点。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持有并长期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相比于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在于投资期限较长、投资目的通常是取得投资公司的长期收益,并且有可能对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需要考虑到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长期投资的特性。

在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下,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主要遵循了“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的原则。

根据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为购买股权时支付的成本,后续按照成本进行账面价值的调整,并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而根据公允价值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为购买股权时的公允价值,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这两种方法在新的会计准则下都是被允许的,但选择不同的核算方法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不同的影响。

对于采用成本法的公司来说,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不能及时反映其市场价值变动,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偏离实际市场价值,从而影响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判断。

而采用公允价值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司来说,虽然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市场价值变动,但也可能由于市场波动带来较大的会计损益波动,影响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可比性。

公允价值法的核算工作量和成本也相对较高,需要公司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下,公司需要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当可观测到的迹象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减值时,公司需要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一种核算方法,用于计算公司在其他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时的权益。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通过将投资公司的权益按照比例核算到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

本文将探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关键问题是确定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如果投资公司对所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超过50%,则投资公司应将所投资公司的全部权益纳入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

如果投资公司对所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在20%-50%之间,则投资公司应按比例核算所投资公司权益的部分。

如果投资公司对所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小于20%,则投资公司按成本法核算所投资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还需要考虑投资公司与所投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如果投资公司与所投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投资公司应按照关联交易准则进行相关交易的核算。

这就要求投资公司准确记录和识别与所投资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还需要关注所投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风险。

投资公司应关注所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定期评估所投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风险。

如果所投资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或面临较大风险,投资公司可能需要对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中。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涉及到投资公司与所投资公司之间的权益比例、所投资公司的价值、关联交易和风险等问题。

投资公司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需要认真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传统的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评估、会计处理、资产减值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些局限性,无法满足当前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成为了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探讨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标准、评估方法、会计处理方式、资产减值模型和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期为企业在新的会计准则框架下更好地管理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提供参考和指导。

1.2 问题意识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备受关注。

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其核算方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新会计准则的出台,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和复杂,企业需要更加谨慎地评估是否符合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以避免错误分类和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按公允价值或成本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核算数额,以反映实际价值变动。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企业需熟悉新的会计处理规定,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并实现透明度和真实性。

在面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问题时,企业需根据市场情况和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进行评估,避免因投资价值下降而导致资产减值损失的发生。

在信息披露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更加详细和透明的披露,以提高投资者的决策能力和保护股东利益。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涉及多方面内容,需要企业和会计从业者加强学习和理解,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并提高核算质量。

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并思考如何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字数:426】2. 正文2.1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是指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辨识和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在公司财务会计中,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形式,也是公司获取其他企业股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一直是财务会计领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目前,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

权益法是一种重要的核算方式,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挑战。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基本概念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股份,并且具有长期投资目的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最常用的方法是权益法,根据权益法,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按期计入被投资公司的利润或亏损为自己应占的利润或亏损。

而成本法是指以买入成本资产后不再作调整,即按成本入账,除非出售或减值。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要求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具体步骤如下:以成本作为初始价值入账。

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实际利润或亏损按比例确认投资者应占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将投资者应占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计入企业的当期利润。

而在投资者投资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应在投资时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并据此计算权益法下认可的对被投资公司的影响。

投资者在被投资公司的股东权益中所确认的盈余由投资者通过权益法确认为投资收益,确保了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股份按照权益法确认对被投资公司的利润或亏损是符合现实经济实质的。

1. 投资成本确认问题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投资成本的确认问题。

在投资者投资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中,需要准确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而在实际操作中,投资成本的确认往往会受到市场波动和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

如何准确确认投资成本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财务报表披露问题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还涉及到财务报表披露问题。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财务报表披露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这就给企业在财务报表披露中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长期股权投资即是指公司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并持有一定时间,以期望未来能获得投资回报。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采用权益法核算方法,即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按照被购买公司的净资产进行核算。

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正确进行核算,如何处理投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影响等,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权益法核算方法权益法是一种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是将所持有股权的比例与被购买公司的净资产进行比较,根据所持有的比例将被购买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计算,计算后的结果反映了被购买公司对公司的贡献。

公司在持有被购买公司的股份时,应按照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对被购买公司的每一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进行摊销,摊销金额作为被购买公司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

二、权益法核算中要注意的问题1、持股比例的计算在权益法核算中,准确计算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十分重要。

如果计算错误,将直接影响到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持股比例计算中应包括所有普通股和特殊股份,但不包括可赎回股份、非交易性股份等项目。

此外,还要注意被购买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被购买公司进行新股发行或股份回购等等,都需要进行调整。

2、关注被购买公司的盈利质量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密切关注被购买公司的盈利质量。

一旦被购买公司出现重大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投资回报。

因此,在权益法核算中需要从被购买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3、处理关联交易长期股权投资中,被购买公司与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着一些关联交易。

这些交易可能会对公司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

因此,在权益法核算中,需要清晰记录这些交易,进行有效处理,以保证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4、处理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影响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涉及多个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影响因素,需要正确处理。

在核算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时,应根据所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式,用于核算公司对其他公司拥有股权的情况。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当公司持有20%以上但不超过50%的股权时,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将投资公司的净资产按比例计入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问题1: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在权益法下,股权投资的初次确认需要确定其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上能够进行公正交易的价格,但对于非上市公司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公允价值的确定可能存在困难。

为了准确核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需要研究和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和准则。

问题2: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可收回金额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

如何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的计量方法,仍然是一个待解决的问题。

研究和制定合理的计量方法和准确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对于正确核算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至关重要。

问题3: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和亏损的确认根据权益法,公司应根据其对被投资公司的持股比例确认其投资公司的利润和亏损。

在实际应用中,由于被投资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完全可靠或被重大调整,可能会导致对利润和亏损的确认存在困难。

为准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利润和亏损,需要解决如何确定和调整被投资公司的财务信息的问题。

问题4: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的比例变动的处理如果投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应相应调整权益法核算的初次和后续投资金额,并确认对应的利润或亏损。

比例变动的处理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计算和手续,需要深入研究和制定详细的处理规定。

问题5: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可能会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变动的股权投资,应确认和计入当期利润。

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利润产生重要影响,如何准确核算这一变动对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决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入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准则和处理方法来解决。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探析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探析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探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变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的核算问题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核算方法之中,权益法与成本法是最基本的两种方法,通常是根据实际情况与需求的不同,从而选择对应的核算方法,并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

本文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为研究对象,对其核算问题进行探讨,主要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分析过程进行了概述,从而对权益法核算局限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指出了在权益法实际核算中应该注意的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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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方面新会计准则进行了一些规定:投资企业对投资单位有着一定影响力,且对投资单位具有一定控制力的,在其核算过程中要以权益法为主要的核算方式。

因此,要求企业必须将投资状况客观、全面的反映出来,而合理调整账面价值则非常关键。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分析所谓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法指的是将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基础参考,且在整个投资过程中按照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权益份额变动,调整账面价值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投资方对被投资对象的投资加重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理念也更加整体化,直观来讲就是,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变得一体化,也就是一方的变动也将会影响到另外一方,即一旦投资方所面临的所有者权益开始发生了变化时,那么就意味着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及时的进行调整,通常是按照投资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而进行。

事实证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投资方以及被投资方利益的。

在核算过程中如果采用的是权益法,意味着必须确认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投资成本等等明细账户,从而将账户面值转化成为投资成本,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分析过程具体如下:(一)初始投资的处理初始投资,且包含投资方所增加的投资部分。

通常来讲,则初始投资的不断增加会促使账面价值的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以长期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一般持有股权超过一年。

在我国,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是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一种重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将讨论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特点及权益法核算的问题,并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和特点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向其他企业投资购买股权的一种投资行为。

其特点主要包括长期性、持续性和战略性。

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是企业为了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而进行的投资,因此一般持有期限超过一年。

长期股权投资的持续性主要表现在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持续的投资关系,不仅包括股权投资,还可能涉及到业务合作等多方面的合作关系。

战略性体现在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管理和经营决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基本原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以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是一种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与控制程度的反映,它是一种反映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其核心原则包括: 1、按取得投资时的成本进行初始核算;2、按期间投资收益计入投资账面价值; 3、按期间投资损失计入投资账面价值; 4、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一般应按合并法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权益法适用范围的不确定性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何种情况下应适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在现实操作中,一些企业可能对于是否应适用权益法核算存在疑惑,导致会计处理上出现问题。

2、投资时点的选择问题权益法对于投资时点的选择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时点带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以及之后的投资变动如何核算等方面。

3、权益法核算中的差异处理在权益法核算中,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是影响权益法核算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在现实操作中,往往难以准确度量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影响程度,从而影响权益法核算结果。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股权投资,通常是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可以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投资收益。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投资收益核算方法,它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有着不同的应用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就权益法和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应用进行浅谈,以供参考。

一、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持有比例在20%至50%之间的情况。

在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时,投资者需要将所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分摊到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然后按其所持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或亏损。

权益法主要适用于对其他企业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上,但不超过50%的情况。

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优点在于,可以使投资者更准确地反映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同时也能够更清晰地表达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的独立看法。

权益法还能够避免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的过高估计或低估计,从而更准确地反映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真实认识。

二、成本法使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优点在于,可以简化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确认过程,减少了对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从而节省了投资者的时间和成本。

成本法还可以降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工作的复杂程度,使得投资者更加专注于对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和判断。

三、权益法与成本法的选择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在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投资收益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投资者需要考虑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和投资价值的独立看法。

投资者还需要考虑其自身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决策的影响。

投资者还需要考虑权益法和成本法在核算投资收益时的实际操作成本和效率,以及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和判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变化的思考

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变化的思考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依然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但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这里主要讨论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但在具体核算时可分为三种情况考虑:简单权益法、购买法权益法、完全权益法,下面我们将这三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作一探讨,目的是更好地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实质。

一、简单权益法简单权益法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乘以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

简单权益法下,权益法使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例1:甲公司2002年1月2日,以银行存款900000元向M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甲公司的投资占M 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70%,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M 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相等。

2002年M 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500000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按简单权益法应确定的投资收益为500000×70%=350000(元)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900000贷:投资收益 900000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350000贷:投资收益 350000在简单权益法下直接按净利润500000元确认投资收益350000元。

投资成本调不调,比较在投资时点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比较结果不相等调整投资成本,而没有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所以实现的净利润不需要调。

也就是没有考虑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如果考虑其影响我们将用购买法权益法处理。

二、购买法权益法购买法权益法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计算被投资单位调整后净利润,在此基础上乘以投资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思考

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思考

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思考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成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如何实行会计处理,准则中没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分别就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两种方法实行比较说明。

(一)转换前公允价值上升[例1]A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600万元现金从C公司处(A公司和C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0%的股权。

该股权具有公开的交易市场,A公司以短期持有为目的,所以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

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B公司2012年全年净利润为3000万元;2013年4月3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

次年6月30日,A公司又以1200万元现金为对价从D公司处(A公司和D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2%的股权。

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A公司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

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1)不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

在不追溯调整情况下,A公司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加上新增12%股权的对价1200万元,就是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转换前公允价值下降[例2]现假定例1其他条件都不变,2013年6月30日,A公司持有B公司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金额为-100万元。

(三)两者的区别对比例1和例2能够发现,因为公允价值的上升,在不追溯调整的情况下,使得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追溯调整情况下高出2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1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要低100万元。

因为公允价值下降,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相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低3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1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高出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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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思考
【摘要】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收益以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等方面较原准则有很大的改进。

本文对此进行分析,以便正确地处理会计实务。

为了规范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对原《投资》准则进一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首先,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调整入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其次,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具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一是投资企业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部分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仅限于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净损益,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不包括在内。

二是投资企业按所持有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利润时,不包括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

如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某些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这部分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投资企业不能享有。

三是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除外。

[例1]甲企业于2006年1月1日动用3800万元银行存款(不考虑其他相关费用)购买乙企业普通股,占乙企业普通股的20%并准备长期持有,但仅能施加重大影响。

乙企业2006年度所有者权益增加3000万元,全部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乙企业200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存货在2006年度已经全部出售或使用,固定资产按10%的综合折旧率计提折旧。

2005年12月31日,乙企业除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负债外没有任何或有负债。

乙企业200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简表如下:
1.2006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 3800
贷:银行存款3800
甲企业在2005年12月31日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中享有的份额为3700万元(18500×20%)。

由于甲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其在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中享有的份额100万元,因此甲企业不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2.2006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
乙企业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甲企业在计算投资收益时,首先应该按照其持有20%的股权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为60万元。

由于投资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因此,甲企业在确认对乙企业的投资收益前,还应该对乙企业2005年12月31日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处理:(1)存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摊销的影响为(4500-4000)×20%=100万元。

(2)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摊销的影响为(25000-20000)×10%×20%=100万元。

甲企业2006年度应确认对乙企业的投资收益为600-100-100=4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400
贷:投资收益400
[例2]承例1,假设乙企业于2007年6月10日,获取一笔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的捐赠;2007年乙企业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

为简化起见,暂不考虑所得税对捐赠事项的影响。

1.甲企业的处理:
由于乙企业于2007年6月10日获得了捐赠,从而形成了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因此,甲企业应该按照其持有的比例计算应该享有的份额为1000×20%=2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2.确认投资收益时:
按照乙企业2007年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甲企业应该享有的投资收益为1500×20%=300万元;同时,应该调整乙企业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影响为(25000-20000)×10%×20%=100万元。

因此,甲企业2007年度应该对乙企业的投资收益为300-100=2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200
贷:投资收益 200
[例3]承例1、例2。

假设乙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2008年发生亏损25000万元。

为了支持乙企业的发展,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1000万元。

为简化起见,暂不考虑亏损弥补对所得税的影响。

乙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甲企业应该分担的亏损为5000万元(25000×20%),加上应该调整的乙企业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影响(25000-20000)×10%×20%=100万元,甲企业按照持股比例应承担的亏损共计5100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甲企业对乙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600万元(3800 +400+200+200),同时,借给乙企业的1000万元构成对其实质性投资。

因此,甲企业应该全额承担其应分担的5100万元亏损。

借:投资收益 5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 5100
注意:对实质性投资的冲减不涉及对其账面价值的调整,而是直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有没有在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

如果有,投资企业可以继续确认投资亏损,但确认数不能超过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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