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

合集下载

川办发〔2008〕15号

川办发〔2008〕1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精神,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促进规范管理,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责任。

按照国发〔2006〕31号、国办发〔2006〕29号文件要求,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负责实施征地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参保业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会保险缴费补助的审核审定,以及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的解缴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补助资金;民政部门负责符合政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对象按城镇人口补偿安置的确认;其他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通力协作,从“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分类指导,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移民安置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一)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按批次征收土地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征地需要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按以下方式建立社会保障:1.养老保险。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最新)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最新)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1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明电〔X〕6号)精神,抓紧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主要目标。

第一步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或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

第二步着力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

由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详细清偿计划,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清偿50%。

二、主要措施(一)抓紧组织清欠。

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中双方没有分歧的,要制定清偿工作计划明确时间步骤,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

各镇要结合化解政府隐形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

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要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争取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发[2008]35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发[2008]35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发〔2008〕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川府发〔2008〕27号)。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执行《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根据《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占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我市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三、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或其他农用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四、耕地占用税税额根据《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确定我市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27元/平方米。

各区县政府根据人均耕地多少和经济条件的不同,可适当提高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乡(镇)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6•【字号】自府办函〔2022〕61号•【施行日期】2022.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函〔2022〕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6日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已有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一、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一)支持特定人群购房。

对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居民、军人、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人员、社区基层工作者、客货运驾驶员、环卫工人、产业工人、物业从业人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自由职业者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对来我市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省外和市外群体,在享受前有购房补贴基础上,分别再给予每套商品住房20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二)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

推动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2011年06月07日【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自府办函〔2011〕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为确保我市氯化钡生产企业的环境安全,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期限及范围从即日起至2011年11月底,对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鸿兴化工工业公司、自贡市张家坝化工建材厂、自贡市今鑫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自贡市大安区超祥化工厂、自贡市金桂盐化总厂、自贡市达成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自贡市南丰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自贡市丰盛化工厂、自贡市贡井区万能化工厂等10户钡盐生产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通过专项整治,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 户企业(以下简称整治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达标排放(具体任务详见附件),在完成整治任务之前,各整治企业于每月28日前向市环保局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障措施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整治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各整治企业要明确1 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四、责任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促市属整治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贡井区政府、大安区政府:负责督促本辖区区属整治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对整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目督办:负责对相关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整治企业:确保按期完成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达标排放。

五、检查验收市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和完成1个验收1个的原则,对10户整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自府发[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自府发〔2012〕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自贡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十一五”时期,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2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和4.27%,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我市能源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增大,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

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基础工作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能力建设滞后、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硬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节能减排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各区县政府对所辖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力抓好节能减排。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自府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自府规〔202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废弃食用油脂等,是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不包含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残渣、油水混合物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依法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资源利用”的原则,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餐厨垃圾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二)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单位;(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位落实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四)审核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拟订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协议,检查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落实餐厨垃圾生产经营申报和台账管理等情况,监督管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情况等。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5•【字号】自府办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自府办发〔2008〕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群众的居住水平(一)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力度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社会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应按有关政策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二)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税收法律、法规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用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征收工作中注意依法掌握清算、预征的节奏和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鼓励建设项目按期开工从本意见公布之日起,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期开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元;在2009年6月30日前按期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分期缴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缴纳50%,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30%,剩余部分在工程规划验收前缴纳。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

对临近退休、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

(五)实施购房财政补贴从本意见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前,购买个人自用普通商品住房,在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的基础上,再由财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分成比例分级负担)。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1.07.13•【字号】泸市府办发〔2001〕93号•【施行日期】200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一年七月十三日关于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意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1年全市治乱减负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

把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具体工作机构、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哪个地区、部门出现“三乱”问题,由哪个地区、部门的领导负责。

把治乱减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按照省减负办对今年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从源头上治理“三乱”,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为全市的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三乱”的治理、监督和查处,使全市的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增强法规政策的透明度,把治理“三乱”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三乱”现象逐步得到有效遏制,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财经纪律的几项规定-川府发〔1987〕16号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财经纪律的几项规定-川府发〔1987〕16号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财经纪律的几项规定正文:----------------------------------------------------------------------------------------------------------------------------------------------------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财经纪律的几项规定(1987年5月4日川府发〔1987〕16号)一、省内上下级工作交往,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省级部门的领导同志到各地,各市、地、州、县及其部门的领导同志到省上汇报工作等,一律不准搞宴请。

省外来宾往来的必要招待和企业正常的业务应酬,也要本着勤俭节约精神,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减少陪同,从简办理,严禁借机大吃大喝。

各地一律不准向省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

各级、各单位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许接受下级赠送的礼品,包括新产品、试制品、土特产品等,更不得索要。

下级也不得向上级赠送上述物品。

不许采取象征性收、交费的办法变相赠送和索要礼品。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宿舍,已经批准尚未开工的一律不许开工;已开工未完成而确需续建的,要经过各级政府批准,投资不得超过原定预算,并不准互相攀比、擅自提高建筑标准,除中外合资建设项目和涉外宾馆确实需要经过批准可进口装饰材料外,其它建筑一律不得使用进口室内设备和建筑材料。

党政机关修建的办公楼、宿舍不得使用瓷砖等高级材料贴墙面。

任何单位都不许挪用事业经费搞基本建设。

三、严格按照川委办〔1987〕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简会议,改变会风。

省级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到地、县召开业务会议的,要负担会议的全部费用,不得借机向下转嫁负担。

地县和下级单位对转嫁的费用可以拒付,或向上级有关领导机关揭发。

不准借出差、开会和参加商品交易会等为名,用公款游山玩水。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川商改[2008]25号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川商改[2008]25号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的通知(川商改〔2008〕25号)各市州商务局、扩权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汶川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

为便于灾区商务系统了解相关政策,现将有关涉及商务工作的政策摘要印发各地。

希望各地加强政策服务,主动上门送政策,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增强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充分运用政策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指导,尽快恢复灾区商贸流通业和对外经济贸易,夺取抗震救灾和商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全面胜利。

附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摘编(四川省商务厅2008年7月31日)一、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第526号令)摘要条例自2008年6月8日起施行。

分总则、过渡性安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的实施、资金筹集与政策扶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九章,共80条。

1.第二章过渡性安置第11条中,明确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按比例配备日常用品供应点、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点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2.第四章恢复重建规划第25条中,明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包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市场服务体系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

3.第五章恢复重建实施第35条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并具体组织实施商贸流通等恢复重建。

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川府发[2008]18号

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川府发[2008]18号

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正文:---------------------------------------------------------------------------------------------------------------------------------------------------- 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四川省环保局制订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7月1日以川府发[2008]18号批转)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7]3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07]60号)(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考核。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三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

第三条“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级人民政府,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和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第四条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确定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削减计划。

年度削减计划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报省环境保护局。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自府发[2014]6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自府发[2014]6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自府发〔20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根据《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63号)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面向社会公告,市政府决定,授予“高性能精密硬质合金耐磨系列产品开发”等7项成果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高氟含量橡胶的研制(推广应用)”等16项成果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超临界耐热钢T/P91配套焊条CHH717(CHH96B9)的研制及应用”等23项成果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力攀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为实现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全面小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自贡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15日附件2014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一、一等奖项目(7项)1.高性能精密硬质合金耐磨系列产品开发(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吴翔、罗登银、闵召宇、廖军、史顺亮、谭海鹏、谭千榆)2.大型电站锅炉烟气脱硝技术开发及工业应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杨志忠、叶茂、崔有贵、张定海、艾生炳、李小勤、胡修奎)3.特色水果酿酒发酵技术研究与应用(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国友果业有限公司;左勇、刘利平、李东、祁峰、王国友、XXX、罗惠波)4.1000MW超超临界燃贫煤锅炉自主开发(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殷晓川、刘毅、王春、袁强、初世倩、叶占秀、张建英)5.白酒窖内微生物群落研究及其应用(四川理工学院;黄治国、罗惠波、蔡乐才、卫春会、宗绪岩、程铁辕、甄攀)6.全氟辛酸铵(PFOA)替代品的开发(推广应用)(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谢学端、张建新、杨旭仓、屈均、张鸣、柏荣、陈枫)7.磷石膏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龚欣荣、屈庆麟、胡勇、徐魁、张海军、聂巨红、穆劲)二、二等奖项目(16项)1.高氟含量橡胶的研制(推广应用)(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周晓斌、李嘉、张全、刘斌、汪仲权)2.低氮燃烧系统研发及工业试验研究(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刘泰生、王勇、代婕、冉燊铭、陈灿)3.棒材轧制用辊环牌号ZY27T及ZY28T的开发(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王晓灵、黄宇、肖辉、郑直、秦发雄)4.1000MW超超临界单列高压加热器制造技术研发(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杨会、陈小明、张涛、罗永飞、赵英权)5.塑料色母粒用中、高级色素炭黑研制(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李兵红、聂绪建、范正平、何平、张玉龙)6.350MW超临界前后墙对冲燃用烟煤锅炉自主开发(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潘绍成、殷晓川、张宇音、张丽琼、杨新玉)7.JH-17质子化烟气脱硫溶剂开发(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黄维光、梁宇成、韩敏、黄淑芬)8.芳纶Ⅲ复合材料工业化生产技术(四川辉腾科技有限公司;张胜才、韩和平、张鸥、杨开丛、钟成友)9.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关键阀门国产化(华夏阀门有限公司、四川理工学院;陈雪峰、荆繁秦、孙维珂、何庆中、费天文)10.工厂化桑枝栽培杏鲍菇及菌糠利用研究(自贡市蔬菜办公室、四川绿食佳农业有限公司、荣县农牧业局、富顺县农牧业局、自流井区农牧业局;龚利娟、杨国军、XXX明、赵小康、阳佳位)11.往复走丝线切割精密加工系统及技术(推广应用)(四川理工学院、自贡市嘉特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刘康、李克君、柳忠彬、胡光忠、杨大志)12.螺杆钻进及定深射孔技术在岩盐钻井水溶开采中的应用研究(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久大荣州盐矿有限责任公司;王聪典、李达、黄斌、黄书义、严正伟)13.川南黑山羊高效养殖综合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项目(自贡市新隆农牧有限公司;罗淑英、朱攀华、李柏甫、杜国强、俄木曲者)14.钙芒硝管道垢化学除垢剂配方研究(自贡市轻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理工学院、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彭传丰、龚敏、刘昌辉、郑兴文、李波)15.抗氢致裂纹(HIC)、硫化物应力腐蚀(SSC)用钢焊条[CHE427SH(A)、CHE507SH(A)](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昊、张克静、陈维富、蒋勇)16.锁定接骨板皮外固定与传统外固定支架治疗胫骨开放性骨折的比较研究(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吴刚、罗晓中、谭伦、林旭、吴超)三、三等奖项目(26项)1.超临界耐热钢T/P91配套焊条CHH717(CHH96B9)的研制及应用(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蒋勇、陈维富、何秀)2.恐龙化石风化原因分析及保护材料研究(四川理工学院、自贡恐龙博物馆;邓建国、彭光照、王兆华)3.光催化降解气相苯和染料废水的金属氧化物催化剂的研究(四川理工学院;钟俊波、李建章、曾俊)4.高产高蛋白质耐荫型夏大豆新品种贡秋豆4号的选育与转化(自贡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杨华伟、王海鑫、范昭能)5.盐及盐化工产品标准体系研究(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李明非、廖宣成、张晓滨)6.富顺地方特色麻竹笋新产品--干锅笋的研发(四川省富顺锦明笋竹食品有限公司;陈让斌、石元江、曾泽生)7.丘陵山区轻小型全喂入脱粒机研究与应用(自贡市现代秋收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王德仲、蒋立茂、曾祥平)8.香辣酱辣椒熏蒸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富顺县蜀佳味业有限公司;李亭钢、邓昶、余木国)9.多平台集成化综合应用型系统开发建设(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黄敏、曾睿、任志源)10.蛋鸡智能化养殖技术集成示范与应用(富顺县富利翔养殖有限公司;代万清、陈朝康、邹晓伟)11.臭氧和双氧水对二氧化碳吸收剂吸收效果和安全性研究(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周易、缪冬梅、卢彬)12.超细硬质合金棒材开发(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彭晖、周旭峰、黄萍)13.芒针透刺督脉治疗项背肌筋膜炎的临床研究(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曾伶)14.块菌酒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四川理工学院、攀枝花东方鸿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罗惠波、黄治国、卫春会)15.肉鹅健康养殖模式研究与应用(自贡润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刘凤治、胡永富、钟成德)16.实用新型气管导管在困难气管插管中的临床应用研究(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王禄平、曾春梅、陈国强)17.中医综合方案治疗恶性肿瘤化疗后白细胞减少症的临床疗效研究(自贡市中医医院;何爱国、杨正春、黄建清)18.中医针药并用对全麻复苏过程有益干预的临床研究(自贡市中医医院;江涛、高冰、樊丽英)19.肌电图引导定位下A型肉毒毒素治疗头颈部肌张力障碍的研究(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黄琳明、肖华、黄林)20.血糖波动对2型糖尿病患者凝血功能的影响研究(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XXX、王珩、吴佳俐)21.清痘去脂汤治疗寻常痤疮湿热症的临床研究(自贡市中医医院;雷雨、高冰、张振榜)22.柴芍承气汤对重症胰腺炎患者胃肠激素的影响(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李智、黄忠、叶曼玲)23.GSYB型光栅数显式引伸计标定仪研制(自贡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宋国斌、钟红、李明民)——结束——。

自贡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自贡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自贡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公告[2017-08-17]
自贡市外事侨务局关于开展侨情调查的通知[2017-07-21]
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 --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倡议书[2017-07-05]
自贡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本)[2017-05-25]
技术支持:四川华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备案号:[蜀ICP备12013989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集《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的公告[2017-11-24]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自贡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2017-09-19]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2017-09-12]
自贡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市县区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的通知[2017-12-28]
关于《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代表公示及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调整的公告[2017-12-20]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2017-11-24]
登录
中国政府网|四川省政府网站|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返回主站
首页
组织机构
o机构职能
o领导班子
办事服务
o办事指南
人事任免
重要信息转载
交流互动
o意见征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网上调查
o意见信箱
专题专栏
o三创联动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综合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川价发[2008]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综合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川价发[2008]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综合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综合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2008年1月9日川价发〔2008〕7号)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全面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

2008年价格综合法制工作,要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快又好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价格综合协调工作。

价格综合协调工作是物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紧紧跟踪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关注的重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工作的难点,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想好办法,多提好对策,努力提供高效有效的政务服务。

要重点抓好价格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观、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于资源性价格改革等综合协调工作。

抓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半年座谈会议的有关材料工作。

要进一步搞好目标管理工作,促进价格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重点抓好省物价局对各市州物价局、省局机关目标考评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将27个扩权强县物价局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直接纳入省物价局的考评范围,具体实施意见,省物价局另文下发。

要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要结合四川省物价指数变动的情况,密切跟踪、监测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时提出政策建议,未雨绸缪,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6•【字号】自府办发[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自府办发〔2012〕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自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26日自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为促进自贡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自贡档案事业面临的形势(一)取得的成绩“十一五”期间,自贡档案事业在国家和省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档案事业工作,初步建立起了一个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以市、区县档案局为组织协调中心,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为基础,以各级各类档案馆为主体,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法制工作为保障的档案事业体系。

规范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有777个单位完成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和复查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初见成效,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完成了档案保管期限的编制和审定,有10个乡(镇)完成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正在创建之中;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对全市130个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11个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完成了专项验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市档案馆完成了25071卷国家级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林权档案、婚姻档案、收养档案、民政档案、社保档案等协调发展;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自府函[2008]36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1
【实施日期】2008.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自府函〔2008〕36号)
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已经2008年4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自贡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
一、关于行政效能管理的文件1件
《自贡市行政效能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报送草案时间:2008年9月。

涉及的相关部门:市监察局、市中介办、市编办等。

二、关于项目管理的文件1件
《自贡市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部门:市发改委。

报送草案时间:2008年6月。

涉及的相关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等。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政府系统市级议
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7.05.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5.05
•【效力等级】
•【时效性】
•【主题分类】
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
机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按照《自贡市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自委办〔2009〕51号文印发)规定,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109个(详见附件),并根据市政府领导职务调整和分工变化情况对领导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此次清理范围为截至2016年底前成立的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未纳入《保留的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情况表》的原则上予以撤消。

2017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继续保留。

二、按照自委办〔2009〕51号文件规定,此次仅对保留的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副组长(副主任等)及以上的领导成员进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其他成员
有变化的,由承办部门以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行文予以调整。

附件: 保留的政府系统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情况表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附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自府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府办发〔2019〕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已经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6日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贡市企业提升贷增信保证及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的使用和管理,解决企业抵押担保不足、新增贷款无法达到金融机构放款条件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补偿金,是指市、区县(含高新区,下同)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专项用于补偿合作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后发生的贷款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提升贷,是指依托风险补偿金,由合作银行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符合条件并自愿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责任,经企业提升贷会商领导小组认可,并与自贡市工信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信投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工信投公司、合作银行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提升贷会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办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协调、决策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服务和统筹协调全市提升贷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自府办函[2008]60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23
【实施日期】2008.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
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8〕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8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和谐自贡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以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心,将企业治乱减负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源头治理;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切实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进一步清理、完善涉企政策。

依据国务院、省减负办制定的企业治乱减负法规,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意见。

完善我市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

(二)加强源头治理,优化发展环境
1.清理各种收费项目。

一是加强涉企收费源头管理。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制度措施,把好收费项目审核、文件出台、公示等关口。

二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迫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年鉴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是抓好对垄断行业、相关部门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

对企业关注的经济运行过程
中矛盾突出的行业乱收费、乱涨价及土地、规划建设、交通部门的收费问题组织专项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不合理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三取消、一不准”(即: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