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导师: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要求,经研究生院研究委员会研究决定,为确保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和学术性,在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指导下,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
现向各位导师通知如下:一、盲审范围和须知1.盲审范围:本次盲审适用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学位论文。
3.评审方法:评阅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实践性及论文结构和写作规范等指标进行评审,以保证论文的质量。
二、论文提交及盲审安排1.论文提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提交工作。
2.盲审安排:学校将根据论文题目、学科领域和专家的专业背景等因素,认真筛选评阅专家,并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和时间节点完成盲审工作。
三、评审结果和学位授予1.评审结果:评阅专家将分别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打分表。
评审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2.学位授予: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并满足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博士学位。
四、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保护1.学术道德:学位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有抄袭、造假等行为。
评阅专家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报告,并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1.准备工作: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软件支持,确保盲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盲审意见回复:学校将及时将评审意见和论文打分反馈给学生,供学生改进和完善学位论文。
综上所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盲审对于保障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独立性具有重要意义。
现望各位导师积极配合,确保盲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和证书的权威性作出贡献。
谢谢各位的支持和合作。
研究生院。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盲审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盲审主要目的是确保论文评审结果客观公正,避免评审者受到个人情感、偏见和其他主观因素的影响。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盲审管理制度,确保评审程序的严密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评审专家应参照学校和学科相关的评审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审工作。
第九条对于评审结果存在争议的论文,学校应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再评审或专家论证。
第二章盲审程序第十条盲审的程序一般分为初审、详审和终审。
第十一条初审是指评审专家对论文的外观、格式、基本内容和学术水平进行初步筛查,确保论文符合基本评审要求。
第十二条详审是指评审专家审核论文的各个具体部分,对论文的学术质量和创新思维进行综合评判,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终审是指对论文的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形成最终的评审结论。
第十五条学校应确保评审过程的严谨性和高效性,尽量避免评审流程中的虚夸或过于主观的评价。
第十六条学校应组织评审专家对论文进行意见汇总和汇报,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三章盲审结果第十七条盲审结果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第十八条评审结果应由评审专家签署,并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
第十九条对于合格的论文,学校应授予学位,但还需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最终论文答辩。
第二十条对于不合格的论文,学校不予授予学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处理。
第四章盲审违规行为处理第二十二条对于评审结果存在明显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审专家,学校应将评审结果予以否决,并重新组织盲审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对盲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不公正评审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以上为《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试行)》,共计1200字。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试行)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试行)研发[2012]52号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是研究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的总结。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完善培养质量的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的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原则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与规定;2、有利于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和存在的问题;3、有利于促使研究生和导师重视学位论文环节;4、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机制。
二、对象及范围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按比例随机抽取,各专业抽取比例不低于当年申请学位人数的10%;对于在国家、省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不理想的专业,抽取比例适当提高;2、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要参加盲审;三、实施方法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协助开展。
1、盲审论文的选取采用以下方法:(1)随机抽取。
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二级学院(部)监督,随机抽取,随机抽取时间一般是答辩前三个月。
盲审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由二级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
2、盲审论文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送外校两位专家进行盲审。
3、送审学位论文要求送盲审的学位论文中要求不能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1)论文封面及扉页删掉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和论文题目;(2)作者和指导教师请勿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上签字;(3)删掉致谢页、本人发表论文、获奖等内容;(4)去掉页眉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样;(5)其它严格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执行。
4、盲审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人审查后,应在答辩前50天送至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送外校评审。
如未能按时提交送审材料,按延期答辩处理。
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院(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第三届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从2011——2012学年上学期开始决定对拟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盲审对象(一)所有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下列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以不进行盲审,按程序免于盲审申请填表审批经备案后执行,满足条件(1)、(2)之一均可申请免于盲审(见附件1)。
其一、符合免于盲审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已经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或权威期刊正式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原则上以《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研字(2009)17号]中相关规定为标准。
即理工科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须至少已正式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科须至少已经发表2篇及以上A类学术论文(多篇B类学术论文不换算成A类学术论文)。
(2)已经获得了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其二、撰写学位论文经学校保密管理部门正式批准且密级属于秘密级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二、盲审论文送审程序及送审时间1.博士研究生提交盲审材料到各学院(部)研工办。
本学期拟答辩全日制博士生先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检测(须同时提交一本导师签字同意检测的纸质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文论文等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包括①四本博士学位论文(三本隐名博士学位论文,一本标明作者及导师姓名博士学位论文),②博士学位论文的便函及收据,③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聘请函,④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评价表(由评阅专家填写,校学位办回收后反馈)(材料②、③、④见附件2)。
送审时间截止为2011年10月11日,未按以上时间送审者,其学位论文安排在下学期送审和答辩。
2.各学院(部)研工办集中提交送审材料到校学位办。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和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人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论文盲审规则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5%-20%,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校级盲审。
1、符合下列情况者必须参加校级学位论文盲审(1)提前申请学位者。
(2)需要发表学术论文才能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若申请学位时学术论文(等级为核心及以上)尚未正式刊出且无正式录用通知者,由其导师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于参加校级学位论文盲审(1)硕士研究生: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时学生可排名第二)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以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书)至少1篇。
在基本学制范围内提前申请学位者除外。
(2)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至少有2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有3篇论文发表在SCI 源刊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4篇发表在CSSCI源刊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或EI源刊上或被SCI、EI(核心)之一收录,其中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一区源刊上。
(3)符合《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管理办法》规定的与密级科研项目有关的学位论文,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论文抽取方法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从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中随机抽取参加校级盲审人员名单,再由研究生院将抽检结果通知到学生所在的学院、导师及学生本人。
三、盲审论文要求1、凡被抽检到论文盲审的学位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院。
2、论文评议采取“双盲”评审方法,要求所提供的论文中不出现导师、作者、已发表的学术成果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论文装订一个“白皮”封页,由研究生院统一在封页上标志出论文识别号码。
3、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盲审论文一般不退回。
4、论文盲审的有关费用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承担。
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若干规定
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若干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是作为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进行考核和评审的基本文件,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综合体现,同时还是教育主管部门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的重要材料。
为建立规范、科学、客观的学位论文评价体系,切实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学位论文盲审做以下规定:一、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意义及作用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是指在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隐去作者、导师及评审专家的信息,送审时按照学科、专业与相关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或院系直接联系,不直接将学位论文寄往论文评阅人的一种评审方式。
“双盲”评审的论文评阅人不得为校内导师或兼职导师。
评阅人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硕士学位论文寄送至省外进行评审的论文份数应不低于总送审份数的50%,同一单位同一人对学位论文的评审不得超过2份。
其意义及作用为:1.有利于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是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把关的一项措施。
只有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的论文才能进入答辩的程序,才能算质量合格的论文。
因此,“双盲”评审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论文质量,严把论文的质量关。
2.有利于促进学生论文的写作和导师的指导工作。
“双盲”评审可以提高学生对学位论文撰写的重视程度,促进导师在指导工作上的责任心。
如果学生和导师对学位论文不重视,直接会影响学术风气和学术氛围,降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创新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灵魂。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除了要求论文本身要条理清晰、格式规范外,在很大程度上主要表现为论文要有一定的创新,创新点必须直接反映在学位论文上。
4.有利于保证论文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公开的论文评审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会或多或少地对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论文造成影响。
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版2011年3月)一、总则1.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
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精神,把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质量关,强化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更加理性地衡量和评判学术成果,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真实水平,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论文质量,进一步完善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体系。
2.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含义双盲评审是学位论文评审的一种制度,即将部分或者全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集中匿名送审,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其进行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采用“双盲”形式,即:1.将评阅人姓名对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隐匿;2.将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评阅人隐匿。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对象1.双盲评审的对象为当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2.我校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采用普查制。
即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要参加双盲评审。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内容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特别对于论文的选题、综述、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能力与创造性以及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标准》。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程序1.各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应在每年3月份完成已通过预答辩硕士生答辩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向研究生学院报送已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查的硕士生名单数据库。
2.研究生学院每年3月中旬确定参加双盲评审论文的硕士生名单。
3.研究生学院将参加双盲评审的名单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并在网上公布。
4.各二级学院每年3月中下旬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双盲评审的硕士生论文2本。
被评阅人需按双盲评审格式要求装订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采用统一封面,学位论文内容经过匿名处理,学位论文格式按照我校桂林医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院研字【2010】2号)书写,学位论文中不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学校名称、致谢以及其它与作者本人有关的任何信息。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与原盲审异议处双盲没过
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与原盲审异议处双盲没过篇一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精神和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我校对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并对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双盲抽检。
为妥善处理论文盲审中的异议问题,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双盲评阅工作,每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及被抽中的硕士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分别送交两位校外专家评阅。
在评阅意见未全部返回之前,申请人不得进行学位答辩。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学位答辩;如果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异议,则本次答辩无效。
第三条评阅书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界定为“存在异议”:(1)“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为“差”;(2)“是否同意该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结论为“须作重大修改,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或“不同意”。
(3)评价表中有任何一项评价指标低于 60 分;第四条存在异议时,根据评阅意见的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一)2 份评阅书中均存在异议时,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6 个月之后方可提交复审。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院系,扣减其下一年度相应的招生名额,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二)仅 1 份评阅书中存在异议时,原则上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提交复审,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诉,院系应从严把关,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复审。
如果复审意见中仍然存在异议,则扣减相关院系下一年度相应的招生名额,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第五条异议论文的复审方式:(一)修改论文后进行复审在论文修改完成后,申请人须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重新提交学位论文送原评阅人进行复审。
(二)提出申诉后进行复审在前述允许申诉的情形下,申请人须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明确详尽的申诉理由,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送另外两位专家进行复审。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
为了提高我校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审查、评阅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1、学位论文盲审是在送审及评阅过程中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的一种“双盲”方法。
要求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双盲”的原则,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信息泄露给任何人,研究生及导师也不得从任何途径了解评阅人情况,妨碍评阅的公正性。
2、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见东南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定中的有关说明)。
3、盲审对象包括博士生、随机抽查的硕士生(含非学历研究生)、新增专业和新任导师的第一批硕士生(按比例抽取)、所有申请提前答辩、中期考核受筛选警告和超过正常学制(医学硕士研究生和学历MBA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他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半年及以上申请答辩的学历硕士生。
4、随机抽查的硕士生盲审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其重新送审的盲审费由硕士生本人承担;博士生的论文盲审评阅费由指导教师支出;其他盲审对象的盲审费由答辩申请者自己承担。
(盲审费包括评阅费及管理费)5、为了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中发生不公正现象,研究生及其导师可以提出其学位论文评阅需要回避的院校或专家,最多可以提出2所院校或3名专家。
6、学位论文盲审者至少提前50天将符合盲审要求的相关材料送交学位办,由学位办专人负责办理送审。
7、若盲审返回的评阅书全部为“同意答辩”,则盲审通过。
若评阅书意见中有“修改后由导师审核”,则进行修改后需附导师审核意见。
8、若盲审返回的评阅书意见有一份及以上是“修改后送评阅人本人重审”、“修改后送其他专家重审”或“不同意答辩”,一般应对论文作出实质性修改,并要求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自所有评阅书返回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重新送审。
9、如研究生及其导师认为评阅不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阅有失公正,可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诉,由校学位办重新组织论文评阅。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等相关工作的说明(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学位申请程序,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复旦大学关于对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异议结果处理的规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特就学位论文盲审环节,作如下说明:一、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基本原则1、学院根据当年硕士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抽取不少于30%的学位论文,送至校外进行“双盲”评审。
同时,采用中国知网()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对当年普通硕士毕业生的所有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硕士毕业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盲审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如果学生本人未及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学位论文(盲审用),则自动进入盲审名单,且盲审评阅意见未返回前,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如果学生在按时提交论文的情况下,盲审评阅意见未及时返回,只要申请人的其他条件已达到毕业的标准,可以参加毕业答辩;待评审意见返回后,再审批其学位答辩。
3、所有毕业论文都要进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首次检测,如果发现“不达标”的情况,则自动进入盲审名单,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稿;如果再次进行检测仍未达标,则需要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导师的督促与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工作的细则,将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另行制定发布。
4、外国留学生、专业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暂不列入上述盲审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范围。
二、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盲审的工作流程1、学位论文盲审前的准备工作A、3月20日~4月1日前,毕业硕士生需要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学位信息维护—基本信息确认”等程序。
B、随后,毕业硕士生在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我办在审核学生填写的“答辩申请”、确定“送审名单”之后,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取抽检密码,凭抽检密码,登录上海市盲审网站(),进行“学位论文抽检”。
西安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规定
西安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规定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位论文盲审1.学位论文盲审是指送审论文中不含有学校名称、导师姓名、作者姓名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校内外专家评阅,同时评审专家的姓名对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保密,以保证论文评阅的客观公正。
2.盲审论文不要有致谢、后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等部分内容,封面重新制作,论文任何地方不得出现任何反映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的信息,如盲审文本中不得出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导师×××”、“师兄×××”等信息。
3.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由研究生院具体实施。
第二条盲审范围盲审论文的名单由研究生院按下列规则确定:1.由研究生院以一定比例在当年拟毕业研究生中随机抽取的论文。
2.上一年度论文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导师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论文。
3.新增学科的第一届毕业生的论文。
4.新导师指导的第一届毕业生的论文。
5.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论文。
6.学位课与必修课未按照培养计划执行的研究生的论文。
7.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研究生的论文。
8.第三至第五学期在外实习超过三个月研究生的论文。
9.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
10.导师要求盲审的论文,或学生自己提出要盲审的论文(申请参评优秀学位论文者的论文必须盲审)。
11.其他研究生院认为需要盲审的论文。
第三条免盲审范围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文章的研究生的论文可不参加盲审。
第四条盲审的时间和办法1.学位论文盲审一般安排在答辩前一个半月进行。
2.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必须是同学科授权点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审查、评阅工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采取隐去被评审者及其指导教师、评审专家姓名的方法,实行“双盲评审”(简称“盲审”),具体如下:(一)拟申请博士学位在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盲审。
(二)拟申请硕士学位在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比例不低于当年申请者的3%。
(三)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盲审。
(四)中期考核受警告者、申请提前答辩者、申请延期答辩者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盲审。
(五)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盲审。
第三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监察审计处监督,按照当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数和实际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样、现场核对、网上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抽取的名单由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条盲审学位论文按以下要求送审:(一)送审时间:每年3月和10月两次,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30日、10月30日。
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按规定时间送交研究生院,如未按规定时间送交学位论文,将推延到下一次提交。
(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提交3份,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提交2份。
盲审专家评阅费由申请者导师或本人承担,学位论文的邮寄费、专家所在单位管理费由研究生院支付。
(三)论文必须隐去被评审者及其指导教师姓名,研究生院指定专人在论文封面栏内填上相应编号。
第五条由研究生院根据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学位论文所属学科和研究方向确定盲审专家。
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的同行专家须为硕士生导师,评阅博士学位论文的区外同行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盲审专家名单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公开,任何人不应打听或询问。
第六条论文的评阅结论分为以下四个层次:A 该论文达到攻读学位的要求和水平,同意参加论文答辩。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全面实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的通知
关于在管理学院研究生中全面试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的通知院内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为全面提升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助力高水平学科建设工作。
经学院提议及分委会审议,决定自2016年夏季学位申请工作起,在管理学院研究生中全面试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工作。
现将《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实施办法》(试行稿)印发,请遵照执行。
管理学院2016年4月14日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实施办法(试行稿)研究生培养质量,最突出的反映就是学位论文质量。
为全面提升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研究生笃学严谨的治学之风,管理学院决定在全院研究生范围内试行学位论文盲审和末位监控措施。
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1、双盲评审:(1)参加人员:拟申请学位的管理学院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包括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兼读制、同等学力等类型研究生)。
(2)盲审操作方法按学校公布《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3)提交截止时间:盲审论文提交时间为4 月25 日(夏季),7月11 日(秋季),11 月1 日(冬季),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视作放弃当次盲审机会,不得参加当次论文答辩。
(4)材料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各3份,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各2份,并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规定隐去作者信息。
2、末位监控:通过对学位论文设置末位比例,提请答辩委员会,学位点专家组和分委会三个审核环节对监控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1)以答辩组为单位,对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排序,每组答辩成绩排在后20%的学位论文(可大于20%,论文篇数四舍五入取整,并且不小于1),提交本学位点专家组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包含在后20%比例中);(2)由各学位点组织评审专家组(专业学位以项目为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从答辩组提交送检论文中,评审出本学科排位后5%的学位论文(可大于5%,论文篇数四舍五入取整,并且不小于1),提交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位论文“盲审”是指在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过程中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的一种“双盲”审阅方法。
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双盲”原则,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信息泄露,研究生及导师也不得从任何途径了解评阅人情况,妨碍评阅的公正性。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
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实施。
论文评阅人为四名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由研究生处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中选出,或委托兄弟院校研究生院(处)等单位确定。
四名论文评阅人中,原则上要求校外三名,校内一名。
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由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下同)负责实施,论文评阅人为两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由学院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中选出,或委托兄弟院校研究生院(处)等单位确定。
两名论文评阅人中,原则上以校外专家为主,校内至多一名。
第四条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必须事先作隐名处理后方可提交,不得显示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的姓名,“致谢”、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可能泄露申请人与指导教师信息的内容均应删除。
第五条为了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异议,导师可在学位论文提交“盲审”时提出论文评阅需回避的专家(限两名),但不能提出回避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处(或学院)在送审论文时将对这些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第六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为45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为30天。
研究生处(或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论文评审进度,及时反馈论文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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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评估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双盲评议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盲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盲审系统系统网址:
一、工作办法
1、盲审抽检密码的领取
a.填写(可手填或打印)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PaperInfo.doc)一份,其中“攻读学位期间已经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或成果的目录,并列出成果中的排名”一栏请勿出现作者姓名(仅列出抽检学生的排名),研究生、导师需签字,学院需盖章。
b. 学位审批表需办到第9页,学院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
c. 填写好“学位信息表”并打印,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凭上述材料可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盲审抽检密码(管理学院、医疗学院研究生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领取)。
凭此抽检密码方可进入盲审系统,每号只能使用一次。
抽盲审需在答辩前进行,否则论文将被强制盲审。
2、研究生初次登录时,凭盲审抽检密码填写相关信息,以后登录时可凭盲审抽检密码或身份证号及学号浏览个人信息和专家评议结果。
3、列入盲审者必须将被抽中的学位论文一本(隐去导师、学生姓名)在登录后7个工作日内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3年9
月后盲审系统会要求学生先上传pdf版的学位论文,系统会自动上传抽中学位论文,目前该系统正在论证中。
4、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在送审论文1月后可从系统中查询盲审成绩。
三、有关论文异议的说明
“论文抽检结果异议”是指:在评议意见中任一项评价指标未达标(被评为“D”、“E”或60分以下);或评审专家对论文的总评分低于60分。
除此之外,评价指标虽达标,但专家评语中明确指出论文尚未达到相关学位授予水平要求的论文,以及被核实为抄袭的论文,也将在结果中显示“异议”。
四、其它
1、登录时,请重开打开新页面登录,不要从其他同学的登录页面返回首页后登录,否则你的信息无法提交,抽检密码也无法再次使用!!!
2、论文未抽中的同学请在登录网站后二个月内组织答辩,否则论文将被强制盲审。
3、论文被抽中的同学也要在二个月内组织答辩,否则将延期六个月后才准予答辩!
4、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论文需强制盲审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
5、登录盲审系统填写说明:
申请学位一栏:博士请填写“科学学位博士”;学术型硕士请填写“科学学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工程硕士、
MBA、MPA、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请填写“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及高等学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填写“同等学力硕士”。
我校学术学位学科名称及代码见表一,专业学位名称及代码见表二。
表一学术学位学科名称及代码
表二专业学位名称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