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实践中关于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重要力量,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
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一些警察存在行政违法的问题,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批评。
本文将就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我国警察行政违法包括多种形式,比如滥用职权、打压异议和举报人、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警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警察行政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警察存在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观念模糊或者法律执法能力不足的情况,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2.警察权力过大。
一些警察在执行职务时滥用职权或者违法操作,主要是因为他们拥有较大的执法权力,而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3.体制机制不健全。
一些地方警察机关存在官僚作风、权力寻租等问题,导致警察滥用职权、制造冤案等现象。
二、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针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对策和建议:1.加强法制教育。
要求警察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法律精神和执法规范的理解,提高警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严格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体系,对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遏制滥用职权和违法操作。
3.强化警务纪律。
对警察要严格执行执法纪律和行为规范,加强警务内部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警民沟通。
促进警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增强警民合作意识,树立警民关系的新形象。
5.改革警务体制。
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执法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警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结语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的存在,既是执法领域的一个难题,也是一项必须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只有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才能有效地改善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推动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朝着更加规范和公正的方向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实现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随着当前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各种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公安机关执法环境日趋严峻复杂,民警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受到侵害事件频频发生。
特别是近几年来,民警因公伤亡逐年增多,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家庭带来了极大损失和伤害。
基层民警如何在遭受违法侵害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亟待高度重视和解决的新课题。
笔者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就出现违法侵害的原因及防范对策浅谈几点认识。
一、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特点当前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侵害行为具有突发性。
基层民警日常接触案件多为矛盾纠纷,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处置过程中当事人情绪突然失控,侵害突如其来,民警在极短的时间内遭到攻击。
二是网络侵害成为新的方式。
一条短短不实的“爆料”、一副张冠李戴的照片、一段断章取义的视频,经过网络扩音,就有可能在网络上掀起大浪,动辄让人“社死”,在人人都是自媒体时代,公职人员尤其是警察正成为新的“弱势群体”。
三是实施主体具有群体性。
部分群体会联合起来用过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集体上访、静坐、合伙打砸店铺等,基层民警到场处置即使处在客观公正的位置也会被迁怒,遭到群体攻击。
四是行为原因具有复杂性。
基层民警在执法时遭到违法侵害的原因往往系侵害人维权、发泄、仇警等多重因素叠加,民警在进行正当的执法活动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时,既可能遭受违法嫌疑人的反抗,也有可能同时受到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和利益牵连方的阻挠、袭击。
二、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一是基层警务工作压力较大。
农村地区警力少,管辖范围宽,当开展现场执法时,没有绝对性的警力优势解决问题,一旦出现暴力冲突极易造成伤亡。
就工作压力而言,长期高负荷高强度工作状态下,一线民警的身心健康堪忧,工作效率也不尽人意。
更严重的是,长期亚健康状态之下,现场处置民警容易对形势做出误判,一旦出现对民警的违法侵害行为,当事民警甚至会迟钝的做出消极反应。
浅析公安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思考
浅析公安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思考国家法律是公安警察执法权力产生的基础,公安警察行使执法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侵害、妨碍公安警察执行公务是犯罪行为,因此积极推动维护公安警察执法权益的立法制度,是保护公安警察依法执法、树立国家公安权威形象的重要措施,也是发展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一、我国公安警察权益保障的运行现状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二十多年来的日臻完善,公安警察队伍素质不断加强提高。
以“公正、严格、文明”为本,我国公安警察的权益保障机制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但是,从一些公安警察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历史记录来看,警民关系还是非常紧张的。
据统计,2001年仅一月份到七月份公安部接报的暴力袭警案件就高达86起,共68人牺牲,3248人负伤。
二、我国公安警察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公安机关被寄予厚望,人们对它的要求越来越高。
一旦这种愿望得不到满足,就会形成局部矛盾并呈激化状态,从而导致袭警事件发生。
对公安警察执法权益立法的不完善也是导致公安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建构我国公安警察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为了确保公安警察的执法力度和公安警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我们要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保护公安警察执法权益的相关条例制度。
(二)加强法制宣传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该从一些妨碍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抓起,使社会各界对事实真相能有清晰的了解,并且对公安警察执法工作做出公正客观地评价,从而使公安警察的执法工作得到正面的宣传。
(三)加大武器装备的投入为了提高一线公安警察的防护装备和警械枪支的安全性,需从公安经费中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来改善和研制警用装备,以提高武器的科技含量。
(四)加强教育培训公安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是依法执法、依法维权,所以一定要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使其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使公安警察的执法力度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
浅析当前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现状原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现状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武进目标,积极投入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面的防范控制,有效确保了全区社会治安稳定。
但是,当前社会治安的严峻态势仍然没有改变,一些刑事犯罪暴力化、恶性化程度明显加剧,暴力妨碍甚至公然袭警案件频频发生。
另一方面,由于投诉渠道的增多,投诉人的目的性不一,造成公安民警常常受到诬告、误告和不实举报,使民警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暴力袭警案件缘何频频发生?如何保护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恶意袭警行为?已成为当前对敌斗争的新课题。
如何打造一个文明、有序、和谐的执法环境成为社会和广大公安干警共同关注的话题。
我们先后采取到有关基层所队座谈、到看守所了解在押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调阅相关案卷、随机调查群众等形式,了解袭警案件发生的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袭警的动机和目的,倾听基层民警心声,掌握社会公众对袭警事件所持的观点和建议。
中国警察合法权益受侵害之现状分析
一、中国警察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总体概况现实中,人民警察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形势十分严峻。
这样的不法侵害轻则表现为对人民警察的恶意投诉、拉扯阻扰,重则是围攻殴打、暴力袭击,这使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受到公然藐视和践踏。
当前人民警察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总体特点有:1.对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侵害方式多种多样。
有的是对正在执法的人民警察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或是泼洒污水、投掷杂物,或是推搡、抓扯、殴打,有的则是煽动群众围攻或阻扰人民警察正常执法,更有甚者,持凶器、枪支等暴力抗法等等,这些都造成了对人民警察合法权益不同程度的侵害。
2.对人民警察恶意投诉、诬告陷害的情况突出。
有些违法犯罪人员及其亲属为了逃避打击、开中国警察合法权益受侵害之现状分析吴水明(福建警察学院警察战术系,福建福州350007)摘要:当前中国警察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形势十分严峻,具体表现在物质上、人身上、精神上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其原因来自社会经济方面、警察自身方面、管理公安方面和法律保障方面等。
如果其状况不加改善将严重损害警察的执法权威(lawenforcementauthority)、破坏国家法律的尊严,影响警民关系和谐发展、恶化执法环境。
关键词:合法权益;侵害;特点;原因中图分类号:D631.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048(2007)05-0063-04OnInvasionofChinesePolice's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WUShui-ming(DepartmentofPoliceTactics,FujianPoliceInstitute,Fuzhou350007,China)Abstract:Currently,itisasevereproblemthatChinesepolice's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arebeinginvaded,whichcanconcretelybeshownfrommaterial,personalandspiritualaspects.Thereasoncanbeanalyzedfromtheaspectsofsocialeconomy;policethemselves,publicsecuritymanagementandlawprotectionandsoon.Ifthissituationcannotbeimproved,police'slawenforcementauthoritywillbeseriouslydamaged,dignityofthestatelawdestroyed,thecompatibledevelopmentoftherelationshipofpoliceandpeopleinterfered,andlawenforcementenvironmentdeteriorated.Keywords: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invasion;characteristics;reason收稿日期:2007-08-21作者简介:吴水明(1977—),男,福建警察学院警察战术系助教,研究方向:警察战术。
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实践探讨其执法权益保护途径(机制的建立)
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实践探讨其正当执法权益维护途径摘要: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已刻不容缓。
人民警察在充分认识社会执法环境的不良影响的同时,更应面对形势,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自身做起,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从思想保障、能力保障、群众基础、组织保障、舆论保障等方面探索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途径,树立执法权威。
关键词:人民警察执法实践执法权益维护途径执法权威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执法部门和国家强制机构,其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是毋庸臵疑的。
人民警察在代表公安机关行使职权时,执法活动依法受到保护,正当执法权益不容侵犯。
然而,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到的漫骂、威胁、殴打;受到诬告、陷害;甚至是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关系到人民警察的自身安全,而且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正确履行,严重影响了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乃至整个警察队伍的稳定,无论是对警察自身、还是公安机关甚至国家的执法权威,都是极大的伤害、藐视和亵渎,如不及时打击处理,必将助长违法分子蔑视和挑战国家法律的反社会心理,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警察自身权益保障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遭受不法侵害,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树立执法权威,已刻不容缓。
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随着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变得更加严峻,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日趋突出。
警察运用国家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对其进行打击,必然触及一些人的“利益”,产生执法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受经济利益驱动,一切向钱看,将个人利益臵于国家和社会利益之上,只求民警为其提供服务与保护,不愿接受管理。
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不管如何公正,如何符合法律程序,一旦触及了其自身利益,就不能正确对待,动辄谩骂、侮辱、诬告甚至殴打执法民警,有时还集体围攻、扣留执法民警,而国家有关警察执法权益的立法还不尽完善,使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行为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理。
民警维权
对民警维权问题的思考统计数据显示,1981年至2010年,全国有10414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5.7万余人因公负伤。
“十一五”期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182人,因公负伤15734人,平均不到1天就有1名民警因公牺牲,每3个小时就有1名民警因公负伤。
此外,侮辱、谩骂、威胁、诬告民警的事件,更是大量存在。
透过这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一线执法民警随时可能遭遇的侵权问题不容忽视。
一、当前民警遭受侵害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警遇袭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等事件呈现出一下特点:一是侵害民警权益、暴力袭警抗法事件逐渐呈现出主动性、挑衅性、侵略性,民警处于冲突的被动地位,由原来的强势群体弱化为弱势群体;二是侵害程度不断增加,由口头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持凶器甚至有预谋、有组织的侵害执法执勤民警;三是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不断增多,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当中,群众及上访人群将维护秩序的警察置于对立面,将怨气撒在警察身上;四是诬告陷害、恶意伤害执法民警的投诉不断增多,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漠,在受到合法的处罚后,不认真自我反省,反而捏造事实诬告、中伤民警。
二、当前民警遭受侵害的成因:一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抵触和不满情绪,而一个社会要想稳固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减压阀制度,让人们的不良情绪得到渲泻,而警察做为作为社会秩序维护者,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他的性质就决定了警察要承担起社会减压阀的作用,成为社会稳定的“防波堤”,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警察天生就要承受更多来自社会质疑甚至冲击,在工作中更容易遭受侵害。
二是从社会现状来看,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期,人民警察常常处在各种事件的最前沿,在传统观念、舆论导向、媒体宣传以及整个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下,个别群众极易把不满转嫁到警察身上,把对政府、执法机关的积怨发泄在警察身上,以致发生侵害警察,甚至暴力袭击警察。
三是从社会认知来看,目前我们社会舆论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漠。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警察在我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一些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行政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进行深入思考。
什么是警察行政违法?警察行政违法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违反职务纪律,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滥用职权、乱执法、徇私舞弊等。
在我国,警察行政违法主要包括违法拘禁、非法搜查、殴打群众、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行为。
造成警察行政违法的原因是什么?是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执法规范和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漏洞,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以钻空子的机会。
是警察队伍的素质和素养不高。
一些警察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者职务疏忽,对其行政权力滥用,忽视法律法规,以权谋私。
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造成警察行政违法的原因之一。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制造假新闻,煽动群众情绪,使得警察在工作中产生判断错误,从而导致行政违法。
如何解决警察行政违法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和制度建设。
要加强对警察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警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管理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宣传。
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警察工作的宣传和监督,让社会公众都能了解警察的工作实况,以此来提高社会对警察的信任度。
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警察行政违法行为的追责和惩罚,让违法行为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各界都能齐心协力,加强对警察队伍的监督,提高对警察队伍的支持,加强对执法规范和制度建设的建议和推动,才能有效解决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问题。
相信随着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和共同合作,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必能得到解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原因和对策
对巡逻车或巡逻 民警进行袭击 。对待这类 警情 , 警察一般 采 取在保障周围群众和 自身 安全的前提下与 当事人周 旋 , 量 尽 避免激怒当事人 , 防止发生更过 激的行为 。同时通知 当事人 4 .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我们根据实践调查研究 和查 阅大 量相关文献资 料, 当 对
1 .引言
9. % 。其中与警察有身体接触较 为严重 的阻碍警察执行职 29
3 2 警 察执 法权 益 受 侵 害现 状 的 常见 形式 和 处 置 方 法 .
近年来 ,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 公 务 的 占 3 . % 。 12 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发生 了重 大变化。一方面 , 大公 安警察 广 坚持“ 立警为公 、 执法为民” 赢得 了广大人 民群众的支持和配 , 32 1 当事人借酒发疯 , .. 采取谩 骂侮辱 、 打撕扯 的方 殴
郑卫 民
( 山东警察 学院 , 山东 济 南 20 1) 50 4
摘 要 : 前警察在执 法过程 中受到侵害的事件屡有发 生, 3 - " 分析其产 生的原因, 出应对 的策略 , 找 采取切 实可行措施 , 能
有效保 障警察在执法活动中的合 法权益。
关 键 词 : 察 ; 害 ; 制与 防卫 警 侵 控 中图 分类 号 :9 1 D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0 8 7 7 (09 0 0 1 1 0 10 — 55 2 0 ) 3— 0 2 — 3
阻碍 警 察 执 行 职 务 的 问 题 23起 , 5 占接 处 警 总 数 的 0 5 % 。 前警察 执法权益受 侵害的主要原因归纳如下 : .8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警察行政违法的原因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个别警察存在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的问题。
这些警察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对自己的权力和职责缺乏准确的认识,容易产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警察工作环境复杂,责任重大,面临各种压力和困难,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
这也为一些警察提供了行政违法的机会和动力。
警察行政违法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严重的。
一方面,警察行政违法严重影响了警察的公信力和形象。
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者,警察的作为应是公正、公平、合法的,但一旦出现行政违法问题,社会对警察的信任度将大幅下降。
警察行政违法还会严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些警察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扣留等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基本权益,给民众带来了困扰和伤害。
警察行政违法还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破坏社会稳定,严重影响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解决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要加强对警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建立健全警察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堵塞行政违法的漏洞。
加强警察队伍建设。
要严格选拔和培养警察,注重职业道德和素质的培养,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确保执法公正、权责明确。
建立警察队伍内部的监督机制,加强队伍自律和自我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引导公众参与警察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要鼓励媒体监督的发展,加强对警察行政违法问题的曝光和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解决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问题,确保警察的行为合法、合规,确保社会的安定和公共秩序的良好。
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公民的权益和国家的安定。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警察队伍的建设和加强社会监督,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希望未来能够加强对警察行政行为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警察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为社会治安和民众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警察使用武力权益受侵害的思考
2019年06月(下)法制博览法律经纬对警察使用武力权益受侵害的思考王朋涛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摘要: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复杂,基层民警在正常履行职责中遭受不法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正确看待警察权利的行使与职责的履行、严惩不法分子、强化舆论媒体监管、加强警察自身警务技能,更好地保障警察合法履职的权益,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民警;武力;权益;侵害中图分类号:D922.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8-0262-01作者简介:王朋涛(1976-),男,汉族,山东昌邑人,硕士,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警务实战教学与训练。
一、警察武力使用的内涵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其最大的特殊性在于武装性和暴力性,在工作中经常使用武力的情形也是由其所面对的任务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警察使用武力往往会导致执法对象的精神、人身损伤,甚至有时会导致执法对象的人身死亡。
在此需要严重关注和区分的是警察的这些行为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条例》第一条)是警察这个职业所应当的一种正常、合理、必须的工作状态。
这些情形的出现绝不可以与日常的市井之流打架斗殴、致人死伤混为一谈,所以在多起对警察武力使用需担负一定法律责任时,直接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实在是无稽之谈。
二、警察武力使用权益受侵害现状警察的职业特性使得警察的日常工作与社会民众紧密贴合在一起,当事人辱骂、殴打、甚至驾车冲撞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警察的身心健康,威胁着警察的生命安全,这是警察合法履职权益受到侵害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
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可编辑版】
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一、基本概念目前,关于民警执法权益,比较普遍的提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权以及与之相应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休息权、劳动保障和报酬权以及抚恤优待权等权利的总称。
二、背景资料警察是代表国家执法,享有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警察负有法定职责上的特殊义务,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是完成警察法定义务的必要条件,需要对警察正当的执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依法履行公务中,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日趋严重。
特别是暴力抗法袭击警察事件频频发生,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
更有甚者,在警察亮明执法身份后,仍然叫嚣“打的就是警察!”暴力袭警事件的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早在201X年初,就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的议案。
201X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期间就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在法律明确了警察义务的同时,有必要设立“袭警罪”。
由此,如何有效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成为当前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更是各级公安机关民警翘首期盼解决的一个紧迫课题。
三、重要意义(一)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人民的守护神,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群体。
如果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频繁被打击伤害,警察自身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治安管理,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安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也将无从谈起。
(二)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
法治社会要求全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包括警察个体在内的正当权利都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侵犯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样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论警察执法权益保障困境及解决对策
( 一) 警察 执 法权益 的 内涵
当前 学 界 关 于警 察 执 法权 益 的 内涵 、 外 延 等 内 容 尚无 统 一认 识 , 主要 有 广 义说 与 狭 义说 之 分 。广 义说认为 , 警 察 执 法权 益 是 指人 民警察 及 其 家 庭 和
中 图分类 号 : D 6 3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3 1 9 2 ( 2 0 1 7 ) 0 2 — 0 0 8 2 — 0 6
引言
利 和 利 益 …。而 狭 义说 认 为 , 警察 执 法 权 益 是 指 人 民警察 执行 公务 过程 中依 法享 有 的与职 务相 关 的权 利 和利 益 ] 。
亲属依 法享 有 的与 人 民警察 执行 公务 相关 的各 种权
职务 、 担 当职责 时依据 宪法 所享 有 的公 民权 利 , 比如 生命 权 、 健康 权 、 名誉 权 、 肖像 权 、 获得 报 酬 权 、 培训
收 稿 日期 : 2 0 1 7 — 0 2 — 2 5
作者简介 : 金浩波 , 男, 浙江义乌人 , 西南政 法大学刑 事侦查学院硕士研究生 , 研 究方向为职务犯罪侦查 、 证据 法学、 刑 事诉
一Hale Waihona Puke 的边 际应 当涵盖 警察 执行 公务 之 时的权 益 和作为普
通 公 民应 享 有 的各 项 权 利 。且 在 现实 中 , 由于 警察
职 业 的特 殊 性 , 警 察 的 职务 权 益 与其 作 为公 民应 享
有 的基本 权 利 也往 往 呈 现相 互 交 织 的状 况 。所 以 , 警察 执 法权 益 的 内涵应 当包括其 执 行公务 时享有 的 职务 权 益与 执行 公务 时享 有 的公 民权 益 。 执 行公 务 时享有 的职 务权利 是 法律 赋予 警察 在
浅析维护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几点思考
浅析维护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几点思考森林公安队伍也是一支准军事化队伍,警察职业是和平时期排在第一位的高风险行业。
近年来虽然蒙自辖区未发生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但随着林权改革工作地深入推进,在执法过程中也时有发生群众阻挠或软抗拒执法的不良现象。
为此,维护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任重道远。
下面我就维护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几点思考与大家分享。
一、当前维护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和现状当前森林公安机关从上到下都成立了维权委员会,说句实实在在的话,仅仅是从上到下以文件落实文件一纸空文的维权机构而矣,真正能发挥多大作用就不言而语了。
通过走访机构编制部门及其它渠道了解,目前全州、全省乃至全国大部分县(市)局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维权现状是政工部门都没有成立,更不别提有专门维权机构和专业维权民警了。
当前,维护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面临以下“三个”不协调,即:一是群众信任错位的不协调。
不少媒体为抢看点、找卖点,在宣传报道时,过分“勾勒”民警不足,故意扩大负面报道,甚至捏造虚假新闻,严格误导群众,损害人民警察形象,引发了当今社会群众不信任警察的“信任危机”;二是警力与任务不协调。
由于警力严重不足,而当前林区社会治安形式又日趋严峻复杂,森林公安民警为保一方林区平安,不得不超负荷连轴转。
不少民警家庭因工作顾及不了家人而破离,有近九成民警因工作压力患上了焦虑症、抑郁症等,不少民警因过度劳累身体被摧垮、甚至英年早逝。
三是工作与待遇不协调。
警察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警察的工资与工作量不成正比,警察一天收入远不如擦鞋工人一天收入成为见怪不怪的事。
比如€讇资猩止簿职炖淼难顎讇拙壑诤迩懒帜景浮S捎诟檬懈谜蚋么逦嵩诹秩ǜ母镏忻挥邪鸭辶秩ㄈ啡ǖ交В顎讇字么逦被崃斓即矸峙浼辶帜臼找娌还绞保途奂敬迥信仙?00余人实施了哄抢集体林木行为,森林公安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全局在家18名民警前往进行制止,制止现场100名群众不但不听,反而用部分群众把森林公安民警团团围起来恶言相向,部分群众仍继续我行我素把集体林木视为已有哄抢一空搬运回个人自己家中。
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成因及对策
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成因及对策近年来,不法侵害民警的案件时有发生,这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分析呢?本文将从成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成因1.社会人情冷漠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居民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愈加疏离。
在这种情况下,民警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加困难,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也有所降低。
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民警可能会受到居民们的不信任、不理解以及误解,从而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2.犯罪分子的猖獗在现代社会中,犯罪分子的猖獗不可避免。
他们不仅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而且还擅长利用各种手段伪装自己、逃避检查、躲避警方的追踪,从而对民警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3.干警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干警应该认识到工作本身存在的风险,并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该立刻停止工作,避免陷入危险之中。
4.工作强度过大在口袋里常年拎着警察证的民警,他们的工作量可谓繁重。
忙碌的工作和长时间的加班,会给民警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身体负担。
如果连抽烟、泡茶等放松都没有时间和机会,那么民警的身心健康就会受到影响,并可能对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带来不良影响。
二、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对策1.提高警民关系的亲近度建立文明、友好、公开、公正、高效的警民关系,是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警察可以增加与居民的交流,适时进行公益宣传和社会保护教育,让居民了解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提高警民互信。
2.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是实现警务公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
民警应该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技能和业务,提高他们在处置各类案件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时的能力。
3.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民警的工作环境一定要具备充分的保密性,确保民警的工作安全和工作效率。
同时,工作环境还应该注重人性化设计,为民警提供舒适、宽敞的办公场所和派出所设施等,让民警有更好的工作状态和更高的工作效率。
浅议如何维护交通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浅议如何维护交通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基层交通民警肩负担子更加沉重,道路交通管理中执法环境难的问题日渐突出,然而,我们交通民警在正常执法过程中,受法制环境、行政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等多重客观原因的影响,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为此,维护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表现一是不理解交通管理执法现象比较突出。
道路交通管理是《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公安交警部门的神圣职责,交通警察上路执勤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公安交警的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法定的职责。
而在公安交警上路执勤执法工作中,交警上路查纠和处理交通违法,在相关部门看来就是有公路“三乱”之嫌;在一些群众看来,交警抓交通安全违法是为了搞“创收”;在有的领导看来,交警在搞利益驱动等。
这样的结果,导致交通管理执法受到莫名的指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得到了不应该的同情和保护。
特别是近几年,公安交警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按要求对运输鲜活、农副产品车辆、重点工程建设车辆等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这些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相关政策网开一面,强化服务。
但由于大多数交通参与人及一些领导对优化经济环境与依法执法的认识十分模糊,对公安交通管理依法执法动辄扣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帽子,最终结果是公安交警部门不知所措。
二是不配合交通管理依法执法比较突出。
公安交警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主体,同时该法也明确指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在交通管理执法的实际工作中,正是由于广大交通参与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违法人对交通民警的纠正和处理极不配合,把交警纠正其交通违法违规看作是与他(她)过不去,找茬子,遇到个别“财大气粗”的交通安全违法人,还会冒出一句“你交警只要钱、不要命吗?”。
民警被侵害分析总结汇报
民警被侵害分析总结汇报标题:民警被侵害情况分析总结汇报摘要:本文基于对近期发生的一起民警被侵害事件的调查研究,对事件的发生原因、侵害形式、社会影响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综合分析和总结汇报,旨在提高对民警侵害案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一、引言民警作为国家维护社会稳定、捍卫法律权威的主力军,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
然而,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和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民警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事件背景近期某地发生的一起民警被侵害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该民警在执行公务时遭到暴力袭击,导致身体受伤并受到精神压力。
这一事件引发了诸多疑问,为了更好地防范和解决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三、事件原因分析1.社会矛盾激化: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使得一些不满情绪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对民警的攻击行为。
2.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过度、用语不当等问题,导致与当事人产生冲突。
同时,一些人对执法行为存在误解或不满,增加了侵害事件发生的概率。
3.个别犯罪分子的调查能力:个别犯罪分子为躲避法律制裁,会使用暴力手段对抗执行任务的民警。
四、侵害形式分析1.言语侮辱和威胁:民警执行任务时遭到被执法对象的言语侮辱和威胁。
2.肢体冲突和攻击:一些当事人不服从执法、抵触民警工作时会发生肢体冲突和攻击事件。
3.网络侵害: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对民警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甚至泄露个人信息。
五、社会影响分析1.对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影响:民警因为担忧受到侵害,工作积极性可能会有所下降,对社会治安的维护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公众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民警被侵害事件容易引发公众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损害民警和执法部门的形象。
3.激化社会矛盾:一些被侵害民警的家属、同事可能因此产生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
六、解决对策1.加强民警培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增加应对侵害的能力。
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成因及对策
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成因及对策民警受到不法侵害的成因及对策现实中,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样的不法侵害轻则表现为对人民警察的恶意投诉、推搡阻扰,重则是围攻殴打、暴力袭击,这使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受到公然的藐视与践踏。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警察遭受不法侵害的原因及维权对策作一浅析。
一、民警遭受不法侵害的类型(一)对民警身体上的不法侵害。
这种侵害行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阻碍执法。
民警在处置各类警情中,常常会遭到人身攻击,有的警服被扯破、有的身体受伤、有的甚至失去生命。
基层派出所中的一线民警在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中遭到当事人的撕扯、推搡是常事。
更有甚的是,当事人的亲属有时不了解情况,受到别有用心之人的蛊惑便会很轻易地对执法民警人身实施攻击。
去年春节前夕,我与所内其他民警查处一起赌博案件时,违法行为人突然从人群中窜出,抢夺民警正在拍摄取证的照相机,在被制服后,其亲属、邻居以民警在行动中动作过大为由围攻民警,造成多名民警的制服被撕破,脸被抓伤。
还有一些当事人醉酒后拨打报警电话,当执法民警接触当事人时极易受到辱骂、殴打。
我作为一名农村基层派出所民警,对此深有感触,2022年8月份的一天,我在处置一起醉酒人与亲属的矛盾纠纷中,由于其拒绝配合调查,当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当事人借酒发疯,将我的胳膊咬伤。
还有,经常发生在农村的邻里、土地、婚姻等纠纷,一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办案民警的言行稍有不慎便会引起当事人对执法民警的攻击。
二是当事人因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不了解,在解决问题中又不愿走正常途径,而是采取静坐、示威、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当其诉求得不到满足时,情绪就会失控,进而发生扰乱机关办公秩序、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此时如果警察介入调查,往往会发生暴力袭警现象,当事人把对其他部门的怨恨向公安机关发泄。
如今年发生在贵州、上海等地的民警遭袭,导致众多的民警死伤的案例就是如此。
关于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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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维 护 民 警 正 当 执 法 权 益 的 调 查 与 思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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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教育》 !""# 年第 # 期 道。据不完全统计, 近五年来, 道里分 局 受 到 的 $$ 次 批 以上的内容存在不实之处, 造成了不 评性报道, 竟有 %&’ 好的社会影响。由此而引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 产生程度不同的非议和抵触情绪。我们 说 , 媒体和舆论 强烈地引导着社会心理。如果揭露性报 道 过 于 集 中 , 而 且不注意实事求是, 那么, 长此以往, 社会 对 民 警 的 执 法 行为不配合、 甚至抵制也就可想而知了 。 公 安 机 关 不 是 不欢迎批评性报道, 而是希望今后这类 报 道 一 定 要 实 事 求是, 客观公正。其次, 各级领导要善于正确认识和引导 社会舆论。长期以来, 社会各界关心支 持 公 安 工 作 和 公 安队伍建设, 爱护公安民警, 对公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 定。但由于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思想修养 参 差 不 齐 , 难免 也有一部分人利用 “ 互联网”, 或在亲属 、 朋友中间发表 不负责任的议论, 传播一些小道消息, 诋毁公安民警的 形象。对此, 如果已经形成一种社会倾向, 各级领导就应 该主动站出来, 澄清事实, 以正视听, 决不 能 任 其 滋 长 蔓 延, 如果不是这样, 到头来受伤害的仍然是公安机关乃 至党和政府。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发生 !""( 年 $& 月, 了一起 “ 宝 马 车 撞 人 案 ”, 由于社会上一些人对案件事 实并不十分了解, 对处理结果存在不同认识, 在互联网 上任意发表议论, 一时间, 国内各省市地区对此议论纷 纷, 使政法机关非常被动。如果早一点 有 权 威 人 士 出 来 说话, 就不至于给当地政法机关造成太 大 的 影 响 。 维 护 政法机关正当的执法权益是各级领导的责任。哈尔滨市 市长石忠信在全市公安机关 “ 深入学习尚志派出所动员 大会”上曾经深情地讲到, 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 各级 领导和广大群众不仅要从物质上给予支 持 和 帮 助 , 更应 该从精神上给予理解和关怀, 为他们的执法、 服务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如果各级领导都能像石忠信市长这样认 识和对待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 那么, 维护民警的正当 执法权益就顺理成章了。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警风 监督员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工作有着特殊的监督 职能, 多年来, 纠正了公安机关办理的一些执法过错案 件, 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 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今后, 公安机关还要紧紧 依靠社会警风监督员, 在关心和支持他 们 充 分 发 挥 监 督 职能的同时, 也建议他们多深入基层, 走到 民 警 中 间 , 多 体恤民警的疾苦,体察民警在执法活动 中 遇 到 的 难 处 , 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乃至全社会呼吁 , 要维护公安机 关的执法权威, 保护公安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 三、 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必须努力提高人民 群众的法律素质, 不断优化执法环境 必须承认, 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 能 不 能 得 到 有 效 的 维护,一方面,取决于执法者是不是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严 格、 公正、 文明地处理各种案件。另一方面 , 则取决于被 执法对象有无法律意识, 能不能自觉接 受 和 服 从 公 安 机 关的执法要求。当前, 解决好这个问题, 一是要继续深入 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国民的法律素质是衡量一个国家 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 , 我国的全民法律 素质在经过几次普法工作有了很大提 高 , 马克思主义价 值观的教育和熏陶使绝大多数群众能 够 奉 公 守 法 、 自觉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维护人民警察的 执 法 权 益 。 但 仍 有 少部分人漠视国家法律, 蔑视警察的执法权威。 !&&# 年 春节期间, 一名网上逃犯悄悄回到道 里 分 局 新 华 派 出 所 管内的家中过年。派出所得到线索后 , 立即组织民警到 其家中实施抓捕。然而逃犯家属不仅 不 积 极 配 合 , 却粗 暴地阻挠民警带走逃犯, 对民警进行殴打, 致使三名民 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据不完 全 统 计 , 仅 !&&( 年 , 道 里地区就发生阻碍民警正当执法案件达 ) 起之多。从这 一现状不难看出, 继续坚持对全体公 民 进 行 普 法 教 育 仍 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全社会特别是家庭、 学校、 单位应 积极行动起来, 承担起这项繁重而艰 巨 的 任 务 。 通 过 教 育, 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和道德意识, 以实现社会的公 平与正义, 营造出社会文明进步, 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 环境。二是要依法对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 罚。长期的公安职业道德教育, 要求 公 安 干 警 视 人 民 如 父母, 废寝忘食, 忍辱负重, 流血牺牲, 为维护社会的治 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默 默 奉 献 , 这无疑是 对的。但必须看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变革步伐 的加快, 人们价值观念的多样化, 并不是每一位社会公 民对民警的这种牺牲奉献都给予了应 有 的 同 情 和 理 解 。 也确有一部分人带着有色眼镜评价民 警 的 执 法 活 动 , 从 不理解到不配合, 从不配合到抵制。那么, 遇到这种情 况, 正确的做法是, 依法严肃处理。尤其是检、 法机关, 更 应该对肆意侵犯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做 出公正处理。如果不是这样, 就有可 能 助 长 少 数 人 的 抗 法行为, 破坏健康的执法环境。三是 要 引 导 民 警 学 会 宣 传群众、 教育群众。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国家各种 法律的陆续颁布和实施, 极大地推动 了 全 体 公 民 法 律 意 识的增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一部分人不懂法、 不 守法、 肆意践踏法律的行为, 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内还将存在。这就给公安民警提出了 一 个 严 峻 课 题 , 也 就是说, 民警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 不能 就 案 办 案 , 而要 承担起以案说法, 宣传群众、 教育群众的义务。特别是对 那些蔑视法律, 以力暴抗法的人, 在对其依法打击处理 的同时, 还要苦口婆心地对他们进行遵守法律, 遵守社 会公德,维护执法者正当执法权益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使 他们从内心里真正理解和接受法律对他们的干预和处 罚。 四、 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必须争得领导机关 的理解与支持, 获得坚强的维权后盾 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是一 项 系 统 工 程 , 依赖于 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各级公安领导机关更有着责无旁
浅谈警察如何维权
浅谈警察如何维权2019-08-29不论社会如何发展,警察都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公安⼯作任务的⽇益繁重,越发体现了警察维权⼯作的重要性。
可是在实际⼯作中,由于主客观原因,警察权益并未得到很好的保护。
警察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是国家法律的执⾏者和捍卫者,可是“保护神”也是⼈,也需要被保护。
所以,保护⼈民警察的权益刻不容缓。
⼀、警察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虽然⼈民警察的维权⼯作在社会各界已经引起了相关的重视,可是现实状况却不容乐观。
当前形势下,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是警察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的最敏感的末梢神经,在他们⾝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较集中的体现了当前警察权益所处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民警的⼈⾝安全受到侵害。
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受得最多的委屈就是⽆端被不知情的或对公安机关有成见的⼈员谩骂、殴打以及不法分⼦使⽤暴⼒攻击、恐吓威胁等⽅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职责、⾏使职权。
派出所民警没有不挨过骂和挨过打的。
他们已经对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习以为常。
后勤保障不到位也是造成民警⾝体受到伤害的直接因素,在执法办案中警⽤装备未能得到保障,加⼤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安全受到伤害的可能性。
(⼆)民警的名誉权受到侵害。
如今的⽼百姓见了我们的值勤民警稍有不顺就冒出⼀句:“我投诉你!”投诉电话拿起就拨,群众只要有投诉就要调查,对民警的⽇常⼯作影响极⼤,⽽且造成了⼀定的⼼理压⼒,以⾄于因为怕被投诉⽽不想管或不敢管。
过多的⽆理投诉在⼀定程度上⼲扰了公安机关的⽇常⼯作,⽽且打击了民警的积极性,因为怕被投诉对于⼀些⼩问题视⽽不见,使得某些不⽂明⾏为滋⽣蔓延。
这主要体现在个别“专业”上访户、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些⼈,或是对公安机关不满的⼈,进⾏诬告、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是抓住民警⼀点执法上的漏洞或程序上的错误纠缠不休,⽆理上访或投诉,恶意侵犯警察的名誉权。
(三)民警的执法权受到侵害。
体现在两⽅⾯:⼀是公安机关进⾏的⼀些诸如征⽤⼟地、强迁、阻⼯事件等⾮警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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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法实践中关于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的思考
近年来,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遭遇围攻殴打、暴力抗阻的事件时有发生,且有增多趋势。
“袭警”事件频发,警察维权问题被“自然地”提到了社会的天平上来。
其实,即便没有“袭警”事件的发生,警察也有个维权问题。
这是因为,警察作为公民,他同样具有为一切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赋予的私权利。
然而,警察,尤其是战斗在一线的民警,却并没有得到其应有的私权利:《劳动法》的光辉照不到警察;职业风险高待遇低;执法权和公权力受到公民权利进步的制衡,权利与义务的不协调,执法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以非执法者身份出现而其正常权益遭到侵犯时候存在的难以说明的尴尬情况。
对警察执法权力的制约和警察维权问题的出现,是社会的进步,更是法治的进步,是告别权力专横和警察暴力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权利不断张扬的集中体现。
而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忽略警察权益的维护,同样背离法治精神,矫枉过正,必然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警察首先也是公民,其名誉权、人身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如果法律连警察都保护不了,谁来保护公民?警察作为公民,他在执行国家赋予的执法权的同时,同样具有为一切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赋予的私权利,诸如生命权、人格权、名誉权、休息权、物权(产权),等等。
这个问题过去之所以没能提出,一方面在于警察本身是一个“奉献的职业”,再加上以往过于强调“奉献”,于是,警察的私权被淹没了;另一方面还在于,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势下,警察居于强势地位,是“管人的”,这种“强势”无形地“保障”了警察的私权。
袭警事件表现各异,但从现场看,其成因不外有三:其一,由于当事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或执法作风不佳、执法水平不高,直接导致当事人不满,遂而发生冲突;其二,当事民警行为并无不端,但由于日常不注重警民关系建设,致使群众基础薄弱,一些群众心有不满、不平,于是被借题发挥或找题发挥;其三,当事并无摩擦因素,但由于一时误会或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其中也不排除有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遂使矛盾得以发生甚或升级。
三种情况,三种原因,但从根本上说,袭警事件的出现,其主导原因则主要在警。
这是因为,警察作为公权拥有者,服务于私权社会、调整社会中的矛盾和关系,这是它的主旨。
我们不能期望于警察在调整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中是万能的,但是,警察至少不能因为自身原因而导致社会矛盾的扩大或社会关系的紧张。
在我国,警察属于人民,这是它的本质属性,执法为民是它的天职,因而,任何与社会、与公民的矛盾,其主导的一方都应该说在于警察而不在群众、不在公民。
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
孤立地看,任何一起袭警事件的发生,警察都是“被动”的,居于弱势,但是,当把具体问题摆在具体的环境下,人们就会看到,这种“被动”乃是公权与私权不相平衡的一种必然。
只要不是有意回避,警察是不难从自身找到被“袭”的真正原因的。
从本质上说,新中国的警察文化是优秀的,是先进的——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这是我国人民警察的特质。
但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由于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于是,则显现出我国警察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职业文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传统国家学说认为,警察是国家暴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新中国的警察制度就是在这种学说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国家赋予了它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与职能。
“暴力”与“专政”构成了我国警察文化的底蕴。
但是,在经历了上个世纪那个极端阶级斗争的年代,这种“专政”文化被逐渐地异化成“武”文化,甚而至于以“武”为能、以“粗”为美成了警察文化的价值追求。
至今仍见于警营的“冷”“硬”、“横”、“推”以及“粗”、“野”、“蛮”、“暴”等现象,便是这种不良文化的内在驱使。
勿须论辩,正是这种不良文化的潜在作用,使警察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甚而至于成了群众的“对立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建设起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警察文化。
应该说,“武”仍然是当代警察文化的要素,但构成警察文化底蕴的则应该是“法”而不是“武”,当然更不
是“粗”或“野”,而应该是法制的权威和正义的力量。
我认为,“以人为本,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就是当代警察文化的核心。
那种被演化了的“武”文化之所以不能适应于发展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其要害即在于它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性的存在,无视人权,排斥执法的人性化。
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公安警察必须摈弃重“武”轻“法”的传统观念,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职业理念,自觉做到把人当人、把事当事、把心放正,努力追求忠诚、公正、专业、亲民的道德标准。
文化就是人的“胚胎”,文化又是制度的“模具”。
公安警察只要树立起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现代警察精神,那么,新型的、人性化的警务制度就一定会建立起来,新型的、平民化的警察形象就一定会树立起来,新型的、平等的警民关系就一定会建设起来。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对警察勤务活动的基本要求。
然而,由于警务保障乏力,不但制约了警务质量,而且降低了警察的社会公信力,由此而埋下了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客观因素。
这主要存在于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经费不足。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之后,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公安经费保障得到了重大改观。
但是,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也由于历史缺口太大,在一些经济欠发达乃至中等发达地区,现在能做到的也仅是民警的工资得到了基本保障,执法一线部门和单位的办案与行政经费,基本上仍然是“靠关系借点、自己垫点、找人要点、多少欠点”来维系。
经费短缺在客观上置警察于被动的地位,影响的不仅是警察的形象,严重的是影响着执法的公正和法制的尊严。
其二,装备滞后。
这里的装备主要指的是值勤防护装备和必须的警务设施,诸如防弹衣、头盔、盾牌、束缚绳以及候问室、醒酒室,等等。
这些装备还没普及于公安机关,特别在基层,数量有限,品种不全,远远满足不了实战需要。
在某些地方,很多基层派出所多年就根本没见过束缚绳啥样,还有的带回一个“酒蒙子”,由于没有有效的束缚设施,整个派出所都被闹得无法办公。
由于防护装备和设施的不完善,不但增大了警察自我保护的难度,而且增大了产生矛盾的系数,稍有不慎,便可能增加一次被“袭”的几率,而且还可能增加一次被“告”的缘由,无形中挤压了严格公正执法的空间。
其三,规范过疏。
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工作基本是靠政策指导、靠典型引路、靠经验摸索而前行的,警务行为包括执法动作、执法语言等等一直缺少统一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具体规范,这就不但容易使执法行为粗糙,而且极易被一些行政管理相对人以执法态度不好、执法行为不文明为借口而抗拒执法,甚或有的暴力抗法者见民警亮出武器警告,便指责民警乱用武器、恐吓群众,煽动闹事。
又由于有些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也给公安执法活动带来若干不便。
警务行为缺少法定性的行为操典,不但难以保障执法质量,而且增大了矛盾产生的空间。
其四,训练乏术。
公安工作专业性很强,公安队伍应该是一支训练有术的队伍,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需求不断增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警察单靠坚定的政治立场或较高学历水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近年来,加大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由于经费与教学能力等诸多因素制约,也由于传统教育观念障碍,公安民警的业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自我保护能力,距一支职业化队伍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警察无能”、“警察没有水平”,这不只影响了警察战斗力的形成与发挥,而且轻化了警察的社会地位与执法公信力。
其五,环境污染。
执法环境不佳直接制约着公安机关公正执法,而执法有失公正则是导致警察被“袭”的重要原因。
有的地方公安机关被迫从事征地拆迁、城管执法等非警务活动,直接将警察推向了矛盾的风口浪尖;个别地方领导干预办案,依权压法,以言代法,严重干扰了正常办案;一些不负责任的非主流媒体以增加卖点为目的,偏离事实真相,有意无
意污损警察形象,负面影响很大;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公安机关内部,办“关系案”、“人情案”现象也时有存在。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能公正执法,“帐”都记在警察身上,这就无形中增大了警民矛盾,袭警事件增多也就是很自然的现象了。
袭警现象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警察形象出现了危机。
在这种时候,警察特别需要的是更多的关爱而非简单的指责。
事实是,警察也有警察的难处。
引用一位民警的话说:“中国警察与世界警察比素质,最差的绝对不是个人品质、职业道德、文化程度或者本质能力什么的,而是现代法治意识”。
仅从解决袭警这一问题而言,警察需要强化法治意识,全社会都要强化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