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_曹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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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本科专业设置机理与学科发展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探索

纪检监察本科专业设置机理与学科发展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探索

纪检监察本科专业设置机理与学科发展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探索崔巍1曹金容1李伊宁2(1.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四川成都610068;2.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8)摘要:高校纪检监察本科专业申设如火如荼,学科发展事业方兴未艾。

文章利用Nvivo12Plus 软件对17所高校纪检监察本科专业的申报材料、5所成功申设本科专业高校的培养方案进行扎根理论分析,明晰高校设置纪检监察本科专业的机理与学科发展的重点难点。

研究发现: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学生的科学培育、高水平教师团队、教学物质和资源匹配架构奠定了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的基点;党政职能部门的支持是学科发展的重要力量。

研究认为:纪检监察学科申设和学科发展具有个性,培养目标要立足党政目标;专业设置上要体现跨学科的整合性,依托于法学但区别于法学;课程体系设置要重点突出,专业课程比例不低于六成;应全盘考量学生培养和就业,着眼于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体现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优势。

各个高校只有求同存异、协同合作,形成学科共同体,方能推动纪检监察学良性发展,满足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纪检监察学;专业设置;学科发展;扎根理论中图分类号:D630.9;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91(2023)05-0139-15一、引言高校设置纪检监察学科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①纪检监察本科专业的发展可夯实学科发展基础、培育专业人才,进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中国经验,传播中国智慧。

随着纪检监察学成为法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高校作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主阵地的地位凸显,多所高校愈加重视相关学科建设和本科专业设置。

2022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有16所高校申请收稿日期:2023-07-25作者信息:崔巍,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纪检监察研究中心研究员,从事社会治理法、纪检监察研究。

健全社区治理法治化路径研究--以太原市为例

健全社区治理法治化路径研究--以太原市为例

健全社区治理法治化路径研究--以太原市为例
段丽霞;樊睿静
【期刊名称】《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2022()4
【摘要】社区治理法治化在多种层面上强调法治手段的规范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为社区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太原市加快社区治理改革的进度,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机制初步形成,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面临顶层设计不足,法治障碍依旧存在、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治理中的法治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

为此,我们应以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清晰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提升社区干部和居民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社区法治人才队伍培育为重点,让太原市以及全国的社区治理法治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总页数】5页(P66-70)
【作者】段丽霞;樊睿静
【作者单位】中共太原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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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反思与优化路径

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反思与优化路径

一、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功 能
1、推动社区参与
社会工作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和项目,吸引社区居民参与,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和责任感。这有助于提高社区的凝聚力,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2、提供专业服务
社会工作者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辅导、家庭关系 协调、就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3、当前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和挑战
当前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 务不足、居民参与度低等。这些问题和挑战制约了社工在基层治理专业化中的发 挥空间和作用效果。同时,部分地区还存在着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不高 的问题,影响了社工在基层治理专业化中的推进和普及。
四、结论与展望
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为 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应当明确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增强其独立性并提高服 务质量。未来,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信其在社区治理中将会发挥 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基层治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为了更好地应对 这些挑战,社会工作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本次演示将探讨社会工作在基层治理 专业化中的角色与功能,以及面临的难点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宣传、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2、培养专业化社工,建立信得 过的服务品牌
社会工作在基层治理专业化中的另一个角色是培养专业化社工。基层治理需 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社工队伍,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社工机构可以通过培训、实践、督导等方式,提高社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水平不同,导致提供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部分社区居民可能无法获得满意的帮助和服务,影响其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多民族聚居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及提升路径——以青海省海东市为例

多民族聚居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及提升路径——以青海省海东市为例

多民族聚居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及提升路径——以青海省海东
市为例
李芳琴
【期刊名称】《江南论坛》
【年(卷),期】2024()5
【摘要】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效能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所向,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海东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级市,在社区治理中面临着诸多困境,需要在资源整合、多元化公共治理、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等方面提质增效,从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页数】5页(P67-71)
【作者】李芳琴
【作者单位】中共海东市委党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城市多民族聚居社区治理模式研究——以昆明市金沙社区为例
2.党建引领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的路径探索——以成都市广都社区为例
3.基层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效能提升的实践路径研究——以株洲市石峰区井墈社区为例
4.基层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和实践——以江苏省启东市南城街道D社区为例
5.韧性理论
视角下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创新路径--基于青海省Q市X社区的实践经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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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现状与治理机制的改善

社区治理现状与治理机制的改善

社区治理现状与治理机制的改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也日益迅速,但是社区治理的现状却仍然不尽如人意。

社区治理对于每一个社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是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然而,当前社区治理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社区管理混乱、制度不完善等。

因此,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来探讨社区治理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机制改善建议。

一、社区治理现状社区治理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治理系统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社区治理现状却不太理想。

表现在以下方面:1. 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社区治理机制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很多社区缺乏完善的治理法规和制度,导致社区治理乏力,难以有效地解决一些复杂的问题。

2. 社区管理混乱:许多社区管理存在拖延、虚假、腐败等问题。

如层层征订“形同虚设”,精神污染、环境污染等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影响了社区的稳定发展。

3. 社区治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完善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社区管理权责不清、政府主导管理、民主参与度低等问题,使得社区的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二、社区治理机制改善建议要改善社区治理现状,需要从五个方面入手:1. 加强理念建设:要树立人民群众发展的理念,强化政府主导和社区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治理理念,形成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2. 建立权责制衡机制:注重地方特色和民意,使社区建立适应本地实际的权责制衡机制,使其更加规范、科学和民主化。

3. 加强社会监督:要赋予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通过加强居民自治、组成社区委员会、设立投诉热线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社区治理进一步健全。

4. 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建立透明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机制,使其更具投入性、灵活性和创新性,推进社区治理的全面提升。

5. 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培养社区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社区干部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推进社区治理的现代化。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法治化中的功能定位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法治化中的功能定位

收 稿 日期 :2018.03.12 基 金 项 目 :河 南省教 育厅人 文 社科 规划 项 目 (2018一ZZJH一092) 作 者 简介 :张凤 荚 (1964一 ),女 ,河 南通 许人 ,副教 授 。
· 36·
张凤 英 :社会 组 织在 社 区治 理法 治 化 中的功 能 定位
“法 治 ”与 “法 制 ”也 有 不 同 ,“法 治 ”有 比 “法 制 ”更 全 面 、更 高级 的 目标 。“法 制 ”强 调 的 是 有 法 可 依 、有 法 必 依 、执 法 必 严 、 违 法 必 究 等 基 本 要 求 。“法 制 ”的 内容 主 要是 法 律 规 则 的 明 确 与完 备 ,是 通 过 自上 而 下 的 力 量 保 证 已经 被 制 定 的法 律 顺 利 运行 , 从 而 达 到 维 护 社 会 秩 序 的价 值 目标 。“法 治 ”与 “法 制 ”的区 别 在 于 :首 先 ,“法 治 ” 是 运行 起 来 的 “法 制 ”,是 一 个动 态 的过 程 , 包 括 立 法 、 司法 、 执 法 、守 法 、法 律 监 督 等 各 个
摘 要 :社 区治 理 法 治化 是 加 强和 创新 社会 治 理 的 重 要 目标 之 一 。社 会 组 织参 与社 区 治理 与
社 区治理 法 治化 存在 内在 契合 性 。社 区治理 法 治化 面 临 着 一 系列 问题 , 包括 政 府 力量 有 限 ,
基层 群众 自治 组 织功 能不 健 全 ,社 区居 民 归属 感 、 参 与 热 情 低 等 。 这 些 问题 可 以通 过 社 会 组
一 、 社 会 组 织 参 与 治 理 与 社 区 治 理 法 治 化 的 联 系
(一 )“法 治 ” 的 内涵 要实现社区治理的法治化 ,首先要明晰 “法 治 ”这 一 概 念 的 内涵 。亚 里 士 多 德 最 早 提 出 了较 为 明确 的法 治 概 念 ,他 认 为 ,要 实 现 法 治 , 已成 立 的法 律 必 须 获 得 普 遍 的服 从 ,而 大 家 所 服 从 的 法 律 本 身 又 应 是 良法 。相 较 于 西 方传 统 法 治 思 想 , 我 国法 治 理 念 有 其 特 殊 性 ,如 在 社 会 性 质 、政 治 体 制 、组 织 结 构 等 方 面 都 有 自己独 特 的东 西 ,但 也 秉 持 “依 据 良法 进 行 治 理 ”这 一 理 念 。

sheet1 - 安徽大学

sheet1 - 安徽大学

王荣科 周典恩 陈以定 解光宇 温纯如 伏爱华 霍书全 胡长春 王国良 张能为 王孝哲 郭振香 李方泽 桑良问题研究 国际问题研究 哲学(中国哲学史) 哲学 哲学 哲学 哲学 哲学 哲学 哲学 哲学 哲学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 学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 学 图书馆、情报、档案 学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 学
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自选项目 一般自选项目
李晓陆 吴君 程鹂 汪杨文、管先恒 洪增流 许庆红 谷婷婷 姚学 丽 胡焕龙、汪杨、韦丽华、王 文彬 张器友、祝亚峰、黄书泉 包兆会、刘玉梅、俞香云、 褚春元 李媛、宋立英 吴怀东、王莉、王繁 方宁胜、詹向红、胡中生 陶新民、李媛 邱江宁、吴新苗、王颖、张 黎、董玉洪 陈广忠 魏文哲 罗美红 杨晓 红 王娟娟 孙艳 岳毅平 张启兵 米学芹 王献军 胡秋银 李玉年 吴文 武 徐国利 王鑫义 张永谨 伍媛 媛 杨永红 曹金发 简梅青 简梅青 李晓霞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陈宏亮、陈颖洲、李晓新、 李兵、汪海、陆维福 周明海、赵学刚、孟丽梅、 王中华 章晓俊 汪文奇 杨俊龙 张勇 庄建国 金广江 汪文奇、李丰荣、李彦、刘 燕、柏杰、朱保成 张荣国、纪进、丁自勉、汪 文奇、谢云 李远行、唐晓岚、王云飞、 张登国、徐刚 张德元、王邦虎、李朝东、 张军 蔡翥、陈建胜、王子成、王 培刚 刘玉华 陆建华 高志强 将文 明 朱士群 吴家华 黄志高 张爱 勤 许华 杜宇民 张秀琴 王金磊 吴爱 武 张志丹 黄志斌 蔡翥 周娟 范星宏 陈食霖、葛晓梅、许华、朱 周斌、蔡翥、方政 许俊达 周显信 顾玉平 孙语圣、向玉琼、李强彬、 卫玉发 陈义平、林闽钢、孙语圣、 田秋园、任彬 刘岚、王中华、钱进、吴猛

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应用研究——基于国内100所大学党组织建设文本的Nvivo分析

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应用研究——基于国内100所大学党组织建设文本的Nvivo分析

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应用研究——基于国内100所大学党组织建设文本的Nvivo分析
曹金容;崔巍
【期刊名称】《决策与信息》
【年(卷),期】2022()3
【摘要】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高校的战斗堡垒,推动高校党建是新时期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

如何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高校实际相结合、如何科学评估党建效果并构建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是当前高校组织建设的重点。

运用Nvivo12 Plus质性软件对国内100所高校党组织建设的案例文本进行文本处理和定量分析,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建的实施及效果等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构建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框架,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数概括为
“1+3+18”,采用“百分制+负分制”来设置权重比例,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可在明确共性、把握个性的基础上创新性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总页数】10页(P69-78)
【作者】曹金容;崔巍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2.2
【相关文献】
1.创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永恒主题——从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谈起
2.全面从严治党下省属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考r——基于皖南医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
3.构建高校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探索
4.基于PDCA的高校党建工作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构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定量与定性融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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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视域下构建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的探究

社会治理视域下构建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的探究

社会治理视域下构建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的探究目录一、内容概要 (2)1. 研究背景和意义 (3)2. 研究目的和方法 (4)3. 社会治理视域下的社区教育重要性 (5)二、社区教育现状分析 (6)1. 当前社区教育发展现状 (8)2. 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9)3. 国内外社区教育比较研究 (10)三、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构建 (11)1. 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概述 (12)2. 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构建原则 (13)3. 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构建路径 (14)四、社会治理视域下的社区教育资源整合 (16)1. 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及目标 (18)2. 资源整合的策略与方法 (18)3. 资源整合的实践案例 (19)五、社区教育与社区治理的融合发展 (20)1. 社区教育与社区治理的内在联系 (21)2. 社区教育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23)3. 社区治理对社区教育的影响 (24)六、嵌合互通社区教育模式实施保障措施 (25)1. 政策与制度保障 (26)2. 经费与资源保障 (27)3. 人员队伍保障 (28)4. 监督与评估机制建设 (29)七、结论与展望 (30)1. 研究结论总结 (31)2. 研究不足之处及改进建议 (32)3.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与建议 (34)一、内容概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社区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单元,其教育功能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在此背景下,本文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探讨如何构建嵌合互通的社区教育模式,以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文章首先分析了当前社区教育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育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教育方式单一等。

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社区教育的发展,也影响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构建过程中,文章着重阐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社区教育的定位和目标,即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现代公民;二是探索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和手段,如线上线下相结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三是加强教育过程中的互动与合作,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四是注重教育效果的评估与反馈,及时调整教育策略,提高教育质量。

城市社区法治化建设的推进路径

城市社区法治化建设的推进路径

城市社区法治化建设的推进路径
李雯
【期刊名称】《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2016(039)004
【摘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点在基层,基础也在基层.社区是整个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最基层单位,其法治化建设关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当前,城市社区法治化建设还存在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法治化宣传教育不到位、治理主体关系不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法治化进程.为此,推动城市社区法治化建设,应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理顺党组织、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强化专业法治队伍建设,以法治建设为城市社区保驾护航.
【总页数】3页(P93-95)
【作者】李雯
【作者单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资料信息中心,太原03000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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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调查报告

德阳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调查报告

l 8 0・
Hale Waihona Puke 法 制 论 坛 德 阳市社 区治理 法治化研究调查报 告
曹 金 容 ( 四川 师 范 大 学 法 学 院 , 四川 成都 6 1 0 0 6 8 )
摘 要: 调查报 告是在对德阳市具有代 表性的几大社 区的一百多人 进行入 户问卷调查的基础上 , 以大量调 查数据为依据 , 结合现场 的访问和座谈 的信息进行 深入 分析研 究 , 对社 区治理 中公 民对社 区治理的认知 、 参与程度、 满意程度 以及对社 区法治化建设的殷切期 望 等方面的总体状况进行较 为全 面的 阐述 , 并提 出社 区治理法治化 的相 关建议。 关键词 : 德阳 ; 社 区治理 ; 法律规范 ; 政府参与 社 区治理是指特定的组织基于一定 的原则 , 为满足社 区的需求 乡( 东湖 ) 。本次调查选取 了旌 阳区的多个社 区作为数据收集对象 , 而提供 的服务或物品 。社区治理强调 的是 : 其一针对社区的公共事 包括香 山社 区、 龙井社 区、 大汉村 、 照桥村 、 梨 园村 、 双榕村 、 柳凤村 、 务, 具有一定的服务性 。其二 , 目标 明确 , 为了社 区居 民的更美好社 东河镇 , 四川省 建四司等多个社区 。其 中香 山社 区 、 龙井社 区、 四川 大汉村 、 照桥村 、 梨 园村 、 柳凤村属 于农村 会。 其三 , 权 力来 源于居 民的认可和协商 , 是基于 自由意识 的理性判 省建 四司属于城市社 区 , 断, 而绝非强制。目前我 国的社 区治理整体发展不成熟 , 可 以说这三 社区 , 双榕村 、 东河镇属于城乡过渡社 区。 个要求均未完全 满足 , 寻求 社区治理 的新发展势在 必行 , 将 法治引 1 . 2 问卷 的设计与回收 人并以法治理社 区乃 明智之举 。 本文致力于从实际调查 的角度对我 本次调查 共发放问卷 2 0 0份 , 收 回有效 问卷 1 5 6份 。 回收问卷 国目前社 区治理进行剖析 , 分析社 区的转 型和治理 的渠道 , 以及社 调查中的基本情况如表 1 。 区在法治化 背景下 的科学发展方向。 1 . 3社 区公 民与社区治理 1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社会学家对社会 问题 的研究主要有 3 种方法 。每一种 方法都包 生假定 , 而且会带着某种取 向性 问题来探讨 2 0 1 4年 7月 , 作 者参与 了社会 实践 团队《 情系 四川 德 阳 关注 含 了对社会运转 的一般 f 社 区治理》 , 选取 了德 阳市旌 阳区的九个 社区进行 了实证调研。 对这 社会问题。 我们在研究社区治理 法治化 的过程 中演绎出以下 的研究 假设 1 : 社区公 民对本社区的建设 、 发展 以及 相关活动开展 的 几个社 区采用了问卷 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 获取 了德 阳市 假定 : 社 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第一手资料 。 收集到 的资料主要包括社 区居 认识假定 , 社 区公 民对社区组织 的认识 和了解 因社 区 自治程度 的高 民的调查问卷和社 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干部的访谈记录 。 低而定 。假设 2 : 社区公民对社 区治理的认可的假定 , 公民对社 区的 1 . 1调研 地区基本 隋况 认 同的高低取决 于其是否愿意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 以及对 活动的 德 阳市旌 阳区为德 阳市人 民政府所在地 , 市 区建成 区面积 6 4 8 满意程度 。假设 3 : 公民对 社区的问题 的认识的假定 , 集 中反应的问 平 方千米 ( 2 0 1 0年数 据 ) ,人 口 7 3 . 5 1 万, 2 0 1 3年 旌 阳 G D P达 到 题体现社区治理的重 点困难 。假设 4 : 社 区公 民的法律认知 的假定 , 4 l 1 . 8亿元 , 占全市经济的 2 9 . 5 %, 为 四川省十强县之一 。 旌 阳区辖 8 社 区的法律 、 政策宣传影响着公 民的法律 、 政 治知识 。假设 5 : 社区 个街道 ( 旌 阳、 工农 、 城北 、 城南 、 旌东 、 八角井 、 天虹 、 黄河 ) 、 1 0 个 镇 公 民的公共精神因素的假定 , 社区公 民的文 化素养的高低 影响着公 ( 黄许 、 孝泉 、 柏隆 、 德新 、 扬嘉 、 天元 、 孝感 、 新中、 双东 、 和新 ) 、 1个 民参 与的行为 。 下面我们将重点从公 民对 社区治理 的 ( 转下页 )

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精准化研究

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精准化研究

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精准化研究作者:张耀丹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17期摘要:社会工作是为困境人群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社会工作精准化注重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在满足其需求的同时,更加针对性和科学性的提供服务,是对社会工作的更高要求和具体化,对社区治理有促进作用。

文章基于文献分析法,从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两个方面,对社会治理和社会工作进行现状研究,说明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精准化优势,就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社区治理的善治目的。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精准化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政府和全社会的任务。

社会工作精准化意在提高社会工作的服务质量,增强科学性及针对性,强化服务能力的建设,寻找合适的模式和方法,进而更加精准地为社区治理目标群体解决问题和满足需求等,为社会工作的完善不断助力,有效推进社区治理进程,努力促成善治。

(一)治理理论的涵义治理理论作为一种全新管理思想的同时,也被看成处理实际矛盾的利器。

面对政府行政权力过分干预,市场导向的失效,交流与合作式的治理方法应运而生,治理理论的产生作为一种新力量震慑着传统管理思想。

治理的概念有多种,其中比较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是全球治理委员会在20世纪90年代的总结归纳:“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由人民和机构同意,认为符合其利益而授予其权力。

”(二)社区治理的涵义从社区治理的本质来看,其算是一种管理行为,它的作用范围是社区,对象是管辖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目的是帮助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的稳定健康发展,解决矛盾,满足居民形式各异的需求,最终实现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

社区对于社会来说,是最小组成单元,意味着最小化的社会。

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化进程中的探索与实践

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化进程中的探索与实践

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化进程中的探索与实践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化进程中的探索与实践1. 研究问题及背景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是实现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人们对社区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将重点关注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机制的问题,探索民主化进程中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思路。

研究问题涉及:在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机制的运行状况如何?居民参与对社区治理决策的影响如何?为进一步探索居民参与机制的创新方向提供基础。

2. 研究方案方法本研究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案例研究和定量分析。

首先,通过文献综述的方式,梳理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总结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居民参与机制的研究现状。

其次,选取不同类型的社区案例进行研究,深入了解和分析各种居民参与机制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包括居民议事会、居民自治组织及社区问卷调查等,从中总结出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设计和实施经验。

最后,通过数据分析的方法,对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进行量化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探究居民参与与社区治理决策之间的关系,为实践提供依据。

3. 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通过文献综述,可以总结出目前对于居民参与机制研究的主要观点和理论,为后续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指导。

通过案例研究,可以深入了解各种居民参与机制的优缺点,总结出设计和实施居民参与机制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确定居民参与程度与社区治理决策效果之间的关系。

分析数据得出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机制对于提高治理效果的重要性和影响因素,并找出一些有创新性的结论。

4. 结论与讨论通过研究的过程,将得出一些关于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机制的结论和建议。

首先,居民参与机制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性得到了验证,可以提高社区治理效果和合法性。

社区治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以上海市为例

社区治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以上海市为例

社区治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以上海市为例李幸祥【摘要】新时代上海如何开展社区治理成为重要课题,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无疑是正确的方向.上海社区治理面临人口结构呈现多元化、城市管理出现新难题、基层矛盾趋于多样化、居民自治缺乏积极性等问题.考虑到传统治理模式难以适应社区治理的新形势,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以及上海社区治理的实践有助于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建议从加强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积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全面落实社区自治权利、不断拓宽法治路径、发挥德治的支撑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社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期刊名称】《上海城市管理》【年(卷),期】2018(027)006【总页数】5页(P24-28)【关键词】社区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作者】李幸祥【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文语种】中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上海社区治理如何开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这是首次在党的重要报告中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应用到乡村治理体系之中,同时也适用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1]笔者注意到,十九大之前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指出,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2]与该意见相比,党的十九大报告将“自治”从列于“法治”“德治”之后,变为列于第一位,由此可见,自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得以凸显。

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无疑是新时代上海社区治理的方向。

一、新时代上海社区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人口结构呈现多元化社区是人口的承载之地,社区治理首先面对的便是人口结构问题。

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社区治理措施也应相应变化。

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在人口结构上,除了户籍居民外,还包括大量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即外来人员)和外籍人员。

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

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
娱 乐活 动 相对 较 多 , 因而在 实 际生 活 中 , 居 民对 这 方 面 的活动 参 加
的也最 多 , 但 公 民对社 区组 织活 动 的评价 却非 常 的低 。 由此 可 见 ,
人 才 匮乏 。农 村社 区治 理 困难 , 基 本处 于停 滞状态 。过渡社 区治理
方 向不 明 , 拆迁 、 土地、 保 险 等纠 纷严 重 。因 此 , 寻 求社 区 治理 的新 途径 势在 必行 , 而将 法治 引入 并 以法治 理社 区是 目前 解决 该 问题 的 最 好 办 法 。 目前 , 我 国 的社 区治 理整 体 发展 不 成熟 , 表 现在 行 政性 较强 而 僵化 、 管 理性 偏 重而 民意不 达 、 非 协 商形 成 而动 力 不足 的典 型 困境 。基于 此 , 本 文从 方法 论 的角度 对我 国 目前社 区治 理进 行深 入剖 析 , 分 析社 区 的转 型 和治理 的渠 道 。
2 0 1 5年 3月
中 国 管 理 信 息 化
Chi na Ma na ge m en t I n f or ma t i oni z a t i o n
Ma r . . 2O1 5 Vo 1 . 1 8 . No. 6
第l 8 卷第 6期
社 区治理 法治化研究
曹金容
研 究社 区治 理 的法治 化进 程可 以从 多个 角度 展开 。宏 观上 , 可 以从国 家相关 制度 和政 策 、 经 济水平 等分 析 ; 微 观上 , 可 以从 社 区公
民的社 会 地位 、 职业 、 经济 状 况等 分析 。而我 国社 区基层 建设 虽 然
在 宏观 上 积极 为公 民参 与社 区治理 设计 良好 平 台 , 但是 相关 制 度并 此 , 目前 , 从 微 观上 分

参与式观察—L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障碍因素分析

参与式观察—L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障碍因素分析

参与式观察—L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障碍因素分析作者:崔志强来源:《国际公关》2024年第02期摘要:本文以参与式观察方法为手段,深入研究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

质性研究方法揭示了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现实问题,本文提出了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认同程度和参与能力、激发社区组织居民参与积极性以及制度化和组织化保障等对策,旨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和社区治理的质量,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参与式观察;社区居民;参与治理;障碍因素;解决方案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深入探究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意愿和障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分析居民参与治理的意愿,可以为政府和社区管理者提供改进治理机制、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的建议,从而提升社区治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社区治理作为现代社会民主化的重要体现,具有诸多优势,如促进民主参与、增强公共意识、减少社会矛盾等。

因此,通过研究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意愿和障碍因素,可以为社区治理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使治理更加科学、公正和有效。

一、L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现状观察结果显示,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主体较少,大多数居民选择保持沉默。

除了一些明确要求居民参与的事项外,只有少数居民表达了参与意愿。

这可能与居民对社区治理的了解程度有关。

性别和教育水平对居民参与治理也存在一定的影响。

男性参与人数多于女性,而被调查者中教育水平较低的人群参与治理的意愿相对较低。

这可能与社区治理参与机制的设置以及社区文化传统有关。

居民对社区治理的理解程度也不理想。

大部分被调查者对社区事务的了解并不深入,只有少数居民对社区治理决策及其他方面有一定程度了解。

这可能限制了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

质性研究方法揭示了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问题,包括参与主体较少、性别和教育水平对参与意愿的影响以及对社区事务了解程度不理想。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社区加强对社区治理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参与机会,培养居民的公民参与意识和责任感,以促进广大居民更积极地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人人关心和参与的良好社区治理氛围。

如何让社区治理走向法治轨道

如何让社区治理走向法治轨道

如何让社区治理走向法治轨道作者:李玲玲来源:《学会》2017年第04期[摘要]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一环,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础。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新时期做好社区治理法治化工作,有利于推动社区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本文从哈尔滨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出发,归纳了哈尔滨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社区治理法治化现状对策社区是整个社会的细胞,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层单元和“末梢神经”,其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整体成效”。

社区治理法治化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

在新时期做好社区治理法治化工作,对于法治城市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推动城市社区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一、哈尔滨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的现状(一)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治理规范化“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安定和谐。

”为了使社区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机构出台了很多关于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中央层面的主要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2006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09年)、《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2015年)等。

2008年以来,哈尔滨市市委、市政府在社区综合建设、服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谐社区创建、社区干部待遇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使社区建设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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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第18卷第6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Mar.,2015Vol.18,No.6本文所说的社区是指人们以居住环境为主体,共同生活的社会群体。

许多学者将社区的作用归结为一种媒介,但准确地说,社区是一种由于地缘结合而在一起的社会群体。

这个社会群体的存在的前提条件是特定的区域,这个区域可以是法定社区,也可以是自然社区,亦可以是职能社区。

而本文讨论的主要是自然社区,即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城乡过渡社区。

1 社区治理问题的提出社区治理是指特定的组织基于一定原则,为满足社区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务或物品。

经过长期的发展,目前,我国各地的社区基本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模式。

但形成并不一定代表成功,就目前来看,各地的社区建设到了瓶颈期。

城市社区治理行政化严重,资金、人才匮乏。

农村社区治理困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过渡社区治理方向不明,拆迁、土地、保险等纠纷严重。

因此,寻求社区治理的新途径势在必行,而将法治引入并以法治理社区是目前解决该问题的最好办法。

目前,我国的社区治理整体发展不成熟,表现在行政性较强而僵化、管理性偏重而民意不达、非协商形成而动力不足的典型困境。

基于此,本文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我国目前社区治理进行深入剖析,分析社区的转型和治理的渠道。

2 社区治理现状研究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

宏观上,可以从国家相关制度和政策、经济水平等分析;微观上,可以从社区公民的社会地位、职业、经济状况等分析。

而我国社区基层建设虽然在宏观上积极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设计良好平台,但是相关制度并未全部实施,经济、文化上发展也不平衡。

因此,目前,从微观上分析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知程度以及认同感、公民对社区开展的活动的参与度、公民对社区治理的政治认识和法律认识等方面,具体的分析社区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问题是最有效的。

2.1 社区公民的认知缺乏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知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社区公民对社区治理的最为直接的认识。

现实中,就算公民对自己周围的环境有认知,也不一定有明确的概念。

由于宣传的不到位,许多居民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社区是否有社区组织。

而且由于城市的居委会和农村的村委会存在历史较长,开展活动较多等特点,在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识中占据很大比例。

许多居民认识的社区组织就只有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而对社区志愿者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其他社区自治组织并没有概念。

这导致在社区基层治理中,开展治理的组织形式比较单一,其他组织的生存空间狭小。

2.2 社区组织活动的参与度低在社区活动中,有意愿参与社区活动的公民较多,实际参与并对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活动予以肯定的人则大打折扣。

公民的主观判断和客观参加、具体评价之间有着十分复杂的关系。

公民的主观判断不能直接导致其对社会组织活动的参与。

另外,大多数居民并不认为他们参加过最多的政治活动,例如:社区组织的精神文化娱乐活动相对较多,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对这方面的活动参加的也最多,但公民对社区组织活动的评价却非常的低。

由此可见,目前,社区组织提供的服务和活动对社区治理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并不大,而由于服务和活动的不足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2.3 政府对社区治理的影响过大公民对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认知影响社区治理法治化进程。

首先,我国基层社区建设需要社区公民具有一定的政治知识,对政府和社区事务的关系和运行机制有一定的把握和了解。

从理论上讲,社区公民对社区与政府关系认知的越明确,越能调动在清楚认知基础上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

现代法治社区是参与性、主动性的集合体,而政府主导型的社区是被动型、局限性的代表。

我国传统文化一直宣扬的是一种“各扫自己门前雪”“私民”意识,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严重影响了社群公民对社区建设的价值取向和主动性。

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各项政策对基层影响巨大,基层社区管理无法适应快速流动的社区公民和不断变化的管理区域。

目前,政府对社区自治组织帮扶大,公民对政府依赖性强。

政府在社区治理当中起到了主导性作用。

这一习惯性的做法导致社区公民想当然的认为,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起到了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具体主导,甚至还有许多居民认为,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影响还有待加强。

这些想法直接导致我国公民对政府的依赖程度高。

目前,社区组织确实难以摆脱政府的影响,社区自治组织的完全自治化也难以实现。

2.4 法律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偏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便是按照法律秩序运行,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包含公民精神和制度两个方面的因素建设。

我国法律明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曹金容(四川师范大学 法学院,成都 610101)[摘 要]社区是一种社群,是一种由于地缘而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群体,这个社会群体存在于一个特定的区域,本文在实际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对自然社区治理法制化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村社区;过渡社区;法治化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6.140[中图分类号]D922.29;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6-0218-02[收稿日期]2015-02-05218/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确了社区居民有参与社区管理的权利,而且也有一定的机制与其匹配。

但法律规定并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社区治理的立法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了居委会的自治地位,但是并未对其他的自治组织做出规定,如志愿者组织、业主委员会都没有确定地位。

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与其他组织如何配合,甚至与政府的关系也并明确,各个地方也有自己的具体规定。

但这些规定时常调整,难以起到总体调节作用。

目前,我国基层社会已经开始培养法治精神,但是公民却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法律解决现实纠纷的法律习惯和意识。

法律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知识宣传的漏洞是基层法治社会构建的硬伤。

3 社区治理法治化路径我国学者一般将社区划分为两种,即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而本文还涉及到第三种社区,即城乡过渡社区。

由于此次研究的综合性,侧重于分析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公民态度,所以,此处将三种社区作综合分析。

在社区治理的其他相关研究中,存在典型的取向,即研究中针对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持一种应然态度,更多的论述社区治理应该是什么样子而较少的讨论社区治理实际上是什么样子。

实际上,社区建设应当政府、社区组织、公民相互合作、共同努力。

在立法或司法解释中,首先,应当对现在法律中不清楚的社区组织权力来源、运行的经费、工作人员的身份、具体的职能做出规定,明确社区主体的法律地位、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其次,针对立法及法治理念滞后的问题,则必须坚持以公民自治为原则,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律在现实社会的权威。

同时,确认社区自治组织的法人资格,为社区自治组织找到法律理论和保障。

3.1 针对认知严重欠缺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我国基层民主法治文化建设的欠缺。

首先,明确社区主体的法律地位。

我国的社区自治组织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的。

只有地位明确,公民认识到的自治组织才是健全的。

至于相关法律制定的探讨,本文将在下面部分具体展开。

其次,公民文化素养的提高。

作为现代国家的公民必须要具有公民意识,即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

而这个意识是建立在文化素养之上的。

实践证明,公民的文化素养越高,对国家的参与意识就越强。

在社区自治组织的实践中,有一个可悲的现实,即自治组织开展了无数的活动,参与过的公民并不知道是其组织的。

所以,必须在提高公民素质的同时加大宣传。

再次,社区活动的广泛开展。

社区组织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活动范围,鼓励公民加入其中,这不仅有利于社区组织的自身发展,更是对公民性的加强。

3.2 社区组织自身的完善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我国的社会组织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

各类社会组织在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在发展过程中,又展现出不同的特点。

总体而言,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显现。

但是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我国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历史国情影响,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障碍。

就每一个具体的社会组织来说,其不仅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人员、信息的交换,而且还必须根据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组成不同的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水平上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换。

实际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工厂、机关、医院、学校、商店等都是社会组织的具体形式。

而基层建设中的社会自治组织必须在健全自身的同时,加强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与其他的社会组织相互沟通和协调。

这就必须要组织有优秀的人才、合适的活动场所、足够的资金支持。

而这些正是目前的基层自治组织所欠缺的,所以,政府必须加强在这些方面的扶持。

3.3 政府与社区关系构建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是行政法治应有之义。

所以,在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必须由“经济服务型”转向“社会服务型”。

要做到此,首先,必须严格区分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公共服务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

将政府的权力与自治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的权力、服务区分开来。

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性。

政府与自治组织划分板块,例如,稳定秩序、基础建设、社区经济发展等由政府负责。

而社区教育、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活动等则由自治组织提供服务。

政府部门可以宏观上行使一定的调节权力,但是应当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

其次,应当严格区分城市社区的小区物业、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关系和服务的事项,至少应当确定主要服务主体,厘定界限。

小区物业商业性质偏重,但现实中却解决了很多的居民生活事宜,如安保、环境保护等。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存在的开发公司物业过渡管理影响非常恶劣。

管理街道办事处是我国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不是自治组织。

但它的存在是有必要性,起着连接政府和基层末梢的作用。

应当在法律上确定其存在地位,确保其权力来源、资金来源等,保障其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再次,分清农村社区的村民小组、村委会、宗教团体等的作用和功能。

我国村与乡之间的非行政隶属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乡镇村治”是我国目前农村地区社区管理的特色。

村民委员会在基层的主导作用已然形成,排挤了其他的村民自治组织的生存空间。

应当多管齐下,培养各色组织提供服务,让村民有选择的参与活动。

而最难以解决的是目前的过渡社区。

本文认为,既然过渡社区是“农转非”政策的一个必然产物,那么就必须对其转化过程有一个清楚的定位,应当转向城市社区治理结构。

但不宜操之过急,必须考虑到从村民到居民的角色转换的过渡性。

政策宣传、基础保障、法律服务必须由政府出面,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

至于公民生活习惯、文化精神、观念认识的转化必须通过自治组织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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