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061907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资料
PM-06-19-17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桩基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体系名称 工程项目管理 编 码 PM-06-19-17 版 本 号 2013-1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桩基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公司名称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准人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批准依据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范围 普发发布文号 海油炼化工安〔2013〕204号发布日期 2013年7月26日生效日期 2013年7月26日1 目的规范桩基作业,控制桩基作业风险,明确桩基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桩基作业。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修正),2009,全国人大常委会。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004,国务院。
3.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2003,国务院。
3.4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广东省人大95号令,2001,广东省人大。
3.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3.7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10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3.1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释义4.1 桩基作业由设置于岩石、土中的桩与桩顶联结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或由柱与桩直接联结的单桩基础,称为桩基。
实施这个桩基作业的过程,称作桩基作业。
5 职责分工5.1 HSE部负责桩基作业管理的安全制度制定、修订、完善,以及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5.2 工程建设部、PMT负责桩基作业的工程监督管理,宣传并推行规范作业行为的实施。
PM-07-04惠州炼化二期项目不合格项管理办法分解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不合格项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 准 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225号发布日期:2013年8月15日生效日期:2013年8月15日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 编 码:PM-07-04 版 本:2013-1 发布范围:普 发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07-04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不合格项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应对的主要风险................................................15 释义................................................16 职责................................................27 管理内容................................................38 施工质量事故管理................................................69 验收与关闭................................................7 10预防纠正措施................................................8 11 不合格项的报告程序..............................................8 12附则................................................10 附件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品报告》..................................12 附件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品报告管理台帐》......................13 附件三《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14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不合格项管理办法1 目的明确中海炼化惠州炼化二期项目对不合格项的判断、处理控制程序,以及对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PM-06-24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
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版本:2014-2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准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14年月日生效日期:2014年月日起草部门:健康安全环保部目录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编制依据.....................................................1 4释义.....................................................1 5管理职责.......................................................1 6管理内容........................................................1 7附则.......................................................9附件1:H S E文件清单.................................................10附件2:外来文件清单................................................11附件3:文件发放与回收登记表.......................................12附件4:H S E文件资料收(发)登记表...................................13附件5:H S E管理体系记录清单.......................................14附件6:H S E记录清单.......................................17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文件和记录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HSE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以下简称HSE 文件)进行控制和HSE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参建相关各方的HSE文件和HSE记录进行控制,防止文件和资料丢失、误用,确保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在使用时获得有效版本,以满足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的要求。
PM-06-25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分解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 准 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195号发布日期:2013年7月19日生效日期:2013年7月19日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 码:PM-06-25 版 本:2013-1发布范围:普 发工程项目管理内控管理制度-PM-06-25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管理职责........................................................15 管理内容........................................................16 附则.............................................................3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1 目的识别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不安全因素,减少浪费,保护环境,保证人员安全、健康。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3 编制依据《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管理职责4.1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推广和培训,负责办公室的安全环保管理,做好检查与监督工作。
4.2 HSE部对办公室安全管理提供指导,配合行政管理部做好办公室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PM-06-19-0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施
6 □ 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放线。
7 □ 补充安全措施:
※如果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本许可证同时作废。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
作业监护人
(施工单位)
安全
PMT 协调落实第 1 项:
□1
确认人
措施
施工单位落实 2-6 项:
□2 □3 □4 □5 □6
确认人
落实
补充安全措施:
c) 对于深度大于 1.5 米沟槽,在开挖过程中必须沿沟壁每隔 30 米设一带扶手爬
梯,以便施工作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安全出入;对于深度大于 1.5 米的基坑,
在开挖过程必须沿坑壁设置至少 2 部带扶手爬梯。所有爬梯顶必须与地面牢
固固定。所有设有爬梯的出入口处均应有明显的标识;
d) 对于深度大于 1.5 米的沟槽,在沟槽开挖后,必须每隔 50 米设置一块过沟跳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附件 2:
PM-06-19-01-S02-XXXX
固定动土区内动土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
作业内容 申请作业时
间 破土方式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编号: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人工开挖; □机械开挖; □其它
危害识别
□火灾 □爆炸 □中毒 □窒息 □触电 □高处坠落 □起重伤害 □辐射 □超压 □烫伤 □烧伤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________
小于 2 米宽的通道。多余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于当日清理出施工现场。
6.4.8 土方、建筑垃圾外运及回填土回运前,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
编制运输计划报工程建设部,运输计划中要有土方运输的起止时间、运输车辆的型号
PM0605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事故管理办法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建设HSE 事故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 准 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196号发布日期:2013年7月19日生效日期:2013年7月19日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 码:PM-06-05 版 本:2013-1发布范围:普 发目录1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释义..........................................................15 职责分工..........................................................26 事故分类与分级...................................................4 6.1 事故分类..................................................46.2 事故分级.......................................................47 事故管理..........................................................5 7.1 事故报告........................................................5 7.2 事故调查.......................................................5 7.3 事故处理........................................................6 7.4 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87.5 事故记录管理....................................................88 附则..........................................................9 附件1..............................................................10 附件2..............................................................11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事故管理办法1 目的明确事故事件管理的部门职责和权限,规范工程建设HSE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程序,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达到减少损失和控制影响的目的。
PM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管理办法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 准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 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建〔2013〕203号 发布日期:2013年7月26日 生效日期:2013年7月26日目 录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 码:PM-05-03 版 本:2013-1 发布范围:普 发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惠州炼化二期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作业的管理,确保运输吊装作业安全、稳妥、有序地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所有大型设备运输和吊装作业的管理,一般和小型设备的运输吊装可参照本管理办法。
3 编制依据3.1《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PM-05,2013,惠州炼化二期。
3.2《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11。
3.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03。
4 释义4.1大型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大型设备:a)单次吊装的工件重量为80吨及以上;b)卧式安装长度大于40m的设备;c)立式安装高度大于60m的设备或结构;d)其它承包商建议并经业主批准的特殊设备。
4.2运输吊装等级运输吊装等级划分参见附件1 。
4.3起重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相关设计和制造标准的任何固定的或可移动的起重设备。
4.4起重机托排起重机下(包括车轮、履带、支腿等的下部)用于分散或均布载荷,提高地面承载能力的设施。
一般指经核准的、能重复安全使用的枕木或较厚较大面积的钢板及其组合体。
4.5起重吊装作业指设备或结构的装卸运输(现场或短途倒运)、吊装作业。
4.6设计型吊装需缜密考虑装卸运输、吊装工艺、作业过程及其细节的吊装工程。
大型设备的运输、起重吊装属设计型吊装。
4.7吊索具指计划用于装卸运输、吊装作业的具有柔韧性的绳索。
PM-07-00-05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细则.
1 目的加强对中海炼化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工作的职责,规范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中海炼化惠州炼化二期项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2.2 混凝土工程施工除应遵守本管理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列等相关规定。
3 编制依据3.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
3.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3.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3.4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 3503-2007。
3.5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过程技术文件规定》, SH 3543-2007。
3.6 《中海炼化惠州炼化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PM-07,2013年,惠州炼化。
4 主要应对的风险4.1 目标偏差风险: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场。
4.2 过程控制风险:漏检、漏查,遗留质量隐患。
4.3 执行程度风险:质量事故。
5 职责5.1 业主职责5.1.1 负责本细则的制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2 组织监理督促检查承包商贯彻执行本规定;审查承包商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程序、管理制度等。
5.1.3 参与A级点检查与分部工程验收。
5.1.4 协调监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2 监理职责5.2.1 审核、检查土建工程承包商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
5.2.2 负责材料进场检查、验收。
5.2.3 负责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控制、验收。
5.2.4 监督、见证承包商的原材料检验、试验。
5.3 承包商职责5.3.1 实施业主、监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服从业主、监理管理。
5.3.2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5.3.3 按规范标准和业主要求实施进场材料的检验、试验。
PM-06-19-07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加强和完善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国务院393号令,国务院。
3.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国务院373号令,国务院。
3.4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01,广东省人大95号令,广东省人大。
3.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6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3.8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3.9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
3.10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3.1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定义4.1 起重作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起重机械或人力进行的重物起落或转移等作业。
4.2 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叉车、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如链、绳和升齿轮)和辅具(如吊篮)等。
4.3 起重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a)一级起重:100吨以上(不含100吨);b)二级起重:40吨(含40吨)至100吨(含100吨);c)三级起重:40吨以下(不含40吨)。
5 管理职责5.1 HSE部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完善;负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参与大型起重作业中安全措施内容的复审。
5.2 工程建设部负责大型起重作业方案的联合审批,以及起重作业的技术监督。
负责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
5.3 PMT、监理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起重作业的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审核,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措施和作业过程的落实及检查。
PM-07-02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分解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 准 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275号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4日生效日期:2013年10月14日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 码:PM-07-02 版 本:2013-2 发布范围:普 发目录1 目的...........................................................12 范围..........................................................13 编制依据...............................................14 释义.................................................15 职责分工..................................................16 质量考核和奖罚原则.........................................17 质量奖励..................................................2 8质量处罚和追究程序.......................................2 9附则..............................................5 附件 1 惠州炼化二期工程建设质量罚款单............................6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中海石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得以贯彻落实,促进各承包商、质量试验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健全项目质量体系并正常运行。
(工程建筑套表)PM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管理用表管理细则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内控制度工程管理用表管理细则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码PM-05-01-09 版本号2014-2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管理用表管理细则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准人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范围普发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建〔2014〕222号发布日期2014年9月19日生效日期2014年9月19日统一制订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施工管理用表,规范业主、监理、承包单位管理用表,确保表格的一致性;根据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工程规模特点,制订符合本公司施工管理用表,确保表格的适用性、有效性。
2编制依据2.1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4。
2.2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PM-05-02,2013,惠州炼化二期。
2.3 《施工总平面管理办法》,PM-05-04,2013,惠州炼化二期。
2.4 《施工开工管理细则》,PM-05-01-02,2013,惠州炼化二期。
2.5 《完工管理细则》,PM-05-01-032013,惠州炼化二期。
2.6 《现场签证管理细则》,PM-05-01-04,2013,惠州炼化二期。
2.7 《分包管理细则》,PM-05-01-05,2013,惠州炼化二期。
2.8 《工程监理管理细则》, PM-05-01-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2.9 《工程进展报告管理细则》,PM-09-01-01,2013,惠州炼化二期。
2.10 《进度检测及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PM-09-01-02,2013,惠州炼化二期。
2.11 《工程项目WBS编码编写实施细则》,PM-09-01-03,2013,惠州炼化二期。
2.12 《对承包商的计划与进度管理细则》,PM-09-01-04,2013,惠州炼化二期。
3参考资料惠州炼油项目施工管理用表,CHRP-000-CM-MD-0005,2007,惠州炼油。
PM-07-00-04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07-00-04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码 PM-07-00-04 版本号 2013-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准人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批准依据(CG-20-01)发布范围普发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191号发布日期2013年7月16日生效日期2013年7月16日 1 目的明确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对无损检测工作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金属材料复验和现场焊接质量检测。
3 编制依据 3.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
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2012。
3.3 《石油化工管道无损检测标准》,SH/T3545-2012。
4 释义 4.1 无损检测在不破坏试件的前提下,以物理或化学方法,对试件内部及表面的结构、性质、状态进行检查和测试,简称NDT(Non-destructive testing)。
4.2业主指中海炼化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4.3第三方检测单位指独立于业主和供应商(含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经业主委托或批准,按照法规、标准及合同从事质量检验试验的专业机构。
其业务类别划分:建筑工程检验试验,安装工程无损检测。
5 职责分工 5.1业主的职责惠州炼化二期第 1 页共 28 页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07-00-04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5.1.1 业主负责选择第三方无损检测机构,质量部具体负责管理无损检测业务,包括:考核第三方检测单位;批准检测方案;受理项目内对第三方检测的投诉,组织裁定与检测相关的技术争议,等。
5.1.2 业主PMT负责批准无损检测委托;督促、协调施工承包商合理安排施工,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准确及时提出无损检测委托,并为检测作业提供必要的现场配合。
PM-06-0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办法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 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办法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 准 人:总经理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14年 月 日生效日期:2014年 月 日起草部门:HSE 部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 码:PM-06-01 版 本:2014-2 发布范围:普 发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内控制度 HSE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办法目 录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定义........................................................15 组织机构与职责....................................................1 5.1 组织机构........................................................15.2 HSE管理职责....................................................26 附则............................................................10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办法1 目的明确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的HSE管理机构、机构中关键部门和人员的HSE职责和权限,保证工程管理HSE目标实现,进而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PM-06-19-1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规范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建设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与减少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爆破作业。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004,国务院。
3.3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广东省人大95号令,2001,广东省人大。
3.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5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3.6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9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10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
3.1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国务院。
3.12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公安部。
3.13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公安部。
3.14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管理职责4.1 HSE部负责爆破专业许可执行的监督、指导,督促隐患整改。
4.2 工程建设部负责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周边设施保护的协调。
4.3 PMT 和监理负责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认,以及爆破作业过程的监督、管理,PMT负责爆破作业许可的审批。
4.4 承包商负责作业前的作业危害和风险分析、对策的制定、许可申请、措施的落实,以及过程执行与许可关闭的规范管理。
同时,接受监督和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5 管理内容5.1 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爆破等级相应的爆破资质,爆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5.2 爆破作业单位现场必须配置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认可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PM-06-19-03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加强焊接操作和打磨作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人员伤害、保护作业人员健康,同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修正),2009,全国人大常委会。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国务院393号令,国务院。
3.3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01,广东省人大95号令,广东省人大。
3.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3.6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7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3.8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3.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3.10 《弧焊设备 第1部分 焊接电源》,GB15579-2004。
3.11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12部分 焊接电缆耦合装置》,GB15579.12-1998。
体系名称 工程项目管理 编 码 PM-06-19-03 版 本 号 2013-1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准人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 发布范围普发 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204号 发布日期2013年7月26日 生效日期2013年7月26日3.12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管理职责4.1 HSE部负责工程现场焊接操作与打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以及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4.2 工程建设部、PMT负责工程现场焊接操作、打磨作业的工程管理,监督承包商规范作业,定期检查,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炼化专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炼化专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炼化专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化专业相关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的搭设、拆卸、运行等工作。
第三条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并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相关的安全交底,确保所有人员了解操作要求、危险点及安全措施。
第七条起重作业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管,协助操作人员确保安全。
第八条起重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九条起重作业的计划应提前编制,明确任务、时间、地点、人员等,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起重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械的状态,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配备完全。
第十一条起重作业中,应严禁超载、超高等危险操作,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对于需要在高风区进行起重作业的情况,应提前查看天气预报,确保在风力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起重作业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作业情况和危险情况,接到指令后立即停止危险操作。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中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避免杂物堆放和施工区域混乱。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五条进行起重作业前,应对危险源进行分析,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的运行轨迹应与作业区域相隔一定距离,设置防护措施,避免人员接触。
第十七条物料吊装时应选用适当的吊绳、吊钩等起重工具,并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高空悬吊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确保人员坠落防护。
第十九条对于易燃、易爆物料的起重作业,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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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码PM-06-19-07 版本号2013-1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批准人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发布范围普发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204号发布日期2013年7月26日生效日期2013年7月26日1 目的加强和完善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全国人大。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国务院393号令,国务院。
3.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国务院373号令,国务院。
3.4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01,广东省人大95号令,广东省人大。
3.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3.6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3.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3.8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3.9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
3.10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3.1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HSE管理制度》,PM-06,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定义4.1 起重作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起重机械或人力进行的重物起落或转移等作业。
4.2 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叉车、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如链、绳和升齿轮)和辅具(如吊篮)等。
4.3 起重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a)一级起重:100吨以上(不含100吨);b)二级起重:40吨(含40吨)至100吨(含100吨);c)三级起重:40吨以下(不含40吨)。
5 管理职责5.1 HSE部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完善;负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参与大型起重作业中安全措施内容的复审。
5.2 工程建设部负责大型起重作业方案的联合审批,以及起重作业的技术监督。
负责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
5.3 PMT、监理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起重作业的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审核,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措施和作业过程的落实及检查。
负责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吊装方案的审核,PMT负责二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监理负责三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
5.4 承包商负责起重作业的直接管理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起重作业施工方案的编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起重机具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及时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5.5 承包商负责保证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5.6 承包商负责大型吊装作业前制定并落实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由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审核。
6 管理内容6.1 起重作业的基本规定6.1.1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10吨(含10吨)的起重作业需要有施工方案和办理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6.1.2 起重作业中涉及的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合格的资质证书,并随身携带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6.1.3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6.1.4 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
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6.1.5 定期以检查表形式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每天作业前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保留检查记录。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检修处理,并记录、保存检修档案。
6.1.6 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在必须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由承包商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监理、PMT批准。
长时间使用吊篮和滑车作业时(连续作业时间大于4小时),必须同时办理特殊高处作业许可证。
6.1.7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承包商应建立技术档案。
档案中至少应包括: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年检资料、正面全身照片打印件、检查维修记录。
做到一机一档案。
6.1.8 所有起重作业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6.2 起重人员的管理要求6.2.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6.2.2 承包商必须建立并保存起重作业人员的档案,将操作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PMT审查,审查完后,原件返还承包商,复印件由HSE部备案。
6.2.3 没有起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审查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从事起重作业。
6.3 吊具的管理要求:6.3.1 钢丝绳、吊钩、卡环、滑轮组、卸扣、绳卡及卷扬机等起重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6.3.2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试验记录,记录要及时归档,并提供给监理和PMT审核。
6.3.3 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6.3.4 承包商技术人员对进入工地的吊具、铁链、钢缆进行检查和确认,注明安全工作载荷,并保持定期的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6.3.5 起重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与保养,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报废处理。
6.4 起重作业的具体要求6.4.1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承包商负责人审批后,报PMT组织有关部门讨论、批复。
原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变更必须按上述程序进行,承包商不得在未经PMT的书面批复前擅自进行变更。
6.4.2 起重作业前必须由承包商的起重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6.4.3 在进行一级、二级起重作业前,承包商要组织施工班组自查、吊装队复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联合检查,确保达到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检查需有内容、结果及整改措施等的记录,存档。
6.4.4 施工班组自检的主要内容a)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b)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c)检查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d)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e)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4.5 吊装队复检:施工班组自查整改后,由吊装队按6.4.4的要求进行复查,并对复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4.6 联合检查: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承包商的项目经理部组织联合检查;必要时,应通知PMT与监理专业管理人员参加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a)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已有PMT的书面批复,有关措施和批复中的要求是否已落实;b)施工机具、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c)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d)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e)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查记录;f)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g)施工用电和天气预报情况;h)施工机具的性能和维护情况;i)施工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的资质和熟练程度;j)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等。
6.4.7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6.4.8 承包商HSE负责人对以上各类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认,在检查记录中签字,存档。
6.4.9 一级起重作业前,应按经书面批复后的吊装方案,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吊装方案后,由承包商的吊装总指挥签署“大型设备吊装起吊令”后,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并报PMT备案。
6.4.10 三级起重作业前,施工作业班组需对参与作业的设备机具进行自查自改,承包商HSE负责人确认该工作完成。
6.4.11 在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确保被所有作业人员清楚看见。
6.4.12 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同机种和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并统一指挥信号。
6.5起重作业中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a)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b)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c)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过程要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d)吊装过程中,没有指挥令,任何参与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e)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得指挥解开吊装索具;f)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6 起重作业中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a)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b)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其他物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c)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d)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f)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g)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进行起重操作;h)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应远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i)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j)在吊装过程中,严禁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k)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l)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m)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时,不得从事任何级别起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