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佛山研究生院《民法(总论)》考试大纲_广东财经大学考研论坛

合集下载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F528-民法和刑法(总论)试题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F528-民法和刑法(总论)试题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试年度:2018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F528-民法和刑法(总论)适用专业: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案例分析:2题,每题50分,共100分。

案例分析1:【基本案情】原告:招商银行某市分行。

被告:某纺织品公司。

原告诉称:2006年经被告申请,原告向其发放了三笔金额共计为400万元的人民币贷款。

借款到期后,经原告追索,被告未予还款。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被告从未与原告签订其所诉的三份借款合同,合同上被告的公章系他人私刻,故应认定合同无效。

且本案诉讼时效已过,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被告原副总经理叶某在任职期间,于2005年3月3日以被告名义在原告处开设了帐号为120104121064的银行帐户,在银行开户卡上预留了被告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叶某私章。

2006年4月至2006年6月间,叶某以被告名义分别与原告签订三份总额共4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06年4月至2006年10月。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400万元贷款均发放到了120104121064帐户上。

上述开户卡及借款合同、借据上加盖的被告公章、财务专用章经鉴定与被告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印章不一致。

叶某后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受贿等刑事犯罪,于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在此期间,被告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叶某以被告名义在原告处开设的120104121064帐户收、付款的凭证。

被告亦曾委派时任副总经理的梁某牵头组织财会科人员成立清查小组,对叶某负责的部门进行了帐务清查。

2008年3月23日,原告向被告送达贷款催收通知,已担任被告法定代表人的梁某予以认可,并在与三份合同对应的送达回执上签名并加盖了纺织公司公章。

2010年2月、2011年9月原告两次向被告催收贷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考研综合(民法学、经济法原理)考试大纲

考研综合(民法学、经济法原理)考试大纲

综合(民法学、经济法原理)《民法学》第一章民法总论第一节民法概述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节民事权利第四节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第五节民事主体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第七节代理第八节时效第二章人格权法第三节一般人格权第四节人格权的保护第三章物权法第一节物权和物权法概述第二节所有权第六节用益物权第七节担保物权第四章债与合同法第一节债的概述第三节债的分类第四节债的履行第五节债的保全第六节债的担保第十节合同的分类第十一节合同的订立第十三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四节违约责任第七章侵权责任法第一节侵权责任法概述第二节一般侵权责任第四节特殊侵权责任《经济法学》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第一节经济法的体系第二节经济法的地位第三章经济法宗旨和原则第一节经济法的宗旨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第一节经济法的主体第五章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节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第一节经济法的制定第二节经济法的实施第七章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第一节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第二节宏观调控法基本制度第八章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第一节财政调控法基本原理第二节预算调控法律制度第九章税收调控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第三节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第十章金融调控法律制度第一节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第二节中央银行调控制度第十二章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第一节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第二节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第十三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二节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第三节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第十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第三节反不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第十五章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理第二节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第三节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第四节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第十六章质量、价格、广告和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第一节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第二节价格监管法律制度。

广东财经大学F529-民法(总论)和刑法(总论)专业课考研真题(2015年-2016年)

广东财经大学F529-民法(总论)和刑法(总论)专业课考研真题(2015年-2016年)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试年度:2016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F529-民法和刑法(总论)适用专业: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2法律硕士(法学)[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案例分析:2题,每题50分,共100分。

一、1990年1月1日,甲出生于广东省某市。

自2006年2月1日起,因家境贫困,甲开始担任家教,以家教所得报酬维持自身所有生活开支。

待甲至法定婚龄后,甲与乙登记为合法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与甲的父母同住。

某日,甲突然不辞而别,离家五年一直杳无音讯。

后被法院宣告死亡,相关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甲的遗产。

但实际上,甲在离家前向乙借了100万元(约定2013年1月1日归还)独自前往广州“炒房”,并与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餐馆。

后因餐馆经营不善,餐馆对外负债10万元。

同时,甲将自有房屋(市值200万元)委托丁对外出售,委托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根据以上案例,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何时终止?(10分)(2)就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一事,谁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10分)(3)合伙餐馆的对外债务,甲与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10分)(4)如果丁接受委托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将甲的房屋以100万售出,甲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10分)(5)乙于2014年1月1日向法院起诉甲,要求甲偿还100万元欠款,后乙因入院治疗被迫撤回起诉。

乙的起诉在诉讼时效上能产生什么法律效果?为什么?(10分)二、甲于1990年1月1日出生于广东省某市。

2006年2月1日,甲回家途中发现一盗贼正在邻居家中实施盗窃,甲遂拿起棍棒冲入邻居家对毫无反抗能力的盗贼实施殴打,导致盗贼颅内出血并变成植物人。

随后,甲因经济拮据遂起歹念,深夜潜入邻居家实施盗窃。

当甲正在翻找财物时,另一邻居乙发现了甲并当场喝止,甲仓皇离开。

甲因此与乙结怨,顿起杀机。

广东财经大学F531民法(总论)和刑法(总论)考研专业课复试真题笔试试题(2019年)

广东财经大学F531民法(总论)和刑法(总论)考研专业课复试真题笔试试题(2019年)

[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案例分析:2 题,每题 50 分,共 100 分。
【基本案情 1】甲因资金周转困难,打算出售自家珍藏的一副名画。乙早就 仰慕此画,听说此事后立即联系甲。因双方在价格问题上一直谈不拢,同时也没 有其他人联系甲,于是甲主动提出降价 20 万出售。乙表示接受,但为保险起见, 乙要求甲提供鉴定书。甲于是找到业内知名鉴定大师丙。丙经鉴定后认为是赝品, 但丙与乙素来不睦,于是丙将此画鉴定为真品,而甲对此并不知情。乙于是买下 此画,直到一年后才无意中得知该画为赝品,遂要求甲退画还款。
圆梦广财 在吵闹过程中,将朱凤山家门窗玻璃和朱某的汽车玻璃砸坏。朱凤山为防止齐某
再进入院子,将院子一侧的小门锁上并焊上铁窗。5 月 8 日 22 时许,齐某酒后 驾车到朱凤山家,欲从小门进入院子,未得逞后在大门外叫骂。朱某不在家中, 仅朱凤山夫妇带外孙女在家。朱凤山将情况告知齐某,齐某不肯作罢。朱凤山又 分别给邻居和齐某的哥哥打电话,请他们将齐某劝离。在邻居的劝说下,齐某驾 车离开。23 时许,齐某驾车返回,站在汽车引擎盖上摇晃、攀爬院子大门,欲 强行进入,朱凤山持铁叉阻拦后报警。齐某爬上院墙,在墙上用瓦片掷砸朱凤山。 朱凤山躲到一边,并从屋内拿出宰羊刀防备。随后齐某跳入院内徒手与朱凤山撕 扯,朱凤山刺中齐某胸部一刀。朱凤山见齐某受伤把大门打开,民警随后到达。 齐某因主动脉、右心房及肺脏被刺破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朱凤山在案发过程中报 警,案发后在现场等待民警抓捕。
问题:(1)犯罪嫌疑人朱凤山的行为性质是否具有防卫性质?请阐述理由。 (2)犯罪嫌疑人朱凤山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请阐述理由。 (3)犯罪嫌疑人朱凤山的行为如果构成防卫过当,应构成何种罪名?
犯罪嫌疑人朱凤山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请阐述理由。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外国语学院《法语》考试大纲_广东财经大学考研论坛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外国语学院《法语》考试大纲_广东财经大学考研论坛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外国语学院《法语》考试大纲《法语》考试大纲概述:《法语》旨在全面考察应试者是否具备开始硕士阶段学习所要求的公共法语的能力,属于一种综合法语能力水平测试;要求应试者掌握相应水平的词法、句法,掌握一定的词汇量,具有法语阅读与法汉互译、写作等方面的技能。

第一章词法1.1名词1.1.1名词的性,数1.1.2名词在句中的作用1.2.限定词1.2.1冠词的种类及用法1.2.2指示形容词,主有形容词,泛指形容词,疑问和感叹形容词1.2.3数量词:基数词,序数词,量词1.3形容词1.3.1种类1.3.2性数配合1.3.3级差形式1.3.4在句中的作用1.4副词1.4.1级差变化1.4.2在句中的作用及位置1.4.3副词的种类:方式副词,数量副词,地点副词,时间副词,疑问副词,感叹副词等1.5代词1.5.1人称代词1.5.2副代词1.5.3指示代词1.5.4主有代词1.5.5关系代词1.5.6疑问代词1.5.7泛指代词1.5.8感叹代词1.5.9代词代替的对象及代词的配合1.6介词介词的形式及用法1.7动词1.7.1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及代动词1.7.2动词各种时态变位(1)直陈式:现在时,复合过去时,未完成过去时,愈过去时,先过去时,简单过去时,简单将来时,先将来时,过去将来时,最近将来时,最近过去时,过去最近将来时,过去最近过去时的用法(2)命令式的用法(3)条件式的时态及用法(4)虚拟式的时态及用法1.7.3动词的时态配合第二章句法2.1简单句2.1.1句子的主要成分:主语和谓语及其配合2.1.2句子的次要成分:宾语,状语,同位语,补语等2.2复合句2.2.1并列复合句2.2.2主从复合句:名词性从句,形容词性从句,副词性从句2.3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第三章阅读及翻译3.1阅读方面:要求考生能读懂背景知识为考生熟悉的文章,题材包括科普、文化、社会、人物等文体的文章;要求考生能理解其中的词句意思、主旨大意以及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能把握文章的观点和隐含意义。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法学院《法学综合二》硕士考试大纲_广东财经大学考研论坛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法学院《法学综合二》硕士考试大纲_广东财经大学考研论坛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法学院《法学综合二》硕士考试大纲《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概述: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法(总论)、刑法(总论)等基本理论。

考察内容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考察学生法学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第一部分民法(总论)一、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民法的特点●民法的地位与作用●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概述●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四、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监护●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五、合伙●合伙的概念●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合伙的债务承担●合伙的内部关系●退伙和入伙●隐名合伙●合伙的终止六、法人●法人制度概述●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法人的变更和终止七、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八、物●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货币和有价证券九、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分类●民事行为的成立●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十、代理●概述●代理权●无权代理●代理关系的消灭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期限●诉讼时效制度概述●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第二部分刑法(总论)一、刑法概论●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基本特征二、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的概念、分类及其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自然人犯罪主体●犯罪的故意与过失●认识错误三、正当行为●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类型●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中止的特征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成立要件●共同犯罪的分类●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六、罪数形态●罪数的判断标准●继续犯的特征●想象竞合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牵连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七、刑罚及刑罚制度●主刑和附加刑●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
[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名词解释(6题,每题5分,共30分)
1、法律规则
2、法律体系
3、法的效力
4、辩护
5、侦查终结
6、不起诉
二、简答题(6题,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司法的原则。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及其限制方式。
3、简述宪法解释的方法。
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考试年度:2013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611-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
适用专业:030101-法学理论、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9国际法学
4、简述刑事审判中的法官中立原则。
5、简述我国刑法中的缓刑适用条件。
6、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三、论述题(3题,每题20分,共60分)
1、论述法的规范作用。
2、论述宪法的法治原则。
3、论述我国刑法中的主犯认定及其处罚。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试题F513证据法学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试题F513证据法学

欢迎报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祝你考试成功!(第 1 页共 1 页)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考试年度:2018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F513-证据法学
适用专业:030106诉讼法学
[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论述题(4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 请论述审查判断证据的步骤与方法
2.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主要有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请对这两种观点予以分析,并进行比较研究。

3.请分析传闻排除规则
4. 如何进行质证?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佛山研究生院《民法(总论)》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特点
●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平等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
四、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监护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合伙
●合伙的概念
●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合伙的债务承担
●合伙的内部关系
●退伙和入伙
●隐名合伙
●合伙的终止
六、法人
●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成立
●法人的民事能力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七、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八、物
●物
●货币和有价证券
九、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分类
●民事行为的成立
●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十、代理
●概述
●代理权
●无权代理
●代理关系的消灭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概述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