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容器监督检验计划及检验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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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容器检验要求

常压容器检验要求

8 9 10
划线 开孔 接管焊接
孔的位置度公差小于2mm 按照图纸要求开孔,并修磨圆边 接管与筒体、封头的垂直度小于3mm
筒体内部吹扫 无焊渣、铁屑、灰尘等杂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1 12
管程试验 壳程试验
按照图纸要求,需附带打压报告 按照图纸要求,需附带打压报告 1、除锈 根据材料材质采用相应除锈方法,保证除锈后工件表面无锈迹、氧化皮 残留 ,无焊渣及焊接飞溅物机体表面为均匀的金属色 2、除油 应使用除油进行擦洗,严禁使用有机溶剂,防止破坏金属表面保护膜; 用水冲洗时,工件表面水膜连续,即除油干净 3、干燥 表面清理完,应将设备内部多余溶液及表面溶液残留吹干或晾干、擦干 (表面清理干净的设备,若防止超过两天或久置,喷漆前应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 4、设备表面存在不可修复的明显凹坑,喷漆前采取刮腻子打平的补救措施(保证 腻子不会脱落、收缩、出现裂纹),保证设备表面漆膜平整,色泽均匀 5、设备表面漆膜无流坠、无漏喷现象 6、不锈钢表面需酸洗干净,不允许打磨,无明显划伤、磕碰。 设备各接管口采取密封措施,密封牢固,不易脱落。其他包装运输事宜按 JB/T4711-2003的规定执行。 铭牌标识清晰、无误
13
表面要求
14 15
包装
铭牌
注:其余未注要求均按照 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第九章执行。
常压容器检验要求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材料 坡口
技术要求
材料材质、板材名义厚度符合图纸要求,成型厚度不小于名义厚度减去钢板负偏差 按相关工艺开坡口,保证焊透,并修磨周边,破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1、焊缝余高控制:0≤h≤2 2、直线度控制:在任意300mm连续焊缝直线度f≤3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以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细则中的内容:
1. 压力容器产品的批次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对每一批次的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2. 压力容器产品的材料和工艺要求:明确压力容器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材料的抗压强度、密封性能等。

3. 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评审:要求生产企业对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进行评审,确保其结构强度、安全系数等满足相关标准。

4. 压力容器产品的生产过程监控:要求生产企业对压力容器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包括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艺参数的控制等,以确保产品质量。

5. 压力容器产品的外观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外观进行检验,包括表面光洁度、无明显裂纹等。

6. 压力容器产品的功能性能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功能进行检验,包括承压能力、密封性能、渗漏情况等。

7. 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阀测试: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阀进行测试,确保其工作可靠、灵敏。

8. 压力容器产品的压力试验: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压力试验,以验证其耐压能力和安全性。

9. 压力容器产品的标志和标识:要求压力容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标志和标识,包括生产日期、批次号等信息。

10. 压力容器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对合格的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的出具,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能。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中的内容,具体内容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而有所差异。

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细则进行监督检验,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一、目的
加强常压容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和常压容器事故的发生,保证常压容器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公司常压容器的检验、检查工作
三、职责权限及分工
1、设备部负责全公司常压容器归口管理:
1.1负责监督检查车间部门常压容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建立管理公司常压容器相关台账;
2、车间部门负责常压容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2.1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常压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逐级汇报,并做好记录。

2.2车间设备管理员每月对本部门常压容器组织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3车间部门每季度对常压容器进行测壁厚和维护保养并建立好相应的台账。

四、内容
常压容器的定期检验检查分为:
1、外部检查是指常压容器运行中的在线检查。

从外部检查常压容器是否完好。

2、内部检查是指常压容器停机时的检查。

从内部检查常压容器的状态。

3、定期检查每季度对有腐蚀性介质常压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并测厚做好记录。

4、停用的常压容器应对其进行清理和置换处理后封存,并定期进行检查。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范文(3篇)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范文(3篇)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范文一、检验范围本检验细则适用于所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储罐、锅炉、压力容器等。

二、检验标准1.检验项目:(1)外观检验:包括容器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氧化等缺陷。

(2)尺寸检验:包括容器的长度、直径、壁厚等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焊接接头检验:包括焊缝的质量、长度、深度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材料检验:包括容器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内部检查:包括容器内部是否有积水、沉淀物等。

2.检验方法:(1)外观检验:采用目视检查方法,对容器进行全面检查。

(2)尺寸检验:采用测量工具,对容器的长度、直径、壁厚进行测量。

(3)焊接接头检验:采用放射性检测或超声波检测等方法,对焊缝进行检测。

(4)材料检验:采用化学成分分析等方法,对材料进行检验。

(5)内部检查:采用内窥镜等工具,对容器的内部进行检查。

3.检验要求:(1)外观检验:容器表面不得有裂纹、变形、氧化等缺陷。

(2)尺寸检验:容器的长度、直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3)焊接接头检验:焊缝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有裂纹、缺陷等。

(4)材料检验:容器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内部检查:容器的内部不得有积水、沉淀物等。

三、检验流程1.准备工作:检验人员按照检验项目准备检验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2.外观检验:检验人员对容器表面进行全面检查。

3.尺寸检验:检验人员采用测量工具对容器的长度、直径、壁厚进行测量。

4.焊接接头检验:检验人员采用放射性检测或超声波检测等方法对焊缝进行检测。

5.材料检验:检验人员采用化学成分分析等方法对材料进行检验。

6.内部检查:检验人员采用内窥镜等工具对容器的内部进行检查。

7.总结报告: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检验记录1.外观检验记录:检验日期:________检验人员:________容器编号:________检验结果:________2.尺寸检验记录:检验日期:________检验人员:________容器编号:________检验结果:________3.焊接接头检验记录:检验日期:________检验人员:________容器编号:________检验结果:________4.材料检验记录:检验日期:________检验人员:________容器编号:________检验结果:________5.内部检查记录:检验日期:________检验人员:________容器编号:________检验结果:________五、检验结果判定1.外观检验结果判定标准:(1)合格:容器表面无裂纹、变形、氧化等缺陷。

常压容器质量计划

常压容器质量计划

常压容器质量计划
目的
本质量计划旨在确保我们生产的常压容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保证用户安全和产品质量。

范围
本质量计划适用于我们公司生产的所有类型的常压容器。

责任部门
1. 研发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设计评审,确保设计符合标准要求。

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控制,并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和检查,以保证产品质量。

3. 质量部门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回处理。

主要要求
1. 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常压容器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 生产工艺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关键工序有记录和监控。

3. 产品必须进行压力试验,检查容器体的完整性和密封性能。

4. 定期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来保证其正常和有效运行。

5. 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明确的退回处理流程。

质量目标
首次过户质量率不低于98%,追溯不良率不高于2%。

常压容器检验

常压容器检验

常压容器检验及验收
1、罐壁高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设计高度的0.5%;
2、罐壁铅垂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0.4%,且不大于50mm;
3、罐壁的局部凹凸变性,不应有突然起伏
4、底圈壁板内表面半径的允许偏差储罐直径D<12.5m 允许偏差是±13mm
5、罐壁上的焊接痕迹或工卡具痕迹应清除干净,焊疤应打磨平滑;
6、罐底焊接后,其局部变性凹凸变性的深度,不应大于变性长度的2%,且不大于50mm;
7、充水试验:
1、罐底的严密性;
2、罐壁的强度及严密性;
3、固定顶的强度、稳定性及严密性
4、基础的沉降
8、充水试验前:与罐体焊接的所有构件与附件都应全部完工;所有与气密性试验有关的
焊缝不准涂油上漆;充水试验需用淡水,如果罐体是碳素钢或者16MnR,水温不得低于5℃;充水过程中基础不允许发生沉降;充水、放水过程中,应打开透光孔,且基础不得浸水。

9、罐底的严密性,应该以充水试验过程中罐底无渗漏为合格;
10、罐壁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以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后,罐壁无渗漏无
异常为合格;
11、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该以设计最高液位下1m慢慢充水升压,升至试验
压力,罐顶以无异常变性及焊缝无渗漏为合格;
12、基础的沉降观测:应该在储罐壁下部每10m左右设定一个观测点,点数应是4的
倍数,不得少于4个;。

压力容器检验和试验计划

压力容器检验和试验计划

共 第
6 6
页 页
序 号
检验项目 质量检验与控制点 检测设备、仪器 质量检验依据 检验
控制方式 质量记录 监检 第三方
1 2 3
完工资料 铭牌 档案资料
完工资料的清理符合程序文件要求,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的装订并送审 打了监检钢印的铭牌铆于产品的铭牌架上 将档案资料齐全的设备资料存在信息档案室
—— —— ——
15 封头与筒节的组对 16 封头与筒节的组对
检查对口错边量、施焊表面清洁度符合要求 1、施焊环境符合要求 2、焊接参数符合要求
17 筒体环焊缝的检查
1、检查筒体环焊缝的棱角度、焊缝的余高、直线度、 表面外观符合要求 2、检查焊缝的标记符合要求
焊缝表面质量检验记 录 焊缝布置图 B 射线检查报告
18 环焊缝的RT检查
控制方式 质量记录 监检 第三方 焊缝表面质量检验记 录 B 射线检查报告 产品制造检查卡
10 环焊缝的RT检查 11 开孔的检查
1、对焊接接头进行20%探伤,Ⅲ级合格 1、检查划线的尺寸、方位、大小符合图样要求 2、开孔后检查开孔位置、方位、大小、开孔的坡口尺 寸符合要求
12 接管与筒体、封头的组对 13 接管与筒体、封头的焊接
—— —— 钢直尺 焊口检测尺 ——
焊接操作与检验通用规程 焊接作业指导书 焊接作业指导书 焊接操作与检验通用规程 JB/T4730.4-2005
E E E E B
焊缝表面质量检验记 录 磁粉检查报告
四 总体尺寸、外观检查 1 总体尺寸、外观检查 1、复查管口方位、尺寸符合要求 2、检查支座的安装尺寸符合要求 2 外观检查 1、修磨深度不得大于钢板厚度的5%,且不得大于2mm 2、对于大于5%钢板厚度的凹坑、划痕应补焊后打磨 五 压力试验 1 液压试验 根据工艺卡要求对设备进行液压试验 —— 《液压试验工艺卡》 H A 液压试验检验报告 钢直尺 钢直尺 焊口检测尺 焊口检测尺 图纸 图纸 GB150-1998 GB150-1998 E E E E 产品总装检验总装 产品制造检查卡

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质量体系文件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承压类委托检验]文件编号:GZTJ/ZYCY14-2014-1/0版本号:第一版控制状况:□受控□非受控编制:审核:审批:分发号:持有人:2014年8月5日发布 2014年8月6日实施目录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附录1 检验仪器设备表........................................................................................附件2 控制流程图................................................................................................危险化学品容器检验原始记录...............................................................................危险化学品容器检验报告书...................................................................................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检验实施细则1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工艺。

2 适用范围本检验工艺适用于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规定的常压容器(以下简称“常压容器”)检验工作。

3 编制依据3.1 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2 NB/T47003.1《钢制焊接常压容器》3.3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标准3.4 CBJ《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3.5 JB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3.6 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模版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模版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模版1. 引言压力容器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其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科学、规范的检验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进行规定,以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安全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3. 总则3.1 检验目的本检验规则的目的是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确保其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2 检验依据本检验规则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以及产品技术规范等。

3.3 检验内容本检验规则的内容包括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检验。

3.4 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由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检验机构进行。

4. 检验要求4.1 设计检验4.1.1 设计文件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文件进行检验,包括设计计算书、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满足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1.2 材料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1.3 结构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结构进行检验,包括焊缝的质量、接头的强度等,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

4.2 制造检验4.2.1 制造工艺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工艺进行检验,包括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等,确保制造工艺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2.2 检验装置检验对用于压力容器产品检验的检验装置进行检验,包括压力计、温度计、流量计等,确保检验装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3 安装检验4.3.1 安装质量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包括连接件的紧固程度、密封性等,确保安装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3.2 安装位置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装位置进行检验,包括安装地面的承载能力、周围环境的影响等,确保安装位置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4 使用检验4.4.1 运行状态检验对压力容器产品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性能进行检验,包括压力、温度、流量等参数的监测,确保产品在正常运行状态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是指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督检验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细则内容:
1. 检验范围:确定需要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产品范围,包括设计压力、容积、使用场所、使用条件等。

2. 检验标准:制定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如GB150《压力容器》、GB/T150.1《钢制压力容器》等,作为检验依据。

3. 检验方法:明确适用的检验方法和技术,如压力测试、泄漏测试、冲压试验等,以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

4. 检验机构:确定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并明确其资质、设备和人员要求。

5. 检验频率:确定对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督检验的频率,一般根据产品的使用情况、环境变化等因素进行决定。

6. 检验记录:规定对每次监督检验的结果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应的检验报告、检验记录表等文件。

7. 检验结果处理:对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产品,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返工修理、更换零部件等,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

8. 监督检验报告:编制监督检验报告,汇总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以上仅为一些可能的细则内容,具体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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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篇)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篇)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应遵循以下规则:1. 国家标准: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这些标准包括《压力容器》(GB150)、《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GB/T3785)等。

2. 监督检验: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环节应进行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审核、产品样品检验、产品符合性评定等。

3. 产品标识和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产品应在制造过程中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工作压力等重要信息,并在产品上粘贴制造许可证明标志。

制造许可证的颁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4. 强制性认证: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企业应通过强制性认证,以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强制性认证的要求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5. 抽样检验:压力容器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的抽样检验方法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抽样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原材料检验、力学性能、安全附件、密封性、耐压试验等项目。

6. 不合格产品处理: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压力容器产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停止生产、召回已销售产品、处罚制造企业等。

以上是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一般规则,具体的规定还需参考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文件。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二)第一章绪论1.1 目的和依据本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本规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1.3 术语和定义1.3.1 压力容器产品指能容纳压缩气体、液体或混合气体液体的设备,并在其内部有与外界隔离的压力。

1.3.2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指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检验、测试、评估和监督,以确保其安全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1.3.3 检验机构指经国家认可的或通过评审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

第二章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内容2.1 检验项目2.1.1 压力容器制造标准的符合性检验2.1.2 材料检验2.1.3 制造工艺检验2.1.4 强度试验2.1.5 非破坏性检验2.1.6 密封性检验2.1.7 用户标志检验2.1.8 安装检验2.1.9 使用试验2.2 检验方法2.2.1 符合性检验方法2.2.2 材料检验方法2.2.3 制造工艺检验方法2.2.4 强度试验方法2.2.5 非破坏性检验方法2.2.6 密封性检验方法2.2.7 用户标志检验方法2.2.8 安装检验方法2.2.9 使用试验方法第三章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要求3.1 检验机构资质要求3.1.1 检验机构应具备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设备和实验场地。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1990年8月2日劳动部劳锅字〔1990〕10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统一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内容和要求,保证监检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的压力容器产品和液化气体汽车槽车、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安全质量的监检。

接受监检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第三条监检工作应在压力容器制造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

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

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

监检单位应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第四条监检的依据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现行的有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图样。

第五条监检内容包括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受检单位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检查。

第六条在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与监检单位发生争议时,应提请受检产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部门处理。

必要时,可报请上级劳动部门仲裁。

第二章监检项目和方法第七条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附件l《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和《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说明》(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说明》);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按附件2《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每6个月向地市级和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填报一次,填报的具体要求,由省级劳动部门确定。

第八条对压力容器的监检项目分为三类:A类:监检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检,并在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经监检确认后,在受检单位提供的相应的工作见证(检验<试验>报告、表卡、记录等,下同)上签字。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范本(二篇)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范本(二篇)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制定本监督检验细则。

本监督检验细则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监督检验细则适用于压力容器产品的监督检验。

第三条检验单位对于压力容器产品的监督检验,由国家压力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验单位)进行。

第四条检验依据压力容器产品的检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技术规程》2.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方法》3. 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4. 产品设计文件和制造文件第二章检验内容第五条检验范围压力容器产品的监督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材料和焊接质量检验2. 压力容器结构形式和尺寸检验3. 容器壁厚测定和非破坏检测4. 试验压力和试验介质的选择与确定5. 试验过程和结果记录6. 安全装置的安装和调试7. 技术文件、合格证及标志的齐全性检验8. 其他必要的检验项目第六条样品选取1. 根据相关规定,从生产企业的产品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选取样品进行检验。

2. 样品应当在保持原样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第三章检验要求第八条技术文件审核对于压力容器产品的监督检验,检验单位应对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确保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材料和焊接质量检验1. 对于压力容器产品的材料和焊接质量,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包括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金相检查等。

2. 对于焊接接头,应进行焊缝的无损检测,确保焊缝的质量。

第十条压力容器结构形式和尺寸检验对于压力容器产品的结构形式和尺寸,应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容器壁厚测定和非破坏检测1. 对于压力容器产品的壁厚,应进行测定和非破坏检测,确保其达到要求。

2. 非破坏检测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执行,包括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等。

第十二条试验压力和试验介质的选择与确定1. 对于压力容器产品的试验压力和试验介质,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确定。

常压容器管理制度

常压容器管理制度

常压容器管理制度一、总则常压容器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为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常压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和改造等环节。

二、设计与制造1、常压容器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其使用环境、介质特性、工作压力和温度等因素。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2、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生产条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制造。

制造过程中应确保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测试。

3、常压容器制造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材质报告、焊接记录、检验报告等。

三、安装与验收1、常压容器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对基础、支撑、连接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保证容器的稳定性和密封性。

3、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包括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压力试验、密封性试验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使用管理1、使用单位应建立常压容器的设备台账,详细记录容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安装日期、使用地点等信息。

2、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容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定期对常压容器进行巡检,检查内容包括容器的外观、焊缝、连接部位、安全附件等。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严禁在常压容器上随意开孔、焊接、拆除或损坏安全附件。

如需对容器进行改造或维修,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五、检验与维修1、定期对常压容器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根据容器的使用情况和介质特性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 3-6 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压力容器检验管理制度模版

压力容器检验管理制度模版

压力容器检验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压力容器检验工作,保证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 压力容器:指能够承受内部压力,外部形状不变的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储罐等设备。

2. 检验:指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其技术状态和安全性。

三、责任分工1. 领导责任:应当制定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和相关政策,并保证其执行。

2. 管理部门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检验人员责任:负责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和评估,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四、检验计划1. 检验频次: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状况和检验结果,制定压力容器的检验频次和方法。

2. 修复计划:对于发现的缺陷或潜在问题,应当及时制定修复计划,并实施修复工作。

3. 检验记录:对每次检验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内容,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检验程序1. 准备工作:检验前应当进行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放空、加压等。

2.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压力容器类型和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如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等。

3. 检验结果评估:根据检验结果,评估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六、检验记录和报告1. 检验记录:对每次检验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内容。

2. 检验报告:根据检验记录编制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压力容器的技术状态、存在的问题、修复计划等内容。

七、修复措施和验收1. 修复计划:根据检验报告提出的修复要求,制定修复计划,并实施修复工作。

2. 修复验收:修复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修复的效果符合要求。

八、安全教育和培训1. 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压力容器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 培训要求:对从事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

常压容器监督检验计划及检验试验要求

常压容器监督检验计划及检验试验要求

常压容器监督检验计划及检验试验要求一、前言为规定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检验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容器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包括微内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及与容器相焊接附件的检验和验收。

容器的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要求依据NB/T 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和GB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验项目分为A类和B类,其要求如下:(一)A类,是对容器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在容器制造、施工到达该项目时,监检员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其结果得到监检员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二)B类,是对容器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监检员一般在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受检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可以继续进行该项目的实施,监检员随后对该项目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监检工作见证包括监检员签字(章)确认的受检单位提供的相应检验(检测)、试验报告和监检记录。

常压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录1。

三、检验及验收要求容器的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3.1 材料验收3.1.1 列入GB150的钢材均可作容器用钢。

3.1.2 建造容器选用的材料和附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钢板和附件上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

按质量证明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要时尚应进行复验。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制造容器的材料进行复验:a) 钢材质量证明书提供的材料性能数据不全;b)焊接材料无质量证明书;c)图样注明对钢材有特殊要求。

3.1.3 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1.4 钢板应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应钢板标准规定。

3.1.5 钢板表面局部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不应大于相应钢板标准允许负偏差值。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常压容器定期检验、检查规定
一、目的
加强常压容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和常压容器事故的发生,保证常压容器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公司常压容器的检验、检查工作
三、职责权限及分工
1、设备部负责全公司常压容器归口管理:
1.1负责监督检查车间部门常压容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建立管理公司常压容器相关台账;
2、车间部门负责常压容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2.1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常压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逐级汇报,并做好记录。

2.2车间设备管理员每月对本部门常压容器组织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3车间部门每季度对常压容器进行测壁厚和维护保养并建立好相应的台账。

四、内容
常压容器的定期检验检查分为:
1、外部检查是指常压容器运行中的在线检查。

从外部检查常压容器是否完好。

2、内部检查是指常压容器停机时的检查。

从内部检查常压容器的状态。

3、定期检查每季度对有腐蚀性介质常压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并测厚做好记录。

4、停用的常压容器应对其进行清理和置换处理后封存,并定期进行检查。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细则以下是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一些细则:
1. 检验对象:压力容器产品,包括容器本体、管路、仪表阀门等。

2. 检验原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符合安全设计要求和制造标准。

3. 检验内容:包括静态压力试验、流量试验、爆破试验、泄漏试验等。

4. 静态压力试验: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耐压试验,检验容器的耐压性能。

按要求逐级增加压力,检查容器是否发生破裂、漏气、变形等情况。

5. 流量试验:针对带有管路的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检验,测试管路的流量性能,确保管路的通畅性和流量符合要求。

6. 爆破试验: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最大工作压力的爆破试验,测试容器是否能够在安全范围内承受最大工作压力,避免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7. 泄漏试验: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泄漏性能测试,确保容器的密封性能良好,防止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

8. 检验结果:根据检验结果,判断压力容器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合格的产品可以进行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需要进行修理或淘汰。

9. 检验周期:压力容器产品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具体周期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定。

以上是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一些细则,具体的检验细则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产品类型进行确定。

建议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验,并由专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常压容器——检测、检修常用标准速查手册附带依据精选全文完整版

常压容器——检测、检修常用标准速查手册附带依据精选全文完整版
行。油罐修理应由具备油罐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SH/T5921-2000
3总则
3
罐壁板的最小公称厚度,不得小于储存介质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和试水介质条件下罐壁板的计算厚度分别加各自壁厚附加量的最大值。内经小于15米的油罐罐
壁板的公称厚度不得小于5mm。直径大于等于15米且小于36米的油罐罐壁板的
公称厚度不得小于6mm。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常压容器——检测、检修
序号
标准内容
依据标准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至少每3年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设施、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办 法 》
第二十二条
2
油罐的修理周期一般为5—7年。新建油罐的第一次修理周期最长不宜超过10年。油罐修理前应进行现场检测,做出规范的检测报告。修理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
GB50341-2003 对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圆筒的最小厚度,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为3mm。对高合
金钢为2 mm。
JB-T4735-97
3.5.2
5
冬季每周检查呼吸阀不少于1次,其他季节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冬季检查阻火器
每月不少于1次,其他季节每季检查不少于1次。
SY/T5737-2004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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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容器监督检验计划及检验试验要求一、前言为规定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检验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容器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包括微内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及与容器相焊接附件的检验和验收。

容器的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要求依据NB/T 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和GB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验项目分为A类和B类,其要求如下:(一)A类,是对容器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在容器制造、施工到达该项目时,监检员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其结果得到监检员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二)B类,是对容器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监检员一般在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受检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可以继续进行该项目的实施,监检员随后对该项目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监检工作见证包括监检员签字(章)确认的受检单位提供的相应检验(检测)、试验报告和监检记录。

常压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录1。

三、检验及验收要求容器的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3.1 材料验收3.1.1 列入GB150的钢材均可作容器用钢。

3.1.2 建造容器选用的材料和附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钢板和附件上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

按质量证明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要时尚应进行复验。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制造容器的材料进行复验:a) 钢材质量证明书提供的材料性能数据不全;b)焊接材料无质量证明书;c)图样注明对钢材有特殊要求。

3.1.3 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1.4 钢板应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应钢板标准规定。

3.1.5 钢板表面局部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不应大于相应钢板标准允许负偏差值。

3.1.6 钢管的标准及许用应力按NB/T 47003.1-2009中表5-2的规定。

3.1.7 锻件的标准及许用应力按NB/T 47003.1-2009中表5-3的规定。

3.1.8 螺柱和螺母的标准及许用应力按NB/T 47003.1-2009中表5-4的规定。

3.2 加工成型检验3.2.1储罐在预制、组装及验收过程中所使用的样板,应符合下列规定:a)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应小于1.5m;b)直线样板的长度不得小于1m;c)测量焊缝角变形的弧形样板,其弦长不得小于1m;d)样板采用0.5mm厚的镀锌铁皮制作,样杆用2mm厚的扁钢制作;e)样板、样杆周边光滑整齐,大样板为防止变开必须进行加固处理;f)样板制作完成后,用记号笔或铅油在样板上标出正、反面及所代表的构件名称、部位、规格,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3.2.2 钢板切割及焊缝坡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a)碳素钢板及低合金钢板宜采用机械加工或自动、半自动火焰切割加工;不锈钢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切割加工;罐底边缘板及罐顶板的圆弧边缘,可采用手工火焰切割加工;用于对接接头厚度大于10mm的钢板,板边不宜采用剪切加工。

b)当工作环境温度低于下列温度时,钢材不得采用剪切加工: 1)普通碳素钢:-16℃; 2)低合金钢:-12℃。

3.2.3 坡口表面要求:a)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火焰及等离子切割坡口产生的表面硬化层,应去除。

b)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其母材两侧表面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边缘的距离计算)的氧化物、油污、熔渣及其他有害杂质。

3.2.4 不锈钢容器的预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锈钢板不应与碳素钢板接触;b)不锈钢板不应用样冲打眼,宜采用易擦洗的颜料做标记;c)不锈钢板及构件的吊装宜采用吊装带,运输胎具上宜采取防护措施;d)不锈钢板及构件不得采用铁锤敲击,其表面不应有划痕、撞伤、电弧擦伤、腐蚀,并保持其光滑;e)不锈钢的构件不应采用热揻成型。

3.2.5 储罐的所有预制构件完成时,应有编号,并应用油漆或其他方法做出清晰的标识。

3.2.6 所有卷制完成的预制件在保管和使用的过程中应使用弧形胎具,以防改变或损坏。

3.2.7 底板预制检验3.2.7.1 底板预制前应绘制排版图。

4.2.7.2 罐底的排版直径,按设计直径放大0.1%~0.15%,边缘板沿罐底半径方向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700mm;4.2.7.3 中幅板的宽度不得小于1000mm;长度不得小于2000mm;与边缘板连接的不规则中幅板最小直边尺寸不得小于700mm;4.2.7.4 罐底边缘板伸出壁板外侧长度不得小于50mm;4.2.7.5 底板任意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3.2.8 壁板预制检验3.2.8.1 罐壁板宽度不得小于500mm;长度不得小于1000mm。

3.2.8.2 壁板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3.2.8.3 壁板卷制后,应立放在平台上用样板检查。

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2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4mm。

3.2.9 固定顶板预制检验3.2.9.1 固定顶顶板预制前应绘制排版图。

3.2.9.2 顶板任意相邻焊缝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m;3.2.9.3 单块顶板本身的拼接,宜采用对接,但必须焊透,相邻焊缝相互错开,距离不小于200mm。

3.2.9.4 拱顶的顶板在平台上放样下料在胎具上预制成型;加强肋用滚板机加工成型,并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2mm,加强肋与顶板组焊时,应采取防变形措施。

3.2.9.5 拱顶的顶板预制成型后,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10mm。

3.2.10 构件的预制检验3.2.10.1 包边角钢、加强圈等弧形构件加工成型后,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2mm。

放在平台上检查,其翘曲变形不得超过构件长度的0.1%,且不得大于6mm。

3.2.10.2 热煨成型的构件,不应有过烧现象。

3.2.11 胀圈的制作检验:胀圈加工成型后,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1.5mm。

放在平台上检查,其翘曲变形不得超过构件长度的0.1%,且不得大于6mm。

3.2.12 罐底组对安装检验3.2.12.1 罐底边缘板为带垫板的对接接头,对接焊缝应完全焊透,表面应平整。

垫板应与对接的两块底板贴紧,其间隙不得大于1mm。

罐底边缘板对接接头间隙,应符合图样规定,焊完后将露出底板的垫板保留20mm其余长度切除。

3.2.12.2中幅板与中幅板间采用搭接接头,其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为正负5mm,搭接间隙不应大于1mm。

3.2.12.3 罐底板铺设前,应按图纸要求,将罐底下表面涂刷防腐涂料,每块底板边缘50mm内不刷,涂料的规格详见工程统一规定。

3.2.12.4 罐底铺设焊接后,其局部凹凸变形的深度,不应大于变形长度的2%,且不应大于50mm。

3.2.13 壁板组对安装检验3.2.13.1 罐壁组装前,应对预制的壁板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组装。

需重新校正时,应防止出现锤痕。

3.2.13.2 相邻两壁板上口水平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

在整个圆周上任意两点水平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6mm;壁板的铅垂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3.2.13.3 组装焊接后,在底圈罐壁1m高处,内表面任意点半径的允许偏差为±13mm。

3.2.13.4 其它各圈壁板的铅垂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该圈壁板高度的0.3%。

3.2.13.5 各圈壁板的纵向焊缝宜向同一方向逐圈错开,其间距宜为板长的1/3,且不得小于300mm。

3.2.13.6 底圈壁板的纵向焊缝与罐底边缘板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

3.2.13.7 当罐壁厚度大于12mm时,开孔接管或开孔接管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环向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焊脚尺寸的8倍,且不应小于250mm。

3.2.13.8 当罐壁厚度小于12mm时,开孔接管或开孔接管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与罐壁环焊缝之间距离,不应小于壁板厚度的2.5倍,且不小于75mm。

3.2.13.9 罐壁上连接件的垫板周边焊缝与罐壁纵向焊缝或接管、补强圈的边缘角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与罐壁环向焊缝交叉时,被覆盖焊缝应磨平并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检查,垫板角焊缝在罐壁对接焊缝两侧边缘最少20mm不焊。

3.2.13.10 壁板组装时,应保证内表面齐平,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纵向焊缝错边量:壁板厚小于或等于10mm时,不应大于1.0mm;当板厚大于10mm时,不应大于板厚的0.1倍,且不应大于1.5mm.b)环向焊缝错边量:当上圈壁厚度小于或等于8mm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得大于1.5mm;当上圈壁板厚度大于8mm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得大于板厚的0.2倍,且不应大于2mm。

c)组装焊接后,焊缝的角变形用1m长的弧形样板检查,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d)组装焊接后,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平缓,不得有突然起伏,当板厚≤12mm时,局部凹凸变形≤15mm。

3.2.14 拱顶组对安装检验3.2.14.1 顶板的铺设应在单块顶板与加强肋组焊完毕,检验合格后进行。

安装前应按本方案要求检查包边角钢的半径偏差;顶板应按划好的等分线对称组装,顶板搭接宽度按图纸要求,允许偏差为±5mm。

3.2.14.2 支柱铅垂度允许偏差不大于柱高的0.1%,切不大于10mm。

3.2.14.3 顶板焊接成形后,用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15mm。

3.2.15 附件安装3.2.15.1 开孔接管中心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mm;按管外伸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3.2.15.2 开孔补强板的曲率,应与罐体曲率一致。

3.2.15.3 开孔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焊瘤、划痕以及降低强度和连接可靠性的缺陷,法兰的密封面应与接管的轴线垂直,倾斜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法兰的螺栓孔,应跨中安装。

3.3 焊接检验3.3.1焊接检查前,焊工将熔渣、飞溅处理干净;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弧坑的未焊满等缺陷。

成型要良好,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焊角高度符合设计规定,对接焊缝宽度盖过每边坡口2mm为宜。

3.3.2 对接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总长度的10%;标准屈服点大于390MPa的低合金钢底圈壁板纵向焊缝如有咬边,应打磨圆滑。

3.3.3 罐壁立焊缝不得有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罐壁对接环向焊缝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深度不得大于0.5mm,凹陷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凹陷的总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度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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