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6〕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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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工费调整苏建函价号文件

江苏人工费调整苏建函价号文件

江苏人工费调整苏建函价
号文件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9〕1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
指导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8.24
•【字号】苏建函价〔2017〕721号
•【施行日期】2017.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7〕7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4日。

江苏省人工费调整 苏建函价(2019)142号文件

江苏省人工费调整 苏建函价(2019)142号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9〕1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单位:元/工日。

江苏省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更新至2017年3月)

江苏省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更新至2017年3月)

苏建函价〔2010〕494号,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1〕812号,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3〕111号,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3〕549号,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苏建函价〔2014〕102号,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4〕569号,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5〕133号,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5〕628号,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6〕117号,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6〕570号,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价站【2017】8号,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人工费历次调整汇总(2001-2015)

江苏人工费历次调整汇总(2001-2015)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7.苏建函价〔2013〕111号8.苏建函价〔2013〕549号9.苏建函价〔2014〕102号10.苏建函价〔2014〕569号11.苏建函价〔2015〕133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1)401号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

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5)6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厅、局:根据全省各地调查反映的情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普遍偏低,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了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稳定队伍,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2015)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2015)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的通知(2015)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函价[2015]62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8.31
【实施日期】2015.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5〕628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单位:元/工日。

【2018-2019】苏建价201X,628号文word版本 (6页)

【2018-2019】苏建价201X,628号文word版本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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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2001-2013年)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2001-2013年)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7.苏建函价〔2013〕111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1)401号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

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5)6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厅、局:根据全省各地调查反映的情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普遍偏低,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了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稳定队伍,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苏建函价【2019】1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9】1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序号 地区
工种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市 政工程
修缮加 固工程
城市轨 道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机械 台班
点工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包工包料工
1 苏州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南京市 包工包料工
2 无锡市

常州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102
93
98 102-132 88
92
98
88
101
85 99 110
92
84
130 132-159 116
123 130 119
131
119
102
92
97 101-131 88
90
97
88
101
84 99 109
90
82
129 131-158 116
121 129 118
130
119
单位:元/工日
序号 地区
工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市 政工程
修缮加 固工程
城市轨 道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机械 台班
点工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扬州市 包工包料工
3
泰州市 南通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镇江市
包工不包料工程
徐州市
连云港市 包工包料工
4 淮安市

盐城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宿迁市
包工不包料工程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内容2015年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内容2015年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表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7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8.苏建函价〔2013〕111号9. 苏建函价〔2013〕549号10.苏建函价〔2014〕102号11、苏建函价〔2014〕569号12、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3、苏建函价〔2015〕133号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附录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表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1)401号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

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苏建函价〔2013〕111号

苏建函价〔2013〕1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2013〕11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单位:元/工日序号地区工种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市政工程修缮加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古建园林工程机械台班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1苏州市包工包料工程一类工8181-10472727770796777二类工7769三类工7264包工不包料工程101104-12791951019310293点工84897579847784772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包工包料工程一类工7979-10271717669786676二类工7668三类工7163包工不包料工程99102-1248994999210192点工82877378827682763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镇江市包工包料工程一类工7878-10171717568776575二类工7567三类工7163包工不包料工程99101-1238893999110091点工82867377827582754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包工包料工程一类工7878-10070707468776474二类工7467三类工7062包工不包料工程98100-122889298909990点工8185727781748174。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120
125
132
123
133
123
2
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
包工包料工程
一类工
103
103-133
93
92
99
89
102
86
99
111
二类工
99
89
三类工
92
84
包工不包料工程
130
133-160
117
124
130
121
132
121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单位:元/工日
序号
地区
工种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包工包料工程
一类工
102
101-131
92
90
97
88
101
84
99
109
二类工
97
88
三类工
90
8-158
116
121
129
118
130
119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序号
地区
工种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市政工程
修缮加固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机械台班
点工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1
苏州市
包工包料工程
一类工
105
105-136
95
93
101
90
103
87
99
112
二类工
101
90
三类工
93
85
包工不包料工程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第一篇: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2月18日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第二篇: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15]133号概要附件: 苏建函价[2015]133号,从2015.3起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单位:元/工日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单位:元/工日第三篇: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本站推荐)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京造定[2007]1号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为缓解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如下:一、2007年2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概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

而应当根据我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编制期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下简称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二、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合同开工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苏建函建〔2022〕94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要求,全面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经研究,决定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是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要求,在实名制考勤的基础上,通过将现场农民工“苏安码”与支付其本人工资的唯一银行借记卡绑定,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范围农民工“一人一码一卡”的工资支付机制。

二、明确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监管标准农民工工作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绩效奖金及其他收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1〕379号)文件精神,苏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最高为189元/工日。

为规范监管,统一确定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标准不低于189元/工日,项目配套附属人员支付监管标准不低于106元/工日(统一按三类工标准,人员比例不超过项目总人数的15%)。

各企业、项目可以根据工种的不同制订差异化支付标准,原则上各工种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189元/工日。

工资支付监管标准根据省指导价适时调整。

三、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行“日计酬、月结算”的支付方式。

用工单位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每月10日前,核定上一月度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项目部审核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代劳务分包及专业承包单位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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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6〕11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6.03.01
施行日期
2016.03.01
文号
苏建函价〔2016〕117号
主题类别
工资福利
效力等级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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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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