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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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和监控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持续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装置、适用时包括软件等。

3 职责
3.1 设备部负责对测量、监控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3.2 质量部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

3.3 设备部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 工作程序
4.1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测量和监控设备,对其的采购和验收,执行《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4.2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初次检定
4.2.1 经验收合格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由设备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

对合
格品应贴上合格证;设备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履历卡》,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适用时)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4.2.2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4.2.3 设备部负责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发放。

4.3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 每年十二月设备部编制下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检定。

对需
外校的设备,由设备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周期检测按照校验计划进行,校验计划一般按照检定、校准证书上有效期的时间或者建议复校时间间隔来制定,如设备报告中未提供具体有效期时间,则按一年周期来制定校验计划)。

4.3.2 检定合格的设备,由管理员贴上“合格证”,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
“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

4.3.3 对于测量、监控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4.4 测量和监控的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贮存的控制
4.4.1 对于测量和监控用的设备(如适用时软件)等,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4.4.2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
具体执行操作规范,规定操作者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及运行检查,检查测量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4.4.3 在使用测量和监控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做好记
录。

4.4.4 使用者在测量监控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
其损坏或失效。

4.5 测量和监控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4.5.1 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质量部经理。

质量部经理应组织追查
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对已产生产品的影响和风险并保持记录,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

质量部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和验证,采取相应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保持所有相关记录。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量部经理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环境要求
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由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

4.7 对检测人员要求
设备部对测量、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4.8 对于自制的具有检测作用的工装、夹具、样品、样板、量具等,需经质量部批准,设备部负责编
号、贴上相应合格标签,执行 4.3条款有关规定,设备部负责建立总台帐,编制检查、校准规程,对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5.1 相关文件
5.1.1 KG-QP20 《验证控制程序》
5.1.2 SOP-HW-001《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5.1.3 SOP-HW-007《计量管理制度》
5.1.4 SOP-HW-042《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5.2 相关记录
5.2.1 HWR-014 《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5.2.2 HWR-015 《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校准计划》
5.2.3 HWR-028 《监视和测量装置履历卡》
5.2.4 HWR-019 《设备处置申请单》
5.2.5 HWR-018 《新增设备验收单》
6 文件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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