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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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技开发人员的管理,激发科技开发人员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提高科技开发效率,促进公司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科技开发工作的员工,包括研发工程师、技术
支持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第二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过程应确保公平、公正,结果公开透明,让
员工充分了解考核标准和结果。
第四条绩效导向原则。
考核以绩效为导向,关注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第五条量化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考核指标既包括可量化的工作成果,也包括定性
的工作表现。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工作成果。
包括项目完成情况、技术创新成果、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等。
第七条工作态度。
包括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等。
第八条业务能力。
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学习提升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制定考核计划。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目标,制定科技开发人员考
核计划。
第十条确定考核指标。
根据考核计划,结合岗位要求,确定各岗位的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考核实施。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向员工反馈考核结果,并指
导员工改进工作。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薪酬调整。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薪酬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谈话提醒,必要时进行降职或解聘。
第十四条晋升与培训。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和培训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考核优秀的员工。
第十五条表彰与奖励。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