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销售计划有哪些特征?隐名租赁合同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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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销售计划有哪些特征?
隐名租赁合同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销售是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好的销售可以使得收益上升,发展越来越好。

然而有的人却利用各种销售骗局来获利。

那么金字塔销售计划有哪些特征呢?
1、加入者必须交纳权利金。

2、加入者必须认购相当数量的货品而且不准退货。

3、加入者必须认购相当数量的货品,并准许退货,但犹豫期非常短暂。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解析
通过金字塔销售计划所组建的组织,其有效奖励方式是来自于增加新会员(新下线)及其投资,而非来自于销售和配销真实的商品给实际使用或消费这些商品的人。

它并没有实际买卖真实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发生,而基本上是一种财富从新下线流向该
组织创办者的内部重分配现象。

这套架构并不能发挥合法的商业机制;其唯一进行的“买卖”实际上所换取的是架构中新下线的权益,以及新下线入会费(或所谓投资)的重分配。

金字塔式销售法在商业性方面并不求永续经营,因为他们基本上假定会有源源不绝的新人进来,而且都会愿意支付入会费,然后会因后继加入、并且跟他们同样这么做的新人而致富。

然而,由于实际上他们所能征召的新人有限,后来加入的新人便以等差级数的程度,而较介绍他们进来的人有越来越少的机会获利致富。

因此,这类组织往往都为期不久,而那些最后加入的人等于没有机会回收他们的入会费,更不用说要从这种架构中获利。

早期的金字塔式销售法由于缺乏有形的产品,因此随时可以让人辨识出来,而且也都能用法律禁止。

然而,后来的诈骗组织却辩称他们是个真正在经营多层次直销的企业,确实有“销售”商品和服务,企图以此欺骗大众,规避诉讼。

当然,多层次直销是一种备受肯定的销售方式,它是透过一个独立经销人员网络,让直销人员因为销售产品给消费者(包括加入这种销售办法的人)而获利的方式。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入者必须交纳权利金,必须认购相当数量的货品而且不准退货,而且必须认购相当数量的货品,并准许退货,但犹豫期非常短暂,是没有实际买卖真实产品或服务的。

如果借名购房后,登记的不是当事人的名字的这种购房形式就是隐名租赁。

但是生活中由于这种方式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很少人都是不会使用的,如果使用了这种方式就需要了解其一些法律概念,那么隐名租赁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怎么样的?
一、隐名租赁合同的法律概念
借名购房,顾名思义,即是购房人作为实际出资人购买房屋,登记于他人名下,但所有权仍属于出资人的情形。

购房人需以他人名义买房,主要有如下原因:规避法律、政策的限制性规定。

为了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在城市商品房之外,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了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在内的特殊住房。

中央财政对保障性住房投入了大额的专项财政补贴,这是政府为城市低收入居民所提供的一项特殊的社会福利政策,故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需要具备特殊的条件,对其有严格的资格审核。

除此之外,面对当前房价高涨等具体情况,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为彻底遏制房地产行业的投机和过度投资,在2010年《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先后有46个重点城市实施了基本限购令,根据购房者户籍和家庭单位对其购房数量进行限制,以期购房需求和房价回到理性合理和可支撑的水平。

贪图特殊的身份或条件所享有的便利、优惠。

如单位集资建房,通常只面向单位员工出售,或是单位员工购买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又如开发商销售手段,只面向小区业主销售停车用房,或是采取抽签排序选房的方式销售房屋并不允许转让抽签序号;再如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商业贷款,要求贷款人必须具备某些资格条件或是信用等级;等其他情形。

购房者通常为了享有这些特殊身份或条件所带来的购房优惠、便利而采取借名购房的方式以他人名义购房。

二、隐名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借名购房使得房产登记的权利人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为避免给交易相对人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害,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物权的所属应当进行公示。

动产以其占有为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即是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可以看出,不动产物权必须经过登记始发生物权效力。

一经公示,即产生公信力。

当事人基于对财产权属公示的信赖而为的交易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善意取得制度。

而对于借名购房,出资人并不是登记的权利人,即使其事实上对该房屋占有、管理和使用,也不是法律上适格的处分人。

登记权利人如果擅自处分该房屋,如设定抵押、出售等,如果相对方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法律会偏重保障交易安全和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不会仅因其非事实权利人,无权处分而判定该物权变动无效。

因此,借名购房如果发生纠纷,通常会陷入这样的境地:法
律保护当事人之间合法的意思自治的合意,即双方借名购房的约定,但法律更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善意相对人基于物权公示公信力产生的信赖利益以维持社会的稳定。

从上述文章中可以知道,由于一些不同身份的人买房会有特殊的优惠,购房者通常为了享有这些特殊身份或条件所带来的购房优惠、便利而采取借名购房的方式以他人名义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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