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总部给门店开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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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总部给门店开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统一连锁总部与门店之间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财务风险,特制定本
规章制度。
第二章开票流程
1. 门店在每月营业结束后应将销售情况、进货情况等相关资料整理好,汇总到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在收到门店提供的资料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开票操作。
3. 开票操作分为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4. 开具电子发票时,应在系统中输入相应信息,生成电子发票后将其发送至门店邮箱或系
统中。
5. 开具纸质发票时,应在发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然后通过快递或直接送
至门店。
第三章开票要求
1. 门店在收到发票后须在当日进行验收,确保发票信息完整无误。
2. 验收无误后,门店应及时将发票存档并按规定时间内报销。
3. 如门店对发票信息有异议或发票丢失等情况发生,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并协商处理。
第四章开票管理
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定期对开具的发票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发票使用
安全可靠。
2.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发票或有特殊情况的发票,财务部门应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审计。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总部上报开票情况,包括开票数量、金额、种类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总部财务部门和门店双方同意后
方可实施。
2.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连接总部所有。
以上为连锁总部给门店开票规章制度,希望各门店认真遵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