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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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学作业:
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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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3)
一、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现状
1.我国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 (3)
2.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严重 (3)
3.药品降价难以落实 (3)
4.高价药驱逐低价药 (4)
二、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分析
1.医疗费用结构性失衡,医院“以药养医” (4)
2.医药市场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医疗信息不对称 (4)
3.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各个环节依次加价 (4)
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暗箱操作” (5)
5.药品厂家的无序竞争,应对降价自有对策 (5)
三、解决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对策建议
1.合理调整医疗费用支付结构,破除“以药养医” (5)
2.严格对从业人员的监管及准入退出制度 (6)
3.打破现行的药品流通体制,缩短分销渠道 (6)
4.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和管理 (6)
5.坚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制,规范药品市场 (6)
6.采取第三方付费,完善费用制约机制 (6)
参考文献 (7)
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医改以来,国家不断调整药品价格,但近年来药品价格一直偏高不下,药价虚高成为公众反应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而这一问题将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本文通过对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原因分析,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药品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合理调整医疗费用支持结构,破除“以药养医”,严格对从业人员的监管及准入退出制度,缩短药品分销渠道,采取第三方付费等。
【关键词】药价虚高原因分析对策研究
引言: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社会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
消费者纷纷表示药价虚高,难以接受,他们恐怕生病,甚至连一个小感冒都惹不起,可见,药价虚高问题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与此同时,药价虚高只是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并成为卫生费用上涨的主要因素,增加了财政负担。
因此,合理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消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的现状
1、我国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
我国药品价格是从原来的国家单一主体定价逐步向市场多元化主体定价过渡,药品价格规制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依据相关法规,我国药品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规制办法。
不同企业生产的政府定价药品,疗效明显好于和毒副作用明显低于其它企业生产的同一产品,以及疗程可以缩短或疗程费用可以节省的产品,可以申请单独定价。
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社会成本确定价格,对供大于求的药品要按社会先进成本定价。
流通环节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合并计算,实行差别率。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药品分为医保类药品和非医保类药品两大类,非医保类药品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定价,只需将有关定价资料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在全国销售。
而医保类药品义分为甲,乙两类,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办法,其中甲类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定价和调价,全国执行同一价格;乙类由各地物价管理部门分别定价,在生产企业自行定价的堪础上有15%的凋控空间,各地分别执行各地的价格。
第二类是以招投标、挂网采购为主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2、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严重
药品价格虚高是指政府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或企业自主制定的药品零售价格远远高于其社会平均成本,使药品最终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价格出售。
目前,我国药品售价基本达到以下比例:中成药出厂价格一般为零售价格的20%-25%,化学药品为10%-20%,极个别在10%以下。
也就是说,药品的零售价格一般是出厂价格的4-10倍,甚至更多。
3、药品降价难以落实
降低药价是减轻国家负担,解决看病难的有效措施,挤尽药品价格中的水分
是减少就医开支最简捷的途径。
在老百姓十分关心的药价问题上,国家屡次降价的举措显然值得肯定。
但是,即使药品价格大幅“跳水”,作为患者感觉却不明显。
在医院和药店里,降价药品难觅其踪影,或者药品被更换名称或包装,价格不降反升。
究其原因,我认为“药价虚高”的原因并不完全在药品本身,更确切的说,形成的主要原因不是在药,因此,单纯的降价等措施只能起到暂时治标的作用,不能真正起到治本的疗效。
4、高价药驱逐低价药
药品市场招投标制度极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即“高价药驱逐低价药”的现象。
药品市场上的最终消费者其实是患者而非医院,但缘于我同“以药养医”的制度性设计以及医药市场中的双重代理关系的存在,药品进入医院以后,决定药品能否进入患者手中消费的选择标准其实是能否能给医院(医生)带来最大利润。
在进价15%的提价幅度既定的情况下,自然是高进价药能够为该医院带来更丰厚的利润,因此进价越高的药品反而会越好销售。
即使通过招投标制度,药品低价进入医院,最后也不能到达患者手中,形成“死标”,最终形成“高价药驱逐低价药”现象。
二、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分析
1、医疗费用结构性失衡,医院“以药养医”
据统计,政府在最近7年药价降了二十多次,各地招投标、挂网采购也一直在压低药价,但药价偏高的现象仍然没有明显缓解,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的缺陷以及由此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的结构性失衡所致。
国内医院的收入主要有三大块组成,即政府投入、技术与劳务投入、药品收入。
但现行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中,却存在理论认知及实践上的双重偏差,忽视了“医疗服务费用”,简单地把医药价格等同于药品价格,药品费用承载了补偿医疗服务费用过低的重任,最终表现就是药品价格过高.
2、医药市场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医疗信息不对称
医药是经济体系的特殊领域,在这个市场,存在“药商—医院(医生)”和“医院(医生)——患者”两重委托一代理关系。
医院(医生)在这两重委托-代理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既决定了一方面在医疗费用支出中必须考虑医院(医生)的知识价值,即技术服务费用;另一方面也导致医院(医生)存在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即出现“大处方”、“小病大治”等道德风险。
消费者与生产者(例如医生、医院等)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这意味着医生比病人更清楚需要什么样的医疗服务以及医疗服务的程度。
这种医生与病人间的不平等关系给医生创造了进行道德风险活动的机会。
举例而言,医生的处方用药过量就具有典型的“道德风险”特征。
实际上,医生也不是药品价格的决定者。
但是,如果医生利用病人一方的信息不对称开出价格昂贵的药方来替代便宜的(这些药物都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治疗效用).他们就可以从药品的需求方来影响药品价格。
医生之所以可以轻易的开出昂贵的药方是因为他们决定了病人使用哪个制造商的药品。
特别是当医生可以通过所开药方从制药厂取得回扣时,他们将对药品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3、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各个环节依次加价
药品价格的制定,除了考虑生产、研发成本和宣传费用外,每一个流通环节的层层剥削也导致了药品的价格高高在上。
从下面两个药品“流程图”中可以直观的反映药品加价的过程。
(1)市场零售环节:
药品生产企业医药公司等批销商中间商药店患者相应地,药价通常组成即为:药品生产成本、临床试用成本、申报费、推销推广费、医药批发商按比例加价、中间商按比例加价、药店店员回扣。
(2)医院销售环节:
药品生产企业医药代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生患者
相应地,药价通常组成即为:药品生产成本、临床试用成本、申报费、推销推广费、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公关费、医院加价、医生回扣。
上述流程图基本上反映了当前药品在流通领域销售过程以及药价逐渐上升的原因。
在医药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医院和药店只是最后一个环节,对药品的多次降价,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过多的造成药价虚高的现象。
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暗箱操作”
1999年,为改变药品采购腐败和混乱现象,降低虚高的药价,我国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但从目前看,上述目标都没实现,相反,药品招标采购却使“中介机构获利,患者和企业受损”。
药品招标又增加了医药企业的负担,企业为招标成功,不得不拿出一笔可观的“公关”费,进行“暗箱操作”,这些费用都追加到药价上,最终转嫁到患者身上。
药价并未降低,甚至出现越招标药价越高的现象,药品招标的作用只不过是通过招标增加了一个利益分享者而已。
5、药品厂家的无序竞争,应对降价自有对策
目前,我国医药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着“多、小、散、乱、低”现象,全国共有6 0 O 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1.3万多家药品流通企业,无证挂靠的不计其数。
有些药品竟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在生产,且多数属于仿制国外同类产品。
一个诺氟沙星有120多家企业生产,而一个氟哌酸竞有1000多家企业生产。
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高定价、高折扣已经成为推销药品的主要手段。
少数企业只改变一下药品的剂型和名称,就将其作为新药大幅提价,目的是为企业违规促销留下空间。
面对国家以往的多次降价,医药企业的利润空间自然会被挤占,那么企业也自有应对之策,或者重新命名、包装来变相涨价,或者对无利可图的药品停止供货。
总之,对于药品中间环节的利润,是一点也不会减少的。
三、解决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对策建议
1、合理调整医疗费用支付结构,破除“以药养医”
即重视医疗机构(医院、医生)的专业知识价值,适当提高医疗服务费用,降低药品本身的价格,回归医疗费用支出的合理结构,让医疗服务价格得到合理的回报,符合市场规律,符合患者的价值判断。
在做这方面的改革时,必须辅之以三个方面:第一,建立药品的经济学评价机制;第二,做好舆论引导,使老百姓理解医疗诊断的真实成本构成;第三,防止出现药品价格未降而医疗服务费用上升,反而使医疗费用总支出上涨的现象出现。
2、严格对从业人员的监管及准入退出制度
医疗服务中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能够导致医务人员的“诱导消费”情况发生,要减少这种不对称性带来的影响,单纯通过降低不对称性是不能行的通的,正如患者不可能在短期内掌握复杂的医疗知识一样。
只有依赖制度监管,才能实现不对称性影响的减弱。
加强对医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管,不仅要从是否具有通过考核的证书等指标,更要建立医务人员的诚信档案,将诚信档案与从业资格严格挂钩,建立政府、社会、医院三方的监管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公信度,改善医患关系。
3、打破现行的药品流通体制,缩短分销渠道
整合医药产品渠道系统,通过一体化整合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环境及医药产品自身特性的现代渠道系统,有效降低流通费用,尤其是切断现有流通环节中的高额的非正常流通费用。
药品从厂家生产出来到患者手中,往往要经历四到五个中间环节,患者遭受了展层剥削,药价自然无法下降。
摒弃垄断的购销模式,实现药品零售市场的充分竞争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价药房陆续出现,有的甚至打出降价40%一50%的条幅,这让习惯了虚高药价的消费者看到了看病吃药的另一种方式。
究其低价的原因,无非是挤压药品的购销环节,降低采购渠道中间环节的不良成本,药店直接向药品生长厂家或者大的药品供应商进货。
4、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和管理
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对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药品价格管理力度。
面对众多厂家成百上千的药品价格,必须监控到位,并且对成本、疗效要了解清楚再批准。
首先,药品行业应该增强自律性。
其次,加大监督力度,必须配合熟悉药品行业的价格管理者;监督机构应该监督产、供、销的所有环节;加强对药品价格总水平的监测,并及时公布药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再次,规范药品投标价格。
医疗行政部门要责成医疗单位改进奖励制度,不能以开大处方作为奖励原则,应以治好病为奖励原则,强调医务人员要根据病情合理用药,从而节约社会资源。
同时卫生、物价、税务、消协等部门和机构也要加强领导,统一行动,严格执法。
5、坚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制,规范药品市场
坚持推行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和药品流通企业的GSP认证,对新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要严格要求其通过相应的质量认证;对于已经获得认证的企业,要定期做好认证复核工作,及时的剔除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医药生产、流通企业。
这将有助于铲除药品高定价、高折扣的生存土壤,让企业早日走出恶性竞争的怪圈。
6、采取第三方付费,完善费用制约机制
所谓的第三方付费其实就是保险公司付费。
保险公司介入到医药付费过程中来,可以对医生药品开得是否适量、是否对症设置硬性监督,避免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
这样的制度从根本上剥夺了医生从给患者开具处方中得到“回扣”的权利,制药企业也无法对医生进行利诱。
对于我国而言,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保险的覆盖面积,是控制药品价格上涨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胡民.医疗费用结构性失衡下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研究[J].现代商业,2011(5)
[2] 张雷.我国药品价格虚高及政府管制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8(4)
[3] 周学荣.鹿颖,张伟倩.药品价格虚高的分析与治理对策[J].社会科学论坛, 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