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业务的核算 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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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误后: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 贷:同城票据清算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①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三联进账 单时,按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 贷:同城票据清算
②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第二、三联进账单, 经审查无误后:
银行票据业务的核算
一、票据基本知识 二、支票结算的核算 三、本票结算的核算 四、银行汇票结算的核算 五、商业汇票结算的核算
一、票据基本知识
(一)票据的概念和作用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三)票据行为
(一)票据的概念和作用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载明债务人要按指定期限向债权人无条
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信用证券。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表示金钱债权的有
收款人 ③ 收 妥 入 帐
收款人开户行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1.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核算 ⑴ 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⑵银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 出票人送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经审查无误 后,办理转账。 (分录同上)
⑥持票人即为占有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等。
(二)
2、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1)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 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 人和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权利。
追索权: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拒绝或因其他原 因不能实现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的权利。
1.
票据关系人,是对票据具体享有某种权利或承担某种义 务责任的当事人。它主要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及 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等。
其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是票据的基本关系人。 ①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由谁出票,主 要依据票据的性质和付款方式而定。例如,支票是由付款 人出票;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中,是由银行出票;而在 商业汇票中,既可由收款人出票,又可由付款人出票。 ②付款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或委托,向收款人、持票 人支付票款的人。如在支票中,开出该支票单位的开户银 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中,以承兑人为付款人;在本票中, 出票人即是付款人。 ③收款人是享有票据债权,具体收取票款的人。
(二)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 均可使用。 2.银行本票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3.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银行本 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 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签发银行本票应遵守的规定有: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能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出票银行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不定额本票要用压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更改时应当签章证明。
(三)票据行为
2、背书 概念: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或其他目的,在票据背面或粘 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工作:一是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背书日 期。 二是交付票据。 种类:有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三种。 要求: ——背书必须连续;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所附条件无效,但不影响 背书的法律效力; ——不能进行部分背书。
(三)票据行为
4、保证 概念: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为票据的某 个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提供担保而在票据上所为 的票据行为。票据的保证适用于汇票和本票。 效力:保证生效后,保证人即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 向被保证人的一切后手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清偿票 款后,可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工作:一是记载:“保证”字样、保证人签章、保证 人名称住所、被保证人名称、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给被保证人。 要求: ——不得附条件保证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负连带责任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 或:库存现金
贷:开出本票 (3)出票:出票行在办理转账和收取现金以后,签 发银行本票,经复核无误后交给申请人。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2、银行本票付款的处理手续
①代理付款行付款的处理手续。代理付款行接到在本行 开户的持票人交来的本票和二联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以 下内容:银行本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本 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与进账单上 的名称是否相符;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不定额本 票是否有统一制作的压数机压印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 否一致;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 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背书转让的本票是否按规定 范围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等。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2.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他行支票的处理
①持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待处理结算款项 等退票时间过后,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结算款项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持票人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②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时,经审查
价证券,对债务人来说是一种债务凭证,而对债 权人来说,是其债权的一种保证,它以货币金额 来表现其价值,票据的价值随票据的开立而存在, 随票据的转让而转移,谁占有票据即占有其所代 表的价值。
(一)票据的概念和作用
2.票据的作用 (1)支付结算的工具 (2)信用工具 (3)融资工具 (4)流通工具
(二)
(三)票据行为
6、追索 概念: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遭到拒付时,向其前手背书 人或出票人索取票款的一种票据行为。 效力:是对付款请求权的一种补充,在持票人不获付款 时,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前提:到期不获付款;其它法定原因(付款人死亡、破 产等);②必须保全票据权利(如在法定期限内提示) 程序:①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确定追索对象; ②受领追索费用(票据金额、利息、费用) 要求:①所有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②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7.支票可以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但用 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三)支票结算流程(借记支票)
出票人 出票人开户行
①出票
③交换支票 ④银行往来清算
收款人(持票人)
②
⑤
委
收
托
款
收
入
款
帐
收款人(开户行)
(三)支票结算流程(贷记支票)
出票人 委
①托 出付 票款
②提出进帐单 出票人开户行 清算资金
(二)
④背书人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接到票据后,经过 背书,将票据转给他人的人。而票据的受让人被 称为被背书人。
⑤承兑人是远期票据到期前,票据的付款人接受 出票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的人。 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按票面指示对正当持票人承 担支付票款的义务。票据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 人,而承兑后出票人居于从属债务人的地位,承 兑人则成为主债务人。
(2)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 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分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
(三)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 1. 出票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要求: ①出票必须有原因,如债权债务关系。 ②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要用大小写同时记 载,二者必须一致。
(三)票据行为
3、承兑 概念: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载明事项,对票据 金额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付款的文字记载及签章的一种 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效力:票据承兑后,承兑人作为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 债务人,到期负无条件付款责任。 工作:一是记载:在正面作“承兑”记载、承兑人签章、 承兑日期。二是交付票据给持票申请人。 要求: ——不得附条件承兑 ——不得部分承兑或改变汇票文义
7.持票人提示付款:现金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只能 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
(三)本票结算流程
申请人
① 申
② 出
请
票
出票银行
③ 持票购物
持票人
⑥提出本票 清算资金
④ 提
收 妥
示 票 据
入 帐 ⑤
代理付款行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1.银行本票出票的处理手续
(1)申请: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人和收 款人均为个人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时,应在申请书 的“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金额。 (2)收款:银行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审查其 内容是否齐全、清晰;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的, 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经审查无误后办理转 账。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本票加盖转讫章,通过票据交换向出票行提 出交换。
3.出票行结清本票款的处理
出票行通过票据交换提入的本票,经核对无误 后办理转账。
借:开出本票 贷 :同城票据清算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4.现金本票向出票行提示付款的处理 出票行接到收款人交来的注明“现金”字样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二)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
可使用。 2.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确
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 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3.签发支票应遵守的规定: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填 写;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 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签发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帐 户实存金额;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为预留银行签章;支 票的金额、签发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内容如 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证明。
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二)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5.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两个月。逾期的银行本票,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持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 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 票银行请求付款。
6.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转账的银行本票可以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背书转让。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3.现金支票的核算 出票人开户行受理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支取现金
时,审查无误后,经办行登记“现金收付清单”。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库存现金
三、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印章不符 的支票和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 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持票人提示付款应遵守的规定有: 现金支票收款人只能向支票付款人提示付款,提示 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
(三)票据行为
5、付款 概念: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票 款的行为。 效力:付款人付款,票据上所记载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 终止和消失;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责任 程序: ①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②付款人付款 要求: ①付款人按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②付款人对票据的审查:要素齐全合规;背书连续 ③付款人不得恶意付款 ④付款后要缴回票据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种类:银行本票分为定额和不定额两种。定额银行本票
的面额有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 银行本票可以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
支取现金。 适用范围 (1)付款人申请使用,主动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1、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银行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种类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3、适用范围 (1)付款人主动付款。既可签发给收款人,也可签
发给开户行委托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的客户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①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三联进账 单时,按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 贷:同城票据清算
②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第二、三联进账单, 经审查无误后:
银行票据业务的核算
一、票据基本知识 二、支票结算的核算 三、本票结算的核算 四、银行汇票结算的核算 五、商业汇票结算的核算
一、票据基本知识
(一)票据的概念和作用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三)票据行为
(一)票据的概念和作用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载明债务人要按指定期限向债权人无条
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信用证券。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表示金钱债权的有
收款人 ③ 收 妥 入 帐
收款人开户行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1.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核算 ⑴ 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⑵银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 出票人送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经审查无误 后,办理转账。 (分录同上)
⑥持票人即为占有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等。
(二)
2、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1)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 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 人和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权利。
追索权: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拒绝或因其他原 因不能实现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的权利。
1.
票据关系人,是对票据具体享有某种权利或承担某种义 务责任的当事人。它主要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及 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等。
其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是票据的基本关系人。 ①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由谁出票,主 要依据票据的性质和付款方式而定。例如,支票是由付款 人出票;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中,是由银行出票;而在 商业汇票中,既可由收款人出票,又可由付款人出票。 ②付款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或委托,向收款人、持票 人支付票款的人。如在支票中,开出该支票单位的开户银 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中,以承兑人为付款人;在本票中, 出票人即是付款人。 ③收款人是享有票据债权,具体收取票款的人。
(二)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 均可使用。 2.银行本票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3.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银行本 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 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签发银行本票应遵守的规定有: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能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出票银行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不定额本票要用压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更改时应当签章证明。
(三)票据行为
2、背书 概念: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或其他目的,在票据背面或粘 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工作:一是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背书日 期。 二是交付票据。 种类:有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三种。 要求: ——背书必须连续;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所附条件无效,但不影响 背书的法律效力; ——不能进行部分背书。
(三)票据行为
4、保证 概念: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为票据的某 个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提供担保而在票据上所为 的票据行为。票据的保证适用于汇票和本票。 效力:保证生效后,保证人即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 向被保证人的一切后手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清偿票 款后,可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工作:一是记载:“保证”字样、保证人签章、保证 人名称住所、被保证人名称、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给被保证人。 要求: ——不得附条件保证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负连带责任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 或:库存现金
贷:开出本票 (3)出票:出票行在办理转账和收取现金以后,签 发银行本票,经复核无误后交给申请人。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2、银行本票付款的处理手续
①代理付款行付款的处理手续。代理付款行接到在本行 开户的持票人交来的本票和二联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以 下内容:银行本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本 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与进账单上 的名称是否相符;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不定额本 票是否有统一制作的压数机压印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 否一致;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 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背书转让的本票是否按规定 范围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等。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2.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他行支票的处理
①持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待处理结算款项 等退票时间过后,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结算款项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持票人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②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时,经审查
价证券,对债务人来说是一种债务凭证,而对债 权人来说,是其债权的一种保证,它以货币金额 来表现其价值,票据的价值随票据的开立而存在, 随票据的转让而转移,谁占有票据即占有其所代 表的价值。
(一)票据的概念和作用
2.票据的作用 (1)支付结算的工具 (2)信用工具 (3)融资工具 (4)流通工具
(二)
(三)票据行为
6、追索 概念: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遭到拒付时,向其前手背书 人或出票人索取票款的一种票据行为。 效力:是对付款请求权的一种补充,在持票人不获付款 时,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前提:到期不获付款;其它法定原因(付款人死亡、破 产等);②必须保全票据权利(如在法定期限内提示) 程序:①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确定追索对象; ②受领追索费用(票据金额、利息、费用) 要求:①所有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②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7.支票可以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但用 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三)支票结算流程(借记支票)
出票人 出票人开户行
①出票
③交换支票 ④银行往来清算
收款人(持票人)
②
⑤
委
收
托
款
收
入
款
帐
收款人(开户行)
(三)支票结算流程(贷记支票)
出票人 委
①托 出付 票款
②提出进帐单 出票人开户行 清算资金
(二)
④背书人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接到票据后,经过 背书,将票据转给他人的人。而票据的受让人被 称为被背书人。
⑤承兑人是远期票据到期前,票据的付款人接受 出票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的人。 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按票面指示对正当持票人承 担支付票款的义务。票据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 人,而承兑后出票人居于从属债务人的地位,承 兑人则成为主债务人。
(2)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 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分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
(三)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 1. 出票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要求: ①出票必须有原因,如债权债务关系。 ②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要用大小写同时记 载,二者必须一致。
(三)票据行为
3、承兑 概念: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载明事项,对票据 金额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付款的文字记载及签章的一种 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效力:票据承兑后,承兑人作为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 债务人,到期负无条件付款责任。 工作:一是记载:在正面作“承兑”记载、承兑人签章、 承兑日期。二是交付票据给持票申请人。 要求: ——不得附条件承兑 ——不得部分承兑或改变汇票文义
7.持票人提示付款:现金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只能 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
(三)本票结算流程
申请人
① 申
② 出
请
票
出票银行
③ 持票购物
持票人
⑥提出本票 清算资金
④ 提
收 妥
示 票 据
入 帐 ⑤
代理付款行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1.银行本票出票的处理手续
(1)申请: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人和收 款人均为个人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时,应在申请书 的“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金额。 (2)收款:银行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审查其 内容是否齐全、清晰;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的, 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经审查无误后办理转 账。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本票加盖转讫章,通过票据交换向出票行提 出交换。
3.出票行结清本票款的处理
出票行通过票据交换提入的本票,经核对无误 后办理转账。
借:开出本票 贷 :同城票据清算
(四)银行本票的核算手续
4.现金本票向出票行提示付款的处理 出票行接到收款人交来的注明“现金”字样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二)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
可使用。 2.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确
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 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3.签发支票应遵守的规定: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填 写;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 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签发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帐 户实存金额;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为预留银行签章;支 票的金额、签发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内容如 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证明。
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二)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5.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两个月。逾期的银行本票,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持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 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 票银行请求付款。
6.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转账的银行本票可以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背书转让。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
(四)支票结算的核算手续
3.现金支票的核算 出票人开户行受理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支取现金
时,审查无误后,经办行登记“现金收付清单”。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库存现金
三、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印章不符 的支票和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 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持票人提示付款应遵守的规定有: 现金支票收款人只能向支票付款人提示付款,提示 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
(三)票据行为
5、付款 概念: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票 款的行为。 效力:付款人付款,票据上所记载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 终止和消失;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责任 程序: ①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②付款人付款 要求: ①付款人按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②付款人对票据的审查:要素齐全合规;背书连续 ③付款人不得恶意付款 ④付款后要缴回票据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种类:银行本票分为定额和不定额两种。定额银行本票
的面额有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 银行本票可以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
支取现金。 适用范围 (1)付款人申请使用,主动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1、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银行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种类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3、适用范围 (1)付款人主动付款。既可签发给收款人,也可签
发给开户行委托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的客户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