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教师听评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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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研听课、评课是教师专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相互学习、共同研究、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是教师成长的一条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科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教师听评课实施细则。
2023年度教师听评课实施细则
(2023.1修订)
一、听评形式
1.教师自主开展优质教学视频资源的听评课;
2.教研组、学科组相互常态听评课;
3.学科组内磨课、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等听评课;
4.校长室、行政、教研组长、骨干教师推门听评课;
5.各类区市级以上教研活动及校际间(包含高质量发展共同体)的听评课。
二、节数要求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中三年内新教师每学期不少于30节;
2.学校行政人员、教研组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
3.校级领导每学期不少于30节,其中分管教学副校长毕业班听课不少于10节;
4.每学期学校至少组织一次高质量发展共同体间的听课、评课活动。
三、听课要求
1.每位老师要积极参与各层级的听课活动。
青年教师要多听师傅(骨干教师)上课,能主动观看各类优质课堂教学录像课,鼓励开展同年级教师、年轻教师互听活动;校级领导、行政人员、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关注课堂教学质量,定期、不定期开展随堂听课活动。
2.统一使用学校的听课记录本,各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听课目录、教学过程、环节简评、总评以及授课教师、科目、课题、时间等。
3.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4.听课教师的听课记录要作到真实,不得出现抄袭他人听课笔记等弄虚作假行为。
5.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应作出记录和评价。
6.教研组长要组织教师按时听课,为评课、教研活动作好准备,对无故不参加者,教研组长要作好记录。
7.参与随堂听课的人员及时作好听课记录,填写《随堂听课记录表》,交分管教导处,由教导处整理听课情况。
除关注授课教师讲授内容、授课方式外,还需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及课堂常规纪律等。
当节课后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设计及课堂作业,便于掌握教师的当堂教学情况。
8.参与外出听课、学习后,要根据学校要求做好相应的听课交流或心得体会记录。
四、评课要求
本着“有听必评”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评课活动,不流于形式。
1.每位听课人员要根据听课情况如实对授课人员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形成结论性观点,并认真做好评课记录。
2.开展随堂听课的成员要及时与教师交流,在肯定教师成绩的同时,要提出改进教学的合理建议,以达到不断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目的,做教师教学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
五、考核要求
学校每学期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听课笔记检查及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附:随堂听课记录表
随堂听课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