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焊标准(标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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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更好的将本企业所加工的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的焊接质量达到优质产品的标准,使我们企业内部产品的优良与否有据可查,并对我们客户提出的焊缝质量投诉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航空发动机产品熔焊质量检验》等标准,编制了我们苏州事达同泰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熔焊质量检验标准。

编号SZSDRH001-2012 本标准由技术部提出,由质检部、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的共同研讨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即生效执行。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技术部:签章同意质保部:签章同意生产部:签章同意总经理:批准
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熔焊质量标准:SZSDRH001-2012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发动机排气系统零部件产品,气保焊,手工钨极氩弧焊和自动氩弧焊(直缝焊)制管焊的质量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结构钢、合金钢、不锈钢、耐热钢、高温合金、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等金属的熔焊质量检验。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生产车间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418 -2003/ISO5817:1992
GBT 3375 焊接术语
GB 265198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G 13B15 KJB 9001-34-2008 焊接工艺控制方法
G/J 13B144 结构钢、不锈钢及高温合金熔焊工艺指导
三、定义,和一般要求
1)本标准中采用的焊接名词术语及定义和符号按GB/T3375的规定。

2)从事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熔焊焊接和缺陷返修的焊工,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企业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颁发的与产品焊接要求相适应的焊工技术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从事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产品的焊接检验工,应了解焊接基本理论知识,熟悉产品检验制度,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部门发放的检验章后方可对本企业产品进行焊接质量检验。

4)接头(焊缝)等级的划分和标准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并在工艺规程中注明,设计图上未注明接头(焊缝)等级的按三(Ⅲ)级接头(焊缝)判断。

四、技术要求
1、焊前检验
1)焊件接头(含坡口)两侧表面不小于10mm范围内以及坡口面和焊丝表面均应保持清洁,无氧化物、油污和其它外来物。

2)加填充金属的对接接头(焊缝)的错位,不大于用材厚度的20%不加填充金属的对接接头(焊缝)的错位不大于用材厚度的10%。

3)焊接用仪表、量具、夹具等应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定期校检,并符有鉴定合格证。

2、定位焊检验
1)定位焊点的位置、间距以及对某些易变形结构的定位焊点的先后次序等应按工艺中规定。

2)定位焊点的宽度和余高和凹下不应超过正式焊缝相应尺寸的75%。

3)定位焊点上不应有裂纹,气孔和夹杂物等缺陷,出现这些缺陷时应排除。

3、焊接接头(焊缝)的外观质量
1)焊缝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当设计图未设定时按表1选择。

2)焊缝宽度沿焊缝全长应均匀一致,焊缝宽的不均匀度应不大于2mm(对汽车排气零部件的不锈钢材料,用材厚度不大于2mm时为1.6mm,用材厚度大于2mm时为2.0mm)。

3)焊接接头(焊缝)上,不允许存在裂纹、烧穿、未融合、焊瘤和穿透性缩坑及未焊透偏焊和呈线状的气孔和夹杂物应修补。

4)焊接表面允许存在的未焊透咬边和凹下(凹坑)未焊满或塌陷按表2规定。

焊缝表面允许存在的气孔和夹杂物按表3规定。

5)焊缝熔深和焊漏应符合表4的规定。

6)钨极磨制标准,应为30度圆锥到底尖部留0.5mm钝尖。

7)接带应用手工钨极氩弧焊,将两带料对接平行即可。

8)焊枪位置角度等不规定固定模式,可根据原材料实际厚度、制管直径等实际情况选定。

4、焊接接头(焊缝)的力学性能
焊接接头(焊缝)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图或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如无规定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1)焊接接头(焊缝)的拉伸强度不低于用材技术条件规定的强度极限下限值的90%。

2)不加焊丝或去掉焊缝余高的焊接接头(焊缝),其拉伸强度不低于用材强度极限下限值的85%。

3)相同材料不同厚度组合焊接时,按薄板计算。

相同厚度不同材料组合焊接时,按抗拉强度低的材料计算,不同厚度不同材料组合焊接时,按承受能力低的材料一侧计算。

4)对技术条件中未规定强度极限下限的材料,按该材料实际平均值(不少于
5件)作为强度下限,纳入表5中。

5、焊接接头(焊缝)的金相检验
1)焊缝和熔合区不允许有裂纹,不允许有密集的氧化物和夹杂物。

2)焊缝晶粒度的要求按表6标准执行
表6 焊缝晶粒度平均级别标准
材料牌号(材质)
焊缝晶粒度平均级别
0——0.49 0.5——0.99 1.0——1.5 1.5以上
441L 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409L 三级二级一级特级
430L 三级二级一级特级
焊缝级别
注(1)未列入表中的材料,焊缝晶粒度平均级别按441L材料标准计算
(2)筒体直焊缝,焊缝晶粒度平均级别降低一级标准计算。

.
6、检验方法
1)所见焊缝应进行目视或用不大于10倍的放大镜检查外观质量。

焊缝尺寸允许用通用量具检验。

2)焊接接头(焊缝)的力学性能试验,按GB2651-1989进行。

3)渗透检验,按HB/Z 61-1998进行。

4)X射线检验,按HB/I-1996进行。

5)液压扩口试验,气密性检验,按设计图或工艺规程要求的压力值和时间进行试验。

6)其它检验方法按设计图或按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7、检验规则
1)定位焊、焊接和缺陷补焊、回焊等工序后,均应对焊件进行焊接质量检验。

2)焊接接头(焊缝)的检验方法有目视检查、渗透检验、气密性检验、液压试验、X射线检验、力学性能试验、金相检验。

3)焊缝外观质量应100%目视检验。

4)金相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试样可以从焊件上切取。

在故障分析或其它特殊情况下进行零部件焊缝的金相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5)设备性能鉴定,新工艺参数试制,新材料焊接前,须进行金相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6)确定对接接头(焊缝)的焊接参数时,只进行金相检验。

7)确定T型接头(焊缝)和搭接接头(焊缝)时,只进行金相检验。

8)使用的试片,应与焊件接头同材料,同厚度的板材做试样。

金相检验试样可以从焊件上切取。

9)力学性能试样应经目视检验合格后,在两块200mm*80mm的对接焊试板上切取(在长度200mm焊缝试样上距焊缝端头不小于10mm),试样数量应不少于5件,其各部位尺寸及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1和表7的规定
表7 试样各部位尺寸mm
a b B h h1 R L0 L1 L
≤3.015 25 40 15 25 30 40 150
>320 30 50 15 25 50 60 190
10)焊接接头(焊缝)的渗透检验,磁粉检验,气密性试验和液压试验等检验规则按设计图或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8、焊缝缺陷返修
1)焊接存在的焊接缺陷超出表2、表3和表4的规定,裂纹和烧穿,未焊透缺陷未超出表8的规定时,允许返修焊。

未熔合按裂纹处理,焊缝中的未焊透均应返修焊。

2)超出规定的焊缝余高,增宽及焊漏、焊瘤和表面上的气孔,夹杂物和微裂纹等缺陷,可用机械方法排除,但不得损伤主体。

修整后,焊缝不得有突变,用材金属的减薄量,应符合对凹坑未焊满或塌陷的规定。

3)焊缝同一处允许返修焊的次数,一、二级焊缝不超过2次,三级焊缝不超过3次。

4)返修焊后的焊缝宽度应不大于原焊缝宽度的1.5倍,不加填料的自动焊缝
用手工焊返修时,其返修焊后的焊缝宽度应不大于原焊缝宽度的2倍。

5)返修焊可以采用与焊接相同的方法,自动氩弧焊的返修焊允许用手工氩弧焊进行。

6)不加填充金属的焊缝,返修焊时允许加填充金属。

7)未被焊缝盖住的定位焊点的弧坑及气密性试验发现的缺陷均应返修焊修补。

8)在进行返修焊时所选用的焊接电流,应不超出焊接时所选电流的上限值。

表1 焊缝尺寸
对接:外角接T型头
(内角
接)
搭接
材料厚度
δ
c h1 h k k h
≤1.0 3.0--5.0 0.1
δ
/4--1.5
2--6.0 2.5--6.0
不小于上
部材料厚
度且不大
于上部材
料厚度的
1.5倍1/4
1.2 3.0--5.5 0.12
δ
/4--1.5
2.5--6.5 2.5--6.5
1.5 3.0--7.0 0.15
δ
/4--1.5
3.5--7.5 3.5--7.0
1.8 3.5--8.0 0.20
δ
/4--2.0
3.5--8.0 3.5--8.0
2.0 4.0--8.5 0.30
δ
/4--2.0
4.0--8.5 4.0--8.5
2.2 4.0--9.0 0.30
δ
/4--2.0
4.0--9.0 4.0--9.0
注(1)不同厚度材料组合焊接时,按轻薄材料厚度计算。

(2)h1为不加焊丝时,焊缝允许凹下的深浅。

(3)返修后的焊缝宽度应不大于原焊缝宽度的1.5倍。

(4)在焊透的情况下,焊缝宽度允许小于表中规定的焊缝宽度下限。

(5)端接焊缝宽度应不小于较薄壁厚的1.5倍。

(6)对接板焊缝高度不加填充金属的按技术文件执行。

表2 允许存在的未焊透、咬边和凹坑未焊满或塌陷
焊缝等级
未焊透咬边凹坑、未焊满或塌陷最大深度
mm
占焊缝长
度%
最大深度
mm
占焊缝长
度%
最大深度
mm
占焊缝长
度%
一(I)级0 0 0 0 0 0
二(II)级0 0 0.1δ20 0.1δ30
三(III)

0.1δ10 0.1δ30 0.15δ不限注(1)δ为板厚,不同厚度材料组合焊接时按薄板计算。

(2)二(II)级焊缝在不加填充金属时,允许存在凹坑,未焊满或塌陷的最大深度为0.1δ,长度不限。

表3 允许存在的焊缝气孔和夹杂物
焊缝等级缺陷名称
在100mm焊缝上允许存在的缺陷
缺陷尺寸
mm
最小距离
mm
缺陷数量
缺陷总面积
m㎡
一(I)级二(II)级表面气孔和
夹杂物
≤1.0最大缺陷 2 4 内部气孔和
夹杂物
2/3δ或
≤1.5
尺寸的2倍 4 12
三(III)级
表面气孔≤1.5不限8 20 内部气孔和
夹杂物
不限不限不限不限
注(1)相邻缺陷的距离小于规定要求时,按其分布区计算面积。

(2)缺陷尺寸按其最大尺寸计算
(3)小于0.5mm的气孔和夹杂物不计。

(4)小于100mm的焊缝按100mm计算。

表4 熔透深度和焊漏
接头型式
熔透深度(≥%δ)焊漏高度(mm)
材料厚度(mm)
≤3.0≤5.0 5.1--15 >15≤2.0>2.0
对接外
接头
100 100 100 100 ≤1.5≤2.0
T型接、搭接30 20 15 10 ≤1.0
不允许焊

注(1)不同厚度材料组合焊接时,按较薄板材计算。

(2)熔深深度用金相检验。

(3)为保证角接和搭接头的熔深深度符合要求,每三个月对焊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用试片)。

熔深度应符合产品焊接技术要求,介时做好记录。

表8 允许补焊的裂纹、烧穿和未焊透
焊缝等级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烧穿未焊透
一(I)级累计长度不大
于焊缝总长的
10%
在100mm焊
缝上不多于1
处,且裂纹不
得延伸到母材
不允许
累计长度不大
于焊缝总长的
20%
二(II)级累计长度不大
于焊缝总长的
20%
在100mm焊
缝上不多于2
处,且裂纹不
得延伸到母材
长度不大于
5mm宽度不大
于焊缝宽度,
在300mm焊
缝上不多于1

累计长度不大
于焊缝总长的
30%
三(III)级累计长度不大在100mm焊长度不大于累计长度不限
于焊缝总长的
50% 缝上不多于3
处,且裂纹不
得延伸到母材
10mm宽度不
大于焊缝宽
度,在300mm
焊缝上不多于
2处
注:<100mm的焊缝上允许返修的缺陷,不规定长度,只规定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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