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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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
论文摘要: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及其相互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科学定位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角色地位,正确运用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和教育对象的主动作用,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教育对象关系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认识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教育者,是指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教育影响的个体或群体。

最根本的特点是具有主体性。

思想政治教育者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就必须具备了主体性特征,并且切实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能,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作用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者施加教育影响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者和受动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直接体现者。

需要注意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客体,他们作为带有思想、情感、意志等本质特征的人,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教育,其中也饱含主动性特征。

但是并不能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主动性就认为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因为这种主动性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接受教育的主动性,而不是教育本身具有的主动性,它依然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客体性的特殊表现形
式,我们不能因此而改变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客体地位。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就否定它的主体性。

比如,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一定条件下也具有主体性,并有可能转变为主体。

当受教育者对他人进行教育时,它自身的主体性就会逐渐增强,逐渐成为主体。

也就是说,二者的身份和特征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关系的认识
1、平等关系。

在我国当今社会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人格是平等的;接受信息的机会也是均等的,提高思想认识的要求是平等的。

这种关系要求我们要改变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居高临下、的错误认识和方法,注重双方平等思想。

思想政治教育者不再把教育对象当作被改造的客体, 而是有自己见解的主体; 思想政治教育对象能够可以主体
的身份同思想政治教育者主体对话。

总之, 双方都可以就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交流自己的看法。

思想政治教育者所采取的应该是一种对话的教育模式, 而不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主、客模式中的你讲我听, 强灌硬灌的地位不平等方法。

2 、双向互动关系。

这种关系中,思想政治教育双方是一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关系。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都相互承认和尊重
对方的主体身份。

对思想政治教育者这个主体来说, 思想政治教
育者先接受社会所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 然后再以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为手段,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产生影响; 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因为自身或外界的压力, 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 对自身产生影响, 同时又以自身的知识或行动来对思想政治教育者产生影响。

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教学相长的环节。

这个环节的开展, 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积极的双向互动
3 、主导与主动的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与客体作用是不同的。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具有主体性,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着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教育客体的状况及特点,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目的;选择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发挥教育中介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客体性和能动性,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主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是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体现者。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接受上具有选择性,反过来会影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行为。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活动离不开客体的主动参与配合。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动作用离不开主体的制约与引导。

4、相互转化的关系。

二者的相互转化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主体化,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角度来看,教育主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想教育受教育者,首先,教育
主体必先受教育,才能将教育内容传递给教育客体,在这个过程中教育主体成为了学习者即受教育者的角色。

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使人们的信息来源更加广泛、多样,进而也使教育主体在掌握信息上失去了过去曾有的优势,教育客体可能先于教育主体获得新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这时教育主体就需要向教育客体学习以获得知识,提高自身认知水平,这时就要主体转变为了教育客体。

第二,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角度来看。

教育客体在教育主体的引导下接受教育内容并积极践行教育内容,实现了由“他教”向“自教”的转化,同时教育客体在接受教育内容并实现了内化后,又可以指导和教育身边的人,使身边的人也得到教育,这时教育客体实现了主体化,成了教育主体。

三、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带来的启示
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关系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要树立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地位平等观念。

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人格上,都是平等主体间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地位又是相互转换的。

教育者首先是教育对象,而教育对象也能成为教育者,也往往要成为教育者。

教育者之所以是教育者,不仅是因为社会分工而造成的社会角色的安排;而且更是因为教育者具备了
教育者的素质和能力,具备了对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的掌握,事先进行了教育活动过程的设计和思考,才成为真正的教育者。

教育对象之所以是教育对象,是因为他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义务。

因为,每个人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才能转化为合格的教育者。

2.要树立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和谐互动观念。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思想、信息和情感双向交流、交互作用的过程。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起主导作用,通过灌输理论知识、启发觉悟、言传身教等多种方式影响教育对象,使教育对象产生思想情感共鸣,进行信息交流和反馈,从而主动将教育影响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情感、信念。

教育对象起积极主动作用,通过参与教育过程,选择接受或拒绝教育影响,并进行信息反馈,以影响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认识和教育效果的评价,从而调整教育活动。

只有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并且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良性循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才能形成一种和谐互动的关系。

3.要树立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共享观念。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精神共享,在社会生活中人需要共享精神、知识、智慧,在共享中促进相互发展,保持共识。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应该具有共享意识,任何信息都应该成为也可以在教育者和教育对象
之间流动和交换;每一个人都应该参与并享受群体中所有人的全部意义,既参与其中,又分享彼此。

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智慧、共享人生的意义与价值的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者只有在认真分析和研究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及其发展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一个新起色。

4、以“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审视学生的思想行为。

学校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思想品德育首先要满足学生
的德育需要, 进而达到满足学生全方位的需要。

教育者要正视学生合理的需要和诉求, 体现教育的合理性和人性化。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关注学生的层次性, 进行合理教育。

这样的教育才贴近实际, 贴近学生, 这也是转变“你要教育”到“我要教育”的前提。

发挥学生在德育教育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并把其内化为自身价值取向是学校德育的关键。

作为教育者要尊重这种差异性需求和选择。

四、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在教学上的应用
首先明确学生的主体性,并积极利用教学信息资源构建新的学习环境,激发、引导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协助、促进学生学习。

教育者应当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突出自我教育的过程,教学应以学习者为中心,从学习者个体具有的独立的人
格与个性出发,真正把学习者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放在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的首位。

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成长的主人。

其次,教学过程主要是向学生提供建构知识框架、思维方式、学习情境而不是知识内容的多少。

在建构主义看来,学生原有的知识结构、主观经验、信念以及社会文化背景影响着后知识的建构,在教学中,教师的任务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给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在不同情境下理解与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让学生能根据自身行动的反馈信息来形成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同时,学习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同伴之间、师生之的合作对知识建构有重要影响,师生间、学生间“合作学习”带来的相互启发作用很重要。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把符合自己功能定位的知识、逻辑框架和思维方式传授给学生。

启发学生依据知识框架、思维方式,在合适的学习情境中不断建构新的知识以此形成与发展他们自主学习能力。

最后,教学目的上,突出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目标应是多层次的整合目标。

传统教学以知识传授为目标,教学目标就是学习终点。

这是一种单向的目标教学模式。

而现代教学观念认为,教学应以培养学生探究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并视教学与学习是相互促进的循环过程。

教学目标的设定应适应不同的人、不同的内容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

教学就是围绕上述教学目标展开的一系列有关知识建构过程,学生从中不断获得意义且进
一步完善其知识结构,以期达到培养与形成创新能力,形成开放性的知识结构,为未来探究和创新学习提供知识基础。

参考文献:
孙坤丽:浅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林晓:主体间性哲学视角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今日南国》2008 年5 月( 总第91 期)
刘芳丽、胡金乐、朱晓明 : 教育对象类型特征对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启示《教育探索》 2009
姚文兵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作用发挥的教育学路径《社会科学家[教育新探索]》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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