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农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篇
当前农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
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
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
拖欠的目标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不够规范。

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垫资施工等现象比较突出,支付环节及
利润分配次数较多。

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施工比较普遍,各承包人之间责任主体不明,用工随意性大。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和银
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不力,工资支付与工程款交织,发包、承包、分包“三角债”严重,极易产生“包工头”携款逃匿和农民工工资
被克扣或拖欠问题。

二是经济下行导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一些企业和单位生产经营困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比较突出,
容易产生欠薪问题。

例如:某市受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下滑、库存
增加影响,部分开发商资金回笼难度加大,资金链出现问题,造成
拖欠劳务承包费,不能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某市化工类企业受环保和经济下滑双重影响,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资金链断裂,加之融资困难等,导致拖欠职工工资及劳务费
情况严重。

三是个别地方和单位不作为、乱作为。

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解决农民欠薪问题重视不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不力,监督检查搞
形式、走过场,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缺乏责任担当。

个别地方政府
不顾投资能力盲目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欠薪问题。


别地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为一些资金不足、未缴纳农民
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打招呼”“开绿灯”,直接导致欠薪案件发生。

例如,某市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数额已占到欠薪总额
的47%。

对此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在易欠薪行业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是规
范建设领域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经营行为监管,落实
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致
工资拖欠。

三是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治欠
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兜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当前农民工
欠薪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
博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政策规定,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
权益,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总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取得的成效
㈠高位推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形成。

多年来,博州始终坚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把解决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每年年底都要专门成立由
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集中
力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在春节前足额领取应得
的工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拖欠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今年
4月中旬,又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自治州保障农民
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截止目前,全州各县市除阿拉山口市、
温泉县外,博乐市、精河县均已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构,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建立,
为自治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提供了组
织保障。

㈡加强预防,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近年来,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我州把加强事前防范,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
范该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制度作为工作切入点,提前消除可能
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矛盾隐患。

把按照规定比例预存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作为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置条件,把工程峻工验收,依
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行为作为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前置条件,日常加强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规范工
资支付行为,进一步减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据统计,1
月份以来,全州共有167个建筑工程项目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86.01万元。

开展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实
名制管理等工作,建立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网站、
报纸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了6起2016年拖欠劳动者报酬的典型案件,
6家用人单位被曝光。

结合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将各用人单位参加书面审查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
作的主要内容,8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被评为c
级。

㈢严格执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
酬权益,在2016年10月至今年春节前的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全州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8万余份,接待
群众咨询2200余人次;
共检查用人单位152户,涉及农民工9543人,通过督促整改、
执法检查、移送司法机关等形式,为265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2825.26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博乐市专门成
立专班,对2016年以前的1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集中办理,清偿农民工工资6468.9万元,收益农民工3201人次,曝光了
2家责任欠薪单位,使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今年年初以来,博州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再督促、再
检查、再落实,截止二季度末,全州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04户,涉
及劳动者5555人,督促用人单位为796人补签劳动合同,补发
3206名劳动者工资5528.8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㈠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还不规范。

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
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使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
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㈡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还不规范。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还未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和银
行代发工资制度还未全面落实,为部分施工企业或包工头借讨要农
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施工企业普遍采取平
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极易导致欠薪。

同时,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流动性大,导致农民工在追
讨工资时往往缺乏证据。

㈢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相关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等预防拖欠的相关制度还未全面落实,个别
县市不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造成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没
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增加了难度。

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足。

现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少,面对大量的投诉举报案件,大部分案件仅仅依靠督促、调解来处理,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依法办理案件数量少,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困难。

㈠建立人工费与其它工程款分帐管理制度。

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各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
致工资拖欠。

㈡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为招用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
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汇
入其个人工资账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㈢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缴存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
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坚持把缴纳工资保证金与施工许可挂钩,
对未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
准开工报告,发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作用。

㈣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
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同时使守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
多机会和实惠。

建立健全诚信企业档案和不良信用企业档案,通过
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情况的信息。

将查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住建部门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人民银行企
业征信系统等行业信息平台,推进企业诚信信息共享,对拖欠工资
的失信企业,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拨付、政
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
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
审查覆盖范围,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依法打击以讨要工资的名义、用虚报冒领等手段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以个体、私营经济组
织为重点,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未
成年人保护等内容。

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违法
失信企业的巡查频次。

通过日常巡查,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用
工管理的最新情况,提高劳资双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
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
件移送等制度,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