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氨基丁酸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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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氨基丁酸》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γ-氨基丁酸(Gamma-aminobutyric acid,GABA),又称氨酪酸,是一种天然存在的非蛋白质组成氨基酸,广泛分布于原核和真核生物中。

在哺乳动物体内GABA是中枢神经系统中一种重要的抑制性神经递质,通过中枢神经系统,促进大脑的新陈代谢,恢复脑细胞功能和活力,因此具有极其重要的生理功能,如促使精神安定、健脑益智、营养神经细胞、延缓衰老、健肝利肾、降低血压、改善更年期综合症等;因而其在功能性食品及医药领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在国外,GABA作为现代营养健康食品的理想配料,已经广泛应用于果酱、糕点、饼干、调味料和药品等制品中。

目前,市场上已出现一系列的GABA食品,如Gabaron茶,富含GABA的米胚芽、米糠、发芽糙米、含GABA的奶酪以及高浓度的GABA粉末。

2009年9月27日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批准γ-氨基丁酸为新资源食品,准予在食品加工中使用。

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只是部分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内部有企业标准,但不同企业的γ-氨基丁酸产品标准所控制的项目和标准值有所不同,个别指标相差较大,无法作为统一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标准化的工作开展,能及时获得大量标准制定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资料,了解国内外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企业乃至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创造良好的条件。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归口,计划名称为《γ-氨基丁酸》,计划编号为2010-2876T-QB。

(二)简要起草过程
1. 2010年11月工信部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后,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于2011年4月8日召开了标准启动工作会议,和有关起草单位一同针对制定《γ-氨基丁酸》行业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小组,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牵头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组长单位,负责写出标准文本草稿(第一稿)。

起草成员单位吸纳了科研及国内主要生产企业等部门,能代表全国的情况。

2. 启动会后,起草工作组收集国内外标准资料以及相关实验方法,综合各种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处理后,6月底前由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标准文本(草稿),通过电话、邮件与其它各起草单位沟通、探讨,确定标准文本(初稿)。

2011年7月19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次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初步确定了各项指标要求和检验方法。

3. 第二次起草会后,收集各单位γ-氨基丁酸样品并完成送检工作,对样品采用盲样测试方式,进行了检验,完成数据汇总。

2012年4月17日进行第三次起草小组工作会
议,经过大家的认真、细致的讨论研究,对标准中涉及的主要关键问题达成共识,根据检测数据情况,对一些指标的设定提供了数据支撑,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内公开征集意见。

(三)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来福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励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丹溪酒业有限公司、江苏阿格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四)工作组成员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作为牵头单位,提出标准制定项目并申报,负责标准的资料查询、实验设计、组织验证、征求意见、资料汇总、送审《标准》等;组长单位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准编制的全面起草工作;其他起草单位安徽来福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励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丹溪酒业有限公司、江苏阿格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参与标准制定、指标及方法确定等。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原则
通过对相关的国内外标准、资料的分析,为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本标准以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中针对γ-氨基丁酸的质量规定(见下表)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我国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水平及检验水平的实际情况,对γ-氨基丁酸行业标准进行了规定,符合用户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γ-氨基丁酸)
(二)主要内容
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量、结构式)、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编写符合GB/T 1.1-2009的规定。

1. 标准名称
标准中使用行业惯用的准确名称γ-氨基丁酸。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L-谷氨酸(钠)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或生物酶转化、过滤、脱色、加入调配辅料喷雾干燥或结晶等步骤生产而成的γ-氨基丁酸。

3. 术语和定义
γ-氨基丁酸 Gamma-aminobutyric acid(GABA)
化学名称:4-氨基丁酸
分子式:C4H9NO2
相对分子量:103.12(按2007年国际原子量表)
结构式:
4. 要求
γ-氨基丁酸主要技术要求参考了日本味之素AJI、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中L-阿拉伯糖质量标准指标描述。

(1)感官要求
按照产品实际情况分析,规定了产品的物理性状和气味,将γ-氨基丁酸定义为淡黄色或白色疏松粉状体、颗粒、晶体,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风味,无异味。

(2)理化要求
项目指标参考标准γ-氨基丁酸(GABA)含量/% ≥20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γ-氨基丁酸)水分/% ≤10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γ-氨基丁酸)灰分/% ≤10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γ-氨基丁酸)
(3)卫生要求
(4)生产过程所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除感官和γ-氨基丁酸含量外)全部直接引用相应国家标准方法,具体如下:
(1)感官
称取γ-氨基丁酸5g倒入白色搪瓷盘中并摊开,仔细观察色泽及外观并嗅其气味是否符合要求;取少许放于舌尖,仔细品尝其滋味是否符合要求。

(2)γ-氨基丁酸含量
氨基酸与邻苯二甲醛进行定量衍生反应,生成具有较强荧光和紫外吸收的异吲哚衍生物。

同一时刻进入色谱柱的不同氨基酸衍生物,由于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溶解、吸附、渗透或离子交换等作用的不同,随流动相在色谱柱两相之间进行反复多次的分配,由于各个组分在色谱柱中的移动速度不同,经过一定长度的色谱柱后,彼此分离,按顺序流出色谱柱,进入信号检测器,在记录仪上或数据检测处理装置上显示出各组分的谱峰数值,根据保留时间用外标法定量。

(3)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5)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7)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8)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9)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10)酵母菌和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

(11)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12)志贺氏菌
按GB/T 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
本次γ-氨基丁酸检测共进行20个样品,由四家生产单位提供,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统一安排送检,对γ-氨基丁酸样品的理化及卫生要求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具体数据见附表1。

四、标准知识产权说明
γ-氨基丁酸涉及的专利情况见表2。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GABA作为神经递质的一种在医药中的使用已有较长的时间,但是在食品中的应用还是基于近些年对GABA生物活性的最新研究成果,即GABA具有确切的健康功效和明确的作用机理。

在食品应用领域中,日本走在前列。

在日本,ORYZA、FUJICCO、大洋香料、YAEGAKI发酵研究所、PHARMA FOODS研究所等大公司和机构都在积极开发GABA食品素材。

日本国际医疗食品有限公司以米胚为原料开发出纯度为20%的GABA产品,ORYZA公司开发了大豆GABA产品。

GABA在日本和欧美等国家应用行业广泛。

国内γ-氨基丁酸(GABA)系列健康食品产品市场前景极大,主要有福建安溪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

本标准符合国内外产品的要求,在市场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推进产品标准化,是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的有力保障。

同时,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促进整个行业的高速发展,使我国制定的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保护民族产业,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γ-氨基丁酸国内外标准对比情况见附表3。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标准的协调性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标准制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有关基础和相关标准不矛盾。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未产生重大分歧意见。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鉴于γ-氨基丁酸的技术尚在发展之中,本标准可以作为推荐性轻工行业标准。

十、贯彻标准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十一、无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十二、无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γ-氨基丁酸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
2012年6月
附表1:γ-氨基丁酸样品检测结果
附表2:γ-氨基丁酸专利情况
附表3:γ-氨基丁酸国内外标准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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