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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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集中供热的稳定性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集中供热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引起的集中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健全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应急专家作用,建立快
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二、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成立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处置工作。
2.2 分级负责机构
(1)市(县、区)级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处
置工作。
(2)供热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本企业集中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专家组
成立集中供热突发事故专家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三、应急处置程序
3.1 事故报告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市(县、区)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2)市(县、区)级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县、区、市)报告,并启动本预案。
3.2 事故评估
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方案。
3.3 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事故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疏散周边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4 事故调查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3)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四、保障措施
4.1 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应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4.2 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加强应急物资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完好。
4.3 资金保障
(1)设立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基金,确保应急处置资金需求。
(2)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应急资金筹集。
4.4 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加强应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附则
5.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2 本预案由市(县、区)级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5.3 本预案如与本预案内容相冲突,以本预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