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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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3.25
•【字号】金政办发〔2016〕26号
•【施行日期】2016.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责任分解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任务分解
一、去产能方面
1. 加快研究制定积极稳妥处置特困企业政策。

稳妥处置82家“僵尸企业”。

按照主动关停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清算一批“三个一批”的要求,加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处置。

牵头单位:市企业帮扶办
配合单位:市企业帮扶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 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力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 大力整治“低小散”企业。

对部分生产环境恶劣、安全隐患突出、废水废气任意排放的“低小散”企业,坚决发现一家、关停一家,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成片整治。

针对挂锁、红木等块状行业,开展关停、提升、入园等整治活动,全年完成整治提升1000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4. 按照“六个100%”的要求,在市区试点基础上,全面摸清底数,推进全市“六小”服务行业规范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六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二、去库存方面
5. 加快研究制定房地产去库存政策。

抓紧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释放购房需求。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6. 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的通道,不再推出由政府直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解决保障房房源问题。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7. 引导开发适合农民工和农民购买的住房产品,出台各类贷款优惠政策,推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支持农民进城买房。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8. 继续加大房屋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严控实物安置,力争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金华市区今年比例力争达到90%。

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抓紧出台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9. 控制商品房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严格把握供地条件,坚持“七通一平一围”供地,对不符合供地条件的不得出让;适当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0. 充分发挥公积金的杠杆作用,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引入银行流动性贷款、资产证券化等组合拳,稳定公积金住房消费40亿元。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1. 加快研究推进宅基地货币化、旅游用地等政策。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三、去杠杆方面
12. 抓紧出台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网络经济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3. 采取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一企一策,力争今年基本解决171家负债率100%以上的企业资不抵债问题。

牵头单位:市企业帮扶办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中级法院,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4. 进一步抓好不良贷款的化解处置工作,积极运用协调催收、司法清收、呆账核销、商业化处置等方式,力争年底前化解处置银行不良贷款100亿元以上,并将全市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5. 进一步创新与省内外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通过设立分公司等形式,加大不良资产的化解处置力度。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6. 加快研究制定优化贷款结构政策。

大力发展信用贷款,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信用贷款占比达到10%以上。

充分挖掘抵押质押贷款潜力,通过分割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广泛推进股权质押等方式,稳定和逐步提高抵押质押贷款占比。

研究制定相关新政策,严格控制和规范保证贷款,特别是高杠杆企业的保证贷款。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亏损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发放保证贷款。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络经济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四、降成本方面
17. 加快研究制定帮助企业降成本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地税)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8. 积极帮助企业优化用电方案,通过加强无功管理、合理安排峰谷用电比例等方式降低用电成本;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由原来的110千伏及以上用户,扩大至35千伏以上用户。

牵头单位:金华电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19.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目前的先征后退调整为即征即免,变集中审核制为报备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地税)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政府
20. 降低企业社保支出,企业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提供担保抵押,暂缓缴纳单位应缴部分,缓缴的社保费不收滞纳金。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五、补短板方面
21. 加快建设金华国际科技城:完成金华国际科技城总体规划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建设科技服务中心(孵化大楼);加大研发机构、创新团队、高端人才和大项目招引力度,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加快完善
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综合承载能力;设立创业创新风险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集聚,加快推进科技与创业投融资的深度结合。

牵头单位: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招才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经合办(招商局)、金华电业局
22. 加强与中科大、腾讯、中兴通讯等已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大企业、大集团的对接力度,确保合作取得实效。

加强对接,积极争取与中广核、大族激光和蓝盾信息技术公司等尽早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牵头单位:市经合办(招商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网络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3. 建立健全都市区统筹协调机制、财税协调机制、区域统筹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机制和“人、地、钱”三挂钩机制,调动各地共建都市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4. 以跨县(市、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重大产业项目为重点,探索建立跨区域重大事项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5. 建立健全市领导和市级部门联系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建设进展情况“一季一通报”、工作推进“一季一现场会”和优秀特色小镇评选制度。

注重引进和培
育国内外一流的产业园区专业运营商。

积极做好省、市特色小镇的认定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督考办,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特色小镇评估指标体系审控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6.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27. 加快启动实施虬里水库等跨区域供水工程,促进水资源统筹调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XXX市、磐安县政府
28. 放大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市场采购”政策红利,进一步推进全市出口工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六、加大保障力度方面
29. 进一步简政放权,除跨区域的重大项目、需要上报省以上的项目、涉及市级层面要素分配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审批权限原则上一律委托到县(市)。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0. 研究制定以单位建设用地GDP为基础的“亩产论英雄”土地配置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1. 研究制定以单位GDP能耗为基础的“节能论英雄”用能权交易制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2. 研究制定“节水论英雄”水资源配置制度。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3. 研究制定“环境论英雄”环境容量配置制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4. 研究制定“绩效论英雄”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力的,特别是由于主观因素造成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严重不到位的,加强行政问责。

牵头单位:市督考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5. 进一步完善各类要素的阶梯价格制度,在企业分类指导的基础上,完善电价、水价、城镇土地使用税、排污费等差别化收费机制,倒逼企业加强要素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金华电业局
36. 借鉴开化、淳安试点经验,探索建立环境年金制度,即按出境水质、森林覆盖率等指标,予以财政奖惩。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37. 加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加快推进政事分开,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积极探索民办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不断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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