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人力资源必看知识课程 员工管理 试用期 竞业限制 培训服务期 商业秘密保护 HR管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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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等于恋爱期,要重视 试用期结束进入婚姻期,要忍着
竞业限制管理
竞业限制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启动 竞业限制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跟踪
竞业限制是什么
➢ 竞业限制=在职限制+离职限制 • 在职叫利益冲突: • 离职叫竞业限制: 离职后,“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自营或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HR人力资源课程讲解
一.招聘与入职管理 二.民主程序管理 三.试用期管理 四.竞业限制管理 五.培训服务期管理 六.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招聘与入职管理
就业歧视 各种爽约 入职体检 各色人群 确认规则
就业歧视
性别歧视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 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竞业限制的范围
➢ 人群范围 •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区域范围 • 公司业务拓展的区域范围
➢ 业务范围 •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 年限范围 • 离职后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的启动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管理上:按岗位确定范畴; • 入职、调岗:签订时机
➢ 离职明确是否履行 • 无需履行 • 需要履行 • 不明确=伤你没商量
禁挪作他用。
教 育 培 训 VS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 职工教育培训: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试用期管理
法律规则 重在考核 管理误区 特殊情况 变通方式
法律规则
➢ 注意期限: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注意次数: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入职体检
体检后爽约 • 思考:招聘体检应该放在什么环节
入职体检必要性 • 核心:职业病
各色人群
提供虚假信息的人(不诚实) 个人履历 业绩 工作经验 不良记录等
员工不知/隐瞒个人信息 职业病史 重大疾病 怀孕等
各色人群
回避法定或约定义务:(义务员工) • 原劳动合同未合法解除 • 曾签署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
商业秘密定性 商业秘密范畴 商业秘密泄密 商业秘密管理 侵犯商业秘密后果
商业秘密定性
➢ 定性:不为公众所知,实用能产生经济效益,并由企业采 取保密措施的企业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 秘密性 • 实用性 • 价值性 • 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商业秘密范畴
➢ 技术信息范围 • 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等; • 记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如会议纪要、实验 结果、检验方法等; • 图纸:产品、模具、设计图纸; • 改进的机器设备; • 工艺流程:即技术诀窍; • 产品:企业新开发的新产品(未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
制度公示误区与正确姿势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 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制度公示:制度没有公示对员工无效 制度公示:入职、在职 制度公示方法:自学、培训 制度公示误区:将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独家观点
民主程序制度制订予以重视,重大事项防止泛滥 公示不等于员工知道,切忌重公示敷衍知晓
➢ 发现违约行为 • 赤裸裸违约+含蓄违约
➢ 追究违约责任 • 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接着支付补偿金 • 返还补偿金+支付违约金+停止履行
独家观点
竞业限制属于职业诚信 竞业限制应当以必要为前提
培训服务期管理
法律规则 培训费计提 教育培训VS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VS违约金 服务期VS劳动合同期 深思考
法律规则
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 违反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培训费用-已服务
年限应分摊费用。 正常调整工资。 试用期培训不适用。
培训费计提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 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
竞业限制的补偿
➢ 补偿标准: • 每月补偿金额不低于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补偿金的支付: • 离职后按月支付 • 中断3个月的职工可以提出解除 • 单位想解除需要额外支付3个月补偿金
竞业限制的跟踪
➢ 如何判定是否真的履行 • 社保缴费凭证+失业金领取凭证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会协商通过 • 没有工会: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备注: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法律效力
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民主程序衔接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子公司规章制度、分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规定冲突的:有利于职工的原则 集团制度分公司直接适用;子公司要再次通过民主程序 备注: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制度适用权限和规则要明确
独家观点
保密是员工终身的免费义务 商业秘密重在保密氛围的营造
什么是民主程序 哪些事要经过民主程序 没有工会怎么塑造民主程序 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民主程序衔接 制度公示的误区与正确姿势
什么是民主程序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赔偿个人直接损失 个人爽约:校招、社招
• 赔偿单位直接损失 ➢ 备注:招聘环节违约责任可以约定
入职体检
禁止体检项目 《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二)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人 力资源市场中用人单位招工(聘)活动的日常监管,指导用人单位全 面落实《通知》各项要求。要在正在开展的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 项行动中,把禁止用人单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作为重要内容。
➢ 固定期劳动合同+有期限服务期 • 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 • 服务期满+合同期未满 • 给企业反悔留下机会
深思考
➢ 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下列事宜吗? 师傅带徒弟; 职工给同事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独家观点
专业技术培训的趋势将会由外培转为内培 培训服务期是职业道德约束而非法律约束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商业秘密的泄密
商业秘密的管理
➢ 商业秘密确认
• 业务部门提出+管理层确认
➢ 商业秘密的保护
• 加密 • 商业秘密制度 • 商业秘密获取流程 • 保密协议签署 • 员工保密意识塑造 • 脱密期管理
侵犯商业秘密后果
➢ 赔偿经济损失损失
➢ “进去” • 侵犯商业秘密罪: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重在考核
➢ 试用期考什么 ➢ 试用期考核VS招聘条件 ➢ 试用期考核规则是什么 ➢ 试用期考核形式是什么
管理误区
劳动合同约定录用条件 试用期期满后发出不符合录用条件通知书
试用期内患病 试用期内受伤 试用期内怀孕 试用期内违纪
特殊情况
短期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 岗位外包
变通方式
独家观点
备注:不是所有培训都是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VS 违约金
➢ 培训费统计 • 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师资教材费+考察费等
➢ 违约金测算 • 确定剩余服务年限+确定培训金额
➢ 违约金支付 • 从离职费用中冲抵 • 个人向公司支付 • 个人耍赖
服 务 期 VS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有期限服务期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 生育的内容。
就业歧视
➢ 残疾人歧视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 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就业歧视
➢ 歧视传染病患者 ➢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
社保有问题的员工 • 不愿意上社保 • 社保关系无法转移过来; • 有单位缴社保的员工 • 社保有历史欠账的员工。
制度公示确认 物品交接确认 保密+竞业限制确认 个人沟通方式 试用期考核规则
确认规则
独家观点
就业歧视:大企业“禁区”,小企业“随意” 入职管理是在职管理的基础
民主程序管理
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 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 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各种爽约
➢ 应届毕业生签订三协议 • 单位爽约 • 学生爽约
➢ 社会招聘发出OFFER • 单位爽约 • 求职者爽约
各种爽约
爽约后果 单位爽约:校招、社招
商业秘密范畴
➢ 经营信息范围 • 客户情报: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客户名单认定复杂);
• 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 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 计算机软件、重要管理方法、产销战略、货源情报等。
➢ 内贼 ➢ 外贼 ➢ 违法获取行为
法律规则
➢ 注意待遇: •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注意保护: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 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民主程序:征求意见+协商通过
哪些事要经过民主程序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 规章制度 • 重大事项 制订、修改、决定 备注:具体管理行为与经营行为的区分
没有工会怎么塑造民主程序
竞业限制管理
竞业限制是什么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启动 竞业限制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跟踪
竞业限制是什么
➢ 竞业限制=在职限制+离职限制 • 在职叫利益冲突: • 离职叫竞业限制: 离职后,“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自营或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HR人力资源课程讲解
一.招聘与入职管理 二.民主程序管理 三.试用期管理 四.竞业限制管理 五.培训服务期管理 六.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招聘与入职管理
就业歧视 各种爽约 入职体检 各色人群 确认规则
就业歧视
性别歧视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 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竞业限制的范围
➢ 人群范围 •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 区域范围 • 公司业务拓展的区域范围
➢ 业务范围 •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 年限范围 • 离职后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的启动
➢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 管理上:按岗位确定范畴; • 入职、调岗:签订时机
➢ 离职明确是否履行 • 无需履行 • 需要履行 • 不明确=伤你没商量
禁挪作他用。
教 育 培 训 VS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 职工教育培训: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试用期管理
法律规则 重在考核 管理误区 特殊情况 变通方式
法律规则
➢ 注意期限: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注意次数: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入职体检
体检后爽约 • 思考:招聘体检应该放在什么环节
入职体检必要性 • 核心:职业病
各色人群
提供虚假信息的人(不诚实) 个人履历 业绩 工作经验 不良记录等
员工不知/隐瞒个人信息 职业病史 重大疾病 怀孕等
各色人群
回避法定或约定义务:(义务员工) • 原劳动合同未合法解除 • 曾签署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
商业秘密定性 商业秘密范畴 商业秘密泄密 商业秘密管理 侵犯商业秘密后果
商业秘密定性
➢ 定性:不为公众所知,实用能产生经济效益,并由企业采 取保密措施的企业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 秘密性 • 实用性 • 价值性 • 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商业秘密范畴
➢ 技术信息范围 • 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等; • 记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如会议纪要、实验 结果、检验方法等; • 图纸:产品、模具、设计图纸; • 改进的机器设备; • 工艺流程:即技术诀窍; • 产品:企业新开发的新产品(未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
制度公示误区与正确姿势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 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制度公示:制度没有公示对员工无效 制度公示:入职、在职 制度公示方法:自学、培训 制度公示误区:将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独家观点
民主程序制度制订予以重视,重大事项防止泛滥 公示不等于员工知道,切忌重公示敷衍知晓
➢ 发现违约行为 • 赤裸裸违约+含蓄违约
➢ 追究违约责任 • 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接着支付补偿金 • 返还补偿金+支付违约金+停止履行
独家观点
竞业限制属于职业诚信 竞业限制应当以必要为前提
培训服务期管理
法律规则 培训费计提 教育培训VS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VS违约金 服务期VS劳动合同期 深思考
法律规则
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 违反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培训费用-已服务
年限应分摊费用。 正常调整工资。 试用期培训不适用。
培训费计提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 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
竞业限制的补偿
➢ 补偿标准: • 每月补偿金额不低于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补偿金的支付: • 离职后按月支付 • 中断3个月的职工可以提出解除 • 单位想解除需要额外支付3个月补偿金
竞业限制的跟踪
➢ 如何判定是否真的履行 • 社保缴费凭证+失业金领取凭证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会协商通过 • 没有工会: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备注: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法律效力
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民主程序衔接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子公司规章制度、分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规定冲突的:有利于职工的原则 集团制度分公司直接适用;子公司要再次通过民主程序 备注: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制度适用权限和规则要明确
独家观点
保密是员工终身的免费义务 商业秘密重在保密氛围的营造
什么是民主程序 哪些事要经过民主程序 没有工会怎么塑造民主程序 分子公司与集团公司民主程序衔接 制度公示的误区与正确姿势
什么是民主程序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赔偿个人直接损失 个人爽约:校招、社招
• 赔偿单位直接损失 ➢ 备注:招聘环节违约责任可以约定
入职体检
禁止体检项目 《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二)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人 力资源市场中用人单位招工(聘)活动的日常监管,指导用人单位全 面落实《通知》各项要求。要在正在开展的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 项行动中,把禁止用人单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作为重要内容。
➢ 固定期劳动合同+有期限服务期 • 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 • 服务期满+合同期未满 • 给企业反悔留下机会
深思考
➢ 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下列事宜吗? 师傅带徒弟; 职工给同事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独家观点
专业技术培训的趋势将会由外培转为内培 培训服务期是职业道德约束而非法律约束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商业秘密的泄密
商业秘密的管理
➢ 商业秘密确认
• 业务部门提出+管理层确认
➢ 商业秘密的保护
• 加密 • 商业秘密制度 • 商业秘密获取流程 • 保密协议签署 • 员工保密意识塑造 • 脱密期管理
侵犯商业秘密后果
➢ 赔偿经济损失损失
➢ “进去” • 侵犯商业秘密罪: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重在考核
➢ 试用期考什么 ➢ 试用期考核VS招聘条件 ➢ 试用期考核规则是什么 ➢ 试用期考核形式是什么
管理误区
劳动合同约定录用条件 试用期期满后发出不符合录用条件通知书
试用期内患病 试用期内受伤 试用期内怀孕 试用期内违纪
特殊情况
短期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 岗位外包
变通方式
独家观点
备注:不是所有培训都是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VS 违约金
➢ 培训费统计 • 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师资教材费+考察费等
➢ 违约金测算 • 确定剩余服务年限+确定培训金额
➢ 违约金支付 • 从离职费用中冲抵 • 个人向公司支付 • 个人耍赖
服 务 期 VS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有期限服务期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 生育的内容。
就业歧视
➢ 残疾人歧视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 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就业歧视
➢ 歧视传染病患者 ➢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
社保有问题的员工 • 不愿意上社保 • 社保关系无法转移过来; • 有单位缴社保的员工 • 社保有历史欠账的员工。
制度公示确认 物品交接确认 保密+竞业限制确认 个人沟通方式 试用期考核规则
确认规则
独家观点
就业歧视:大企业“禁区”,小企业“随意” 入职管理是在职管理的基础
民主程序管理
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 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 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各种爽约
➢ 应届毕业生签订三协议 • 单位爽约 • 学生爽约
➢ 社会招聘发出OFFER • 单位爽约 • 求职者爽约
各种爽约
爽约后果 单位爽约:校招、社招
商业秘密范畴
➢ 经营信息范围 • 客户情报: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客户名单认定复杂);
• 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 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 计算机软件、重要管理方法、产销战略、货源情报等。
➢ 内贼 ➢ 外贼 ➢ 违法获取行为
法律规则
➢ 注意待遇: •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注意保护: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 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民主程序:征求意见+协商通过
哪些事要经过民主程序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 规章制度 • 重大事项 制订、修改、决定 备注:具体管理行为与经营行为的区分
没有工会怎么塑造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