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第二框建设法治国家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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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第二框建设法治国家教学设计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钱丽娟江苏省吴江市第二职业中学沙刚
附教学设计中补充的素材:
1.鲁国国王判案
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案件随之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为那人是他父亲。“什么?你竟敢告你父亲?”国王怒道。“我认为你告父即不孝父母,不孝即不忠,不忠自己的父亲,即犯国法,犯法则死!”国王说道。可怜的告发人被揪出去杀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第五十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地震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
4. 查处贪官成效显著
见《教师教学用书》第87页第1~6行。
5.“法重于情”
见《教师教学用书》第87页第12~19行。
6.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2006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2006年10月31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的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所有死刑案件复核都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教学设计使用说明:“教学过程”中各部分的“教师活动”与“学生活动”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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