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门店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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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中介门店安全管理,保障门店员工及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门店负责人为门店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门店安全管理工作。
2. 门店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 门店保安人员负责门店的日常巡逻、监控、门禁等工作,确保门店安全。
三、安全防范措施
1. 门店应设立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
2. 门店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 门店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
4. 门店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防止盗窃、破坏等行为。
5. 门店应设置门禁系统,限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
6. 门店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确保门店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
1. 门店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门店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 门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门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
迅速应对。
5. 门店应与当地消防、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安全动态,加强安全防范。
五、奖惩制度
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因疏于管理、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门店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门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门店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经门店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后,
报公司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