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益林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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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益林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2.10.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益林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益林管理,提高公益林建设质量,确保公益林建设成效,根据《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省厅决定从今年11月初开始对全省公益林开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检查以各县市实施单位自查为主,市州林业局组织核查,省厅适时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范围为2011年已经启动补偿的国家级、省级和天保区县级公益林。

二、县级自查的主要内容:公益林区划落界、成图的界定情况;公益林资源管理情况;公益林管护体系建设与制度执行情况;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益林档案管理情况等。

各市州检查,可在县级自查基础上,确定检查内容。

三、这次检查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一并进行。

同时,按照附件1、2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地填报好表格数据。

自查报告和表格数据分国家级、省级和天保工程区县级公益林编写和填报。

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精心组织,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扎实地开展自查和市州核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公益林建设和管理以及补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县级自查务必于2012年11月底之前完成,各市州核查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核查报告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省厅生态办。

神农架林区单位自查报告直接报厅生态办。

联系人:董春安电话/传真:************
QQ群号:275368213 电子邮箱:**************
附件:1、公益林县级自查报告提纲(略)
2、公益林县级自查表(略)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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