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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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范围
为了有效管理物业,保障业主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制定
本实施细则。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
1.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业
主之间的纠纷。
2.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维修维护、保洁、安全保卫等。
三、物业费用
1. 物业费用由所有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用于支付
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2. 物业费用每年定期公示,并经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核。
四、物业维护
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定期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
维修维护。
2. 业主有义务保持房屋内外环境的卫生和整洁,不得乱堆乱放。
五、安全管理
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公共通道和出入口的安全。
2. 业主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得随意放火、放炮等危险行为。
六、规章制度
1.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通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利益。
七、违规处罚
1. 对于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业主,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2. 情节严重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处理。
八、纠纷解决
1.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
2.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
九、附则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决定。
以上为中山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望各位业主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