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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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5年)
91.下列情形不适用死刑的有:
A.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羁押受审期间已自然流产的妇女
C.羁押受审期间已人工流产的妇女
D.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49条以及最高法院1998年8月4日公布的《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其中包括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或者人工流产的妇女。
所以本题应选ABCD四项。
92.某派出所民警甲接到关于某旅店老板乙涉嫌组织卖淫的举报,即前往该旅店,但没有碰见乙,便将怀疑是卖淫女的服务员丙带回派出所连夜审讯,要她交代从事卖淫以及乙组织卖淫活动的事。
由于丙拒不承认有这些事,甲便指使其他民警对丙进行多次殴打逼其交代,丙于次日晨死于审讯室。
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称“因受外力击打造成下肢大面积皮下出血,引起患有心脏功能障碍的丙心力衰竭而死”。
对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刑讯逼供行为
B.属于暴力取证行为
C.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罚
D.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是证人(包含被害人)。
甲实施暴力的对象是丙,询问的是:1、丙是否卖淫,卖淫并非犯罪事实而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因而丙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丙的老板乙是否组织卖淫,组织卖淫是犯罪事实,此时丙充当了证人的角色。
因而甲对丙实施暴力属于暴力取证行为。
所以B项正确,而A选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甲对丙的殴打导致丙死亡,依法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C选项正确。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直接排除掉D选项。
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 两项。
93.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公司(非国有)的账户将这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10%支付“手续费”。
乙公司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仍同意为该资金转账提供账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
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账户。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A.走私罪(共犯)
B.洗钱罪
C.逃汇罪
D.单位受贿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和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等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
而如果成立走私罪共犯,要求乙公司在甲公司犯罪进行前或者犯罪进行中加入到犯罪中来,题目中甲公司在走私行为完成后将赃款交给乙公司,乙公司完成事前和事中都没有共谋的走私行为。
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由于乙单位不是国有单位,所以收受手续费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387条所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所以D选项错误。
逃汇罪是将合法的外汇收入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擅自存在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
题目中的收入为犯罪所得,不能构成逃汇罪,所以C选项错误。
94.甲公司拥有某项独家技术每年为公司带来100万元利润,故对该技术严加保密。
乙公司经理丙为获得该技术,带人将甲公司技术员丁在其回家路上强行拦截并推入丙的汽车,对丁说如果他提供该技术资料就给他2万元,如果不提供就将他嫖娼之事公之于众。
丁同意配合。
次日丁向丙提供了该技术资料,并获得2万元报酬。
丙的行为构成:
A.强迫交易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侵犯商业秘密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用不正当方式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认定。
丙的行为是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迫他人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显然不构成绑架罪。
强迫交易罪要求有真实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例如强行以高于市价10%的价格向他人出售商品)。
丙逼迫丁非法提供商业秘密,虽然给了丁2万元,其行为也不属于强迫交易罪,因为这并不是一种商业交易。
丙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