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15220_在传统与革新之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德宁: 在传统与革新之间: 麦克法兰史学思想及其影响
2023 年第 2 期
理路被称之为 “ 辉格史学” , 并在英国史研究的诸多领域存有遗韵, 尤其渗入英国的宪政史领域中,
孕育了辉格式的宪政史。
斯塔布斯 ( William Stubbs) 是辉格式宪政史学的集大成者。 基于为当时政治体系提供必然性证
1903, pp. 611, 3-7.
斯塔布斯尤其强调中世纪英格兰贵族捍卫 “ 自由” 的献身精神。 其中, 他对亨利 ( Henry Bolingbroke) 于 1399 年
推翻理查二世并加冕的宪政解读尤为重要。 参见 Stubbs,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Vol. 3, pp. 2-79.
and J. S. Morrill, London: Hambledon Press, 1983, pp. 243-251.
④ 赫伯特·巴特菲尔德: 《 历史的辉格解释》 , 张岳明、 刘北成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2 年, 第 1 页。
104
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构 “ 变态封建主义” ( bastard feudalism) 概念等路径, 麦氏开创了新学术理路, 并对中古英格兰政治
史研究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国内学界已开始关到这
一点, 但集中于麦氏及其追随者所建构的功能主义模式 ( Functionalist Model) 的影响。① 亦有学者在
金德宁
摘 要: 鉴于辉格史学传统在中世纪英格兰政治史研究中的进步史观缺陷, 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 群体
人物学等理路的借鉴, 麦克法兰重构了 “ 变态封建主义” 概念, 借此系统分析了中世纪的英格兰贵族阶层、
社会政治秩序。 这促成了西方学界对传统宪政史学的摒弃, 以及对这种新范式的接受, 进而对中世纪英格兰
③ Karl Leyser, “ Kenneth Bruce McFarlane, 1903-1966,” 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 vol. 62 (1976) , pp. 485-506;
J. P. Cooper, “ K. B. McFarlane 1903-1966,” in Land, Men and Beliefs, edi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G. E. Aylmer
离当时的历史语境而用现在的观念去评判历史人物或事件,⑧ 这种自上而下的单一视角导致其不少论
断源于想象而非史实, 彰显出辉格式宪政史学的困境。
其一, 对议会的强调显示出斯塔布斯浓厚的以今鉴古的目的论倾向。 斯氏基于维多利亚时期议会
的重要地位来诠释中古英格兰的议会, 强调议会的代议制性质以及下院的重要作用。⑨ 然而其有关议
作者简介: 金德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 北京 102488)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西方政教关系核心文献” (18ZDA216)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级年度科研
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专项 ( 校 20220023)
① M. 阿莫诺、 蔺志强: 《 英国中古政治史研究的学术系谱与模式转换》 , 《 史学史研究》 2013 年第 3 期; 孟广林:

有代表参 加 而 不 那 么 重 要” 。
Maitland) 扮演了重要角色。 早在 1893 年, 梅特兰就指出, 14 世纪早期的议会主要是一个司法场所,
着重解决棘手的案件和对请愿的答复。 这一发现逐渐被后世学者认可, 并用以证明中古早期议会












孟广林: 《 英国 “ 宪政王权” 论稿》 , 第 1-2、 7 页。
解释近代议会的演变历程。③
其二, 斯塔布斯的宪政起源论也为学界所诟病。 斯氏的 “ 日耳曼民主传统” 实际是指日耳曼原
始部落军事民主制的残存, 具体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则表现为 “ 贤人会议” ( Witan) 利用军事民主
制习惯对王权的制约。④ 但是, 他将日耳曼人的原始军事民主制残余加以夸大, 诠释成奠定了英国
卡姆 ( Helen Cam) 曾对斯氏的议会发展图景作了精彩概述。 参见 Helen Cam, “ I. Stubbs Seventy Years after,”
Cambridge Historical Journal, vol. 9, no. 2 (1948) , pp. 129-147.
William Stubbs,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 In Its Origin and Development, Vol. 1, Oxford: Clarendon Press,
场所, 并醉心于王权、 贵族和议会之间的斗争关系。 在审视议会和国王的关系时, 他着重关注一些重
大政治事件和著名国王。 在斯氏看来, 它们能够阐释中古下院是如何控制王权, 又是如何保卫人民的
自由不受王权的侵害。④
那么, 如何追溯英格兰的宪政根源呢? 斯塔布斯认为, 英格兰的宪政源于盎格鲁 - 撒克逊自由民
梳理 “ 变态封建主义” 概念时简要介绍了麦氏史学思想的一些概况, 但主要聚焦在西方学界对 “ 变
态封建主义” 作为一种现象的历史影响分析。② 西方学界有不少学者对麦氏的史学思想进行过梳理,
但大都侧重介绍麦氏的生平, 以及不同人生阶段的史学思想变化, 有关其史学思想与新宪政史之间的
关系, 尚未见系统分析。③ 可以说, 对麦氏的史学思想及贡献, 国内学界还缺乏足够的了解。 鉴于此,
用, 同时从梅特兰的法律史传统中汲取营养。 不过, 新宪政史也是麦氏影响力的进一步彰显。
关键词: 麦克法兰; 变态封建主义; 辉格史学; 新宪政史学
中图分类号: K561. 32; K13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6-0766 (2023) 02-0104-12
在中古英格兰政治史研究的演变中, 麦克法兰 ( K. B. McFarlane) 是颇为关键的学者。 通过建
2023 年第 2 期
No. 2 2023
四川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总第 245 期
Sum No. 245
§ 历史学研究 §
在传统与革新之间: 麦克法兰史学思想及其影响
据的目的, 他将辉格党 “ 宪政主义” 传统移植到学术领域, 致力于发掘中古议会君主制中的所谓
“ 宪政” 特征, 从中摄取 “ 自由平等、 法权至上” 等思想, 最终演绎出中古英格兰的 “ 宪政王权”
图景。①
斯塔布斯将宪政史等同于议会史, 把议会的发展视为中古英格兰史演变的核心。 在他看来, 正是
议会的发展, 使得英格兰宪政呈现渐进性的发展历程, 无需革命就实现了政治变革。② 其中, 斯氏又
的 “ 日耳曼自由传统” ( Teutonic liberties) 。⑤ 他认为, “ 古代日耳曼民族的自由” 是欧洲特别是英国
宪政的基石, 英国人民正是基于这一 “ 自由传统” 为权利而斗争, 产生了大宪章那样的限制王权的
经典文献。⑥ 简言之, 斯氏以议会为线索, 描绘了中古英格兰宏阔壮丽而又纤细可见的宪政发展图
景。 同时, 由于其在现代英国史学, 尤其是中世纪史分支中的超然地位, 斯氏建构的辉格式宪政史的
诸多观点在 20 世纪上半叶的西方学界得到广泛传播, 影响深远。 直到二战后, 斯氏的辉格式宪政史
学一直主导着英国学界有关中古英格兰史的书写。⑦ 不过, 因其主观性极强, 斯氏的学术理路也逐渐
受到质疑。 尤其鉴于斯氏的历史书写 “ 建立在一条以现在为中心的、 隐蔽的筛选原则上” , 同时又脱
笔者试对麦氏史学思想及影响进行系统梳理, 以呈现百年来中古英格兰政治史研究理路的嬗变。
一、 辉格式宪政史学的困境
光荣革命以后, 为了论证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必然性, 不少学者往往 “ 站在辉格派一边撰写
历史” , “ 强调在过去出现的某些进步原则, 编写出能够确认现实甚至美化现实的故事” 。④ 这种学术
《 英国 “ 宪政王权” 论稿》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7 年, 第 12- 17 页; 王栋: 《 中世纪英国宪政史研究的新理
路》 , 《 古代文明》 2019 年第 4 期。
② 金德宁: 《 西方史学界对 “ 变态封建主义” 及其历史影响的诠释》 , 《 史林》 2018 年第 2 期。
1990, p. 2.
姜静: 《 辉格式历史解释的形成、 特点及困境根源》 , 《 史学月刊》 2022 年第 1 期。
斯塔布斯有关中世纪议会历史的研究和他对 19 世纪后期议会制的态度密切相关。 参见 Dodd Gwilym, “ William
Stubbs, Parliament and the Medieval English Constitution,” Parliamentary History, vol. 40, no. 1 (2021) , p. 28.
会代议制性质的阐释逐渐不为后世学者所认同。 有关 1254 年后的议会, 国王有时是为了筹集税款而
召集地方代表, 但更多时间仅仅是为了处理司法和政治事宜, “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 议会因为没
其 实, 有 关 中 古 英 格 兰 议 会 性 质 的 重 新 诠 释, 梅 特 兰 ( F. W.
着重强调下院的重要地位, 并把代议制的持续发展视为英格兰宪政体系的发展根基, 认为下院代表通
过将地方自治传统转移到国家层面的实践, 开创了一个 “ 国家自治” ( national self-government) 和
“真正的政治自由” ( true political liberty) 的新时代。③ 斯氏尤其视议会为维护自由、 对抗国王权力的
的政治史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 尤其表现在十五世纪的英格兰和地方乡绅阶层得到应有重视。 但麦氏的史学
思想也存在诸如 “ 对思想原则的忽视” “ 严重的史学碎片化倾向” “ 以国王为中心的史学观” 等缺陷, 并为
后世学者所延续。 随着史学理路的革新, 卡彭特倡导的新宪政史应运而生。 它要求重新审视中央机构的作
Stubbs,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Vol. 1, pp. 6-8.
孟广林: 《 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英国 “ 宪政王权” 的考量》 , 《 历史研究》 2008 年第 5 期。
Edward Powell, Kingship, Law, and Society : Criminal Justice in the Reign of Henry V,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am, “ I. Stubbs Seventy Years after,” pp. 129-147.
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05
总第 245 期
四川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因作为代议制机构而在政治上扮演重要角色” 的观点是错误的。①
此外, 学界还逐渐倾向于认为, 斯塔布斯赋予了下院与历史不符的角色。 下院被斯氏视为独立于
“ 宪政王权” 基础的 “ 自由” 传统, 有失偏颇。⑤ 诚如有学者所言, 利用军事民主制对王权制约的格
局在 1066 年的诺曼征服后已日益式微, “ 如果中古英国有斯塔布斯等人所谓的 ‘ 宪政主义’ 因素,
那是 13 世纪后期议会产生后才开始有的现象” , 主要源于 “ 封建制度中贵族与国王之间的契约所产
行政部门的政治实体, 由此, 下院不再是国王的议会, 也不是为国王的需要而服务, 而变成一个为人
民的宪政愿望而呐喊的国家机构。 这就掩盖了议会仍主要服务于国王的历史实际。 20 世纪上半叶,
就有学者从两院关系的视角重新考量下院的性质, 并强调下院的附属地位。② 总之, 在斯氏对中世纪
议会的诠释中, “ 历史书写变成了一个寻宝游戏” , 仅仅是探寻那些对其而言有说服力的例证, 以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