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爆好消息!不限户籍,上海一大批公租房来了,有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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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好消息!不限户籍,上海⼀⼤批公租房来了,有户型图!
上海公租房再次传来好消息!
这2个区共计250套公租房可以申请啦!
其中,普陀区共有配建公租房13套房源
全部为⼤⾯积房型
三室⼆厅11套,四室⼆厅2套
松江区237套房源
套房源正式对外供应。

普陀区13套公租房
普陀区公租房位于普陀区固川路166弄的中骏天悦配建的公租房,临近轨道交通11号线真如站,出⾏便捷。

⼩区共有配建公租房13套房源,全部为⼤⾯积房型,其中三室⼆厅11套,四室⼆厅2套。

▲地理区位地图
▲户型展⽰
如果你是普陀区重点企事业单位部门经理级以上⼈才,可以租赁三居室或以上住房。

申请主体
⼀、个⼈申请:包括单⾝申请、家庭申请。

⼆、单位申请:包括单⾝员⼯申请、员⼯家庭申请。

注册纳税在普陀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和本区户籍的在职单⾝申请⼈(申请家庭)供应。

⾯向注册纳税在普陀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和本区户籍的在职单⾝申请⼈
*申请对象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向
*单⾝⼈⼠申请的,本⼈为申请⼈。

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名主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配偶和未婚⼦⼥。

申请家庭主申请⼈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为。

申请条件
⼀、个⼈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且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的单⾝申请⼈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均住房建筑⾯积低于15平⽅⽶;
(⼆)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单位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的单位必须为注册纳税在普陀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单位申请公租房,居住使⽤⼈(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且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的单⾝申请⼈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均住房建筑⾯积低于15平⽅⽶;
(⼆)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单⾝申请⼈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均住房建筑⾯积。

申请⽅式
⼀、申请对象通过公司⽹站或荣和公租房公众微信号,根据提⽰输⼊上传相关申请资料。

申请对象收到⽹上资料输⼊正确的通知后,⾄受理窗⼝提交书⾯申请材料。

材料要求详见⽹上公布的《申请受理告知书》或致电咨询受理窗⼝⼯作⼈员。

⼆、申请对象提交书⾯申请材料时,由受理窗⼝⼯作⼈员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对材料齐全的,受理窗⼝受理后并出具相关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应当退还申请材料,并⼀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申请材料
单⾝申请⼈(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受理窗⼝核验原件):
⼀、本市户籍(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申请表(含单位确认意见);
(⼆)主申请⼈和共同申请⼈的⾝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三)主申请⼈和共同申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四)主申请⼈和共同申请⼈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婚姻状况承诺书、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含有民政部门和档案部门相关印章)等)(原件核对);
(五)主申请⼈和共同申请⼈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本市户籍地住房已被拆迁,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协议上所有⼈员家庭内部分配协议(原件核对);
(六)主申请⼈与本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公务员须提供在职⼯作证明(原件核对);
(七)共同申请⼈(⼦⼥)相关材料(出⽣医学证明或独⽣⼦⼥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若结婚⼀年以上未⽣育领养⼦⼥的,需提供本市户籍地街道计⽣办开具的未⽣育领养证明)(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20周岁)(原件核对);
(⼋)⼯作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加盖公章;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市户籍(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申请表(含单位确认意见);
(⼆)主申请⼈和共同申请⼈的⾝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三)主申请⼈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共同申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婚姻状况承诺书、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含有民政部门和档案部门相关印章)等)(原件核对);
(五)主申请⼈和共同申请⼈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本市户籍地住房已被拆迁,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协议上所有⼈员家庭内部分配协议(原件核对);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申请⼈(申请家庭主申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主申请⼈与本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公务员须提供在职⼯作证明(原件核对);
(⼋)共同申请⼈(⼦⼥)相关材料(出⽣医学证明或独⽣⼦⼥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提供⽆婚姻登记承诺书;若夫妻双⽅均为⾮本市户籍且结婚⼀年以上未⽣育领养⼦⼥的,需提供未⽣育领养承诺书,若夫妻双⽅有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本市户籍地街道计⽣办开具的未⽣育领养证明)(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20周岁)(原件核对);
(九)⼯作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加盖公章;
(⼗) 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房源类型
⼀、区筹房源为普陀区建设筹措房源,房源均在普陀区,仅限注册纳税在普陀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和普陀区户籍的在职单⾝申请⼈(申请家庭)申请,审核通过后,后续轮候分配由我司安排。

⼆、市筹房源为上海市建设筹措房源,房源遍布本市各⼤区(县),普陀区企事业单位或普陀区户籍的在职单⾝申请⼈(申请家庭)可⾄我司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需⾃⾏前往市筹房源所在地轮候分配。

申请地址
受理时间:周⼀⾄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接受单⾝申请⼈或家庭申请
(经审核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后,⽅可选房签约)
受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533号
联系电话:62060073
松江区237套公租房
松江区新增公租房项⽬共计237套房源正式对外供应。

此次对外供应的237套公租房分别位于信达蓝爵、万科梦想派、万科云间传奇三个⼩区,其中信达蓝爵96套、万科梦想派95套、万科云间传奇46套。

房源有⼀室户、⼆室户和三室户3种,⾯积从52平⽅⽶⾄95平⽅⽶不等,租⾦价格则根据⾯积从2613⾄
家具家电⼀应俱全、价格低于市场房租.....
4745元/套不等,可满⾜不同申请⼈群的居住需求。

交通⽅便、配套齐全、家具家电⼀应俱全
▲信达蓝爵⼀室户样板房
⼈才公寓型公租房,主要⾯向G60科创⾛廊重点扶持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中满⾜条件的⼈才。

其余公租房则⾯向符合公租本次237套房源中划出部分作为⼈才公寓型公租房
房准⼊条件的企业和个⼈。

申请主体
(⼀)个⼈申请:
分为单⾝申请和家庭申
1、单⾝申请:本⼈为主申请⼈;
2、家庭申请:应当确定⼀名主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配偶和未婚⼦⼥。

申请家庭主申请⼈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为。

(⼆)单位申请:
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

申请条件
和其他有关规定,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资格的单⾝申请⼈或申请家庭主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且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年以上,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与本市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四)家庭或个⼈住房建筑⾯积低于15平⽅⽶;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申请本区⼈才公寓性质的公租房准⼊资格的单⾝申请⼈或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区⼈才办开具的引进⼈才相关证明;
(⼆)引进⼈才所在⼯作单位担保证明;
(三)在本市⼈均住房建筑⾯积低于15平⽅⽶。

引进⼈才⼯作单位在松江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其他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积。

申请⽅式
(⼀)公共租赁住房的准⼊资格、申请表格及相关要求可以从受理窗⼝或本公司门户⽹站获取;
(⼆)个⼈申请⼈应向本公司提交经所在⼯作单位确认的申请材料;
(三)单位申请⼈的申请材料需经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所机构确认,再由单位将本单位所属个⼈的申请资料⼀并提交本公司;
(四)申请⼈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时,由本公司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申请材料提交齐备的,收件⽇为受理⽇并当场出具有收件编号的收件单;申请材料提交尚未齐备的,本公司应当场退还申请材料,并⼀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收件单编号按申请⼈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排序管理。

申请材料
单⾝申请⼈(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做出书⾯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松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明细表(个⼈版)
序号材料项⽬数量材料性质备注
1公共租赁住房准⼊资
格申请表
1签字并盖章
2主申请⼈、共同申请
⼈、单⾝申请⼈的⾝
份证复印件
2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3主申请⼈、共同申请
⼈、单⾝申请⼈的户
⼝薄复印件(整本)
2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主申请⼈或单⾝申请
⼈的本市居住证复印
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2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4主申请⼈、共同申请
⼈的结婚证复印件2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5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
《房地产权证》复印

1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
《租⽤居住公房凭
证》复印件
1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6持有《上海市居住
证》的主申请⼈或单
⾝申请⼈的社保缴费
证明
1
7主申请⼈或单⾝申请
⼈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等⼯作证明
1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8办理居住证之前持有
的《上海市临时居住
证》复印件
2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的,
证件封⾯、内页
均须复印
注:单位集中申请的可由单位汇总以上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给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同时须另附以下材料:序号材料项⽬数量材料性质备注
1松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单
位申请意向书及上海市
松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准
⼊申请表(单位版)
1盖章
提交此材料
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证书复印件1出⽰原件
提交此材料
的,证件封
⾯、内页均须
复印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出⽰原件提交此材料的,证件封⾯、内页均须复印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出⽰原件提交此材料的,证件封⾯、内页均须复印
5纳税证明复印件1出⽰原件提交此材料的,证件封⾯、内页均须复印
6单位缴租银⾏帐号1提交此材料的,证件封⾯、内页均须复印
申请理地址
上海松江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松江区⾏政服务中⼼2号楼⼆楼53、54、55号窗⼝咨询办理
⽹站⽹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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