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控股集团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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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通过有计划、持续的培训活动,有效开发人力资源,支持集团战略目标,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员工。

3.培训战略
坚持“学习是员工进步的起点,培训是企业发展的基础”的培训理念,实行“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培训战略。

4.培训原则
4.1 学以致用原则。

紧紧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和
学习课程内容,形成工作学习一体化的局面。

4.2 领导带头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要成为学习型领导者,做好表率,树立榜样,带
领团队把学习型组织活动逐步推向深入。

4.3全员参与原则。

联合党群、行政、人力资源等齐抓共管,员工全员参与,激发全
体员工的学习热情,积极参与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4.4创新学习原则。

不断改进和革新学习制度和学习方法,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
和管理创新,实现整个学习的创新发展。

4.5终身学习原则。

坚持学习无止境,创新无止境,发展无止境。

5.职责分工
5.1 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集团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优化,制订、修改集团的学习与培训政策;(2)组织编制集团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审核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3)组织干部研修、野马特训、大学生集中入职培训等专项培训;
(4)负责集团内、外部讲师队伍的建设;
(5)负责审定集团培训教材体系、试题库;
(6)调查、研究、汇总、评估和修正各子公司的培训需求、资源状况;
(7)负责建立集团内外培训师档案和集团总部人员培训档案。

5.2 事业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1)贯彻集团公司学习与培训政策,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本事业部/公司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3)指导、监督本事业部/公司各部门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4)组织本事业部/公司人员参加集团规定的培训活动;
(5)负责组织子公司内部培训师的挑选、培训及考核,推荐内部讲师或提供可共享的培训资源;
(6)负责审定和组织编印进行内部学习与培训教材。

(7)负责建立内外培训师档案和员工培训档案。

5.3 部门/车间
负责实施任职资格课程培训、操作技能培训、规章制度等培训。

6培训内容
6.1层级划分
依据集团培训发展体系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层级组织开展各类培训,集团培训体系纵向按层级划分为七级培训。

6.2 培训类别
6.2.1.1外派培训原则上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领域负责人、技术骨干、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为主,外派培训人员应有传授知识的能力。

6.2.1.2集团年度计划内的外派培训,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裁批准后实施。

6.2.1.3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外派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总经理审批。

6.2.1.4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须在3天内写出听课心得和课后行动计划,与培训资料(证
书复印件)一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6.2.1.5一次性外派培训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者,受训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向公司赔偿按规定服务年限摊销的剩余部分的费用。

(1)培训费用在5000--20000元的,服务期限为5年(费用含下限,服务期限自培训结束之日起算,下同);
(2)培训费用在20000--50000元的,服务期限为8年;
(3)培训费用在50000--100000元的,服务期限为10年;
(4)培训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服务期限为15年;
(5)培训服务期限自受训人员结束培训算起,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不累计计算,培训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服务期限的,则劳动合同期限自然顺延。

6.2.1.6外派培训人员,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列支,交通等费用由员工所在部门按
差旅费报销标准审批支付,同时纳入培训费用统计。

6.2.2野马特训
(1)野马特训为基层干部和骨干培养的特别训练,凡列入基层干部人才梯队、关键岗位后备人才以及中基层现任干部中未经过野马特训且符合特训条件的干部,均须参加特训并经考核合格。

(2)野马特训每年举办1-2期,具体视人才培养需要进行。

4.7.5 鼓励自学
4.7.
5.1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员工在公司期间自费考取本科及以上文凭者(国民教育序
列),或自费考取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按《员工奖惩通则》的规定,报批后给予奖励。

6.2.3鼓励参加专业对口的岗位技能培训
(1)特殊工种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策划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
(2)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证书者,培训费用全额报销;
成绩不合格者,培训费用不予报销。

7.工作流程
7.1培训计划制订
7.1.1集团级培训计划制订
(1)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对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事业部/子公司进行培训需求调查;(2)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分析各事业部/子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和集团各职能部门培训需求,确定集团组织的培训项目,制订集团级年度培训计划,报总裁审批;
(3)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将集团级培训计划分解成季度、月度计划和专项培训计划。

7.1.2 公司级培训计划制订
(1)各事业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结合集团年度培训
计划,汇总、分析各部门培训需求,制订本事业部/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总经办组织将年度培训计划分解成季度、月度计划。

7.1.3 部门级培训计划制订
各部门内部培训由相关部门制订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和备案。

7.2培训费用管理
7.2.1培训费用主要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
直接费用:聘请培训讲师的费用、购买教材的费用、租用场所和器材的费用、购买书籍费、培训差旅费、餐费、外派培训费、短期进修费等;
间接费用:培训人员的工资、补贴和奖金等。

7.2.2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和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分别确定各
项培训所需的具体费用,并汇总为年度的培训预算。

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一般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1.5%-2.5%以内。

7.3 培训计划实施
7.3.1人力资源部门实施每项培训项目前,需制订培训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教材、器材、培训时间、地点、培训组织者、培训讲师、培训评估方法、培训预算等
7.3.2 培训计划实施中产生的过程资料由培训组织部门收集、整理。

7.3.3 各级培训原则上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因特殊情况调整,需报批后执行;
7.3.4 未列入培训计划的外派培训,需经总裁批准,并报财务部门追加培训费用预算。

7.4 培训效果评估
7.4.1 每项培训工作结束后,培训组织部门需进行培训评估,以判断是否达到预期培训
目标。

7.4.2 现场评估:培训结束后可立即进行评估,包括:
(1)反应层评估:培训组织部门采用问卷调查或现场观察法对培训效果、讲师、课程设置情况进行评估;
(2)学习层评估:对受训人员培训后知识、技能提升程度的评估。

可通过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进行评估。

7.4.3 事后评估:培训结束一段时间后进行评估,具体包括:
(1)行为层评估:评估受训人员培训后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的程度,可通过上级、同事和下级调查进行评估;
(2)结果层评估:评估培训提升组织绩效的最终效果,可结合关键绩效指标的考核进行评估。

7.5 培训总结
7.5.1 人力资源部门需对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月度/年度总结,并报上一级主管审阅,各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培训工作总结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7.5.2 对于专项培训工作,培训组织部门要作专题总结,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7.6 培训流程图
8. 人才梯队建设
8.1选拔条件
(1)工作经验: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
(2)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学历:管理部门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生产车间具备高中/中专/技校等学历;(4)经历:在关键技术岗位、综合管理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上业绩好,能吃苦耐劳、好学上进,有培养前途者。

8.2人才梯队建设流程
(1)领班级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须确定2人作为后备人才梯队,并依据能力和业绩表现确定优先顺序;
(2)后备人才由各部门负责人把关,逐一审定;
(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梯队人选进行审核,建立公司人才梯队库,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管理岗位空缺时,从后备人才梯队中予以提拔,并依据岗位变动及时进行更新。

8.3管理和考核
(1)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为列入人才梯队名单的人员制订培养计划;
(2)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人才梯队的建设,对确定为后备梯队的人员需定期关注其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保证其健康成长和发展;
(3)每一后备人员由相应的领导作为导师,导师按岗位技能的要求,每月安排适当的培养内容和工作任务,结合岗位亲自指导;
(4)若后备干部未能在一年内达到继任者任职资格者,该部门负责人不得晋升,且在本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5)每年对梯队人员进行一次评估,对不符合条件者进行及时调整。

9.培训纪律
9.1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规定的培训,应提出申请,报培训组织部门批准,否则按
旷工处理。

9.2 特训学员在特训期间因体质或病理退训的,退出人才梯队计划,待身体恢复后再考
虑列入;因严重违纪退训的,属现任干部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非现任干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经野马特训营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晋升,并退出人才梯队。

各公司应当根据野马特训营的决定及时发文通报处理。

9.3 培训期间,学员应当遵守如下培训纪律:(1)按时到场,认真听课;
(2)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9.4 违反培训纪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一次罚款20元;(2)旷课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
(3)手机等每响一次罚款10元。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2021年6月30日起实施。

附件:
《培训需求调查表》
《培训计划表》
《培训签到表》
《外出培训申请表》
《培训评估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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