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精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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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精
华1篇)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1
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科学规范,明确信息报告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第一条本所称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各镇乡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或获得的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具体包括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事故及其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测行政执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信息。

第二条各镇乡、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程序。

第三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网络。

县负责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联络、编发;
各镇乡、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为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信息的搜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四条各镇乡、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和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五条各地、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一次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报送的信息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和地方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要求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情况。

(二)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动态。

(三)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件)处置情况。

(五)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经验。

(六)本地、本部门收集整理的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建议。

(七)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工作,对潜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影响进行预测,及时向县报告,并。

第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信息互通。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或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信息,应当及时书面移交或相关部门。

第九条食品行业协会及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社会团体、民间应积极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

(一)食品安全信息分为县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各有关食品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的信息。

(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公布下列食品安全信息:
1、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

3、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4、本部门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与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信息。

前款规定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公布信息时,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

(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专家研究和分析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提供科学意见和建议。

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信息应报请县批准后发布。

(四)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保密机制,明确的程序和责任。

在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前,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

(五)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当包括信息
来源、分析评价依据、结论、发布日期等基本内容。

其中发布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涉及具体企业或产品的信息应明确违法主体信息和违法产品信息,抽样检测信息应明确样品名称、商标、样品规格、(标示)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次(批号)和本次抽样检测的被抽检企业名称、不合格项目以及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内容。

(六)各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主动、密切监测舆情。

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应当迅速核实、研究处理措施,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主动、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依照本负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信息。

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信息公布单位对公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构成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或漏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

3、提供或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严重失实的。

(九) 本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菁华1篇)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菁华1篇)(扩展1)——食品安全信息报送3篇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1
一、保持环境整洁、有防蝇、防鼠、防尘和洗手设施。

二、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不穿工作衣进出厕所,工作前便后要洗手
三、工作时不吸烟、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

四、不销售、变质、霉变、生尘、污秽不洁及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小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出场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QS标准。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用食品夹,并坚持每天清洗消毒,销售以腐食品必须放有冷藏设施,不卖散装食品。

严禁出售自制食品。

七、采购食品必须收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没有合格证的食品不准采购和销售。

八、验收食品要做好数量、质量、变质处理记录,化验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考查。

九、食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隔墙离地,店内不得存放药物、毒物和杂物。

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2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一)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厨房卫生及管理
(一)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二)要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柜内备用。

(三)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保持清洁。

四、餐厅卫生管理
(一)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五、卫生检查
(一)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
(一)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二)应立即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查明事故原因,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学生所在班的班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3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小组及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菁华1篇)(扩展2)——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菁选3篇)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1
为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

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小组。

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对营养改善监管工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报告。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实施紧急报告。

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
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范围、及患病人数、可能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2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特制定社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如下:
一、建立信息联络报告
为及时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准确、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每个社区确定一名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上报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各社区在定期检查报送消防检查信息的基础上,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各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办事处食安办负责将社区报送的信息整理汇总,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有关食品安全检查报表,每周报送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专项整治信息,要及时上报;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等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并向街道食品安全小组报告。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协调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的工作进度。

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投诉举报处理
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3
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
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3、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
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
(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检查实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销售者是否定期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六、对群众举报或披露的涉嫌存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七、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
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一般问题的要要求销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公布范本怎么写(菁华1篇)(扩展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范本怎么写(菁华1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范本怎么写1 总则
为规范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应本着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对本单位区域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的评估。

综合部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及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报企业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工作。

开展调研,并向企业负责人提出工作建议,执行相关决议;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方案;
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监测情况,根据监测结果,认为有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下达风险评估任务。

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所获得的数据、结果、结论等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在批准公布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对外公布。

风险监测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日常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

日常监测是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而开展的常规性监测活动。

专项监测是各相关部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或根据需要及主管部门的规定而开展的专项监测活动。

应急监测是针对突发性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等而开展和实施的应急监测活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日常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呈上升趋势的;
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使用范围广、流通过程长、消费量大的;
以往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办公室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承担监测任务的部门;
具体监测的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数量、采样来源、检验项目;
样品的采样、封装、运输及保存条件;
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
结果汇总及报送机构;
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部门应根据要求,完成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质量负责人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综合部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风险评估原则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管理信息、科学数据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进行。

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部门应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组成评估委员会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为制订或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进行检验后认为属于区域性污染,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主管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办公室组成评估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报告负责,并及时将结果、报告上报市食安办。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办公室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应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定应急评估方案。

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其它需要通过风险评估解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风险评估结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用语定义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污染,是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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