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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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摘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做到主体
合法、程序规范、卷宗完善。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强化管理,
优化执法队伍;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建议
1.引言
南涧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州南端,地处无量山、哀牢山结合部,是一个典
型的山区农业县。
全县辖8个乡镇,全县幅员面积173971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13555.04公顷,占总面积的65.27%;其中乔木林地99513.18公顷,占87.63%;
竹林地56.75公顷,占0.05%;灌木林地8991.65公顷,占7.92%;其他林地4993.46公顷,占4.40%。
活立木总蓄积量721.8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6.67%。
作为南涧县人民政府专门负责林草工作的职能部门,南涧县林业和草原局既承担
着培育、经营森林资源的责任,又要履行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
案件的职能。
2.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林草系统118名职工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共73人,是一支人
员数量较多、工作范围较广、涉案数量较集中、社会影响较敏感的行政执法队伍。
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乱
砍滥伐、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同时严格执行卷宗管理制度,一案一卷,规范制作,逐级审批,妥善保管,为日后调阅查询提供了可靠依据。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06起结
案率达到95%以上,罚款金额203万元,全部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方式和
期限缴存,案卷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
所有查办的案件中没有出现行政
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3.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南涧县
在林业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3.1违法行政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混乱。
特别是基层林业站,由于受编制限制,大部分人的
身份为临时聘用护林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但出于工作需要,又必须
参与行政执法活动,虽然其行政执法挂靠的是站内少数几名具有主体资格的人员,但具体行政执法过程都是由这些临时聘用人员实施的,造成了事实上的违法行政。
二是执法程序“随意化”。
有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
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
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程序颠倒,先罚款后定性;有的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运用了简单程序,该适用简易程序的,却使用了一般程序。
三是部分基层执法
人员素质偏低。
从文化素质看,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还不足50%,大多
数为高中、技校,甚至是初中文化程度。
从法律素质看,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接
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掌
握的不透彻,运用的不熟练,凭个人意志行事,随意执法、滥用处罚的现象屡见
不鲜。
从道德素质看,个别基层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某种机会混进了执法队
伍行列,违法执法、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3.2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不实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大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内容不全面、不具体,语言表达不规范、不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有的案卷证据单一,偏重于以对被处
罚人的调查材料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缺少旁证。
有的卷内材料标注的时间前后
矛盾,或者多本卷宗材料制作的时间都相同,明显属于事后突击完成。
制图不规范、定位不准确、计算结果有误差、罚没物品变价处理的程序不到位等问题普遍
存在。
3.3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
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造成依法行政工作水
平的不平衡。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
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了事前和事
中监督这两个重要环节,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
预防和控制。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缺威。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基本都得到
了纠正,但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对策和建议
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切实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以下几方
面对策和建议:
4.1强化管理,优化执法队伍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
识的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行政执法。
进一
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此
前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健全纪
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4.2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培训力度,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森林法》、《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
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执法人
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
好地促进依法治林。
4.3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那些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罚代法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
肃处理。
一是定期评议,规范案卷管理。
定期组织人员抽样选择已办结案件,对
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做出的决定、执
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认真查找出问题与不足之处,相关责
任人进行分析总结,其他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同提高案卷的整体质量。
二是规范文书制作,加大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力度,设立专人管理案卷档案。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
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
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参考文献:
[1]贺志敏.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综合执法模式分析[J].农民致富之友,2019(24).
[2]郑新杰.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管理监督职能[J].花卉,2020(4).
[3]杨祖奎.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及措施研究[J].河南农业,2018(8).
作者简介:
郑汝增(1975年12月),男,汉族,云南省南涧县人,本科,高级工程师,
主要从事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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