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和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和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01
•【字号】邯政字〔2020〕7号
•【施行日期】2020.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
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和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区管委会:
《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和《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政府投资项目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市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的示范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交账意识,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调度指挥,加强对项目的督导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行,规范有序。
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和市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正式审定下达后,未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各责任部门对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必须严格执行。
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中的新开工项目和市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中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投资总额以行政审批部门最终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
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
按照《关于印发编制邯郸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邯郸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预备计划流程图的通知》(邯政办字〔2019〕54号)规定,市本级政府投资预备计划中的项目待建设条件落实、具备开工条件、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纳入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管理。
三、合力推进,确保质量。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全力帮助项目单位把资金、土地、拆迁等建设条件落实到位。
同时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要高标准抓好落地实施,逐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理、施工等关键环节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邯郸市2020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